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财税政策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基础保障。本文梳理了“十三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政策进展。2016—2019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生态文明建设支出达到3.1万亿元,年均增速为14.8%,有力支撑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的形势需求,从支出渠道、重点领域财政支持政策、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提高项目绩效等方面提出了继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政策的思路与建议。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而生态文明建设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十三五”期间,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关键性贡献,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
一 积极改革创新绿色财政体制机制
健全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领导和组织机制
财政部成立了以刘昆部长为组长、相关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财政部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全体会议,积极谋划财政政策完善措施,制定了《财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9—2020年)》,切实承担起了财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政治责任。财政部成立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以加强对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与修复、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统筹管理,为落实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机制保障。
推动生态环保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是我国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重点领域。“十三五”期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事权划分和支出保障制度文件出台。2020年5月和6月,国务院相继发布《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20〕13号)和《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20〕19号),进一步促进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加快建立健全纵向与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2016—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524亿元,将青海三江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等纳入补助范围,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京津冀地区、长江经济带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支持力度。健全考核机制,对重点县域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调节资金分配。“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积极推动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财政部陆续牵头出台《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央财政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奖励激励机制,鼓励流域上下游之间早建机制。目前,已有新安江、赤水河、九洲江、汀江—韩江等跨省(区)流域建立了省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机制。
支持推进国家公园和环境监测体制等重大改革
2016年以来,财政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三江源、东北虎豹、大熊猫、祁连山等国家公园试点方案和总体实施规划,参与研究制定《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研究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财政保障机制。支持持续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改革,逐步加大保障力度,推动重要区域、跨界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支持建立了大气、水、土壤国家环境监测直管网建成,基本形成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二 积极出台绿色财政支持政策
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税收政策
自2015年2月起,对VOCs含量高于420克/升的涂料品种征收消费税。自2016年1月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对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等新能源免征消费税。自2016年7月1日起,先行在河北省开展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自2017年12月1日起,试点范围扩大到北京、天津、四川等10个省(市)。水资源税试点采取费改税方式,对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特种行业取用水和超计划用水适用较高税率,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原有水平不变。2019年8月26日,《资源税法》正式通过,征税品种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七种,实行从价计征方式。2016年12月,《环境保护税法》通过,2018年1月1日起开征,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大类污染物、共计117种主要污染因子进行征税。2019年4月,出台环境污染治理第三方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进一步加大对磷石膏、废玻璃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增值税政策支持力度。
推动建立政府引导型投资基金
2020年1月,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引导地方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规范基金的资金筹集、使用及管理,建立健全土壤修复治理多元化投融资机制。2020年7月,推动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基金首期募资88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00亿元,其他出资方包括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市)、部分金融机构和相关行业企业,充分体现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特点。基金重点投向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等绿色发展重点领域,首期存续期间主要投向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市)。
不断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
2016—2018年,财政部联合相关部门对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进行10余次调整,自2019年2月起,简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不再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扩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进一步优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市场环境。综合运用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制订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等措施,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目前,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规模占同类产品政府采购规模的比例达到90%以上,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扩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覆盖范围
“十三五”时期设立或存续的生态文明相关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水污染防治资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中央专项资金总量基本呈持续增加趋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聚焦标志性重大战役,解决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
实施重点领域财政支持政策
2016年出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对先后并网的超低排放机组给予1分或0.5分钱的度电补贴,加上脱硫、脱硝、除尘电价补贴,火电企业环保电价补贴最高可达3.7分/(千瓦·时)。实施“双替代”补贴,2017—2020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493亿元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加大绿色农业补贴力度,2018—2019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80亿元,支持数百个畜牧大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19.5亿元,支持各地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补助政策,对光伏、风电等实行度电补贴,2019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9.5%。
三 积极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支出
“十三五”时期,各级财政把生态文明投入放在重要位置优先保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撑。2016—2019年,全国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累计安排生态文明建设支出3.1万亿元,政府性基金生态文明建设支出4899亿元。中央财政全力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保卫战、打好净土保卫战、推进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开展重点生态保护修复。
2016—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974亿元,扩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范围,将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共43个城市纳入试点范围,重点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支持开展工业污染深度治理、移动源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安排资金支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构建包括购置补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等在内的支持政策体系。
2016—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水污染防治资金783亿元,支持全国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良好水体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等水污染防治工作,安排资金向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倾斜。安排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851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安排132亿元支持辽宁丹东、江苏连云港等28个城市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支持环渤海三省一市开展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
2016—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85亿元,重点支持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污染土壤修复治理技术应用试点等工作。受财政资金支持,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已完成。
2016—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258亿元,重点支持补齐农村生态环境短板,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村庄分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等工作,支持建成了一批垃圾、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有效解决了垃圾随意倾倒、污水直排河道等农村突出环境问题。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安排348亿元,重点支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2016—202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4586亿元,大力支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防沙治沙、实施天然林保护全覆盖政策、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开展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完善生态护林员政策、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和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林业草原生态建设。
2016年以来,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启动了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经过竞争性评审等公开程序遴选了25个项目,每个试点项目中央财政给予基础奖补资金20亿元,合计安排补助资金500亿元,截至2020年已累计下达资金443亿元,对提升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 积极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支持政策不断完善,对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支出规模、结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建立以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均发挥积极作用。
生态文明财政支出规模不断增长、结构不断优化
2016—2019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生态文明建设支出年均增速为14.8%,高于同期全国财政支出增速6.4个百分点,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均增长10.9%。2020年生态文明相关中央专项资金支出较2016年增长8.5%。
2016—2019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生态文明建设支出中,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利用三大领域支出占比分别为38.4%、35.9%、13.0%,不断增长的污染防治财政支出比例,有力支撑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污水处理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四大政府性基金支出中,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支出占比61.3%,为推动能源低碳化发挥重要作用。
生态文明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显著推进
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消费税、资源税、所得税以及增值税等税收政策绿化导向,间接促进了多主体加大生态文明投融资力度。流域生态补偿促进了生态价值转化,通过“花钱买生态服务”机制,拓展了投资渠道。绿色发展基金等政府引导型基金,大大撬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超低排放电价补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补贴、绿色农业补贴、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等政策实施,为带动重点领域生态环保投资发挥关键引导作用。
助力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持续改善
与2015年相比,2020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米3,下降34%;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0%,上升10.3个百分点。2020年全国地表水优良(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4.6%,上升20.1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1.0%,下降7.8个百分点。部分区域土壤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成效。
五 继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政策的相关建议
“十四五”时期,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碳达峰和碳中和相关工作,需要在以下方面完善财政政策与机制。
构建稳定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支出渠道
继续增加生态文明相关中央专项资金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支持力度。结合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当前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中,建议增加“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和“水污染防治资金”两个项目,以保障大气和水两大领域中央财政事权、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加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债等对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创新碳达峰和碳中和领域财政支持政策
研究征收碳税,把碳税纳入现行的环境保护税中,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发挥协同作用,健全低碳产业发展的成本激励机制。设立政府引导型碳中和基金或能源绿色转型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增信和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金投入。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财政支持力度
明确生物多样性保护对象及重点地区,制定全国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清单,科学测算各类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财政支出定额标准,要求各级政府在一般公共预算中足额保障生物多样性保护经费。
建立完善综合生态补偿机制
优化基于上下游和左右岸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科学测定补偿标准,提升核算支撑能力,完善补偿方式,平衡好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强化补偿机制的可行性、激励性、持续性。探索建立基于大气、森林、土壤、草原等要素的综合性生态补偿机制。
更好发挥财政政策杠杆和激励作用
灵活运用资本金注入、生态风险补偿、贴息、补贴、奖励、基金等支出方式,优化环境税和促进其他税种绿化,促进政府采购引领绿色消费,不断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绩效
科学研究资金投向,精准发力细分领域,加强技术路线论证,做好项目储备,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健全生态文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办法,优化绩效评价制度、管理流程,建立健全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提高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支出绩效。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0日印发《南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力争用8年的时间,南宁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合理,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城乡人居环境和谐共融,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市得到
四川省巴中市生态环境局10月31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美丽巴中建设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目标生态空间格局逐步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稳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到2027年,巴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国省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
崇明区人民政府10月10日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立足多重战略的叠加优势和东海瀛洲、长江门户的区位优势,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固根基”的总体思路,聚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新名片”“长三角绿色发展新标杆”“上海生态宜居新典范”的战略定位,力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支持首都绿色低碳发展的意见》,已经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关于做好绿色金
10月29日,上海崇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沪崇府发〔2024〕41号),同时发布《上海市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重点工程项目清单(请看文末),共42个项目,投资估算共计60.52亿元。其中指出,推动内河混合动力船舶、纯电动船舶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建设绿色龙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10月12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
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省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2月27日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经深入研究、征求意见、会议审议,制定上报了《河南省贯彻
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2月26日向海南省反馈督察报告。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有关要求,制定了《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
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保障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河南省自然资源厅9月30日发布《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建议的公告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我厅组织编制了《河南省生态保护
《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由2024年9月26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该条例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9月26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公安部党委部署要求,持续组织开展了“昆仑”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活动,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今年上半年,公安部挂牌督办60起破坏生态环境犯罪重大案件
为切实发挥警示作用,督促问题整改,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通报2起涉气典型案例:一、湘江新区某公司未在密闭空间喷漆作业案案情介绍根据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专项执法行动,2023年12月28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电力环保智慧监控平台发现长沙某公司喷涂车间有使用迹象,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公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11月20日发布《天津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以细颗粒物污染为重要突破口,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向经济发展与污染防治协同转变。规划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6%,
11月15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意见建议的公告,以加强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条例(草案)》适用于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练江流域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及相关的生态保护活动。本条例所称练江
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江西省新余市生态环境局11月1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
11月16日至1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第六师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黄润秋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11月19日发布《云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本次调整综合考虑了环境管理要求与区域发展需求,衔接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三区三线”划定等工作,以及水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分区调整结果,科学调整优先保护、
近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清单(2024年第2批)。经审核,共15个项目符合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要求,拟安排中央资金0.5亿元。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清单(2024年第2批)公开按照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有关要求,经审核,共15个项目符合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
秋冬季,既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和关键,也是太原打响“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攻坚期。近日,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外发布《太原市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小编为您划重点。工作目标在完成国家、省下达的2024年度大气环境约束性指标的基础上,2024年10—12月PM2.5浓度控制在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阿克苏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阿克苏市将开展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按照《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文件要求,有序推动水泥行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底前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热电分公司、新疆天基水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1月6日发布《邯郸市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价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聚焦全市钢铁、焦化、建材、煤炭洗选、炭素、紧固件、电力等7个行业企业,其他行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推动企业ESG试点评价工作,2025年底前,完成7个重点行业企业ESG评价。邯郸市开展环境、社
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8%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8%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8963吨(1
蓝天保卫战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战场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部署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细颗粒物(PM2.5)浓度大幅降低,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显著提高。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蓝天保卫战成果,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国务院近日印发
全国碳市场是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降低全社会控制成本、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11月8日,中国碳市场大会2023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发表了题为“中国碳市场建设:成效与展望”的主旨演讲,分享了他对中国碳市场创新可持续发
2022年11月19日,在首届“中国低碳城市发展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以《碳中和目标下的投资成本与技术展望》为题作线上主旨报告。为进一步扩大智库成果传播,现将王金南院士主旨报告录音整理成文,仅供学术研究交流。气候变化与碳排放损失全球气候变化对全球的生态系
2022年11月23日,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主办,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协办的“2022绿色转型与高质量发展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本次会议主题为绿色低碳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国家、省份、行业和企业四大层面的低碳转型,包括转型路径、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就业转型等议题。在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入沿江省(市)调研,3次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长江保护修复作出系统部署,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202
7月20日,在第四届未来能源大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表示,“十四五”是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钢铁、水泥、有色等行业与建筑领域的直接排放应在此期间达峰;石化化工、煤化工与交通领域应在“十五五”末期达峰;电力行业则在“十五五”末进入峰值平台期。据悉,上述行业
近日,经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同意,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印发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新时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的部署要求,近日,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
《江西省碳达峰碳中和模式实现路径研究》是中国工程院和江西省的第一批院地合作项目之一。项目启动以来,中国工程院院士、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带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和江西省科学院组成的项目组开展了深入研究,并在近期向江西省委报送了研究专报,得到江西省委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和省政府领导的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就我国实现“双碳”目标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在2021年12月8日至10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
长江是我国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长江经济带是我国经济重心所在、活力所在,保护好长江生态环境对于维持长江生态系统平衡、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长江流域承担着带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历史重任,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经济发展方式使长江付出了沉重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