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第六十六条【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加油站等区域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调查评估结果,组织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第六章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
第六十七条【省际间水污染防治区域协作】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长江、太湖、淮河、大运河、洪泽湖等跨省市水体水污染防治协作,共同预防和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环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与相关跨省市同级人民政府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水环境信息交流和共享,依法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应急处置等合作,共同处理跨省市突发水环境事件以及水污染纠纷,协调解决跨省市重大水环境问题。
第六十八条【省内水污染联防联控】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省内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组织相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共同研究解决水污染防治的重大事项。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跨行政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协同开展跨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测、共同治理、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协调处理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第
六十九条【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实行行政区界上下游水体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证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到控制目标要求。水质未达到控制目标要求的,责任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达标。以河流中心线为行政区划界限的共有河段,由相邻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承担保护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质达到目标要求。
第七十条【水环境区域补偿】实行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在确定的跨市河流交界断面,实行双向补偿。当断面水质超标时,由上游地区对下游地区予以补偿;当水质达标时,由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予以补偿。对水质连续稳定达标的国家重点考核断面、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予以适当奖励。
第七十一条【水环境生态补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保护的目标、投入、成效和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区域协作等方式,建立健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以及有关生态保护区区域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加大补偿力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第七章水环境风险监测预警与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
第七十二条【总体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做好突发水污染事故的风险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第七十三条【水环境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在水体受到严重污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并可以根据排污单位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排污单位采取限制生产、停产等应急响应措施。
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急准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本行政区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措施,并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应急值守制度,建立环境应急专家库、应急物资信息库,配备应急监测设备和装备。生态环境、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水行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水环境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第七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急要求】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方案,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进入水体。化工、医药、电镀等生产企业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要求配备事故应急池等水污染应急设施和设备,并采取措施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可能严重污染水体的消防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
第七十六条【报告制度】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29并抄送其他相关部门。对下游水体可能产生影响的,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
第七十七条【突发水污染事件调查和损害评估】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工作。。
第七十八条【水生态损害赔偿】违反本条例规定,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设区市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机构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磋商,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磋商未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磋商或者诉讼所获得的赔偿金、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按照地方人民政府非税收入进行管理,统筹用于水生态环境损害修复。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法律责任的一般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条【按日连续处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复查,发现其继续违法或者拒绝、阻扰复查的,可以自责令改正的次日或者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或排放污水导致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或事故停运的;
(二)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规定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
(五)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一条【违法设置排污口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第八十二条【对实施严重污染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行为的处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对建设单位或者企业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损害赔偿责任:
(一)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进水、出水的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或者发现进水污染物浓度或者水量高于技术规范要求未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的;或者污水处理厂运行台帐造假的;或者污水处理厂擅自停运的。
(二)在长江、通榆河、南水北调输水干线水上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的。
第八十三条【销售含磷洗涤剂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销售含磷洗涤用品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
第八十四条【散养户直排畜禽粪便废水、水产养殖超标排放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畜禽养殖散养户未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治措施,直接向水体排放畜禽粪便、废水的;或者池塘水产养殖尾水未能达标排放的,由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书面责成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到位的,移交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处五百元以上五千32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违法围网养殖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在江河、水库违法围栏围网养殖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拆除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确定有关单位代为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船舶违法向水域排放污染物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一)船舶向水体直排生活污水的;
(二)单壳化学品船和单壳油船进入长江干线、京杭运河、长江三角洲等高等级航道网航行、停泊和作业的;
(三)按要求应进行洗舱的船舶未进行洗舱的;
(四)未在规定的船舶洗舱水域进行洗舱的。
第八十七条【港口码头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海事管理机构根据其程度对其采取停止作业、限制作业的措施,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水上修造、水上拆解、打捞等作业活动的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配备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和器材以及船舶污染物、33废弃物的接收设施,并有效投入使用的;
(二)港口、码头、装卸站未按规定主动接收船舶送交船舶污染物的,或者未按规定对未送交船舶污染物的船舶进行装卸作业的;
(三)从事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作业,或者从事装载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舱清洗作业的单位,不具备与其运营规模相适应的接收处理能力的。
第八十八条【擅自改变、破坏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重点水域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备用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重点水域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以及隔离设施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九条【违反应急制度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的;
(二)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
第九章附则
第九十条【用语含义】本条例所称单壳化学品船,是指以船体外板为液货舱周界,包括单舷单底、双舷单底、单舷双底的化学品船。
第九十一条【生效日期】本条例自X年X月X日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保障公众健康与水生态安全,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了《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将11种(类)具有持久性、累积性和毒性的水污染物纳入名录,包括:铊及铊化合物、氰化物(易释放氰化物)、五氯酚及五氯酚钠、
在无锡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部署和市市政集团的坚强领导下,继北尖公园净水厂投运后,目前江苏省内最大全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历经两年半的紧张施工,已成功通水试运行。该项目被列入今年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位于新吴区运河西路和吴都路交叉处,主要服务于滨湖区山水城、经
6月24日,安徽巢湖流域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程EPC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对现状望塘污水处理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含调水泵站)、塘西河再生水厂、北涝圩污水处理厂、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一期)、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共6座污水厂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单个最大污水厂设
日前,《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锚定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远景目标,按照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进行安排部署。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
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推进风光新能源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国土空间资源,统筹优化布局,梳理全市风光资源现状及开发潜力。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利用和高质量发展,逐步带动新能源产业链延伸发展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到,鼓励大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虚拟电厂运营商以及储能运营商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构建多层次智能电力系统调度体系,提高电网调度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实现快速灵活的需求侧响
日前,国能山东公司山华电聊城、聊城公司一、二期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山东公司山华电聊城、聊城公司一、二期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一章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山华电聊城、聊城公司一、二期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公
5月30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李秀林代表提出的《关于扎实推进城宣万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建议》做出答复。其中指出,城口风光等新能源较为丰富,光资源禀赋位居全市前列,大巴山清洁能源基地建设一直在作为重点事项推进。城口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全国试点,城口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环土壤〔2024〕80号),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土壤污染源头
山东公司石横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石横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405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横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石横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
7月1日,中国石化青岛炼化全海水环境漂浮式光伏项目建成投用,这是我国首个实现工业运行的海水漂浮式光伏项目,与前期投用的桩基式水面光伏联动成为目前中国石化规模最大的水面光伏电站。该项目位于青岛炼化氢能“产研加”示范园内,具有零排放、效率高、成本低等优势,占地面积约60000平方米,装机容
在日前落幕的第二十三届“深圳(湾区)知名品牌”评选活动中,深圳市清泉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清泉”)凭借其在水处理领域的技术突破与行业引领力,从数百家参评企业中脱颖而出,荣获“深圳知名品牌”称号。这一荣誉不仅是对深圳清泉品牌实力的权威认证,更彰显了深圳在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主要目标是:到2035年,现代化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完善,防洪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江河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水文化繁荣发展,
6月27日,云南省昭通市赤水河流域(云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一体化工程项目——威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初步设计成交结果发布。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格:66万元。该项目新建威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设计规模为300t/d,波动范围为260~360t/d,配套建设处理规模为10t/d的污泥处理设施
6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其中指出,加快推进西南地区水电基地建设,合理布局、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实施小水电站绿色改造提升,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建设。全文如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2
在无锡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部署和市市政集团的坚强领导下,继北尖公园净水厂投运后,目前江苏省内最大全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历经两年半的紧张施工,已成功通水试运行。该项目被列入今年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位于新吴区运河西路和吴都路交叉处,主要服务于滨湖区山水城、经
2025年10月30日-11月1日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崧泽大道333号展会规模:25000平方米主办单位:联合国人居署上海市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执行单位:东浩兰生会展集团上海现代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东浩兰生会展集团上海建智展览有限公司一、总体情况上海国际城市与建筑博览会(以下简称城博会)作为“世界城市日
随着人类社会的快速发展,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使我们的日常生活更加便利。然而,这些进步也带来了新的环境挑战,特别是在水污染方面。本文将探讨威立雅如何应对新出现的水中污染物,展示其在保护水资源和确保饮用水安全方面的创新解决方案。新污染物的出现及挑战近年来,我们见证了各种具有特殊性能(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0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风光火储”国家示范工程!国内首个“五塔合一”钢结构冷却塔项目双机投运6月13日,榆神榆横2×350mw热电联产工程2号机组高质量通过168小时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实现全容量投产
基本信息中文名称:2025深圳国际水务科技博览会(IWTE2025)英文名称:ShenzhenInternationalWaterTechnologyExpo2025展会时间:2025年11月24-26日展会地点:深圳会展中心(福田)展会规模:展览面积50000平米,展商1000余家,展位2000个,专业观众35000人次组织机构组织单位《给水排水》杂志社亚太建设科
6月13日,云南省昭通市赤水河流域(云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一体化工程项目——威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该项目新建威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设计规模为300t/d,波动范围为260~360t/d,配套建设处理规模为10t/d的污泥处理设施,协同处理渗沥液浓缩液。项目建设地点位
世界上有一些地方,当人们提起的时候总会联想到某种产业,甚至这些地理名词已然成为某一产业的别称。提起美国硅谷大家立刻想到IT产业,提到底特律就会立刻想到曾经繁华一时的汽车产业,而德国某种程度上就是高端精密制造产业的代名词,这样的地方被称为“产业中心”。这些产业中心都有共同的特点:一是
近日,国网新源江苏句容抽水蓄能电站5号机组高质量完成整组调试工作,所有试验数据均优于设计标准,预计7月投入商业运行。今年以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加快推进抽水蓄能建设,持续完善抽水蓄能建设管理体系,工程建设稳步推进。上半年,公司全面投产辽宁清原、浙江宁海2座抽水蓄能电站,累计投产9台机组
北极星储能网讯:6月30日,派能科技助力扬州最大电网侧储能电站——江苏华电仪征风光集中配建储能项目成功并网。该项目能够有效保障区域能源电力安全,为长三角地区迎峰度夏能源稳定供应构筑坚实屏障。作为扬州区域规模最大的电网侧储能电站工程,该项目占地47.8亩,构建“储-转-升-调”智能化能源枢纽
7月1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披露,安徽柯仕达科技有限公司以环宇光伏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苏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案号为(2025)苏0413破申37号。据了解,环宇光伏科技(常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
6月30日、7月2日,苏龙热电分别与中国能建江苏院、中国能建江苏电建三公司、中国能建安徽电建二公司以及上海锅炉厂、上海汽轮机厂、上海发电机厂成功举行EPC总承包工程合同和三大主机采购合同签约仪式,标志着苏龙热电2×66万千瓦四期扩建项目步入“快车道”。苏龙热电党委书记、董事长严倪芳,中国能
在“双碳”目标引领能源变革的时代浪潮下,一座屹立于江南水乡的绿色能源丰碑——江苏溧阳100MW/200MWh储能电站正式并网投运。作为该项目的核心解决方案供应商,科华数能凭借创新技术与卓越服务赋能电站高效运行,为江苏电网的稳定运行和区域能源转型注入强劲动能。该项目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项目
认证标准总是滞后于行业发展?质量、性能、成本是不可能三角?极端工况下产品技术怎样创新?2025年6月30日,在晶澳科技北京总部,TÜV北德光伏总经理缪存星先生、江苏沃莱新材料副总裁朱晓六女士及晶澳科技组件研究部负责人,作为晶澳科技首期“JASolarPowerTalk”栏目的嘉宾,面向全球从业者举行了一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7月2日,国能e招发布《国电电力国电申能唐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唐山乐亭月坨岛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海缆设备及敷设施工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告显示,第一中标候选人:长飞(江苏)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5182.518000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青岛汉缆股份有
7月2日,由北极星电力网、北极星风力发电网主办的第五届海上风电创新发展大会在山东烟台盛大召开,会议以“逐风深蓝·创新赋能”为主题,围绕最新风电政策市场、聚焦大兆瓦长叶片、核心设备国产化、深远海漂浮式、海上风电+X融合、数字化转型等关键技术领域的创新突破与实践应用展开探讨。吸引了来自行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2日,百川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铁江先生家属的通知,其于近日收到江阴市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郑铁江先生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郑铁江先生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控制权
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的正式实施,分布式光伏项目步入了全新的规范发展阶段。目前,江苏、宁夏、重庆、辽宁、海南等多地已相继发布地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家能源局也于4月11日配套发布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问答,进一步明确了政策细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