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3.5 强化疏排水法
一般地区,为提高生物滞留设施调蓄功能常在穿孔管下方增设一定厚度砾石调蓄层(见图10a);或为实现缺氧反硝化脱氮功能,抬高穿孔管排口标高(见图10b)。但在湿陷性黄土地区,为缩短雨水积存时间,设计时取消砾石调蓄层,穿孔管敷设于砾石层底(见图10c),排水坡度及末端管底标高(高于接入溢流井的市政雨水连接管管底标高)利于渗滤后雨水排出;另一方面,提升设施渗排能力。设施运行初期,种植土层具有良好透水性能,影响设施外排的瓶颈为底部穿孔管排水能力。由于砾石排水层高度(250~300 mm)限制,穿孔管直径一般取DN100~150。管道敷设坡度结合管长、砾石层厚度、溢流设施衔接高程等确定,宜与道路纵坡同坡,但不小于05%。根据孔口出流公式,结合相关研究,在设施结构层水饱和渗透状态下,推求穿孔管开孔面积与设施排空时间关系如式(4)所示:
式中s——穿孔管开孔总面积,m²;
β——孔口堵塞系数;
μ——孔口出流系数,取0.6;
g——重力加速度,m/s²;
hf——透水土工布水头损失,m。
依据式(4),按照设施结构与排空时间下限(6 h)确定穿孔管开孔面积,并根据制造商规格进行校核。一般PE、PVC-U塑料管开孔率控制在1%~3%,开孔孔径8~12 mm,根据计算结果可适度上调或增大孔径(<最小砾石粒径),在保障管材抗压强度基础上,针对汇水范围较大的设施可设置双管排水,也可采用软式渗透管(FPH)增强排泄能力。除生物滞留设施外,底部防渗处理的透水路面(使用穿孔管或排水盲沟+钻孔钢管等边缘排水系统)同理设置。随着上述设施使用时间延长,渗透性能衰减,影响设施外排能力的瓶颈逐步转化为种植土层(透水面层)渗透能力,超渗产流现象增加,富余雨水通过溢流井(地表坡度)进入管网(周边绿地),并不会造成设施内积水。
此外,设置溢流竖管的雨水塘、采用重力放空的调蓄池等设施,其放空管排水能力(管径、流量)及放空时间等可依据《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计算确定,兼顾径流调节、下游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等因素基础上,合理缩减雨水停留时间。
3.6 湿陷变形观(监)测与处置
基于防护体系完备性和事故隐患及时预警、“止损”考虑,在合理选用上述措施基础上,建议结合设计预评估,对自重湿陷性场地上的重要建筑工程(甲类、乙类建筑)、道路工程(快速路、主干路)、海绵设施等增加变形观(监)测与处置,制定监测与应急处置方案,纳入湿陷性场地海绵城市建设运维全过程。观(监)测对象包括临近建(构)筑物变形与海绵设施变形等。建(构)筑物监测重点关注基础沉降量(差)、倾斜、位移、裂缝、地基土含水量等,监测方法参考《湿陷性黄土地区变形监测规范》;海绵设施监测重点关注设施结构变形、附属构筑物沉降、防渗材料(结构)破损、渗漏风险点处土基含水量变化等。综合采用检漏管沟(井)观测、水准测量、传感器(应力应变、湿度等)在线监测等方式实施,根据规范,结合区域降雨特点、海绵设施运维情况合理设定监测频率。当建(构)筑物沉降变形超过允许值,继续发展可能导致破坏性影响或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须及时加固、纠倾和修复。海绵设施防渗系统(防渗膜、防渗挡墙等)损坏时须及时修补,植草沟、下凹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雨水塘等进水口、溢流口水土流失时,须及时补土并设防冲刷措施;及时加固坍塌的设施边坡,避免防渗结构(材料)暴露;加强对溢流井、连接管道等定期检查加固,防止不均匀沉降产生。
4 结语
湿陷性黄土地区海绵城市雨水渗蓄风险防控是一项系统工程,防控思路应由“海绵设施单向被动防渗”向“平面+竖向防护、材料+结构防渗、场地改良+设施构造优化的综合防护体系”转变,针对不同类型海绵设施、不同等级、厚度湿陷性场地、不同应用场景及建(构)筑物种类,分级分类制定防护措施;重视加强水专业与岩土专业对话,在湿陷性黄土饱和-非饱和流固耦合分析、雨水入渗量(路径)与地基不均匀变形关系、海绵设施径流调控效能平衡与水力优化设计等方面开展融合研究,不断丰富湿陷性黄土地区雨洪管理风险防控体系,为科学推广海绵城市建设夯实技术保障。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到2025年底,本区建成区4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底,本区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建筑小区海绵城市建设分为新改扩建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海绵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金山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至2025年,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目标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关于印发《金山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
11月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山西省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5—2029年)》。提出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稳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强雨水管网、泵站建设改造和排涝通道系统整治。促进城市清洁低碳绿色发展。加快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提高垃圾
日前,上海市水务局印发《上海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务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上海市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将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底这一比例将提高至80%以上。方案重点任务包括完善海绵城市规划技术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提升城市河湖系统韧性、完善城市排水防涝
近日,四川《绵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公布,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设六章三十三条,主要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责任主体、职责分工和社会参与制度等内容;明确了发改、自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的海绵城市建设职责;规定了海绵城市设
近日,《河北衡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等活动。衡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增强城市防涝能力,保护和改
5月31日,由中国铁工投资集团投资、建设、运营的江西省鹰潭信江新区厂网河湖园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主体完工,预计今年11月全部验收后,进入18年的运营期。项目建设总面积27.75km,总投资约13.92亿元,采用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每年实行按效付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清单》中总结了地方在工作组织、统筹规划、全流程管控、资金保障、公众参与等5个方面的探索实践。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水务局,天津市、上海市
5月22日,安徽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征求《六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公告,指出条例适用于六安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条例中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广场、绿地、水系等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滞和净
近日,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发布,适用于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本规定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2024年4月24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
4月28日,江西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南昌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简介,详情如下:1、裘家洲生态保护工程本项目为海绵型城市水系类工程。施工完成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91.65%,面源污染削减率为87%。项目通过设置大面积生态绿地、生态驳岸、植被栽植、硬质铺装与透水材质相结合的海绵设施,不仅实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