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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标准《再生水利用指南第1部分:工业》(《DB11T1767-2020》)

2021-02-03 14:55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关键词:再生水利用再生水工业利用北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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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用水系统监测

6.4.1 工业锅炉的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和监测方法应符合 GB/T 16811 的要求。

6.4.2 宜设置 pH、电导率和硬度等在线监测仪表。

7 洗涤用水

7.1 水质要求

用作洗涤用水时,应根据GB/T 19923和相关标准等确定水质要求。

7.2 用户处理工艺

再生水供水水质不能满足工业用户洗涤用水需求时,应采取适宜工艺,进行进一步处理。处理工艺选取见附录 C。

8 工艺用水

8.1 水质要求

用作工艺用水时,应根据相关标准或工艺情况等确定水质要求,对再生水直接利用或进一步处理后 使用。

8.2 用户处理工艺

用作工艺用水时,宜根据再生水水质、工艺用水水质要求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处理工艺。处理工艺选取见附录 C。

8.3 安全保障

8.3.1 宜进行再生水水质对工艺的影响评价。

8.3.2 宜对再生水进行定期监测,保证水质合格。

9 电子行业用水

9.1 水质要求

用作高纯清洗用水时,应根据 GB/T 11446.1 和相关标准等确定水质要求,同时关注尿素及其衍生 物、硼和总有机碳等指标。

9.2 用户处理工艺

9.2.1 用作高纯清洗用水时,应采取适宜工艺,进行进一步处理。处理工艺选取见附录 C。

9.2.2 超纯水制备单元的工艺设计、运行参数和处理效率宜通过试验或按国内外已建成的工程实例确定。

9.3 安全保障

水质检验应符合 GB/T 11446.1 的要求。

10 再生水输配

10.1 再生水输配管网应采用独立系统,不应与生活用水管道连接。

10.2 不能停水的工业用户,宜设置双管道供水系统,保障供水安全。

10.3 再生水输配管网的布局应综合考虑再生水水源和再生水工业用户的分布,统筹规划。

10.4 再生水输配管网平面和竖向布置、管道水力计算、管道敷设及附属设施设置应符合 GB 50335 的规定。

10.5 再生水管道管材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水质、水量、水压、外部荷载、地质情况、施工维护等条件。

可采用塑料管、钢管及球墨铸铁管等,采用钢管及球墨铸铁管时应进行管道防腐。

10.6 再生水管道取水接口和取水龙头处应配置“再生水不得饮用”的耐久标识。再生水管道用水点处 应根据再生水利用具体用途设置相应的再生水警示和提示标识。

10.7 再生水输配管网中所有组件和附属设施的显著位置应配置“再生水”耐久标识,再生水管道明装 时应采用识别色,并配置“再生水管道”耐久标识,埋地再生水管道应在管道上方设置耐久标志带。

10.8 再生水管道的阀门设置应方便事故检修隔断及放空排水的需要。

10.9 再生水管道低洼处及阀门间管段低处宜设置泄水阀,防止再生水长期滞留于管网中出现水质恶化。

10.10 再生水管道向循环冷却水集水池等淹没出流配水时,应设置防倒流装置。

11 监测与管理

11.1 进水监测

11.1.1 应监测进水水质水量。

11.1.2 水质监测项目包括 GB/T 19923 的基本控制项目和供水协议中的所有水质指标。

11.1.3 水质监测方法和监测频率应符合 GB/T 19923 的要求。

11.1.4 水质监测点宜设置在再生水取水口或调节池。

11.2 处理系统监测

11.2.1 宜在不同处理单元设置水质水量监测点。

11.2.2 应根据用水水质要求,制定规范的处理系统水质监测方案,明确监测指标、监测频率、监测方 法等。

11.3 排水监测

11.3.1 再生水使用后,直接向地表水体排放污水的工业用户,其出水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频率和排放限值应符合 DB11/ 307 的要求。

11.3.2 再生水使用后,排入城镇下水道的工业用户,其出水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频率和排放限 值应符合 GB/T 31962 的要求。

11.3.3 再生水使用后,采用园区集中处理污水模式的工业用户,宜与园区污水厂签订排污协议,明确 排水水量和水质要求。

11.3.4 用户排水水质监测点宜设置在工业用户总出水口。

11.4 档案管理

11.4.1 应建立健全再生水利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项目审批文件、工艺说 明书、管网图纸、水质监测记录、水平衡测试报告、设备设施维护运行记录、应急预案等。

11.4.2 所有程序和过程应进行全面准确的记录、备份和归档。保证档案资料的准确完整、字迹清晰、 真实有效。

12 健康与生态风险管控

12.1 再生水工业用户宜关注再生水中的军团菌等致病微生物、有毒有害污染物。

12.2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时,与再生水接触的工作人员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防其身体健康受到影响。

12.3 再生水用于工业用户道路清扫和洗车等用途时,清洁车辆和洗车机应清楚标识“再生水”等字样,作业应尽量安排在公众暴露少的时间段,工作人员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2.4 再生水用于工业用户绿地灌溉时,应在显著位置清楚标识“再生水”等字样,宜采用滴灌或微喷 灌,并关注再生水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的影响。

13 应急管理

13.1 应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开展培训和演练。

13.2 应制定详细的检修维护制度,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

13.3 应与再生水厂建立沟通联动机制。当进水水质波动较大时,及时联系再生水厂,解决进水水质异 常问题。

13.4 应设置备用水源,制定应急供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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