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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 “十三五 ” 规划收官之年,是 “十四五” 谋篇布局之年, 也是提升标准化治理效能之年。今年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夹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深入贯彻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坚持新发展理念, 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大力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 持续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大力推进标准制度型开放, 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一、强化顶层设计, 提升标准化工作的战略定位
(一)抓紧研究编制国家标准化战略纲要
1. 组建包括地区、行业部门等代表参加的标准化战略纲要起草组, 在充分吸收 “中国标准2035" 项目研究成果,充分论证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 编制《国家标准化战略纲要》。
2. 支持中国工程院开展 “国家标准化发展战略研究” 项目。
(二)抓好 “十四五” 标准化工作的谋篇布局
3. 积极推动将实施标准化战略写入各地区、各部门 “十四五”规划, 把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作为重要内容,突出标准化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4. 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各地区、各部门 “十四五” 标准化发展规划。
(三)抓实标准化战略的互动对接
5. 加强标准化战略与国家重大战略互动对接,准确把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 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等国家战略对标准化的重大需求。持续提高军民标准通用化水平。
6.强化我国标准化战略与国际标准化战略的互动对接,助力高水平开放。
二、深化标准化改革, 提升标准化发展活力
(一)完善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
7. 做好《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宣贯实施。积极构 建协同权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体制。
8. 加快推动有关强制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初步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
9. 强化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执法监督,保障标准的有效实施。
(二)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管理
10. 严格控制推荐性国家标准规模,、推荐性国家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标准,强化标准审查,进 一步提升国家标准立项和批准发布的工作效率
11. 加大推荐性国家标准整合修订力度,探索建立国家标准复审的新型评估机制, 按专业领域开展国家标准体系的再评估。
12. 进一步完善推荐性国家标准署名制度。
13. 健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等方面标准快速 制定机制。
14. 推进国家标准制定过程更加开放。
(三)规范行业标准的管理
15. 加大行业标准的整合优化力度,重点制定本行业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标准,适量控制新增行业标准规模,提升单项行业标准覆盖面。
16. 探索逐步减少一般性产品和服务领域的行业标准,鼓励社会团体承接相关领域标准供给。
17. 健全行业标准备案制度,逐步公开行业标准备案信息,推进行业标准文本公开。
18. 做好行业标准复审,开展行业标准代号的评估与优化,进一 步强化行业标准的有效管理。
(四)加强地方标准化工作
19. 聚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 出台一批高质量的地方标准。
20. 开展地方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的总结评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
21. 大力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的标准化协同发展,积极构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雄安标准体系 。
22. 深入推进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行动,与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制度的改革相衔接,鼓励引导更多企业参与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和第三方评估。
23. 做好《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宣贯实施,加强对地方标准的监督管理。
(五)推动城市标准化创新发展
24. 开展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探索以城市为载体,政府、社会团体、企业等共同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新模式与新路径 。
25. 开展都市圈与城市群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应急联动等标准化工作,探索标准化促进都市圈与城市群协同发展的新模式与新路径,培育区域竟争新优势。
26. 搭建城市标准化国际交流平台,以标准化促进国内外城市间的产能合作和贸易往来 。
(六)做优做强团体标准
27. 大力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和应用示范,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扩大先进适用团体标准供给。
28. 引导和规范社会团体开展标准化工作,强化团体标准监督管理,营造团体标准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29. 鼓励社会团体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快团体标准的国际化发展。
(七)增强企业标准竞争力
30. 进一步完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31. 开展2020年度企业标准 “领跑者” 活动。
32. 加强对企业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 提升企业标准质量水平。
三、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 一)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标准体系建设
33. 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领域标准体系研究。
34. 加快研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领域标准, 推进疫情应急处置、社会防控、防护用品、疫情防控物资及产业链配套设备、城市管理、农村社区和复工复产等标准制修订工作。
35. 鼓励社会团体组织制定疫情防控相关团体标准,增加企业复工复产所需标准的有效供给。
(二)加强农业农村标准体系建设
36. 出台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农 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着力构建农业全产业链和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加大农业全产业链安全、质量、服务、支撑标准研制。
37. 加大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技术、渔业环境应急监测与生态修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生态农业标准制定。
38. 持续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增加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村容村貌质量提升、农村户厕建设和改造、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供给,健全乡村治理标准体系,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三)完善食品质量和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39. 落实食品质量标准清理结论,废止、制修订一批食品质量标准和计划,推进构建食品质量标准体系。
40. 聚焦儿童用品、化妆品、纺织服装、家居用品、装饰装修产品等消费品领域,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基础通用标准、重要产品标准和配套检测方法标准。
41. 持续开展消费品标准一致性程度评估,推动空气净化器、儿童玩具、儿童家具等重点产品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发展。
42. 推动老年用品、残疾人用品和家用医疗器械产品相关标准制定,研究消费品质量分等分级标准体系。完善产品质量追溯标准。
(四)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标准体系建设
43. 推动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建设。
44. 制定智能制造装备、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工业软件等标准,开展细分领域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
45. 完善两化融合管理标准体系,推动构建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
46. 推进自主核电标准体系建设。
47. 推进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智能运输系统、航空、卫星空间基础设施、商业航天等领域标准研制。
48. 开展汽车信息安全、车用操作系统、通讯协议等智能汽 车标准研制。
49. 推进研制新能源汽车安全、无线充电、大功率充电、燃料电池及电池回收利用等相关标准。
50. 健全绿色包装标准体系,修订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国家标准,制定包装适宜度分级评价等标准。
51. 加快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民爆等标准升级换代,淘汰低端产品和落后产能。
52. 持续开展增材制造标准领航行动,研制专用材料、工艺 和设备、测试方法等标准。
53. 深化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 推进碳纤维、稀土、石墨烯等领域标准研制。
54. 持续开展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
(五)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标准体系
55. 推进区块链、物联网、新型云计算、大数据、5G、新一代人工智能、新型智慧城市、地理信息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编制发布相关指南文件。
56. 加快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等标准研制。研制军民通用物资和装备编码标准,推进物资编码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建设。
57. 完善超高清视频、新型显示、虚拟(增强)现实、集成电路。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 网络安全审查等领域网络安全国家标准。
58. 加快制修订生物样本库、工具酶、生化检测等基础标准,鼓励生物制品、先进医疗装备、生物基材料等生物技术应用领域共性和应用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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