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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肃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增加的运营费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20-03-24 10:05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污水处理厂Ⅳ类水河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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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水处理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河北省肃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增加的运营费项目发布单一来源公告,河北林江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为服务商。

公告显示,2016年11月,经招标确定委托河北林江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肃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委托运营期限为8年(即2016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4日),因国家环保政策改变,原市政污水处理厂出口排放标准的一级A变为新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的相关标准及《大清河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12/2795-2018)》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污泥含水率≤60%,所以2018年肃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提标改造,改造后达到国家新的环保政策要求,改造后运营费必然增加。因为签订合同以来,河北林江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直负责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且未到委托期限,所以拟定河北林江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详情如下:

肃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增加的运营费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项目名称:肃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增加的运营费项目

项目编码:HB2020033330020118

项目联系人:王聪华

项目联系电话:15512795796

采购人:肃宁县城建局

采购人地址:肃宁县武垣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8503356

代理机构:河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泽润大厦1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512795796

开标时间:2020年03月31日09时00分

预算金额:379.677283万元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河北林江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以北青海大道以东渤海紫信大厦11层1107室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肃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内运行费用增加的电费、药剂、人工、设备维修维护、第三方检测费用、管理办公等费用,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单一来源的原因:2016年11月,经招标确定委托河北林江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肃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委托运营期限为8年(即2016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4日),因国家环保政策改变,原市政污水处理厂出口排放标准的一级A变为新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的相关标准及《大清河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12/2795-2018)》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污泥含水率≤60%,所以2018年肃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提标改造,改造后达到国家新的环保政策要求,改造后运营费必然增加。因为签订合同以来,河北林江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直负责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且未到委托期限,所以拟定河北林江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备注:投标人须在沧州市(全流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并办理数字证书(CA),登录沧州市(全流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111.62.41.250/TPBidder)“填写信息”后下载正式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自行承担责任。未办理CA的投标人(供应商),需及时办理企业CA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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