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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直未能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在省内九个中心城市排名连续挂末,且2018年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恶化,受到省生态环境厅约谈。在此形势下,2018年4月起,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牵头开展了扬尘污染六大专项整治行动,突出以PM10、PM2.5为主的大气污染物专项整治,在2018年省对六盘水市的年度考核中取得了“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首次消除中度以上污染天气、首次完成省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任务、首次摆脱全省挂末的局面”等4个首次的靓丽成绩,受到省生态环境厅通报表彰。
2019年以来,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六盘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既定部署,加大力度,持续巩固蓝天保卫战取得的不易成果,成效十分显著。截至2019年9月15日,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的背景下,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提高5.0个百分点,达100%,是省内九个中心城市唯一一个优良率达100%的城市。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按照“两个禁止、三个到位、七个100%”的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并对34个重点建筑施工工地安装视频及在线监测设备。开展道路扬尘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管理制度,推广使用新型渣土运输车辆,严厉打击泥头车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共计处罚违规入城车辆600余辆次,处罚泥头车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车辆200余辆次。启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联合市公安局等九部门印发《六盘水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严格车辆检测监督管理,共计处理违规环保检测机构8家;加大冒黑烟车辆处罚力度,共计处罚冒黑烟车辆1000余辆次。开展工业企业综合治理,排查散乱污企业169家,立案查处5家,处罚金额40余万元;开展重点企业治污减排工作,排查企业57家,纳入整治企业4家,立案查处2家,处罚金额12万元;开展工业堆场扬尘整治,排查工业堆场72个,纳入整治9家,立案查处1家,处罚金额5万元。
二是强化春节、中元节等特殊时段污染管控。如2019年中元节期间,通过采取提前安排部署、规划集中焚烧、立体宣传发动、强化禁烧保障等4项措施,组织城区市民出城祭祀、集中焚烧,中心城区AQI(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分别下降27%、34.4%、24.6%。
三是依托第三方机构精准施治污染源。委托贵州众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中心城区大气污染朔源,并编制减排清单。以颗粒物为主,建立了重点建筑施工扬尘源、砂石矿山扬尘源、重点道路扬尘源、重点工业企业排放源、重点燃煤污染源等10类污染来源清单,为大气污染精准治理提供了靶向。
四是加强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按照《六盘水市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预警启动条件,依托省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平台发布数据,及时部署启动污染天气管控应急响应。如2019年1月5日—8日,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AQI指数预报数据最小值均超过85,由于正值周末,市人民政府通过应急指挥平台,发布了中心城区污染天气III级预警应急响应启动信息。通过管控,空气质量指数(AQI)均小于68。
下一步,将以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主要堡垒,统筹抓好城市扬尘、工业排放、机动车尾气、燃煤等主要污染源的防治,持续巩固取得的成效,推动空气质量进一步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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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就《石嘴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目标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1.5%,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70微克/立方米和34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8%以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5月17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提出高质量推进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钢铁行业80%以上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在用6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含电力)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排放限值参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5月14日起就《关于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宁夏全区3家长流程钢铁企业,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完成过半,宁夏建龙特钢有限公司完成总工程进度的90%以上,石嘴山市兴华钢铁有限公司尚
5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钢铁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达到超低排放限值,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层燃炉、抛煤机炉除外)实现超低排放。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指出到2025年,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PM2.5浓度控制在20.5微克/立方米以内,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县级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VOCs减排量达到国家要求。详情如下: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印发《驻马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降低PM2.5(细颗粒物)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了到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加快推动产业结构、
4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就《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到2024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5.9%,PM2.5浓度不高于27.2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0%以内。到2025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PM2.5浓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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