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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气污染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采购公告

2021-02-02 16:58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沈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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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沈阳大气污染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采购公告,详情如下:

沈阳市大气污染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大气污染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0004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气污染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投标时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投标人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沈阳市生态环境

联系方式:祝传德 024-24840719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若宪 024-8261202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砂山支行

账号:061880010400190129545419289

项目联系人:李若宪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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