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红河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红政办发〔2020〕43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已于2020年11月16日由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施行。为便于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现就《应急预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18〕16号)、《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云政发〔2018〕44号),就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和《云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云污防字〔2020〕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红河州对2016年印发的《红河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红政办发〔2016〕215号)进行了修订。在广泛征求意见、按程序报请内部合法性审核的基础上,形成了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预警、分级管控、属地管理、社会参与,针对重污染天气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应急减排措施,对降低污染峰值、缩短污染持续时间,促进空气质量改善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包含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区域应急联动、总结评估、应急保障、应急预案管理、附则九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介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和依据,提出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预案体系。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和职责。提出成立红河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州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全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和区域应急联动工作。明确州应急指挥部的成员构成及职责分工,对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作出要求。
第三部分,监测与预警。从监测与会商、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四个方面进行细化。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测结果、空气污染程度、重污染天气持续时间等因素,全州统一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划分为3个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并明确县市级预警和区域应急联动预警的启动条件。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分为应急响应分级、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措施、信息公开、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管、应急响应终止六个方面的内容。对应预警级别,应急响应级别分为3级,即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分别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并提出不同响应级别下响应措施的基本要求。
第五部分,区域应急联动。明确启动区域应急预警期间,各有关县市应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警和响应,做好区域应急联动有关工作。
第六部分,总结评估。提出了应急响应总结评估报告的要求及报送时限和报送方式。
第七部分,应急保障。从人力资源保障、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后勤物资保障、资金保障、治安保障六个方面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
第八部分,应急预案管理。分监督问责、预案的管理与修订、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应急预案演练四个方面明确应急预案的管理制度。
第九部分,附则。内容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
三、修订的内容和特点
(一)调整预警分级标准
一是新修订的《应急预案》预警分级由原来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调整为黄色(Ⅲ级)、橙色(Ⅱ级)、红色(Ⅰ级)三级预警。二是设立区域应急联动预警分级标准,以相邻2个县市及以上平均AQI日均值>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即预测区域内2个县市及以上的平均AQI日均值达到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分级标准时,相邻区域县市启动对应级别的区域联动预警。
(二)规范预警发布权限
为及时有效启动《应急预案》,预警发布经州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有关县市发布预警。黄色预警发布由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橙色预警发布由州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红色预警发布报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州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发。
(三)完善应急响应措施
一是明确污染物应急减排比例。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占比的10%、20%、30%以上。各县市可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调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得低于上述总体要求。二是制定各级别应急响应措施。启动预警后,各级别应急响应措施均采取健康防护引导、建议性减排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健康防护引导措施旨在提醒公众做好自身健康防护。建议性减排措施主要是倡导公众采取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等方式,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强制性减排措施主要从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三个方面进行控制。工业源主要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实行绩效分级管控,按照“一厂一策”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实施,避免“一刀切”应急减排方式,通过停产、限产或错峰生产方式实现减排;扬尘源主要通过控制施工扬尘,禁止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土石方作业,增加道路保洁洒水频次、降低装修喷涂和建筑粉刷等活动水平实现减排;移动源主要采取限制以柴油为燃料的高排放车辆使用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划定限行的时间和区域实现减排。
(四)增加区域应急联动
当启动州级区域应急预警或接到省级发布的跨州(市)应急联动预警信息时,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预警信息通知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措施,开展区域联合防控,共同应对区域重污染天气。
(五)完善部门职责分工
一是根据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划转的实际,州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1个成员单位增加至21个,并对部门的职责进行重新划分归并。二是按照与省级预案保持一致的原则,对州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调整完善。
四、关键词诠释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以上程度的大气污染。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简称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由参与空气质量评价的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六项指标综合计算获得。空气质量指数级别划分六级,即一级优(AQI:0—50)、二级良(AQI:51—100)、三级轻度污染(AQI:101—150)、四级中度污染(AQI:151—200)、五级重度污染(AQI:201—300)、六级严重污染(AQI:301—500)。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1总则1.1编制目的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精细化应急管理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在对鹤岗市大气重污染天气
陕西省华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华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报预警能力,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华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本细则适用于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河南省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依据有关规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公开征求
为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经济和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任务要求,聚焦重点污染物、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统一要求,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在原《南昌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10月31日印发的《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衡政字〔2019〕22号)同时废止新版应急预案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及《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的相关要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B级及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工地名单,详情如下:关于南通市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B级及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工地名单的公示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重污染天
为完善邢台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精准开展绩效评级,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月30日印发《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9家企业绩效级别的通知,调整河北冠能分离输送设备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绩效级别。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9家企业绩效级别的通知各相关县(市、区)政府: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要求和《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临沂市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估结果的公示,2023年度临沂市3家达到绩效引领性指标水平关于临沂市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估结果的公示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重点工作的通知》,依据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1总则1.1编制目的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精细化应急管理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在对鹤岗市大气重污染天气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第八批未达标空气污染源曝光名单:近期,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治气”攻坚督导帮扶组检查发现部分工业企业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将名单通报如下,请有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依标,按期整改到位。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专项资金1099.3万元用于黄山市大气精细化管理项目、国控站点监控监测网格化管理提升项目、黄山市2024年农村菊花加工燃煤炉灶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等方面12个项目实施。关于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根据省财政厅省生态环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4月19日印发《喀什地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动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新疆喀钢集团有限公司启动改造工作。鼓励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英吉沙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做为试点企业先行改造。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改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支持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各地开展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级改造,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统筹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结合任务完成情况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第一批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典型案例:为推动亳州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执法方式,通过用电监控和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执法平台,运用FID、PID等新装备,精准发现环境违法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依据有关规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公开征求
广州市人民政府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广州市全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选择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第Ⅲ类燃料组合作为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管理类别。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4月12日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就《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序实施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
乌鲁木齐生态环境局官方发布乌鲁木齐市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案情简介】2023年9月,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执法人员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涉嫌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现场执法检查时,该单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通过调阅视频监控,发现该公司脱硝设施运行期间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以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管理工作,促进示范创建申请、验收命名、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
《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经2023年12月28日上饶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26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发布,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等18部门4月10日联合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目标,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2023年河北省大力实施钢铁等7个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分行业制定创A标准,发布最优实用技术指南,逐企业指导编制“一企一策”创A方案。在针对行业特点制定钢铁超低排放差别电价、水泥错峰停窑天数减免、支持垃圾发电企业创A等政策基础上,出台15条进
3月28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泰州市政府在泰州举行合作共建美丽泰州会商会议暨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围绕重要改革、重点项目推进实施,形成高频互动、高效推进的市厅共建模式,共同做好泰州水、文、产、人四篇文章,打造美丽江苏泰州样板、长三角生态“后花园”。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蒋巍,泰州市委副书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由2024年3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6月5日起施行。该条例用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3月27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建设美丽新宁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于公开征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
近日,江苏省全面启动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江苏省委、省政府组建5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分别对南京、无锡、宿迁、连云港和镇江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据悉,本次督察将重点关注被督察地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情况;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2023年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2023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大力实施绿
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印发《海南省推动市县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制定进一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等8大类共19项具体措施,推动各市县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海南省推动市县党委政府和
《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已由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辽宁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现予以公示。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