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关于印发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现将我省《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10日
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现就我省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紧紧围绕“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更好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加快建立健全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当前全省生态环保工作和促进绿色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着力创新和完善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节水节能、清洁采暖等重点领域的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利益责任关系。
2.坚持污染者付费。按照污染者使用者付费、保护者节约者受益的原则,创新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实现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抑制不合理资源消费,激发市场主体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
3.坚持激励约束并重。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主体,在价格政策涉及的领域和环节,进一步健全价格激励和约束机制,使节约能源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形成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良好局面。
4.坚持因地分类施策。鼓励各市州结合本地区的特点,细化制定绿色发展要求的具体价格政策。鼓励重点生态保护功能区、产业园区制定更严格环保标准的价格政策,更好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明显增强。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各环节。
二、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
(一)合理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运营成本(不含污水收集和输送管网建设运营成本)并合理收益的原则,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原则上2020年底前达到与污水处理服务费用大体相当的水平,并按照成本变化适时、适度进行调整。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的建制镇,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不能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按现行渠道给予补贴。
(二)建立与污水处理标准相协调的收费机制。支持提高污水处理标准,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提高至一级A或更严格标准的城镇和工业园区,可相应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水源地保护区、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特别是劣Ⅴ类水体以及城市黑臭水体污染源所在地,要实行更严格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并相应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三)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在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农村牧区,要探索建立农(牧)户付费制度,综合考虑村集体经济状况、农(牧)户承受能力、污水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向农(牧)户收取污水处理费,应结合当地实际选择代征主体和征收方式,严禁搭车收费。
(四)加快形成城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通过招投标等市场竞争方式,以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污水总量、污染物去除量、经营期限等为主要参数,科学形成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鼓励将城乡不同区域、规模、盈利水平的污水处理项目打包招投标,促进城市、建制镇和农村污水处理均衡发展。
三、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
(一)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2020年底前,全省城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各地创新垃圾处理收费模式,提高收缴率,制定促进垃圾收集、分类、处理协同机制和综合性配套政策,支持水泥、有机肥等企业参与垃圾资源化利用。
(二)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对非居民用户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鼓励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市场化运营,已经形成充分竞争的环节,实行市场化定价。
(三)加快建立农牧区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已实行垃圾集中处置的农村牧区,鼓励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农牧区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户承受能力、垃圾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促进乡村环境改善。
(四)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已建立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地区,制定并定期调整危险废物处置定额、定量收费标准,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跨区域的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所在地的收费标准。合理核定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医疗机构协商确定。工业危险废物和社会源危险废物处置在确保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流程监控,违法违规行为可追溯的前提下,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四、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
(一)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按照年度计划有序推进,确保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改革实施地区要根据农业水价核定办法和相关程序,科学核定农业水价,同步建立水费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原则上,改革实施区域农业水价逐步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确有困难的地区和灌区要采取综合措施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执行完全成本水价。适时修订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农业用水价格管理办法。
(二)完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总体价格水平达到补偿成本并合理收益。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缺水地区二者比价原则上不低于3:1。适时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三)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2020年底前要全面建立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根据非居民用户用水定额标准、用水计划,充分考虑水资源稀缺程度、节水需要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率先对条件较为成熟的重点行业和用水大户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逐步推开。对“两高一剩”等行业实行更高的加价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五、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
(一)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适时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严格落实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7个行业的差别电价政策,及时评估并适时完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促进相关行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能效水平、加速淘汰落后产能。
(二)完善峰谷电价形成机制。建立峰谷电价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扩大销售侧峰谷电价执行范围,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峰谷时段。制定完善清洁采暖峰谷电价,促进可再生能源合理消纳。鼓励市场主体签订包含峰、谷、平时段价格和电量的交易合同。利用峰谷电价差、辅助服务补偿等市场化机制,促进储能发展。利用现代信息、车联网等技术,鼓励电动汽车提供储能服务,并通过峰谷价差获得收益。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推行居民峰谷电价。
(三)完善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免收基本电费。
六、完善促进绿色清洁能源利用的天然气价格机制
(一)切实加强输配环节价格监管。加快构建精细化、制度化、透明化的输配气价格监管体系,完善监管规则,及时制定并定期调整输配气价格。清理规范天然气输配企业各项收费,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合理降低天然气安装工程等偏高的收费。
(二)加快完善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加快建立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提高天然气定价的灵活性和透明度。科学设置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合理确定联动周期、程序和操作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价格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并逐项建立台帐,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对落实不力的要强化问责。要加强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等绿色价格政策,对影响面大、制约因素复杂的政策措施可先行试点,摸索经验,逐步推广。要正确处理推进绿色发展与保障群众生活的关系,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尤其是低收入群体承受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对冲价格调整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要加强宣传引导,将宣传工作与政策制定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价格政策的制定出台的同时要开展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28日,贵州省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容如下: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5〕267号)为完善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一、《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答: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价格机制作用,指出价格是市场经济条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5日,四川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省汽车运输自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认定的批复。文件明确,四川省汽车运输自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工商业用电两部制电价。2030年底前,免收容(需)量电费。原文如下:自贡市发展和改革
1月15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为完善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10日,四川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中国石油四川自贡销售分公司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认定的批复。文件明确,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中石油自贡食品产业园区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为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工商业用电两部制电价。并且于2030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23〕1721号)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在电化学储能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构建新能源汽车与供电网络双向互动体系,巩固和扩大我省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省发展改革委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1月17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宿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的通知。通知明确,近期目标(2024~2025年):重点建立和完善建筑垃圾专项运输、专项处理利用体系,加强源头分类、控源减量,实现市辖区内建筑垃圾从源头到处置的全过程管控;加快提升各乡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9月30日,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绵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本方案所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城市生活垃圾从垃圾投放点运往垃圾处置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处理等费用。其中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延吉市人民政府发布《延吉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坚持“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本市凡产生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符合减免政策的除外),均应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本办法自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局室、各街
青海省的燃煤标杆电价为0.3247元/度。(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由平均上网购电价格和历史偏差电费两部分组成。2024年1月至2024年8月,平均上网电价如图所示,本年度价格一直走低,水力资源较大的夏季上网电价已降至2毛钱左右。输配电价第三监管周期,青海省的输配电
日前,有多家终端用能单位向IESPLAZA综合能源服务网反应了其面临的现实问题,欲求通过IESPLAZA的资源对接服务帮助其解决燃眉之急。(来源:微信公众号“IESPlaza综合能源服务网”作者:IESPlaza)如山东某集团下属水泥厂每年用电量至少1.5亿度,耗电量巨大、电费惊人,迫切希望通过虚拟电厂管理平台的
10月31日,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征求《酒泉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详情如下:酒泉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
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维护管理,确保稳定运行;加强监督指导,规范运营管理。详情如下:关于进一步加强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延州建村字[2022]5号各县(市)住房和城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发布,详情如下: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按照《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环办土壤函〔2021〕287号)等
习近平总书记4月10日至13日在视察海南时强调:海南要坚持生态立省不动摇,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我省在八次党代会“八个自由贸易港”建设任务中提出:坚持生态立省,建设生态一流、绿色低碳的自由贸易港。省发展改革委针对生态立省建设中面临的资源利用效率低、污染物排放量大等问题,从节能环
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了《南充市乡村污水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4月16日,记者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确保2020年底全省所有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贵州将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目标任务,坚决打赢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攻坚战。4月15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印发《贵州省2020年坚决打赢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攻坚战工作要点》,明确将按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后文简称《意见》)提到,落实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将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至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意见》明确,到2025年,绿色生产和消费相关的法规、标准、政策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到位的制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和征收管理制度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0〕29号,通知对重点任务,收费计征方式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文件提出,明确乡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范围和成本构成。明确提出乡镇污水处理收费应补偿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含污泥无害化
北极星水处理网从郑州市发改委获悉,2020年1月1日起,郑州市将推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按照少排放低污染者少付费、多排放高污染者多付费的原则,激励约束相结合,增强全市企业污水预处理和污染物减排的主动性、积极性,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由市发改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联合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日前青海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指出将建立峰谷电价动态调整机制,利用峰谷电价差、辅助服务补偿等市场化机制,促进储能发展,鼓励电动汽车提供储能服务,并通过峰谷价差获得收益。并将在2025年底前实现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等
三峡能源5月12日发布关于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指出,南疆基地初步计划2025年基地配套煤电项目开工,基地电源项目建设将与外送通道建设进展协同适配,保障基地新能源、支撑调节电源、输电通道“三位一体”同步建成。三峡能源聚焦陆上大基地、海上风电引领者两大重点,加快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2日,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青海电力市场成员自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适用于参与青海电力市场交易的各类市场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电网企业(含增量配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新型经营主体,市场运营机构(电力交易机构、
5月12日,国家能源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邹磊在集团总部会见青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锦刚,双方就深化能源产业合作、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进行座谈交流。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傅振邦,青海省政府副秘书长董玉毅参加会谈。邹磊对张锦刚一行的到访表示欢迎,介绍了集团生产经营以及在青海的产业规划
5月9日,国家电投集团在总部召开“锋火相传#xB7;向新而行”五四青年大会,过去一年,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集团“均衡增长战略”落实落地,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会上,集团团委进行了2023#x2014;2024年度“两红两优”表彰,20个团组织获评五四红旗团委,50个团组织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50名个人获评优秀
5月9日,疆电(南疆)送电川渝特高压直流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克拉玛干沙漠新能源基地是国家规划建设的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之一,具备新能源资源转换成电力送出的条件。川渝地区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平台,是长江经济带的战略支撑,也是国家推进新
2025年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下称“136号文”)。136号文提出,按照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政策统筹协调的总体思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建立新
近日,中国能建浙江火电承建、科技公司所属华东电力试研院参与调试的青豫直流二期三标段海西基地10万千瓦光热机组一次并网成功。该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是青海省首个100兆瓦级光热电站项目。项目配置12小时熔盐储能系统,可实现全天候稳定供电。项目投产后年发电量可达2.271亿千瓦
2025年,青海省科技厅以“开局即冲刺”的奋进姿态,锚定省委省政府“一季度开门红”目标,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建设产业“四地”,针对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难点,突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出“百项计划攻坚行动”,加快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项目,突破重点,带
5月10日,青海日报刊发《关于拟拆除玛多县“金太阳”项目独立光伏电站的告知书》。根据公告,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境内现有“金太阳”光伏电站3座,分别是玛多县扎陵湖乡上多卡40kW电站、玛多县扎陵湖乡下多卡20kW电站以及玛多县黄河乡塘格玛村40kW电站。因建设单位失联,长期无人维护,现拟对以上三座
在“双碳”目标驱动下,新型储能产业经历了政策红利推动的爆发式增长,但也因政策波动、低价内卷、技术瓶颈等问题陷入阶段性困境。随着2025年“强制配储”政策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储能行业迎来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的深度转型。与此同时,国内价格战白热化叠加海外市场需求及壁垒激增,中国企业
近日,全国各地2025年5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北极星售电网汇总了2024年10月-2025年5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如下图所示:以下为2025年5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表,顺序依次为:江苏、安徽、广东、山东、山西、北京、河北、冀北、河南、浙江、上海、重庆、四川、黑龙江、辽宁、内蒙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