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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地区的农村环境思考

2020-09-28 10:27来源:水工业市场杂志关键词:农村人居环境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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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消除绝对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低门槛和最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围绕脱贫攻坚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提出到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今年我们将实现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国一起走向小康。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很关键。良好生态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色。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什么样?答案就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二十个字”总要求里。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二十个字”,全面阐释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各领域、各方面的具体要求,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

乡村振兴 生态为首

其中的生态振兴非常重要,因为它是农民看得见摸得着的。只有做好了生态振兴,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才可以确确实实提升农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有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建制镇个数为1.81万个、乡个数为1.09万个。不过目前有40%的建制村没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78%的建制村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地区的“脏乱差”问题突出且普遍。

为了解决农村地区“脏乱差”问题,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于2018年联合印发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的总体要求、行动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行动计划》提出,通过三年攻坚,乡村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农业农村环境监管明显加强,农村居民参与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到2020年,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一保”,即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两治”,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三减”,即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四提升”,即提升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

此外还有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等等,从国家层面出台的这些文件可以看出,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今后一段时间内,国家对于全国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

对于农村贫困地区来说,之前第一位的是扶贫工作。而今年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后,也将会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工作摆到首要位置。

然而,面对后疫情时代的新形势、新挑战,起点比较低的脱贫地区怎么去改善人居环境?在美丽乡村应该如何发挥作用?

改善人居 农污为重

农村垃圾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第一要务。

农村垃圾的出路问题是当前农村污染治理的头等问题,县级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没有能力接收农村垃圾,乡镇没有自己的处理设施,村收集的垃圾没有出路。

今后,需要考虑引导农村将易腐有机垃圾就地就近处理,但也得给包装垃圾之类不宜就地就近处理的垃圾找到出路。

农村污水是紧跟在垃圾之后的又一个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重要问题。

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杨敏曾提到,“农村污水治理,是一个既能够让我们的农村变得更加美丽,也能让我们的孙子孙女到农村去看望祖父、外祖父时,不会憋着不去上厕所的事业。如何做到让大家对农村有一个更好的回忆,这是需要不仅是政府,也包括我们的企业家,我们的科研人员去思考的一个问题”。

农村污水包括农村面源污水(农业污水、涝水,等)和家庭生活污水(家庭化粪池的排水、冲凉水、拖地水等其它灰水)。

而对于农村污水治理接下来的发展,中建水务环保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范洁认为,“单纯做水质达标,可能不能完全满足地方政府的要求。因为地方政府需要整治的是整个农村的人居环境,不只是水环境。所以,对于村镇人居环境综合性的解决方案,这个可能是未来发展需要考虑的”。

上海泓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钱进也认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有三个主体,第一是政府,第二是各种各样的企业,第三是当地群众。要因地制宜地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才是解决农村污水治理的最好方法。

长效治理 村民参与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句深富内涵、极具韵味的经典论述早已成为中国人民耳熟能详的“金句”。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科学论断之所以耳熟能详,关键就在于形象且深刻地阐明了环境与经济、发展与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产业兴旺相辅相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农村产业兴旺奠定生态、环境和人文基础,农村产业兴旺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还需要探索如何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无论是通过财政也好,还是村集体出资,如何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常态化,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阶段性完成后,能否变成村民的自觉行动是这项工作的痛点和难点。”这是广东省农村研究院副院长万忠最为忧心的。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波对此也一再强调,“有的地方村民认为污水治理是政府要做的事情,与自己无关,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还有一些地方村民对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存在误解,担心设施排放的尾水会影响自身健康,甚至是破坏自家‘风水’,阻挠施工的纠纷时有发生。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就是村民参与生活污水治理的内生动力不足”。

万忠认为,破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如何建立长效机制这一痛点和难点,关键在于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要带动农民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中去,让农民从“要我做”变成“我要做”,激发他自主的参与到农村环境的整治和维护工作中。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很多工作并不是立马能见效的,它可能需要通过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坚持才能取得想要的效果。比如,浙江的千村整治、万村示范工作已经抓了十几年了,还在持续不断地改进。所以,只有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坚持的做下去,农村面貌才会有大的提升。

由此可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污水治理,任重而道远。

原标题:脱贫地区的农村环境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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