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印发自治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规划2019年底,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与地块污染风险初步筛査;到2020年底,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22年,全面提升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水平,全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9—2022年)》已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2月13日
(以件公开发布)
自治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9—2022年)
为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逐步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与治理修复规划(2018—2022年)》(新政办发〔2018〕89号)精神,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㈠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自治区、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有效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全面管控土壤环境风险。
㈡ 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污染预防与治理的关系,在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时,充分考虑自治州实际情况,坚持以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为核心,以污染地块和农用地为重点,明确土壤污染防治和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实施一批重点治理与修复项目,确保土壤环境安全,推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
——加强联动,合力推进。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加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投入力度。建立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与住建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土壤污染防治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源优势,共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预防为主,风险管控。对未污染土壤实施优先保护,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强化源头管理与风险管控,坚持源头严防,严格准入制度,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降低产污强度,严格控制新增污物排放。结合土壤详査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结果,按用地类型、污染程度等提出分类分级管控措施,提高防治成效。
㈢ 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州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22年,全州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中趋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主要指标:2019年底,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与地块污染风险初步筛査;到2020年底,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22年,全面提升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水平,全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㈠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
1.完善工业污染地块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明确造成地块污染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依法确定变更后的责任主体。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各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深化已停产企业遗留污染地块的监督管理,相关责任主体对需要开展治理与修复的污染地块,按照有关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制定修复目标和治理措施,编制治理与修复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编制风险管控方案,实施风险管控。加强在产企业地块污染防治工作,探索在产企业地块污染防控措施和管理工作机制,将地块环境管理由“末端治理”向“前端防控”延伸,减少污染地块增量。
2.建立污染地块部门联动监管机制。依托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等平台,实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住建等部门信息共享,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业用地转变为非工业用地、土壤环境调查、污染地块名录、治理与修复、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环节实行联动监管。
3.探索建立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修复全过程监管机制。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在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污染地块详细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实施方案,风险管控方案,治理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治,治理修复效果评估等各环节进行监管,探索建立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修复全过程监管机制。
㈡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全州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摸清土壤污染状况,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详查,查明全州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对农产品质量影响,综合评价农用地土壤污染环境风险。
以土壤环境重点行业企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与冶炼、化工、制革、矿山、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用地为重点,开展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为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提供基础数据。
㈢ 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1.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土壤环境质量点位布设要求,完善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到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县市全覆盖,确保全州重污染企业周边基本农田长期监测点位覆盖率不低于80%;到2022年底前,进一步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充分发挥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行业部门监测网络作用,进一步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基本形成覆盖全州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对全州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实施定期监测评价,及时对重点、敏感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进行监测和风险评估,为全面掌握土壤污染状况、准确研判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提供依据,为污染土壤风险管控、治理修复提供支撑。
2.提升土壤环境监管水平。结合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及能力建设,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土壤环境监管专业技能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土壤检测仪器配备,提高土壤环境管理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
3.加强土壤环境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土壤环境信息,建立土壤环境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实现分级分类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土壤环境数据作用。
㈣ 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风险管控
1.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工作机制。各县市要结合工业企业调整退出、工业用地改变性质情况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等,组织对已(拟)关停并转、破产、搬迁的工业企业原址场地,已(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工业企业原址场地等进行排查,建立自治州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动态更新,及时上传至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对列入名单的疑似污染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按要求将调查报告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2.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并动态更新。各县市根据土地使用权人提交的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并动态更新。对列入名录的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应按规定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等工作,并将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治理修复方案等文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主动公开报告主要内容。
3.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风险管控。各县市应组织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结合污染地块相关开发利用计划,有针对性地实施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各县市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要组织划定管控区域,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并组织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对拟开发利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污染地块,经风险评估确认需要治理与修复的,土地使用权人必须依法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与修复,或经治理与修复但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不得进行用地程序。
㈤ 有序开展污染地块重点修复项目
1.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各县市要根据已掌握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按照边调查、边应用、边风险管控的要求,重点围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农用地安全利用、农用地严格管控、矿区土壤治理与修复、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以及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梳理本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清单,从2019年起逐步建立本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结合土壤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及时补充、更新项目库。在各县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的基础上,建立自治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的项目优先上报自治区项目库及国家项目库。
2.有序推进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重点工程。根据现有已掌握污染地块情况,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以及历史遗留工业企业污染场地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工程。对已关闭矿山、生产矿山、在建矿山进行调查摸底,对发现问题的矿区及尾矿库进行生态治理与修复。
3.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防范措施;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掌握修复工程进展情况,责任单位要按规定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按规定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和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
㈥ 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
1.划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利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全面有序推进全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逐步建立全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将农用土壤按污染程度进行三个类别的划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分类实施相应管控措施。
2.优先保护清洁耕地。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3.推进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中、轻度污染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要结合当地主要农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4.严格重度污染耕地管控。严格管控类耕地应依法划定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推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5.实施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因地制宜采取外源污染隔离、灌溉水净化、低积累品种筛选应用、水肥调控、土壤调理、替代种植等技术,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特别是对重度污染耕地,积极开展耕地休耕轮作试点,加大对结构调整的政策扶持力度,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要求。
㈦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
鼓励相关机构、企业等单位开展土壤环境基准、土壤环境容量与承载能力、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污染生态效应、有机污染物的微生物降解技术、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和修复植物筛选,以及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人体健康关系等方面基础研究。鼓励开展土壤污染诊断、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
㈧ 加强污染源头防控
1.严格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发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定期更新,强化污染源监管执法。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加强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控力度。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防控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环境风险。严防资源开发污染,加强尾矿库监督管理。
2.加大农业污染防治。推行清洁种植,实施化肥减量和农药零增长行动,从源头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到2020年,全州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对比2013年要实现零增长。加强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完善农膜回收利用机制,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到2022年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管。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严格管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施用农田。全面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建立并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减少生活污染。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土壤污染。
四、保障措施
㈠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协调推进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是土壤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任务逐一分解,明确土壤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共享数据信息。加强在土壤环境调查、土壤风险管控、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污染防治资金、修复技术研发、修复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合作,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合作机制。加强目标考核,自治州人民政府分年度对各县市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2年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作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㈡ 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激励政策。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资金保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力度,对重点区域给予倾斜。要用好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重金属污染防冶、土壤环境大数据等工作。各县市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研究制定或落实扶持有机肥生产、废弃农膜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企业的激励政策。
㈢ 严格土壤环境监管,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动态更新全州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全部纳入监督性环境监察范围,强化监管。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日常执法,强化对矿石和尾矿库、涉重金属排放、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环境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存放、转移、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㈣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充分利用互联网、数字化平台等手段,结合世界地球日、环境日、土壤日、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提高全社会对土壤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㈤ 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强化信息公开。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中广核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转让旗下中广核和清(南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为7704.674201万元。中广核和清(南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2月8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近日,中国建筑在广东省投资成立了一家专注于环境科技的新公司——中建四局环境科技(广东)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高达4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由中建四局100%持股。中建四局环境科技(广东)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近日,合肥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雷,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
贵州省财政厅7月29日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本次下达5083万元,用于贵州省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等六个项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67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市(州)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
7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赵世新司长对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做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裴晓菲: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加强土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本次下达资金4874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的通知桂财资环〔2024〕45号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根据《财政
近日,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广西蓝德扣除公司需支付的工期延误损失150万元后向公司支付了工程款1808.55万元及利息。该案件已完结。永清环保发展为以土壤修复为工程核心、以固\危废处置为运营核心,大气污染治理、环境咨询、新能源、双碳业务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环
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重庆桃花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业主)(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九龙坡区兰美路秦安机电原址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近日,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新造油库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施工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人为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总价3538.782487万元。自中标之日起计,中标人须在18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所有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并经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通过并取得验收合格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安阳侨银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环境保护监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侨银股份全资持股。
3月15日,衡阳三塘化工厂片区土地污染治理(南华大学创新创业基地)EOD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原万峰化工、宝丰化工、宏翔化工三家企业遗留废渣及污染土壤治理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湖南凯迪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261.497535万元,工期360天。招标人为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
一、土壤修复规划的量化目标2018年1月,广东省环保厅出台实施关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规划(2017-2020年),《规划》中最主要的量化目标有:2018年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开展1项以上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工程;2020年年底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如何“强化环保产业支撑”作了重要阐述。那么,《指导意见》将如何推动整个产业发展?哪些细分领域将迎来更广阔空间?哪些企业将优先得到扶持?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明确强化环保
根据今天新鲜出炉的《行业视角|分析了873个项目,土壤修复市场原来是这样的【下篇-工程篇】》分析的土壤修复市场本地化指数,上海、湖南、北京位列三甲,其中上海更是高达100%,也就是说外地企业2019年在上海颗粒无收。上述三地的土壤修复企业情况不尽相同,上海基本没有成规模的相关企业,湖南有一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我国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勾画蓝图。《意见》有何特点?对于环境治理目前存在难点的解决有哪些积极作用?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
环保组织问:工业企业利用农村闲置的地块偷排废酸形成的渗坑属于污染地块吗?渗坑污染的治理和修复适用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吗?生态环境部门以渗坑治理过为由,不公开治理修复方案评估验收报告,是否合法?律师事务所分析和解答:一、工业企业利用农村闲置的地块偷排废酸形成的渗坑属于污染
11月22日,新疆华电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135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奇台30万光伏部分光伏组件采购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企业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中标价格24573.994000万元,单价0.659元/W。招标公告显示,本项目采购单晶硅高效能组件(N型Topcon双面双玻610W组件),需求容量为372.89824MWp。项目位于新
11月16日,由中国能建中电工程西北院总承包的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源网荷储100万千瓦光伏配套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正式带电投运。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全疆首个国家级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自治区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首府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开发区增量配电网项
随着2024年12月月度交易正式出清,新疆电力中长期交易累计成交电量达到8027亿千瓦时,突破8000亿大关,占新疆电网总售电量的73.5%,实现逐年提升。截至目前,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已累计为12969家市场主体提供了注册服务,其中发电企业770家、售电公司265家、电力用户11934家。同时,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创新
截至11月19日,新疆年内绿电交易电量52.98亿千瓦时,突破50亿千瓦时,为去年全年交易规模的3.6倍。其中,省间绿电交易规模32.22亿千瓦时,疆内绿电交易规模20.76亿千瓦时,均创新高。今年以来,国网新疆电力充分发挥“两个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作用,创新交易机制,加快绿电市场建设,推动绿电交易规模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开展2024年1-9月可再生能源消纳数据统计结果公示及10月数据收集的工作,详情如下:关于开展2024年1-9月可再生能源消纳数据统计结果公示及10月数据收集的通知各消纳责任主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
11月14日,天富建筑产业伟业公司水利分公司承建的石河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成功实现一次点火。此次点火成功,标志着该项目已步入全面冲刺的关键时期。石河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第八师石河子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被列入师市重点工程项目。该项目占地总面积达192亩,总投资高达4.7亿元人民币。项
近日,第七师胡杨河市人民政府公示2024年关闭退出煤矿名单,详情如下:第七师胡杨河市2024年关闭退出煤矿名单公示为进一步释放优质产能,优化第七师胡杨河市煤炭产业结构,根据《兵团发展改革委印发〈兵团深入实施“三个一批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4–2030)的通知》(兵发改能源发〔20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中绿电所属子公司中绿电(巴里坤)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与中绿电(哈密)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分别收到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文件。公告显示,中绿电(巴里坤)申报的“中绿电三塘湖300万千瓦风电项目”以及中绿电(哈密)申报的“中绿电十三间房300万千瓦风电项目”均获得当
1-10月份,新疆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7%。1-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7%,增速比1-9月份提高0.4个百分点。从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同比增长7.2%,制造业同比增长6.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同比增长11.5%。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同比增长6.6%1-10月份,固定资产投
11月18日,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凯升木垒光伏园区250MW光伏发电项目150MW600MWh储能设备变流升压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储能装机容量150MW/600MWh,采用构网型电化学储能,本次采购30套储能变流升压系统。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再次明确2025年度交易注册及零售合同签订截止时间,参与2025年度交易的电力用户注册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19点。参与2025年度交易的零售套餐签订关系(含履约保函保险生效名单)以12月5日19点平台数据为准,请经营主体提前签订2025年零售合同。详情如下:关于再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