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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气治理下苦功见实效

2019-09-26 09:09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大气污染物PM2.5北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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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是一座快速发展的特大型城市,在经济腾飞的同时,也承载着巨大的环境压力。特别是复合型大气污染特征显著,在秋冬季,空气重污染时有发生,严重影响首都国际形象和市民幸福指数,人民群众改善空气质量的呼声尤为强烈。

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市围绕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将蓝天作为市民幸福生活重要标志,聚焦PM2.5污染治理,深挖减排潜力,采取体系规划、区域协同治理、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激励公众参与等方式,加快治理步伐,改善成效显著。

几年间,北京各项污染物浓度出现快速下降,2018年PM2.5、SO2、NO2、PM10年均浓度比2013年分别下降43.0%、77.4%、25.0%、27.8%;空气重污染天数较2013年减少了74.1%,重污染发生频次、污染程度、持续时间明显下降。

夯实基础,严格标准,治理路线图清晰明确

自2013年以来,结合不同时期全市大气污染物类型及污染变化特点,北京市不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建设。

在科学制定规划方面,2013年制定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年~2017年,先后制定多项针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的实施方案,2018年陆续出台《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全面规划北京市未来大气污染路线图。

与此同时,依托在京科研单位、高校和环保系统自身技术力量,在2014年和2018年,完成了两轮PM2.5来源解析,详细编制污染源排放清单。借助大数据技术,布设了1000余个PM2.5传感器监测站,建成1020个覆盖全市乡镇(街道)的大气粗颗粒物(TSP)监测网络。

2014年,发布实施了我国首部以PM2.5治理为主要目标的地方大气污染治理法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了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的方向、模式和法律要求。2018年又结合实际对条款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同时,制定和实施严于国家大气污染控制标准的地方标准,注重发挥其引领和倒逼作用。

截至2018年底,在用的北京地方大气污染物控制排放标准已达45项,涵盖燃烧源、移动源和工业污染源等诸多方面。

推进区域联防,强化协同共治,联合应对空气重污染

北京市将区域协调、联防联控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根本,强化跨区域协防共治。

2013年底,北京市牵头,成立了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建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2018年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升级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从国家层面推动区域大气污染治理。

地区间联手,出台统一的规划和政策,区域协调、联防联控逐步向纵深发展。从2013年开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和原环境保护部等国家部委,先后发布了针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多项规划方案和年度措施,提出统一要求。2016年京津冀三地统一实施机动车国Ⅴ排放标准和油品质量标准;2017年“2+26”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油品、京津冀三地联合发布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等。

共治合作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越来越紧密。2015年,北京市与河北保定市、廊坊市建立了大气污染治理“结对合作”关系,对上述两市在小型燃煤锅炉淘汰、大型燃煤锅炉污染治理等方面给予资金和技术支持。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专项协作,实施机动车排放违法行为异地处罚。建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平台,实现7省(区、市)空气质量、重点污染物减排等信息实时共享。2017年,“2+26”城市范围统一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级标准,及时启动区域性重污染应急,协同采取减排措施。

调整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精准治污成效显著

北京市根据PM2.5来源解析,突出主要矛盾,采取“点穴”的方式,集中力量精准发力。

采取“煤改电、煤改气”的方式,调整能源结构。开展燃煤锅炉治理,相继建成四大燃气热电中心替代燃煤电厂。截至2018年,累计完成4.08万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基本实现全市无燃煤锅炉。针对散煤治理,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方式改造,目前平原地区已基本实现“无煤化”。

数据显示,2013年~2017年锅炉整治、民用燃料清洁化措施减排对PM2.5浓度下降的贡献率为35%,对SO2减排的贡献率为83%,对NOx减排的贡献率为29%。

“停、退、治”三管齐下,优化产业结构。在严格环境准入方面,修订并发布了《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 年版)》。同时以退促降,2013年以来关停了2600余家印刷、铸造、家具等行业的一般制造业污染企业;完成1.1万家“散乱污”企业的分类处置,对工业污染源全部采取了脱硫、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措施。组织实施了400多项环保技改项目工程,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任务。

“车、油、路”治理同步,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为进一步加严地方标准,北京市制定和修订了30余项地方排放标准,涉及新车、在用车、油品等。2015年,对8800辆国四、国五排放标准在用柴油公交车进行排放改造;至2018年,已为5万余辆出租车更换三元催化器,共计淘汰老旧机动车216.7万辆。同时,积极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有效减少了机动车排放。

“人防”与“技防”结合,治理扬尘污染。针对施工扬尘,对工地设定“6个百分百”要求,每年对全市约2000个建筑施工工地、150余家混凝土搅拌站实施视频监控;至2018年共完成了8000多辆渣土车密闭化改造,安装卫星定位设备。治理道路扬尘,采取加强冲洗等措施,每月对主要道路进行尘土残存量检测并对社会公布。此外,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容量,开展平原地区百万亩造林,全市林木绿化率达60%以上。

完善经济政策,保持高压执法,激发全民参与热情

北京市通过正面激励和反向督导等方式,激发排污单位与公众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

2013年以来,北京市共投入财政资金约860亿元,涉及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业企业环保技改等治污工程的财政政策已达40余项。2018年起,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确定为12元/污染当量,以法定幅度上限开征环保税,多排多付税,少排少付税。

公众的积极参与对于推动大气环境改善和促进社会和谐至关重要。为此,北京市加强宣传教育,搭建全媒体环境信息和知识传播平台。通过常态化地发布环保信息、建成38个公众环境教育基地、聘任10位知名人士担任环保公益大使、组织青少年举办环保主题艺术节等方式,解读环保政策、普及环保知识、传播绿色理念。

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北京市始终保持高压执法,市、区两级环境执法队伍分工合作。对环境违法行为,自2015年起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等5种手段,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重型柴油车等移动源,严格路检路查、入户抽查和专项执法。2017年,北京市成立环保警察队伍,强化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环境执法的威慑力。

同时,加强重污染应急监管。2014年以来,5次修订《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不断完善预警分级、应急措施、应急响应和组织保障,促进应急预案措施落实到位。遇有重污染过程,至少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更从容有效地应对空气重污染。

北京的经验启示着我们,打赢蓝天保卫战,党委政府履行生态环保政治责任是关键,抓住源头整体规划是核心,聚焦矛盾精准施策是重点,全民行动参与共治是基础,综合施策全面治理是良策,区域协同联防联控是保障,“同呼吸、共责任、齐努力”的环境治理社会氛围正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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