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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3-17 11:43来源:北极星固废网关键词: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亳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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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部门职责分工

附件1

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杜延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钟治峰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韩万青 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戴 力 市政府秘书长

张秀忠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修 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冯 浩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 亮 市教育局局长

刘梦汝 市科技局局长

李龙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丁 博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文亭 市民政局局长

张传宾 市财政局局长

叶祖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吉明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成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解子德 市农村农业局局长

张培阳 市商务局局长

雅浩海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彭殿伟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卫国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 宇 市数据资源局长

李 强 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孙善豹 市文明办副主任

张吉明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兴群 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

张建影 团市委副书记

周 宵 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高 川 谯城区政府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黄卫国同志兼任。

附件2

部门职责分工

谯城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产业园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负责大件垃圾、废弃纺织品、废弃电子电器、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计量称重和数据统计报送;负责牵头组织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

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备案服务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支持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牵头推进全社会节能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案、标准;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工作的研究与管理,并牵头做好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中的名词术语、图形标识、收集袋和收集容器技术要求,并向社会公开;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方案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与技术要求;负责对谯谯城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进、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对环卫专项规划进行修编;负责督促园林管养单位开展园林绿化可利用垃圾的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有关垃圾堆肥回用于园林养护;负责督促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配合辖区政府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市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并督促、检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过程进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负责提供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企业、场所名录,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处理系统,并进行指导和监管,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市商务局:负责督导谯城区人民政府和亳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场主管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提倡“净菜进城”,从源头上实现生活垃圾减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时,明确生活垃圾直运和分类回收利用配套环卫设施(包括垃圾房建设、垃圾桶集中放置点等)具体位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规划审批意见,督促谯城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物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业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健全完善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工作中关于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相关内容,保障分类工作顺利进行。指导、督促对已建和新建成小区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开放或建设相关环卫设施(包括垃圾房、垃圾桶集中放置点等)。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直部门开展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作相关经费,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相关经费。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促进工业企业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引导工业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开展反对过度包装行动。

市教育局:负责对市区中小学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负责督促市属各大中小学(院)校配合属地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科技局:积极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处置的科技研究,为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市文明办:负责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团市委: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市区汽车客运站、公交场站等公共区域及办公场区的管理,督促相关场站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打击各类垃圾非法运输、处置行为。负责全市环卫和垃圾转运车辆、再生资源回收车辆通行、相关收运车辆沿路停靠收集生活垃圾的协调保障工作。

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应密切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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