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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亿!广西贵港市产业园(粤桂园)给水厂和污水处理厂供排一体化PPP项目资格预审

2020-07-15 11:30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污水处理厂供排一体化广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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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广西贵港市产业园(粤桂园)给水厂和污水处理厂供排一体化PPP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总投资为35743.06万元。

项目规模:新建给水厂1座,近期(2025年)供水规模5.35万m3/d(其中工业供水5万m3/d,生活饮用水供水0.35万m3/d),主体工艺为地表水取水+混凝+沉淀+过滤+消毒+送水加压工艺。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2025年)处理规模2万m3/d,主体工艺为A/O+填料工艺,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

项目采用BOT模式,合作期限为20年。

广西众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贵港市产业园(粤桂园)给水厂和污水处理厂供排一体化PPP项目(GGZC2020-G3-02460-GXZD)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贵港市产业园(粤桂园)给水厂和污水处理厂供排一体化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home.html)“供应商注册入口”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模块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于 2020年8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GGZC2020-G3-02460-GXZD

(二)采购计划备案文号:GGZC[2020]2460号-001

(三)项目名称:贵港市产业园(粤桂园)给水厂和污水处理厂供排一体化PPP项目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预算金额:项目总投资估算为本项目总投资35743.06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27697.73万元,第二部分其他费用4647.29万元,预备费2587.6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810.44万元。

本项目总投资为35743.06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中规定:“适当调整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维持20%不变。其中,公路(含政府收费公路)、铁路、城建、物流、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的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降低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但下调不得超过5个百分点。”)规定,确定资本金比例为15%。取整后,项目资本金为5500万元(资本金比例15.39%),即为5500万元,其中政府方按10%的股权比例,社会资本方按90%的股权比例。除资本金之外,项目所需的其他资金30243.06万元由中标社会资本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基金、信托等方式融资。

(六)最高限价(如有):无。

(七)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拟采购社会资本方,在合作期限20年(含建设1年)。由贵港市人民政府指定政府出资方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由政府出资方代表与中选的社会资本方按10%:90%出资共同在广西贵港市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贵港市产业园(粤桂园)给水厂和污水处理厂供排一体化PPP项目的设计、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职责。

项目规模:新建给水厂1座,近期(2025年)供水规模5.35万m3/d(其中工业供水5万m3/d,生活饮用水供水0.35万m3/d),主体工艺为地表水取水+混凝+沉淀+过滤+消毒+送水加压工艺。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2025年)处理规模2万m3/d,主体工艺为A/O+填料工艺,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

2、项目公司股权结构设计

项目公司在贵港市注册,其中政府方持股比例为10%,社会资本方持股比例为90%。

3、项目总投资估算为本项目总投资35743.06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27697.73万元,第二部分其他费用4647.29万元,预备费2587.6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810.44万元。

本项目总投资为35743.06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中规定:“适当调整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维持20%不变。其中,公路(含政府收费公路)、铁路、城建、物流、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的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降低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但下调不得超过5个百分点。”)规定,确定资本金比例为15%。取整后,项目资本金为5500万元(资本金比例15.39%),即为5500万元,其中政府方按10%的股权比例,社会资本方按90%的股权比例。除资本金之外,项目所需的其他资金30243.06万元由中标社会资本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基金、信托等方式融资。

4、合作范围:政府方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1)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2)建设完成后对项目资产进行运营和维护管理;(3)合作期满后,将项目所有资产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的机构;政府方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并进行项目评估。

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运作方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的方式实施。

6、回报机制: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

合同履行期限:20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申请人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申请人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需要同时满足以上(1)~(6)条件。

2、不同申请人之间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a、负责人为同一人,b、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申请人财务要求:

(1)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2)近三年(2017年-2019年)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能高于80%(含)。

(3)申请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财务实力,需提供银行出具授信额度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建设资金证明(如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或共同满足以上(1)、(3)项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以上(2)项的财务要求。

4、资质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甲级资质。

5、申请人信誉要求:

①申请人在投标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申请人在最近3年(2017年-2019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也未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不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④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或共同满足以上①③项的信誉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以上②项的信誉要求。

6、申请人业绩需满足以下其中一项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中任何一家成员单位满足其中一项要求即可):

(1)2015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境内承建完成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亿(含)元人民币的市政类项目施工业绩。

(2)2017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境内承揽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亿(含)元人民币的市政类或园林类或环境综合治理类PPP项目。

7、人员要求: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请人的正式员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上述人员还须提供自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以申请人单位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中至少有一家成员单位满足此要求)。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三家;

(2)同一潜在投标主体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等;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全资子公司的名义单独申请资格预审,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

9、其他要求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采购,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招标采购。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8月5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2、地点: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3、方式:申请人通过贵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入口”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模块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潜在申请人在截标现场签到报名,便认定为本项目的报名人。申请人在签到后即可递交申请文件。

4、售价:每本0元。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任一联合体成员报名即可。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 资格预审申请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请提交);

(4)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5) 近年财务状况表;

(6)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名单;

(7) 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

(8) 近年完成的获奖项目一览表(如有);

(9)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0)成立项目公司承诺函;

(11)项目公司组建方案;

(12)建设方案、融资方案及运营维护方案;

(13)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14)其他证明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二)初步设计方案

缺少以上任何一项内容将导致申请无效。

分两册装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初步设计方案分别单独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6份,密封包装。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2、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为3家及以上5家以内。

3、招标人不接受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由招标人组织专家按评审办法对各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资格预审评审打分的排序结果,按得分由高到底的排序选择前五家的申请人进入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环节,如第五家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本项目的公开环节;如合格申请人超过3家(含三家)但不足五家,则全部合格申请人均进入招标程序;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则由项目实施机构重新设定资格条件,重新组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进入申请人入围名单的社会资本方发出投标邀请函,进行公开招标。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通过资格预审并按得分由高到底的排序选择前五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0年8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交易厅(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申请文件处理)。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8月5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出示的材料:由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申请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职员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递交资料时需要)。

2、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gggjy.gxgg.gov.cn:9005/(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港市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金田路市交通运输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刘兮禤,0775-4565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众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地产小区81号

联系方式:孔彬蓓,0775-43648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彬蓓

电 话: 0775-4364841

2020年7月14日

合同履行期限:20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具备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三家;(2)同一潜在投标主体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等;(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全资子公司的名义单独申请资格预审,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申请人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申请人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需要同时满足以上(1)~(6)条件。2、不同申请人之间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a、负责人为同一人,b、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申请人财务要求: (1)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2)近三年(2017年-2019年)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能高于80%(含)。(3)申请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财务实力,需提供银行出具授信额度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建设资金证明(如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或共同满足以上(1)、(3)项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以上(2)项的财务要求。4、资质要求:(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甲级资质。5、申请人信誉要求:①申请人在投标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申请人在最近3年(2017年-2019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也未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不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④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或共同满足以上①③项的信誉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以上②项的信誉要求。6、申请人业绩需满足以下其中一项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中任何一家成员单位满足其中一项要求即可):(1)2015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境内承建完成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亿(含)元人民币的市政类项目施工业绩。(2)2017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境内承揽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亿(含)元人民币的市政类或园林类或环境综合治理类PPP项目。7、人员要求: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请人的正式员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上述人员还须提供自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以申请人单位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中至少有一家成员单位满足此要求)。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具备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三家;(2)同一潜在投标主体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等;(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全资子公司的名义单独申请资格预审,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9、其他要求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采购,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招标采购。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5日 至 2020年08月0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交易厅(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申请人通过贵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入口”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模块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潜在申请人在截标现场签到报名,便认定为本项目的报名人。申请人在签到后即可递交申请文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 资格预审申请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请提交);(4)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5) 近年财务状况表;(6)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名单;(7) 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8) 近年完成的获奖项目一览表(如有);(9)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10)成立项目公司承诺函;(11)项目公司组建方案;(12)建设方案、融资方案及运营维护方案;(13)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不良记录的承诺书;(14)其他证明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二)初步设计方案缺少以上任何一项内容将导致申请无效。分两册装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初步设计方案分别单独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6份,密封包装。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2、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为3家及以上5家以内。

3、招标人不接受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由招标人组织专家按评审办法对各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资格预审评审打分的排序结果,按得分由高到底的排序选择前五家的申请人进入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环节,如第五家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本项目的公开环节;如合格申请人超过3家(含三家)但不足五家,则全部合格申请人均进入招标程序;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则由项目实施机构重新设定资格条件,重新组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进入申请人入围名单的社会资本方发出投标邀请函,进行公开招标。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0年08月0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交易厅(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08月05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贵港市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否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港市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田路市交通运输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刘兮禤,0775-4565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众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地产小区81号

联系方式:孔彬蓓,0775-43648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彬蓓

电 话: 0775-4364841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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