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发布《汽车维修行业有效实施 VOCs治理的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全文如下:
《汽车维修行业有效实施VOCs治理的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为推动汽车维修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本思路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求,按照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汽车维修行业有效实施VOCs治理的指导意见》的总体指导思路和要求,结合生态环境部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编制汽车维修行业有效实施VOCs治理实施细则,为实现汽车维修生产过程中的VOCs有效减排,提供明确的技术支持和具体要求。望各相关单位及机构根据本地环保要求及企业具体情况,参照执行。
一、统筹规划
(一)各地应在考虑民生服务行业特点和现有维修企业既有分布格局的基础上,规划落实适合当地特点的“一市一策”行业治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坚持市场化的原则,建设规模化的区域性钣喷中心,通过全面使用绿色环保原辅材料,采用高效废气治理技术等措施,实现技术提升和优质资源集中配置,完成钣喷维修向高环保标准提质升级。区域钣喷中心通过共享化的经营管理,覆盖周边区域范围,承接周边维修企业的钣喷维修业务,实现钣喷维修向集中化、专业化模式转型,3推动汽车维修行业绿色发展。
(二)各维修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范围和业务规模,选择适合的“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建议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经营范围要求,钣喷维修业务量较大的维修企业,用规模化生产、集中治理的方案,建设跨品牌集中维修的钣喷中心,对涉VOCs工序进行密闭化作业并通过管道化对VOCs有效收集,配装高效的吸附脱附催化氧化一体化末端治理设备,实现VOCs达标排放。建议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经营范围要求,钣喷维修业务量一般的维修企业,采用分散式治理方案,对涉VOCs工序进行密闭化和管道化改造,配装高效的废气吸附设备,并共享移动式脱附催化氧化设备,完成VOCs有效减排治理。建议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经营范围要求,但钣喷维修业务较少的维修企业,采用共享合作的经营思路,将喷涂作业委托给VOCs治理达标排放的企业,共享高效的环保设备资源,既保障自身业务利润和客户服务的完整性,又减少自身在环保治理上的资金投入。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经营范围无钣喷维修资质的企业,应规范自身行为,不得承接和开展钣喷维修业务。
(三)鼓励维修企业引入VOCs治理设施第三方专业运维。企业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签定运维委托合同,约定运维工作内容、标准和费用,明确双方治理责任。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提升企业VOCs排放治理及运维水平,以较低成本进行适宜行业的高效、可持续的减排治理。
二、实施细则
(一)源头控制
汽车维修过程中的VOCs主要产生于调漆、喷涂、流平、干燥、清洗等涂装工序,主要来源于漆料、固化剂和稀释剂等含VOCs的原辅材料的使用及挥发逸散。
1、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使用的涂料、清洗剂中VOCs含量的限值应符合于《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等标准的要求。鼓励提高底色漆和本色面漆使用水性漆的比例,鼓励提高低VOCs含量的清漆、中涂底漆以及清洗剂的使用比例。
2、改进喷涂工艺大型钣喷中心,宜建设智能喷涂工位,通过智能喷涂机器人的使用,改善喷涂工艺,减少油漆使用量,并减少喷烤5房门的开启次数及时间,减少VOCs的产生和逸散量,同时,实现效率和成本的整体优化。宜采用高压无气喷涂或高流量低压力喷枪等高效涂装技术,减少手动空气喷涂技术的使用。
(二)过程控制
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和“应收尽收”的原则,对存储、调漆、前处理、喷涂、干燥、清洗、回收等涉VOCs工序进行密闭性存放、转移、施工和管道化收集,整体废气的“收集率”不低于90%,最大程度地将无组织排放转化成有组织排放。
1、储存与转移
(1)油漆、稀释剂、清洗剂、固化剂等VOCs物料,要密闭储存。
(2)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及包装袋应存放在室内。
(3)盛 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封。
(4)废涂料、废稀释剂、废清洗剂、废活性炭等含VOCs废料(渣、液)以及VOCs物料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密封储存于危废储存间。
(5)VOCs物料的转移,必须采用密闭的容器。
2、调漆
(1)应设置专门的密闭调漆间。
(2)涂料、稀释剂等VOCs物料的调配过程应在密闭调漆间内的调漆工作台操作,调漆工作台上方应加装集气罩进行气体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应排至末端治理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
(3)调配过程中,应做好油漆盛放容器的及时加盖及封口。调配好的油漆及使用后剩余的调配漆,都要做到密封储存和转移。
3、钣金及前处理
(1)钣金应在专门的钣金工位进行,钣金工位需配置焊烟净化设备,在焊接作业时全程工作,将焊接烟雾进行收集净化处理。
(2)腻子、打磨施工,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并配置通风及粉尘过滤设施,通过管路集中收集施工作业产生的VOCs废气,收集后的废气应排至末端治理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
(3)打磨施工,应配备干磨设备和集尘系统,有效地收集干磨粉尘。粉尘收集后,应密闭存储,作为危险废物处7理。
4、喷涂
(1)中涂、喷涂及流平过程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末端治理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
(2)喷烤漆房应根据技术规范设计送排风速率,禁止通过加大送排风量或其他通风措施故意稀释排放。
(3)喷漆人员进出喷烤漆房等密闭工作间时,应做到及时关闭进出门。
5、干燥干燥(烘干、风干、晾干等)过程应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废气应排至末端治理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
6、清洗
(1)喷枪等工具的清洗应配置专用洗枪机,洗枪机应安装在密闭操作间内,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气应集中收集排至末端治理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
(2)制定维修排产计划时,相同颜色的车辆尽量集中喷涂,减少换色清洗频次和清洗溶剂消耗量。
7、废气收集管道化
(1)上述各工序的废气收集后,都要通过密闭的排气
管道排至末端治理设备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2)不具备密闭排气系统的,要进行密闭管道化改造,密闭排气管道应在生产及环保设备运行时保持微负压状态。
8、物料回收
(1)涂装作业结束时,应将所有剩余的VOCs物料密闭储存,送回至调漆间或储存间。
(2)设备清洗和换色过程产生的废清洗溶剂宜采用密闭回收废溶剂系统进行回收。废溶剂回收系统应安装在密闭操作间,进行溶剂回收工作时,应将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至末端治理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
9、非正常工况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
(三)末端治理
1、末端治理技术及设备的选择
(1)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意见,建议维修企业淘汰单一UV光氧、低温等离子等无效且可能产生臭氧等二次污染的设备,淘汰不符合规范标准的UV光氧/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等低效的且可能产生臭氧等二次污染的组合工艺设备,降低因此产生的环保问题和被处罚的风险。
(2)针对汽车维修行业喷涂作业产生的VOCs废气低浓度、大风量的主要特点,维修企业在升级或新装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时,应按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建议选择“吸附浓缩”+“催化氧化(CO)”的组合治理技术设备,设备的技术规范见附件2。
(3)不同生产规模的企业,对“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氧化”设备的配备:①维修业务量较大,配装2个以上喷烤房的维修企业和场地条件不能满足移动脱附车进场的企业,可选择配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氧化”一体化的末端治理设施,来系统性地完成VOCs高效收集处理。②维修业务量相对较小,配装1~2个喷烤房的维修企业,可选择配备“固定活性炭吸附设备”+共享“脱附催化氧化设备”的组合方式,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VOCs收集处理。共享“脱附催化氧化设备”由第三方专业脱附车装载,上门实现移动脱附。③应选择具备活性炭饱和度检测和活性炭原位再生处理能力的末端设备,减少危废品运输风险及活性炭装卸损耗。
2、治理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1)按照与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VOCs治理设施运行同步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备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设备。
(2)VOCs末端治理设备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
(3)企业应根据 VOCs末端治理设备运行过程对应的油漆使用量、各种设施运行工况的温度、排放浓度等参数的变化,正确进行设施的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3。
(四)监测监控
1、在线监测超标报警
根据VOCs末端治理设备“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的要求,维修企业的VOCs治理设施,应配备在线监测超标报警系统,完成重要设施运行及效能参数的检测,并具备现场显示和在线上传,便于现场操作人员实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处理效能变化情况,精确进行设备操作和维护,相关参数能通过互联网上传至企业管理者、第三方VOCs治理监控中心及各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便于企业管理者实时管控,便于专业第三方机构精准运维,同时满足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实时监控要求,为维修企业实现持续的高效减排提供信息化管理保障。
2、重要运行参数
(1)出口TVOC浓度检测VOCs收集处理设施的废气入口和排放出口位置的TVOC浓度,实时显示涉VOCs生产工序收集导入到末端治理设施的处理前废气浓度和经过末端治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气浓度,并由此判断排放浓度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限值要求。
(2)活性炭饱和度通过对设备运行参数的分析计算及有效检测,动态显示活性炭饱和度,为活性炭脱附再生及更换工作提供精准的数据指导。
(3)去除率通过入口和出口浓度的动态检测,显示末端处理设备对废气净化的处理效率,并由此直观判断设施运行效能及维护的需要。
3、选择适宜汽车维修行业的在线监测技术汽车维修行业具有单个企业的涂装生产规模小、成本承受度低、挥发性有机物单体排放量不大、废气浓度低、涂料12组分相对固定的特点,适合安装较低成本的且符合相关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标准性能参数指标的检测技术,进行废气排放浓度实时在线监测。
4、监测信息由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的排放出口浓度和活性炭饱和度,应上传至生态环境部门指定的第三方VOCs治理监测中心,指导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精准脱附及设备维护,同时数据共享至企业管理者客户端及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通过监测信息系统的作用,保证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持续达标。第三方VOCs治理监测中心,应对在线监测数据保存3年。
三、排放限值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有地方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
四、台账管理
建立企业环保管理台账,记录生产设施运行信息和VOCs末端治理设备运行信息、日常维护信息等,并至少保存三年。
(一)生产设施运行信息
1、维修产量信息:
(1)车辆维修板面涂装总面积。
(2)生产设备启用明细。
(3)漆料使用明细。
(4)喷烤漆房过滤材料更换和处置记录。
2、原辅材料信息:
(1)涂料、稀释剂、清洗剂、固化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的名称及其VOCs含量检测报告。
(2)每月原辅材料采购记录,包括采购合同、发票、收据、付款证明等依据。
(3)库存量、出入库记录、使用量及相关使用记录。
(4)含VOCs原辅材料回收方式及回收量等。
(5)活性炭再生及报废处理记录。
(二)VOCs末端治理设备运行信息
VOCs末端治理设备运行信息,非正常工况及异常情况信息、日常检修维护记录信息等应予以保存。
1、设备运行管理信息主要包括设备运行启停时间、设备运行参数、耗材消耗(采购量、使用量、装填量、更换量和更换时间、处置记录等)及能源消耗(电耗)等方面内容。
2、非正常工况信息非正常工况及异常情况记录应包括设备异常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异常情况持续时间、原因、处理、维修、整改情况等方面内容。
3、日常维护信息日常维护记录包括维护时更换的耗材(吸附材料、催化材料、过滤材料)、仪表校准、修复密封点的泄露及损坏部件、更换易耗件、保养风机、阀门和仪表、清理设备和设施内的粘附物和存积物等信息的记录。
五、管理、组织保障
(一)环保管理人员配置及要求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环保专员岗位,环保专员应掌握基本的国家或地方VOCs相关排放标准知识,具备VOCs设施操作、核查、维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掌握对企业无组织排放日常检查的基本流程和方法,同时具备危废品管理和管理环保台账的能力。负责对VOCs各个治理减排环节的日常管理、危废品存储、处置管理和治理设备的日常维护。
(二)环保培训加强对涉VOCs员工的日常环保培训,使其了解环保基本法规常识,掌握末端治理设备操作规范,建立起全面的环保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
(三)借助第三方专业服务,提升专业管理能力鼓励维修企业从自身环保管理的能力及成本等方面考虑,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末端治理设备进行规范地维护,确保设备的高效运行和VOCs达标排放。六、说明本实施细则,主要结合我国汽车维修行业的VOCs排放问题特点及高效适宜的处理需求,提出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监测核查以及各环节管理上的实施工作明细,与其他行业共性的技术及管理要求,参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国家和地方标准执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云南九九彩印有限公司产能提升项目高效VOCs治理设备及配套设施购置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江苏黎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候选人,报价608万元。该项目招标内容为1台套处理高浓度排放废气的厢式三室蓄热氧化/RTO环保设备及所有辅助设施。这是该项目第二次招标,2023年12月
11月12日,江苏太仓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太仓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化工园区建立分环节、分物种管控清单,实施高排放关键活性物种“指纹化”监测监控和靶向治理。参
近日,山东环境厅发布第三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共计13家。详情如下:关于第三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的公示根据《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鲁环发〔2023〕6号)相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豁免企业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日前,安徽省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度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安徽广德洪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治理技术改造项目等8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4697万元。2024年度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我市共有8个项目获得2024年度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其中
中国西部与国际绿色低碳技术交流的平台2025年4月1-3日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为助力企业把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大势,推动国际绿色技术交流,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指导,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意大利展览集团和成都华意中联展览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ECOMONDOCHINA-CDEPE成都国际环保博览会将于202
近期,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2024年度杭州市总部企业认定结果,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次荣登榜单,被授予“2024年度杭州市总部企业”的殊荣。自2023年以来,楚环科技已连续两年荣获此项荣誉,彰显了其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和综合竞争力。2023年,杭州市出台“总部经济22条新政”,在全国首创
为进一步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有效减少污染排放,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大连市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24-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紧盯VOCs排放环节,突出主要领域、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明确源头控制、深度治理、园区整治和面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新疆昆仑工程轮胎有限责任公司炼胶工区VOCs治理升级改造招标项目(招标编号:2405016019)的招标公告(第二次),本项目改造内容为原有废气治理系统技改1项;配套系统内管路、排放管路及密封罩的设计、制作、改向、运输、安装、调试1项;配套电气控制系统的设计、制作、运
9月20日生态环境部公布《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下称公示稿《目录》),此次限制和淘汰的部分污染防治技术涉及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细分领域。根据公示稿《目录》,限制类技术包括洗涤、水膜(浴)、文丘里湿式除尘技术;低效干式除尘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130万吨/年焦化项目酚氰污水处理站VOCs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广州金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预中标,投标报价5500000.00元。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废气收集、输送管道、废气治理装置内设备、管道、排气筒及配套的电气、仪表控制成套系统的设计、供货、
时间:9月26日-28日地点:兰州丝路绿地国际会展中心一、展会前言:西北地区深居中国内陆,连接中亚、西亚乃至欧洲的重要交通枢纽,更是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这样的地理位置优势,无疑为西北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11月12日,江苏太仓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太仓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化工园区建立分环节、分物种管控清单,实施高排放关键活性物种“指纹化”监测监控和靶向治理。参
日前,安徽省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度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安徽广德洪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治理技术改造项目等8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4697万元。2024年度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我市共有8个项目获得2024年度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其中
河北省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7月30日发布《秦皇岛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秦皇岛市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2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秦皇岛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关于答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商请进一步明确VOCs源头替代项目减排量核算方法有关事项的函,确定核算现有项目VOCs减排量时,若项目基准期和减排期实际产能发生变化,先按《核算方法》中公式(3.1-1)折算减排期年度活动水平数据后计算减排期排放量,再与基准期排放量之差,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拟推荐2024年第二批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名单,长沙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等52个项目入选,其中包含多个超低排放改造、VOCs治理项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拟推荐2024年第二批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名单的公示根据《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
为指导企业、管理部门或第三方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料核算核查,推动重点行业低VOCs源头替代,减少VOCs排放,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四川省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核算核查指南(试行)》。本指南规定了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低VOCs原辅料要求、低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为减少VOCs排放,近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2024年夏季臭氧污染综合防控明白纸,涉及涂装、印刷、有机化工等三大领域。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西安市住建领域2024年臭氧污染防治管控方案》,本次管控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起至9月30日,管控内容为西安市房屋建筑、市政道路沥青铺设、道路标线建设中涉VOCs排放的施工活动,在管控时间内,根据管控等级采取相应措施和启动相应错峰作业。西安市住建领域2024年臭氧污染防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抚顺石化公司洗化厂及烯烃厂VOCs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公告,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中标,报价53217700元。该项目项目背景概况为VOCs及恶臭气体治理达标排放,针对VOCs及恶臭排放源的浓度及特点采用切实有效的治理技术手段,抑制和减少VOCs及恶臭的产
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发布新钢公司炼铁事业部超低排放化产作业区VOCs提标改造项目煤气净化、焦油深加工VOCs尾气治理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上海梅山工业民用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排名第一,报价约3398万元。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江苏省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推进全水性涂料替代。鼓励汽车4S店、大型汽修厂实施全水性涂料替代,推进其他汽修企业加大清洁原料替代力度。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涉VOCs排放工序在密闭空间操作。依法取缔露天和敞开式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808-2024),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适用于现有汽车维修经营者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新能源汽车维修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近日,宿迁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在沭阳县成功举办了“沭阳交通杯”2023宿迁市新能源汽车维修行业职业技能创新大赛。此次大赛设有职工组、学生组,分为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两个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经过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为贯彻《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我省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本市开展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提标治理工作的通知》,目标到2021年底,全面完成汽修行业大气污染提标治理工作,并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日前,上海发布《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288-2021)》。
“过去,由于废铅蓄电池未得到较好的收集、处理,尤其是在回收环节,存在不法回收的情况。今后,汽车修理店与再生铅企业可在‘汽车维修行业危废回收平台’上进行回收,一方面解决供需问题,另一方面遏制不法商贩、地下回收、非法冶炼等违法行为,避免非法冶炼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伤害。”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日前,上海发布《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企业即用状态的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汽车维修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
日前,江苏发布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814—2020)。详情如下: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防治条例》,加强江苏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汽车维修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水平的提
日前,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文件发布《汽车维修行业有效实施VOCs治理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汽车维修行业有效实施VOCs治理的指导意见在“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关键阶段,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陆续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