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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山东、河北、天津、山西等地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各地施工、运输逐步恢复,工厂恢复生产。
山东省
淄博市
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办公室消息,目前,淄博市空气质量已改善,根据环境空气质量会商结果,淄博市于11月24日8时0分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济宁市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消息,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要求,根据济宁市环境空气质量研判结果,济宁市目前已达到预警解除条件,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11月24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德州市
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消息,目前,该市空气质量已改善到优,根据市生态环境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结果,预测未来36小时AQI指数将持续低于200,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从11月24日10时起,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济南市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消息,按照《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济南于年11月20日零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1月21日零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滨州市
滨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办公室消息,根据空气质量预测,滨州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预警要求,决定自11月22日2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河北省
河北省大气办发布《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从11月24日12时起,河北省11市及雄安新区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河北省地面受南风持续影响,小风、高湿、逆温影响,扩散条件持续不利,污染物在河北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累积,空气质量仍维持重度污染。从11月24日起,受较强东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自北向南逐渐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区域一城市(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区域二城市(唐山、廊坊、沧州、秦皇岛)于11月24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沧州市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消息,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24日起,受较强东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自北向南逐渐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照省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9〕232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沧州市于11月24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11月25日起解除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
唐山市
经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11月24日起,受较强偏北风影响,扩散条件逐步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根据省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9〕232号),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24日12时起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廊坊市
根据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于2019年11月24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衡水市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的精神,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24日起,受较强东北冷空气影响,污染逐步清除,我市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上级要求,经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衡水市定于11月24日12时解除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献县
经市气象、环境部门联合会商,预计11月24日起,受东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自北向南逐渐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照市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沧气领办〔2019〕580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献县于11月24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11月25日起解除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
黄骅市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24日起,受较强东北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自北向南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照《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沧气领办〔2019〕580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黄骅市于11月24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11月25日起解除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
天津市
根据我市空气质量预测和会商结果,预计11月24日起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改善。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9〕40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信息,自11月24日零时起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山西省
晋城市
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消息,根据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及监测预警组专家委员会会商结果,晋城市自2019年11月24日起空气扩散条件逐渐好转。按照《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解除的有关规定,经报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决定自2019年11月24日10时00分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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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江西省新余市生态环境局11月1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
11月18日,河南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政府11月5日印发《昆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源结构清洁低碳发展、交通结构绿色运输体系建设、面源精准化管理提升、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政策标准激励提升等八大方面48项重点任务。昆山市空气质量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1月7日印发《胶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其中主要修订内容有:(一)增加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作为应急预案编制依据。(二)将预警发布时间由提前24小时以上调整为提前48小时以上。(三)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对于细颗粒物(PM2.5)、臭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四川省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鼓励全市涉气企业积极开展深度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提高环保绩效水平,推动内江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促进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制订了《内江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奖补办法》,并于11月5日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11月7日发布关于再次征求《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意见和建议的公告,进一步提高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详情如下: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再次征求《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11月5日发布关于湖北省2024年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的公示,全省第一批共审定通过61家A、B级和引领性企业,其中A级7家、B级34家、引领性20家。关于湖北省2024年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的公示为精准化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10月24日发布关于对山西省2024年第一批A级、B级、引领性企业名单和第二批A级、B级、引领性降级企业名单进行公开的公告,其中山西省2024年第一批A级企业78家,山西省2024年第一批B级企业336家,山西省2024年第一批引领性企业205家,山西省2024年第二批A级、B级、引领性降级企业65家。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0月29日发布2024年第1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级、B级企业预公示名单,本次公示共涉及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关于2024年第1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级、B级企业预公示名单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
辽宁省阜新市生态环境局10月30日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阜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健全阜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控制、降低或消除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详情如下:关于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30日印发《2024-2025年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以减少污染天气和降低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从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分两个阶段在全区开展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持续推进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11月20日发布《天津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以细颗粒物污染为重要突破口,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向经济发展与污染防治协同转变。规划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6%,
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江西省新余市生态环境局11月1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
11月16日至1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第六师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黄润秋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
近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清单(2024年第2批)。经审核,共15个项目符合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要求,拟安排中央资金0.5亿元。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清单(2024年第2批)公开按照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有关要求,经审核,共15个项目符合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
秋冬季,既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和关键,也是太原打响“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攻坚期。近日,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外发布《太原市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小编为您划重点。工作目标在完成国家、省下达的2024年度大气环境约束性指标的基础上,2024年10—12月PM2.5浓度控制在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阿克苏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阿克苏市将开展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按照《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文件要求,有序推动水泥行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底前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热电分公司、新疆天基水泥
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8%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8%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8963吨(1
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政府11月11日发布《沧州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办法适用于沧州市管辖海域内非军事船舶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船舶排放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沧州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沿海区域大气环境,根据《中华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期)拟安排情况的公示,三明市丰润化工有限公司20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明溪县建城区企业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福建省尤溪县百源木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烟气脱硝除尘超低改造工程、福建省大田县鑫城水泥工业有限公司无组织超低排放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落实《湖北省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并为全面实现“十四五”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湖北省于今冬明春对省内部分市(州)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工作,并制定《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7日发布关于开展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依法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化涉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办理锅炉登记,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领域及环境监测领域机构资质认定管理等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市
10月31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全面完成重点行业提标改造。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生活垃圾等其它物料。棋盘井蒙西地区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除长期停产和在建企业外,2025年底
近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邯郸市绿色低碳发展典范城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全面推进环保绩效创A创优。2025年全部完成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创A;分步推进铸造、炭素等其他重点行业创A创优,力争到2026年全市47个行业重点涉气企业全部完成。全文如下:关于《邯郸市绿色低碳发展典范
11月1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4〕37号)。其中指出,持续加强电网建设,推动构建本市“三通道两落点”特高压受电格局。持续扩大外电入津规模,稳步提升净外受电比例。同时提到,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持续提升新能源占比,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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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天津市政府印发《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6%,全市及各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NOx和VOCs排放总量相比2020年分别下降12%以上。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和区域环保绩效“创A”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1日发布《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在严格落实国家、省要求的基础上,按照美丽中国建设以及美丽贵州建设中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强化VOCs综合治理,高质量推进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任务;按照“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中
延安市人民政府11月13日印发《延安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其中提出大力培育环保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环境监测、环保装备、环境咨询、深度治理等领域培育若干龙头企业。详情如下:延安市深化大气污染治
近日,威海市政府印发《威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2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9%,全面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NOx、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0.44万吨、0.23万吨。《实施方案》
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8%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8%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8963吨(1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政府11月5日印发《昆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源结构清洁低碳发展、交通结构绿色运输体系建设、面源精准化管理提升、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政策标准激励提升等八大方面48项重点任务。昆山市空气质量
11月12日,江苏太仓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太仓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化工园区建立分环节、分物种管控清单,实施高排放关键活性物种“指纹化”监测监控和靶向治理。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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