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扩大就业、稳定增长、促进创新、繁荣市场、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大局。同时,小微企业规模小、人员少、底子薄,有的还存在环保意识不强、环保力量薄弱等问题,对深化环评改革、优化环评服务有更高的期待。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小微企业活力、推进绿色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深化改革,简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管理
(一) 降低项目环评数量和类别
通过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简称《名录》),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进一步减少环评审批和备案数量。《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纳入环评管理;对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小微企业项目,不再填报环评登记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部分行业,仅将在工业建筑中的新改扩建项目纳入环评管理,相关要求在新《名录》发布实施后执行。鼓励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对农副产品加工业、制造业等小微企业集中的领域开展试点探索,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管理。
(二) 优化报告表内容
对于确有一定环境影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简称报告表)的小微企业建设项目,修订报告表格式,明确表格填写要求、降低编制难度。主要包括:研究简化评价程序,无需制定工作方案、进行评价等级判定;简化评价内容,删除社会环境简况分析及区域气象、地形等自然环境分析;简化环境质量现状分析,以引用规划环评、例行监测等现有数据为主,原则上不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对确需进行专项评价的,深入分析一至两个专项;对不需开展专项评价的要素,无需进行模型预测,仅需按要求填写表格。
(三) 探索同类项目环评简化模式
加强产业园区(含产业聚集区、工业集中区等)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位于已完成规划环评并落实要求的产业园区,且符合相关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结论,简化环评内容。探索产业园区内同一类型小微企业项目打捆开展环评审批,统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单个项目不再重复开展环评。鼓励地方创新“绿岛”等环境治理模式,建设小微企业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或集中工艺设施(如电镀、印染、喷涂等),明确一个责任主体,依法开展共享设施的环评。依托相关设施的企业,其项目环评类别判定无需考虑依托设施内容。
(四) 深化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
持续推进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现行正面清单相关规定在新《名录》发布实施前继续执行。鼓励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当地小微企业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拓展和细化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已明确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相关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可纳入告知承诺审批试点。
二、提升服务,帮扶小微企业做好环评工作
(五) 加强环评咨询服务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应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窗口、热线电话等形式,畅通咨询服务渠道,公开当地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生态环境准入条件,为小微企业开展环评提供咨询,避免小微企业“走冤枉路”“花冤枉钱”。鼓励基层、园区广泛运用新媒体、宣传栏,采用卡通动画、短视频、“一图读懂”、宣传册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加强环评知识宣传,帮助小微企业准确理解环评管理要求,引导小微企业合法合规建设运营。
(六) 便利择优选择环评单位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应积极宣传、推广全国环评信用平台,鼓励小微企业择优选择信用良好、技术能力强的环评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企业指定环评单位。鼓励地方定期公开辖区内从业的环评单位,可以采取“环保中介”“环保超市”等模式向小微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倡导环评单位主动向小微企业公开环评工作内容及收费标准,明确环评与其他环保管理事项的工作边界。鼓励行业协会开展规范环评收费的倡议行动,引导环评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七) 主动开展政策技术帮扶
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应进一步提升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意识,上门送政策、送技术,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应积极参与基层小微企业项目环评指导服务。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可以委托省市技术评估机构对工艺相对复杂、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较大项目进行技术评估,提高环评审批质量、缩短审批时间,对小微企业项目提出合理可行的环保要求。
三、加强监管,确保小微企业环保要求不降低
(八) 严格项目环境准入
鼓励各地结合区域“三线一单”、规划环评及其他相关要求,制定小微企业集中的特色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支持绿色、低碳小微企业发展。对于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依法不得办理环评手续,严禁开工建设。对化工、医药、冶炼、炼焦以及涉危涉重行业,从严审查把关。各地应加大“散乱污”企业排查和整顿力度,推动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九) 压实企业环保责任
纳入环评管理的小微企业应依法履行手续,落实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属于环评告知承诺审批改革试点的项目,应严格兑现承诺事项。未纳入环评管理的小微企业项目,应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依法接受环境监管。
(十) 灵活开展环境监管
鼓励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创新生态环境执法方式,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行为,充分保障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灵活运用“线上+线下”等方式,对小微企业开展抽查。对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生产工艺先进的小微企业,可按照程序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减少执法检查次数或免于现场检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符合免予或减轻处罚条件的小微企业依法免予或减轻处罚,加强对企业环保整改的指导和帮扶。
四、强化保障,推进小微企业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十一) 完善环保基础设施
各地应积极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和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降低小微企业项目环评难度和运行成本。
(十二) 推进监测数据公开
各地应推进环境例行监测、执法监测等数据公开。鼓励园区统筹安排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建设,结合入园项目主要污染物类别,开展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等环境要素监测。小微企业等项目环评中可直接引用公开的监测数据,降低环评成本。
(十三) 加强公众监督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重点针对小微企业项目环评违规收费、违规办理,以及环评要求不落实等行为,加强社会监督,推动做好小微企业环评工作。
(十四) 提升能力建设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地方环评从业人员、技术专家和基层环评审批人员培训和指导,提升环评编制和把关能力。推进环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行“一网通办”,尽快具备“不见面”审批条件,切实提升小微企业环评改革获得感。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加强组织实施,及时回应社会和小微企业关切的环评问题,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持续改进,优化小微企业环评服务。工作推进中,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应及时报送,生态环境部将予以宣传推广。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3年修订)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生活垃圾焚烧厂规划调整建议如下:运城市夏县、河津市、永济市、闻喜县、芮城县、万荣县各规划垃圾焚烧项目一座,现有垃圾焚烧规模实际处理规模已基本满足要求,同时万荣县城距离河津市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11月19日印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试点开发区名单(第一批)》,共包含云南思茅产业园区、云南腾冲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南五华产业园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等4个试点开发区。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试点开发区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涉及水利、能源和资源开发等十大类,详情如下: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通知各州、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根据《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对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中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其中包含水利、能源和资源开发、交通运输、制造业、海洋、核与辐射、环境治理业、涉密工程、其他等八大类共计25项。详情如下: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发布三穗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项目利用三穗生活垃圾发电项目1台6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1台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进行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协同处置,掺烧量
2024年10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州省发现,铜仁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一些工程未批先建,在核心区拦河建坝,生态破坏严重。一、基本情况铜仁市地处长江上游的乌江和沅江水系,水生生物资源丰富。全市有10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占全省总数比例超40%,面积7000余公顷,具有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大名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污泥项目的公众参与公示,项目依托现有生产设施,掺烧符合入炉焚烧要求的一般固废及污泥,同时对现有余热锅炉、渗滤液处理装置以及除盐水处理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6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修订版)》意见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修订版)》修订后,在原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11月6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发布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要求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严守生态环境准入底线,坚持依法依规审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项目环评一律不予审批。同时要不断加强能力建设、优化环
近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安徽省贵航特钢有限公司《烧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该项目总投资约45791.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000万元。项目名称:烧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地点: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单位:安徽省贵航特钢有限公司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对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中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11月6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发布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要求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严守生态环境准入底线,坚持依法依规审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项目环评一律不予审批。同时要不断加强能力建设、优化环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河北锦宝石循环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污泥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公示,项目依托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调整1#垃圾焚烧炉燃料结构,将原有1#焚烧炉日处理生活垃圾420t,造纸废弃物180t,调整为日处理生活垃圾420t、造纸废弃物90t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完善服务保障机制,详情如下:为进一步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环综合〔20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质增效的通知,提出强化建设单位责任,加强环评机构诚信管理,提高评估机构支撑能力,强化环评审批管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质增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服务我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广州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按照“干部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提高环评审批效能,主动服务企业绿色发展,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5个差异化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沈阳市和平区某餐饮企业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案(不予处罚案例)案情简介:2023年8月10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沈阳市和平区某餐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其正在使用的风机分别进行了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优化环评审批促进经济发展九条保障措施(试行)》,按照“简化一批、创新一批、优化一批”的原则,持续推进环评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7日云南昆明环境局发布关于拟审批《2万吨/年钛酸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项目名称:2万吨/年钛酸锂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富民县罗免镇高仓村委会大凹村建设单位:云南港烽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环评单位: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内容:项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着力强化环评要素保障,持续深化环评制度改革,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
3月4日,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来宾市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服务壮大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改革。同一市辖区或县(市、区)编制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可予以“打捆”环评审批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深入了解《意见》的编制背景、主要内容和亮点措施,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对《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问:《意见》出台有何背景和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9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提出主要目标,到2025年,各项改革试点任务总体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评、排污许可、执法监督等制度衔接更加顺畅,基层审批、评估能力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支撑水平显著增强,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和企业落实环评责任
近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推行区域环评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并发出函件,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强化统筹,抓好落实,省直有关部门加强指导。云南省将通过在特定区域范围内,由实施主体对环评审查及审批过程中具有共性的评价内容组织统一调查、评价,对区域开展全面、系统的监测和调查,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6月28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优化本市重大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提升审批效率,强化环保监管,全力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水利及交通基础设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能源保供、涉及补链强链的高技术产业等重大项目落地见效,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上海市生态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深入了解《通知》的编制背景、主要内容、服务措施和亮点做法,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对《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问:《通知》出台有哪些背景和意义?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扩大国内需求,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到,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确保底线”的原则,做好水电开发规划和项目环评。推进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电力外送通道等重大项目环评工作。积极服务重大储备储运基地、沿江高铁、沿
日前,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向驻沈各环评编制单位发出《致全市环评编制单位一封信》,要求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环评工作,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路边眼花缭乱的各式招牌店面,无数看似不起眼的小微商家,却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铸就了人间烟火味,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在扩大就业、稳定增长、促进创新、繁荣市场、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大局。同时,小微企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扩大就业、稳定增长、促进创新、繁荣市场、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大局。同时,小微企业具有规模小、人员少、工艺流程简单,部分小微企业环境影响较小、环保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