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第四节扬尘污染防治
第四十三条 市、县(市、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履行扬尘污染防治职责:
(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事业单位物料堆场(仓库)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拆除工程等施工活动的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城市道路运输、城市绿化作业、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渣土资源综合利用处理场的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公路建设和拆除工程等施工活动、公路保洁和绿化作业、公路运输、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用地、违反公路管理建(构)筑物拆除的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水利设施建设和拆除工程等施工活动,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用地、违反水资源管理的建(构)筑物拆除等的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煤炭经营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征收、征用、收购的未履行供地手续的建设用地的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其他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监管职责分别制定建设工程、物料堆场、裸露地面、城市道路、公路等扬尘污染防治操作细则。
第四十五条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裸露地面,应当由相关责任人组织实施绿化或者透水铺装: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院内的裸露地面,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市政道路、河道沿线、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由相关管养部门负责;
(三)储备土地的裸露地面,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
(四)未利用地的裸露地面,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
(五)其他裸露地面,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相关主体负责。
第四十六条 道路保洁的作业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一)按照道路保洁的有关规定进行作业,在干燥等容易产生扬尘的气象条件下,增加市区主要道路的洒水、冲洗次数;
(二)城区主要道路实行高压清洗等机械化清扫冲刷方式,其他道路逐步推广机械化清扫冲刷方式;
(三)人工方式清扫作业的,采取洒水等有效的抑尘措施。
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参照前款规定进行清扫保洁,防止扬尘。
第四十七条 矿山开采企业应当采取下列防尘措施:
(一)废石、废渣、泥土应当堆放到专门存放地,并按规定进行密闭、围挡,设置防尘网或防尘布等;
(二)矿区施工道路应当进行硬化;
(三)采石、取土作业时应当采取湿法喷淋等抑尘措施;
(四)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
(五)矿山开采应当做到边开采、边治理,及时修复生态环境。
第五节其他污染防治
第四十八条 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式推动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加大对废弃物综合处理的技术和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控制。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和有机肥以及缓控释肥技术,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使用农药、化肥。
第四十九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等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及时对污水、畜禽粪便和尸体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和无害化处理,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第五十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应当通过专门的油烟通道排放油烟、废气等污染物,不得将油烟、废气排入地下设施。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第五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划定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第五十二条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
第五十三条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第五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五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引导公民采取文明低碳方式举办婚庆、庆典和祭祀活动,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在清明等传统节日开展绿色祭祀宣传活动。
第四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
第五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等有关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
第五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可以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责令有关企业停产、限产或者错峰生产管控;
(二)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
(三)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
(五)全面停止露天烧烤;
(六)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
(七)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八)其他应急措施。
第五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本地大气污染情况,编制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将减排责任落实到各个排污单位。
第六十条 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排污单位,应当根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减排清单的任务,编制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向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重点排污单位在重污染天气频发期间,应当综合考虑安全生产和民生保障等因素,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第六十一条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钢铁、建材、焦化、有色金属、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企业以及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应当按照制定的错峰生产管控运输方案,实行错峰生产。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及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煤矸石产生单位存放煤矸石,未采取防燃措施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正常状态下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大气污染物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钢铁、发电、建材、焦化、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山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等场所的经营者未采取措施防止恶臭气体排放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第一批次)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STCC2500312398一、招标条件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第一批次)及相关服务,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
日前,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技改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新增一套SCR脱硝系统与现有SNCR系统组合形成SNCR+SCR脱硝系统,并对分布式控制系统(DCS)进行改造。项目总投资3540.76万元。详情如下: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技改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
5月9日,疆电(南疆)送电川渝特高压直流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克拉玛干沙漠新能源基地是国家规划建设的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之一,具备新能源资源转换成电力送出的条件。川渝地区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平台,是长江经济带的战略支撑,也是国家推进新
4月30日,第八届数字中国峰会在福州市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召开。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自主开发的“电力数据服务大气污染防治”数字化应用场景,以及配合公司数字化部打造的“电力看水资源管理(以电折水)”数字化应用场景受邀参展,吸引了众多关注。“电力数据服务大气污染防治”数字化应用场景深度挖掘电
5月8日,方大特钢动力厂65MW发电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发布。动力厂65MW发电两套220t/h锅炉采用中温SCR脱硝+高活性钙基干法脱硫工艺进行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的设计、设备供应、建筑安装施工、调试及相关服务总承包。详情如下:方大特钢动力厂65MW发电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
日前,国能山东公司石横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山东公司石横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一章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石横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405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
5月6日,播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SCR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资质要求(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建材行业甲级、建材行业(水泥工程)专业甲级、环保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中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满足其一即可。(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文件提出,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柳州、梧州、北海、防城港、贵港、玉林等市重点推进长流程钢铁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及清洁运输等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82个纳入我区钢铁行业超低排放
5月5日,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通过SCR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实现NOx排放标准降低到50mg/Nm及以下;通过窑头废气处理系统改造,实现粉尘排放浓度控制在10mg/m以内。项目总投资:4045.27万元。详
日前,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解烟气脱硫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对原有的200kA、350kA电解系列净化系统进行改造,增加烟气脱硫系统,使电解烟气污染物满足超低排放要求。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解烟气脱硫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125-ZB00125_0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遵义市·
山东公司石横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石横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405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横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石横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9日,兵团首例国家大基地项目——总投资48亿元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在第六师一〇三团蔡家湖镇顺利实现并网发电,标志着第六师五家渠市优化能源结构、构建多能互补格局取得重要突破,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据悉,该项目光伏装机容量88万千瓦,配套储能系统日
在风电富余的北方,利用谷电供暖正成为清洁取暖、扩大新能源消纳的重要途径。山西灵丘的风电储热集中供暖工程便是治理冬季大气污染、实现绿色转型的一个样本。北风与太阳较量,结果温暖的太阳比凛冽的寒风更容易让人脱去棉衣。不过,如今寒冷的北风却被借来转化为风电,成为供暖的“主力军”。“三北”
4月24日,由中材环保承建的高温高尘SCR脱硝项目在天瑞集团禹州水泥公司顺利通过环保验收。河南省生态环境技术中心、河南省建筑材料设计研究院、天瑞集团禹州水泥及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共同参加。专家组一行首先到项目现场实地查看了高温高尘SCR设备的建设情况,随后到中控室详细查看了设备的各项运行指标
4月9日至11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赴湖北省武汉市、随州市、襄阳市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钢铁行业是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行业。4月9日下午,孙金龙来到武汉钢铁有限公司,调研企业转型升级情况。他走进管控中心,查看智慧生态环保管控平台,现场了解环保设施运行状态,听取企业推进绿
近日,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电解及炭素系统脱硫改造项目”正式开工。作为国家绿色制造战略的重要实践,该项目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环保减排为核心,不仅标志着铝工业领域低碳转型的又一里程碑,也为区域经济高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7日,陕西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建设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标杆城市。大力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以下为政策原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实现“十
日前,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出,2025年,PM2.5浓度不超过4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263天,力争完成省上下达我市重污染天数控制指标;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9410吨、6570吨。详
为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进一步改善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与深圳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宣布对工业企业VOCs减排项目提供财政补贴。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实施方案》及《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补贴办法》),符合条件
3月15日,由国家能源集团安徽公司建设新能源院研发设计的宿州电厂“火电+熔盐”储能项目主厂房最后一根钢梁吊装完成,这个国内最大规模的“火电+熔盐”储能项目主体建设完工标志着该项目正式进入设备调试阶段。熔盐储能到底是什么?它在火力发电厂又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呢?当熔盐遇上火电熔盐储能技术是
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3月4日下午3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开幕会上,与会全国政协委员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听取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围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北极星储能网日前从国家能源集团获悉,河北公司龙山电厂建设的600兆瓦机组抽汽熔盐储能项目成功完成满容量顶峰试运,机组顶峰负荷稳定达到650兆瓦,各项参数表现正常。该项目以熔融盐作为蓄热介质,在电网低谷时段进行蓄能,在电网负荷高峰时段释放能量,从而提高电网稳定性。该项目投运后,龙山电厂火
近日,由中国能建葛洲坝电力公司承建的翼城飞轮储能项目全容量并网。该项目位于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00兆瓦/50.43兆瓦时,包括建设一座飞轮储能系统+磷酸铁锂电池组合建设的独立混合调频储能电站,其中飞轮储能装机容量50兆瓦/0.43兆瓦时,电化学储能容量50兆瓦/50兆瓦时,配套建设1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天越储能电站项目举行送电投运仪式。该项目由中国能建葛洲坝电力公司承建,为规模100MW/50.43MWh的独立混合储能电站。项目依托“绿电+储能”协同优势,采用飞轮储能系统+磷酸铁锂电池组合技术,参与山西电网一次调频辅助服务,包括50MW/0.43MWh的飞轮储能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大唐集团近日发布2家火电厂DCS改造招标,分别是: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山西公司临汾热电1、2号机组,详情如下:山西公司临汾热电1、2号机组DCS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NewPage$](河南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DCS系统自主可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记者27日从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获悉,今年一季度山西省全社会用电量80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全省第一、二、三产业和居民用电量全部呈现增长态势。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21%;第二产业用电量564.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9%;第三产业用电量128.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82%
4月25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陕西省榆林市举行。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展现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的成效。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10件,其中刑事检察案例3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例7件,
4月24日,临汾中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了高新区中利能100MW独立混合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位于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本工程将新建总容量为100MW的独立混合储能电站1座,储能场站内布置有电池集装箱、PCS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飞轮储能集装箱、组合式升压箱变、35kV配电装置、220kV主变、220k
3月31日,山西能源局印发《山西省2025年能源转型与生态治理风光示范基地总体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指出,以采煤沉陷区、盐碱地、沙地(以下简称“三类土地”)为重点,坚持新能源开发和生态环境治理相结合,规划建设一批绿色、先进、经济、安全、高效的省级大型风光基地项目。聚焦“三类土地
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2025年能源转型与生态治理风光示范基地总体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总体要求指出,深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山西省新能源发展战略性布局和系统性谋划,以采煤沉陷区、盐碱地、沙地(以下简称“三类土地”)为重点,坚持新能源开发和
山西公司阳城电厂1号-6号机组主机DCS改造项目招标公告[$NewPage$]山西公司临汾热电1、2号机组DCS改造项目招标公告[$NewPage$](黑龙江公司)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DCS系统国产化改造招标公告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山西省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山西省氢能产业链202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为推动实施《山西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加快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原文如下: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3月以来,全国各地光伏项目开工规模已超4GW,规模最大的项目当属大基地——中绿电阜康1.3GW光伏项目、甘孜州乡城贡札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合计2.3GW。项目遍布在广东、山西、新疆等12省。以下是规模达到百兆瓦的开工项目:中绿电阜康1.3GW光伏项目3月22日,阜康市举行中绿电阜康130万千瓦光伏项目开工仪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