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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厦门模式”列入全国推广清单

2020-12-15 09:33来源:厦门网关键词: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处理厦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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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厦门模式’”等五项改革举措和经验榜上有名,向全国推广。

垃圾分一分,城市美十分。近年来,厦门市全面落实国家住建部、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关心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和共同努力下,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持续稳步向前发展。

分类氛围不断浓厚

全市已经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四级书记”一起抓、“四套班子”合力抓、纵横统筹系统抓的垃圾分类工作局面,形成了全市“一盘棋”推动落实的工作格局。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参与率90%以上,准确率80%以上。

分类体系完整配套

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四分类要求,全面配套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形成较为完善的分类硬件体系。全市现有835台分类转运车辆,390条转运线路,已建成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厂各1座,垃圾焚烧厂3座,大件垃圾处理厂4座,工业固废处理中心1座(满足有害垃圾处理需求),相对固定的可回收物资源化场所2个(陆海环保、建研院),形成“泾渭分明”的全程分类的生活垃圾管理硬软件体系。出台《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及16个配套政策文件,为依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奠定了基础。

分类实效明显呈现

实行垃圾分类后,吨垃圾焚烧发电量提高30%以上;垃圾日产量增幅明显下降(2017年以前年增长8%-11%,2017年以后年增幅约1%);日收集厨余垃圾700多吨、餐厨垃圾300余吨,全部得到资源化处理;日产4000余吨其他垃圾,大部分得到焚烧处理(日焚烧能力2850吨);今年9月,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日焚烧能力1500吨投产后,厦门市可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年产有害垃圾约200吨,全部进入东部固废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2020年回收利用率将达到37%以上。

“厦门模式”不断深化

厦门市坚持在垃圾分类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梳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17年形成“五全工作法”在全国垃圾分类现场会上作了介绍,2018年形成“七个结合”在全国垃圾分类武汉会议上作了介绍。近期,厦门市进一步总结过去、借鉴兄弟城市经验做法,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工作若干措施》(16条),对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做进一步提升。其中重点有,一是高层住宅楼全部撤桶,投放点优化合并,推行定时定点投放,解决了精准督导问题;二是推行分类直运,解决了混装混运“老大难”问题;三是实行低值可回收物补贴,解决了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减量化和资源化的问题;四是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解决了工作推动力问题;五是从娃娃抓起,从小养成分类投放习惯。

延伸内容:

厦门生活垃圾分类等五项举措将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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