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红河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红政办发〔2020〕43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已于2020年11月16日由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施行。为便于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现就《应急预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18〕16号)、《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云政发〔2018〕44号),就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和《云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云污防字〔2020〕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红河州对2016年印发的《红河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红政办发〔2016〕215号)进行了修订。在广泛征求意见、按程序报请内部合法性审核的基础上,形成了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预警、分级管控、属地管理、社会参与,针对重污染天气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应急减排措施,对降低污染峰值、缩短污染持续时间,促进空气质量改善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包含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区域应急联动、总结评估、应急保障、应急预案管理、附则九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介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和依据,提出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预案体系。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和职责。提出成立红河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州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全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和区域应急联动工作。明确州应急指挥部的成员构成及职责分工,对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作出要求。
第三部分,监测与预警。从监测与会商、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四个方面进行细化。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测结果、空气污染程度、重污染天气持续时间等因素,全州统一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划分为3个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并明确县市级预警和区域应急联动预警的启动条件。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分为应急响应分级、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措施、信息公开、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管、应急响应终止六个方面的内容。对应预警级别,应急响应级别分为3级,即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分别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并提出不同响应级别下响应措施的基本要求。
第五部分,区域应急联动。明确启动区域应急预警期间,各有关县市应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警和响应,做好区域应急联动有关工作。
第六部分,总结评估。提出了应急响应总结评估报告的要求及报送时限和报送方式。
第七部分,应急保障。从人力资源保障、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后勤物资保障、资金保障、治安保障六个方面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
第八部分,应急预案管理。分监督问责、预案的管理与修订、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应急预案演练四个方面明确应急预案的管理制度。
第九部分,附则。内容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
三、修订的内容和特点
(一)调整预警分级标准
一是新修订的《应急预案》预警分级由原来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调整为黄色(Ⅲ级)、橙色(Ⅱ级)、红色(Ⅰ级)三级预警。二是设立区域应急联动预警分级标准,以相邻2个县市及以上平均AQI日均值>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即预测区域内2个县市及以上的平均AQI日均值达到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分级标准时,相邻区域县市启动对应级别的区域联动预警。
(二)规范预警发布权限
为及时有效启动《应急预案》,预警发布经州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有关县市发布预警。黄色预警发布由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橙色预警发布由州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红色预警发布报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州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发。
(三)完善应急响应措施
一是明确污染物应急减排比例。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占比的10%、20%、30%以上。各县市可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调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得低于上述总体要求。二是制定各级别应急响应措施。启动预警后,各级别应急响应措施均采取健康防护引导、建议性减排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健康防护引导措施旨在提醒公众做好自身健康防护。建议性减排措施主要是倡导公众采取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等方式,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强制性减排措施主要从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三个方面进行控制。工业源主要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实行绩效分级管控,按照“一厂一策”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实施,避免“一刀切”应急减排方式,通过停产、限产或错峰生产方式实现减排;扬尘源主要通过控制施工扬尘,禁止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土石方作业,增加道路保洁洒水频次、降低装修喷涂和建筑粉刷等活动水平实现减排;移动源主要采取限制以柴油为燃料的高排放车辆使用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划定限行的时间和区域实现减排。
(四)增加区域应急联动
当启动州级区域应急预警或接到省级发布的跨州(市)应急联动预警信息时,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预警信息通知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措施,开展区域联合防控,共同应对区域重污染天气。
(五)完善部门职责分工
一是根据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划转的实际,州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1个成员单位增加至21个,并对部门的职责进行重新划分归并。二是按照与省级预案保持一致的原则,对州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调整完善。
四、关键词诠释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以上程度的大气污染。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简称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由参与空气质量评价的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六项指标综合计算获得。空气质量指数级别划分六级,即一级优(AQI:0—50)、二级良(AQI:51—100)、三级轻度污染(AQI:101—150)、四级中度污染(AQI:151—200)、五级重度污染(AQI:201—300)、六级严重污染(AQI:301—500)。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月9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山西省2024年第二批A级、B级、引领性企业名单和第三批A级、B级、引领性降级企业名单。详情如下:关于对山西省2024年第二批A级、B级、引领性企业名单和第三批A级、B级、引领性降级企业名单进行公开的公告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山西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1月8日发布郑州市2024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结果公示,其中,A级企业24家、B级企业58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1家。根据《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A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B(含B-,下同)级及以下企业和非绩效引领性
1月8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天津市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制定技术指南》和《天津市典型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版)修订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制定技术指南》和《天津市典型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版)修订单》的通知各区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月3日发布《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新版《预案》调整了适用范围。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适用于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取消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删除臭氧相关的预警分级标准、预警发布要求和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31日发布2024年四川省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新增A级企业10家、B级企业70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24家。2024年四川省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生态环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12月7日印发《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分为七章三十四条,从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宣传、演练、评估、修订、管理保障等方面明确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和实施要求。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经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并发布,并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条例》修订主要有两大亮点。一是加大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力度,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清洁能源替代;二是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联合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联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25日发布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审核通过A级企业2家、B级企业7家、引领性企业1家。关于发布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的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
为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精准预测预警,加强区域应急联动,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缓和降低污染影响,改善空气质量,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详情如下: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12日发布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企业名单的公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3家企业被评定为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级企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重
深圳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12月17日发布《深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坚持以人为本,防控结合。在充分考虑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等有关需求的前提下,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属地管理,统一领导。深圳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市有关
1月1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治理范围、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重点任务方面,主要从摸排建档、制定“一群一策”方案、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加强移动源监管和开展环保绩效提级等6个方面对传统产业集群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噪声、本标准未规定的恶臭污染物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及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脱硫脱硝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脱硫脱硝专业委员会田恬、张弘、路光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7819万元)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日期:2025
重庆积艺智能家居有限公司、重庆永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106号)、《重庆市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渝财环〔2023〕5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区已调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实施库的大气污染防治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1月8日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合计下达资金13335.2万元,其中包含:一、2024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预下达资金。根据《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办法》预下达补偿资金,2025年将根据2024年全年空气质量情况进行清算。二、监测能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1月6日印发《衢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系统治理、分类施策、协同控制,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全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1月7日公示《安徽省重点行业绩效先进等级企业清单(截至2024年12月)》,其中包含绩效引领性企业、绩效B-级企业、绩效B级企业、绩效A级企业共计191家。关于公示《安徽省重点行业绩效先进等级企业清单(截至2024年12月)》的公告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我省生态环
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冶炼分公司多源污染物综合治理与尾气超净排放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125-ZB00001),本项目包括3个子项,即熔炼炉环境集烟系统升级改造、还原炉烟化炉环境集烟系统升级改造、锌冶炼湿法系统尾气酸雾治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月3日发布《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新版《预案》调整了适用范围。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适用于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取消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删除臭氧相关的预警分级标准、预警发布要求和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了2025年第一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86亿元。此次资金支持项目均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中选取,共支持38个项目,包括能力建设项目7个、VOCs深度治理项目5个、钢铁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4个、水泥超低排放改造项目7个、工业污染(炉窑)治理项目3个、无组织
近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将实施意见予以公开发布。江西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初步形成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立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为美丽福建全面建成提供有力支撑。中共福
《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4年11月1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经2024年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6年9月28日包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近日,中共吉林市委、吉林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美丽江城建设规划(2024-203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规划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安全现代、生态宜居为总目标,全面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全力描绘“大东山水、秀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政府11月29日印发平湖市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意见(2024年修订),《平湖市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意见》共四部分十八条内容:一是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政策,鼓励各主体开展各类生态示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示范创建项目,开展“无废细胞
2024年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现予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推进生态文明建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0日印发《南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力争用8年的时间,南宁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合理,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城乡人居环境和谐共融,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市得到
四川省巴中市生态环境局10月31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美丽巴中建设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目标生态空间格局逐步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稳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到2027年,巴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国省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
崇明区人民政府10月10日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立足多重战略的叠加优势和东海瀛洲、长江门户的区位优势,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固根基”的总体思路,聚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新名片”“长三角绿色发展新标杆”“上海生态宜居新典范”的战略定位,力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支持首都绿色低碳发展的意见》,已经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关于做好绿色金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