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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碳市场排放与交易的四维机制
无论是需求还是供给,碳排放是一种权属交易,并无对应的实物。如图2所示,碳市场建立起了减排时间(When)、减排地方(Where)、减排方式(hoW)和减排主体(Who)的四维灵活机制(4W机制)。可以突破时间、空间、技术和主体四大障碍,使得政府决策者在不知道或者不关心减排主体、减排时间、减排地点和减排技术的情况下,实现全社会减排成本的最小化。什么主体采用什么技术在什么时间和地点进行减排都受碳价格信号的指引,因此碳市场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价格发现。价格发现功能的主要意义在于:找到全社会的边际减排成本,从而为低碳技术研发和投资建立起一个影子价格。一个功能完备、运行良好的碳市场就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建立起碳价格信号,统筹4W机制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协调合作,从而保障4W机制的有效运行。但是,在很多情景下,受宏观经济景气度、化石能源价格、减排技术进步、贸易模式和消费行为改变等因素的影响,碳市场的供给可能无法适应需求的变化,导致碳价格发生较大幅度的波动,碳价格信号的有效性减弱,在一定程度上破坏4W机制的运行效率。
碳价格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合理波动,从而释放碳价格信号,反映碳减排成本,最终形成总量控制、价格变动、技术进步和减排成本降低之间的周期性良性循环。但如果碳交易价格波动频繁、波动幅度较大、价格走势不易确定,会给参与交易的控排企业造成过重的成本负担。因为价格的大幅上涨,会给部分企业带来超出预期的成本支出,推高生产成本,产品价格的市场竞争力削弱。
同时,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价格的明显差异,也使得不同区域间企业的履约成本会产生明显差异,不利于区域间企业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增加了企业风险控制和管理的难度。同时,由于无法获得明确的市场价格信号,企业研发低碳产品和使用低碳工艺、设备和技术开展生产的动力下降,也不利于企业做出长期的减排投资决策,同时也影响企业参与市场交易的积极性,最终阻碍全社会长期减排目标的实现。因此,应通过一系列有效的调控措施使碳价格总体保持平稳趋势,更要避免碳价格的剧烈波动,实现4W机制内部各因素之间的有效平衡和相互传导,否则就会使碳市场的有效性面临较大质疑。
图2 碳市场的4W机制
05中国碳市场的社会经济协调功能
碳市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必然会对企业施加成本约束,进而带来经济和社会影响。成本约束带来的经济影响往往具有多面性,大致可以分为对产业结构的影响,对能源结构的影响,对行业竞争力的影响。因此,就其经济和社会影响而言,碳市场是一把双刃剑,给高碳的能源密集型行业带来压力的同时,也给产业结构的调整带来转机,也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从经济发展阶段来看,中国总体上处于工业化中期向后期过度的阶段,以重工业和加工制造为核心的工业化仍需持续一段时间。从城市化进程来看,中国仍然处于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中国经济与发达国家经济体的差距无论从人均收入水平、消费水平、经济结构、技术水平和投资效益来看,还是从资源环境质量来看,抑或是从人文社会发展、社会治理等方面来看,都还存在着显著的差距。目前,中国正在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于综合改革的关键窗口期。中国碳排放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过剩产能,这些产能不仅耗费了大量的资源,污染了环境,也造成很大的碳排放,而且对税收、就业和增长的贡献也逐渐减少。如果碳市场能够成功地将成本压力转换为企业内生增长的动力,中国就能够实现经济发展、环境改善、节能降碳等多重目标的协同共赢。
碳市场在带来经济冲击的同时,也是生态保护的市场化手段,是“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可行途径。一般而言,碳源(二氧化碳排放)往往位于经济发达地区,碳汇(二氧化碳固定)往往位于生态良好的欠发达地区。碳市场通过CCER机制在碳源(买碳)和碳汇(卖碳)之间架起了桥梁,因此具有了生态补偿功能和扶贫功能。碳市场使得植树造林、沼气开发等活动可以获得额外的生态补偿,也使得生态保护好的地区,可以通过开发碳汇项目,获得收益补偿,提高当地居民收入水平,因此是“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重要市场化渠道。
06中国碳市场建设目标的实现逻辑
碳市场作为一种市场化的政策工具,通过构建需求和供给两种力量,形成市场价格信号,并在4W框架下,引导社会主体采用合适的技术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减排,从而以最低的成本实现减排目标,同时充分发挥其经济和社会功能,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温室气体减排是碳市场的基本功能,因此也是碳市场设计中的首要目标,如果没有这一目标的实现,其他目标都是空中楼阁。作为市场化的政策工具,在实现环境有效性的同时,也应该注重成本的有效性,应该是以最低的成本实现环境目标,否则碳市场的有效性就会被交易成本所抵消,会失去其存在的意义。碳市场通过价格发现功能,为低碳技术研发和投资提供影子价格,从而真正在物理上实现减排。因此,碳市场的激励有效性也是环境有效性和经济有效性实现之后,碳市场的重要目标,这也是碳市场能够实现动态的环境有效性和经济有效性的必要前提,也是控制温室气体减排的实践路径。此外,碳市场作为一种政策手段,也会带来一些经济和社会影响,这些影响在经济发展阶段、市场结构、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会产生不一样的结果,因此,碳市场设计还需要考虑覆盖的公平性和结果的公正性。在图3中,我们呈现了碳市场建设的逻辑,这些关系之间是递进关系,在推进碳市场顶层设计中,只有更好的实现了底层的功能,才能支撑上层功能的实现。
图3 中国碳市场的建设逻辑
(一)环境有效性
政策制定者之所以更加倾向于碳市场手段,主要的原因是在理想条件下,它以最低成本实现减排目标。所以,能否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就成为设计和评价碳市场的首要标准,其他所有功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一个功能,否则碳市场就会成为无本之物,无源之水,无法稳健运行。为此,碳市场的配额总量确定要与国家控制温室气体的总体目标高度一致。如果环境目标的实现得不到保障,就会影响碳市场的正常运行。研究表明欧盟碳市场对电力市场的影响正在减弱,需要更高的碳价格作为进一步提高效率的激励。为了保障未来一段时间的减排目标,欧盟碳市场准备引入配额的动态调整机制。因为跨区域的电力采购,加州碳市场使得自身的碳排放下降的同时带来周边地区碳排放的上升,导致碳泄漏,从而使得加州碳市场的环境效应打了折扣,无法刺激低碳技术研发与投资,减弱了碳市场的功能。
(二)经济有效性
碳市场作为一种政策工具,也有着较高的交易成本,主要表现为MRV成本、交易成本、履约成本和能力培训成本。这些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碳市场工具的净减排效果,如果成本过高,就会使得碳市场的功效打折扣。而要实现经济有效性,就必须扩展碳市场的覆盖范围。纳入的地域越广,行业越多,技术类型越丰富,时间越长,那么原则上碳市场就可以通过消除套利机会,在更大地理范围内和在中长期的时间尺度上,实现减排成本的最小化。因此,必须减少流动壁垒,尽最大可能拓展碳市场的覆盖空间、时间和减排活动。由于气候变化问题的长期性,温室气体减排技术对提高经济有效性至关重要,因此 通过调整配额总量的严格程度,也可以有效提高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经济有效性。例如,针对中国北京、天津、上海和深圳等试点碳市场的研究表明,目前的碳市场由于覆盖范围较小,很难取得经济有效性,仅仅具有弱经济有效性,随着覆盖范围的扩大,经济有效性会逐步提高。
(三)激励有效性
碳减排的全球外部性,使得个人并没有激励去降低碳排放,也使得企业没有激励从事减排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也就是说缺乏一个使得个人和企业愿意减排的价格信号,或者说减排量并没有被市场定价,再或者说企业的减排技术缺乏市场需求,企业也就缺乏进行减排技术研发的动力。人类最终的温室气体排放下降,只能通过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们行为的改变来实现,因此碳市场设计中的另外一个重大挑战是碳价格信号必须为技术创新提供足够激励。如果在考虑技术的外溢性,那么碳约束应该更为严苛,从而形成更高的碳价格。但碳市场的激励有效性还取决于能源价格下降带来的负反馈效应。因为低碳或者零碳技术在很大程度上是需要通过提高能源效率或者改变能源结构来实现的,这就导致对化石能源需求的下降。需求下降导致的能源价格下跌会刺激缺乏管制的企业增加对化石能源的使用量,从而导致碳泄漏。
欧盟碳市场已经影响了企业的决策,但是这些影响也仅限于小规模的效率投资,对企业的长期投资没有清晰的影响,仅仅提供了决策框架。无论如何,碳价格的剧烈波动和缺乏长期预期,严重破坏了欧盟碳市场对大规模的、长期的技术投资的驱动,而这恰恰是人类应对气候变化所必须的。因此,锚定良好的政策才能够加速减排技术的创新水平,鼓励长期的减排技术研发和投资,降低实现长期气候变化目标的总体成本。
(四)覆盖公平性
环境政策也会带来实施成本和收益在不同社会群体间及其各地域间进行再分配,从而引发环境政策的财富分配效应。理论上而言,碳交易达成的充分条件是市场上各个控排企业的减排成本和减排潜力存在显著差异性,否则就无法找到潜在的供给和需求,从而无法达成交易,所以碳市场覆盖的范围越广,越有利于全球的温室气体控制。但是,目前只有部分国家启动了碳市场,即便在已经启动碳市场的国家也只是选择了某些重点行业纳入碳市场,这样就会产生碳约束的不平衡性,纳入企业面临碳约束,未纳入企业无碳约束。即便都被纳入碳市场,不同行业的履约成本也存在很大差异。就第一和第二阶段的欧盟碳市场而言,由于高碳行业面临严峻的国际竞争,使得其无法把减排成本或者履约成本转嫁出去,因此需要继续分配较大比例的免费配额。相比之下,电力企业很少面临国际竞争,也可以把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因此除了特别国家之外,将不再获得免费配额。碳市场诱发的财富重新分配的经济活动,还包括资本和劳动逃离实施碳约束的企业或者国家,特别是那些碳密集型企业。自下而上的全球气候治理新格局,也使得各国企业面临的碳成本约束存在显著差异,企业竞争力受损的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处于模拟阶段的中国国家碳市场仅仅纳入了电力行业,可能会导致更大的碳市场实施成本,根据估计到2030年这种成本可能达到GDP的10.5%。与此同时,欧盟和澳大利亚通过向中国转移71.2% 和81.1%的减排责任,提升了自身的经济福利。
(五)结果公正性
碳市场结果的公平性主要由信息的不对称性、市场势力、收入分配格局和发展不平衡性等因素导致。碳市场存在巨大的信息不对称,往往导致很多企业可能在核查和履约等环节造假,从而破坏了碳市场的公正性。市场势力的存在也使得某些行业可以把碳约束成本转嫁给消费者,从而带来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福利的再分配。从收入分配的角度来看,免费的配额分配有利于公司的股价,从而有利于高收入人群,而不利于低收入人群。即使不考虑公司股票渠道,碳定价也会给发达国家的低收入人群带来更多伤害,因为能源支出占低收入家庭的比例更高。因此,一种总量与分红的机制(cap-and-dividend)引起了学者们的重视,这种机制认为,碳排放权是一种公共产权,通过拍卖等方式获得的收益应该公平地分配给每一个人,从而能够更好地从个体视角保护低收入人群的利益。也有学者提出建立收益中性的全拍卖制度(revenue-neutral full auctioning)或者降低其他的扭曲性税收,相比于免费配额制度,可以获得更高的效率。另外,相同的政策和减排技术运用,在不同的国家或者地区,不同的经济社会文化背景下,不同的生态系统下,可能会呈现出非常不同的成本和福利。这也会在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带来福利分配效应。例如,欧盟在统一碳市场的基础上,实施了现代化基金,帮助东南欧经济落后地区完成节能改造。中国国家碳市场统一了纳入企业门槛和纳入行业,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抬高减排技术落后地区的生产成本,从而诱发地区间的福利分配效应,甚至恶化中国目前的区域发展差距。因此,有必要引入事后调节机制,以纠正碳市场带来的跨区域福利分配效应。
07结 语
碳市场是由政府政策创造的,政策的改变会极大地影响碳市场,因此碳市场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处于中心地位的政府政策设计及其带来的不确定性。从目标来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是碳市场应具有的首要逻辑。从原则来看,碳市场需要贯彻“谁排放谁付费,谁减排谁受益”的基本原则。从运行效果来看,应该考虑建立事前预测和事后调整的联动机制。从技术外溢性来看,由于新技术在清洁产品生产和资源效率提升等方面具有很强的外溢性和正外部性,应该建立对创新支持的综合政策体系。从福利效应来看,碳市场应注重国家、行业和微观个体三个层面上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引入事后调节机制。
后巴黎时代,“自上而下”传统治理格局的瓦解和“自下而上”新治理格局的形成,使得形成全球统一碳市场的希望越来越渺茫,取而代之的是国家或者次国家的碳市场纷纷涌现。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年度排放国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中国主要发展指标和长期存在的显著“二元结构”特征,决定了中国的发展中国家的定位。中国的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减排能力以及国情是中国提出“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主要依据,另一方面,也构成了中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过程中主要挑战的来源。实现我国提出的2060年“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是首先实现大规模的减排,而碳市场做最主要的减排政策工具,必将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碳市场建设必须强调碳市场的减排目标和其他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协同性,从而取得经济有效性和社会可接受的解决方案。为此至少要从四个维度考虑碳市场建设:物质可行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制度可行性。总之,碳市场作为一种新的政策工具,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发达国家为此亦采取了分阶段建设的路径。中国的发展情况更为复杂,需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通过“干中学”不断丰富实践经验,强化经济学逻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碳市场中的决定性作用,采取分阶段建设原则,稳健推进相关工作。中国碳市场的启动向其他正在经历快速工业化或即将进行工业化的发展中国家表明,走低碳发展之路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过程中无法逃避的必然选择,也为发展中国家碳市场建设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具有重要的全球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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