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本次规划人口规模为300万。
本次规划对象包括生活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市政污泥、医疗垃圾、城市粪便、一般工业废物等。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0-2035。近期规划至2025年,远期规划至2035年,与在编的《株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期限保持一致。
3. 规划目标
以构建全链条、智能化的垃圾分类系统,零污转运、无害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城乡统筹、系统完善、布局合理、多功能复合的环卫设施体系为目标,打造综合型静脉小镇,确保株洲市环卫事业的升级与发展。
4.规划方案
4.1各类垃圾收运处置的流程
生活垃圾:采用“四分法”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一次转运、分类处理。
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建筑垃圾、市政污泥、医疗垃圾、粪便、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固体危险废弃物:单独收集、直接运输、单独处理。
4.2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规划
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本规划不再设置传统意义的固定占地垃圾收集站房,采用灵活的接驳点的形式设置分类垃圾桶。原则上按照城镇居住区200-400户设置一处,公共场所、办公和经营场所按照实际使用需求设置。在新开发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必须明确垃圾分类收集点的位置且应征得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书面意见。
②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设施:提出“直运站”的概念,将需要分类转运的可回收物、家庭厨余垃圾、其他垃圾、餐厨垃圾的转运设施、环卫停车设施、综合管理设施等功能模块整合,集中设置,进一步减少“邻避设施”设置数量。本次规划株洲市市辖区共设置59处直运站,其中现状改造(扩建)21处,规划新增38处。
③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
其他垃圾处置设施:2处,为现状保留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700吨/日)、华新株洲水泥厂(400吨/日)。
可回收物处置设施:6处,全部为规划新增。六个区各设1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对本行政区的可回收物进行终端分拣。
有害垃圾暂存设施: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进行暂存,达到一定量时运往有处理资质的企业或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家庭厨余垃圾处置设施:规划新增1处厨
余垃圾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1500吨/天。
餐厨垃圾处置设施:1处,为现状扩建,处理规模达到300吨/天。
其他厨余垃圾:就地处置,处理设施根据市场的需要进行配建,本次规划不做强制性要求。
同时保留在建的固体废物填埋场作为焚烧发电厂飞灰填埋区和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
(2)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规划
①大件垃圾收集设施:大件垃圾应在各居住小区、工业园区等大件垃圾产生极为集中的区域建立大件垃圾堆放点,并向社会公布,定时、定点收集。社区应加强管理,原则上每个社区宜设置一处大件垃圾堆放点。
②园林垃圾收集设施:在园林垃圾产量集中的公园等设置临时堆放点,每日产生的园林垃圾就地暂时存放;道路绿化垃圾就近运送至公园的临时堆放点。
③大件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协同处置设施:规划结合石峰区、芦淞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设置2处大件垃圾拆解中心,结合大件垃圾拆解中心设置2处园林垃圾预处理设施,用地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
(3)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规划
①建筑垃圾收集设施:不设置固定的建筑垃圾收集设施。建筑施工方按照物业服务企业、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分类打包堆放。所有建筑垃圾,必须非选择性的集中收集到建筑垃圾处置场所。
②建筑垃圾处置设施:本次规划共设置4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和1处建筑垃圾填埋场。
(4)市政污泥、医疗垃圾、粪便、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固体危险废弃物收运处置设施规划
①市政污泥、医疗垃圾、粪便、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固体危险废弃物不设置收集设施,由企业或相关单位和管理部门直接专车运输至处理设施。
②市政污泥处置设施:2处,扩建现状荷塘区中材水泥厂(处理能力为500吨/日)、规划新增污泥深度处理中心1处(处理能力为300吨/日)。
③医疗废物处理设施:1处,迁建。规划将现状的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迁建(处理能力为20吨/日)。
④粪便处理设施:1处,新增(处理能力为90吨/日)。
⑤一般工废处理设施:1处,新增(处理能力为370吨/天)。
⑥危险废物由有处置资质的相关企业进行处置。
(5)环境卫生处置设施统筹规划
引入静脉产业园区或综合处理基地的理念,建立以园区为核心的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系统,形成“1+1+1+1+N”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1”——关闭现状南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在现状南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周边新增一处固废综合处理基地,已建内容包括现状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在建固废填埋场;规划建设内容包括厨余垃圾处理厂+粪便垃圾+市政污泥处理+医疗废物处理+建筑垃圾填埋场+一般工业垃圾填埋场;必须建设的环卫终端处理设施整体控制规模不小于64公顷,布局厨余垃圾处理(10公顷)+粪便垃圾(0.7公顷)+污泥深度处理(5.3公顷)+医疗废物处理(2公顷)+建筑垃圾填埋(15公顷)+一般工业垃圾填埋场(25公顷)+配套设施(6公顷)等设施,同时建议预留相关的循环产业用地,形成静脉小镇,规模可控制在100公顷,应对未来的不确定因素。
“1”——保留现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1”——保留现状中材水泥厂;
“1”——保留现状华新水泥厂;
“N”——从便于管理与运输的角度,单独布局4处建筑垃圾资源利用中心,分别位于天元区、石峰区、芦淞区和渌口区,每处处理规模不小于100万吨/年,用地面积不小于10公顷/处。本次规划在六个区各设1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对本行政区的可回收物进行终端分拣,用地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处。规划结合石峰区、芦淞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设置2处大件垃圾和园林垃圾协同处置设施,用地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处。
新增环境卫生终端处理设施需要与在编的国土空间规划对接,预留建设用地指标。各类环卫处理设施的最终选址可根据专题研究进行论证,本规划结论仅做指导性参考,具体环卫设施的建设须通过项目环评方可实施。
(6)其他环卫设施规划
①公共厕所:以现状的建宁驿站为基础,规划40%由环卫部门统建、统管,以独立式公厕为主,60%走社会化建设管理面向公众开放。本次规划仅对独立式的公厕进行布局,共规划974座。
②环卫停车场布局规划:本次规划结合直运站共设置25处环卫停车场进行完善补充,总用地规模为52200平方米。专业环卫停车场同时兼顾检修、维修、冲洗、充电等综合服务功能。
③洒水车供水器规划:供水器宜设置在城市次干路和支路上,设置间距不宜大于1500米。供水器可利用消防栓等城市供水设施资源。地表水取水点设置在易于取水且不影响城市交通、景观的地段。
④本次规划明确规定新建的直运站必须配建环卫工人休息场所和工具房,用地面积不小于20-60平方米,满足使用需求。
(7)清扫保洁规划
①道路清扫保洁:以株洲市市辖区城市道路实现清扫保洁全覆盖,乡镇主要道路做到清扫保洁无盲区为目标,城区市政道路和广场均由城区环卫所负责;居住区的内部道路应由其所属物业公司负责,规划期末环卫部门负责清扫道路面积约9100万平方米。机扫面积达到7414万平方米。
②水面保洁规划:株洲市市辖区湘江流域河道长87.3千米,依据标准,应设置6处水域保洁管理站。规划结合栗雨码头、一桥南码头、湘江新城码头、南洲新区码头、昭陵码头、土城码头、朱亭码头设置水域保洁管理站,码头建设时需进行统筹。水域保洁管理站收集水上垃圾、水生植物及船舶垃圾后转运上岸,通过陆路运至处理厂。
(8)镇村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①镇村垃圾分类收集:坚持城乡统筹,大力推行“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站转运、市(区)处理”的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模式。村组保洁人员使用小型机动车上门分类收集各户的生活垃圾(镇区居民自行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直运车辆将统一收集的垃圾运往就近垃圾直运站;直运站的垃圾直接运往市/区垃圾处理设施统一进行处理。
镇村垃圾分类收集示意图
②镇村垃圾收运设施布局: 对于株洲市中心城区以外的乡镇(三门镇、淦田镇、龙门镇、龙潭镇、朱亭镇、龙船镇、古岳峰镇),布置垃圾直运站。镇村垃圾直运站原则上一镇一处,如垃圾运距大于10KM、日运量大于10吨的村庄,可联合周边村庄适度增设直运站,原则上每处面积不小于1200㎡左右。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6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降低。到2027年,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域建成“无废城市
5月29日,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积极推动建筑用能低碳化,全市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8%。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积极推动在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
日前,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从生活垃圾处理的保障措施、社会参与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出细化,共分七章三十五条。细则对生活垃圾每个类别进行更加细致地列举,提高分类准确性和公众辨识度,针对四类生
5月28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九章五十二条,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阶段来,普宁市市容环卫中心坚持把人居环境整治与“百千万工程”紧密结合,始终把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作为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基础工程,全面推进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升级改造老旧垃圾压缩中转站和收集点,切实推进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不断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同时,积极引导推动垃圾分类,持续提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第十五条“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责任主体应当通过党报、电视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人民群众知晓的方式,在督察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前,每年对外公开1次本地区或者本单位督察整改情况,以及各项整改措施具体进展情况等事项,接受群众监督”的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吉林省东辽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服务项目(2024年-2027年)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为8520万元,服务期3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吉林省东辽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服务项目(2024年-2027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
10月15日,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阳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内容指出,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和生活污水治理。统筹“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运行模式,统筹县、乡、村三级设施和服务,实现农村生活
7月27日,从“西藏住建”微信公众号获悉,目前,西藏住建厅已启动《西藏自治区县域统筹优化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试点项目建设方案建议书》的公开征集,欢迎有意向的企业积极参与。根据印发的《县域统筹优化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西藏拟在定结县、边坝县、措美县等6县开展县
柳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柳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第111号)收悉,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局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政府、柳江区政府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的建议我市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5月20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苏省“环基贷”工作实施方案》,“环基贷”支持在江苏省内建设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相关项目应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提升计划(2023-2025)》要求,纳入年度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全文如下: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1月17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宿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的通知。通知明确,近期目标(2024~2025年):重点建立和完善建筑垃圾专项运输、专项处理利用体系,加强源头分类、控源减量,实现市辖区内建筑垃圾从源头到处置的全过程管控;加快提升各乡
10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行业标准《环境卫生设施属性数据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本标准适用于环境卫生设施属性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和交换,包含垃圾收集设施、垃圾转运设施、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公共厕所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等。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山西省宁武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北京清扫夫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约8446万元,服务期三年,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1409252024CGK00037二、项目名称:宁武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1供应商名称:北京清扫夫环保服务有限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韶关市住建局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2024年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由我局负责《韶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两《办法》的可行性,更好地发挥地方性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形成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加快亏损资产的剥离,拟以出售部分亏损资产形式,减少亏损业务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关于出售杭州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八家子公司股权的公告》显示,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经营业务结构,加快剥离园林业务,聚焦非轮胎橡胶业务,
时间:2024年12月11-13日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指导单位: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主办单位: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协办单位: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协会浙江省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沪容环协环卫设备专业委员会沪容环协清洁作业专业委员会沪容环协城市
青岛市人民政府5月10日发布《青岛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推动产业绿色化转型。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设备。鼓励企业开展能效、水效对标,推动重点
山东省人民政府4月8日发布《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推动产业绿色化转型。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设备,开展水效、能效等领跑者行动。加强生态工
3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行业标准《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基本规定;3垃圾收集设施:4垃圾转运设施;5垃圾处理处置设施;6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国土空间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批复元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总投资22929.85万元,位于元阳县南沙镇俄贾村,占地面积41亩,主体工程焚烧车间主要设置1台处理规模为3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6MW凝汽式汽轮机+6MW发电机组和1台自然循环余热锅炉,同时建设卸料大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铜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发布铜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2023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我局广泛调研、收集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了《铜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现将该稿全文登载于铜仁市人民政府、
6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降低。到2027年,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域建成“无废城市
6月9日,嘉兴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嘉兴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新增火电100万千瓦,光伏80万千瓦;到2025年底,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64%以上。原文如下: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嘉兴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9日,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嘉兴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明确,进一步完善能源体系。全力推进能源项目建设,淘汰更新各类重点用能设备3000台(套)左右,加快推动嘉兴电厂四期等重大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新增火电100万
6月9日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嘉兴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指出,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碳排放双控形势下,嘉兴市通过建立健全碳排放双控制度、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强化“双碳”工作载体等多方面协同发力,力求在碳排放强度降低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6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意见指出,到2027年,健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偷排乱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利用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5月30日,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行绿色办公和大型活动碳中和,推动企业将绿色生产理念纳入企业文化建设范畴,加快向绿色生产方式转型。全文如下: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
日前,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从生活垃圾处理的保障措施、社会参与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出细化,共分七章三十五条。细则对生活垃圾每个类别进行更加细致地列举,提高分类准确性和公众辨识度,针对四类生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近日,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公布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贵州省黔南高新区这个从磷矿开采起家的老工业基地,凭借单位增加值碳排放强度五年骤降45%,同时工业增加值翻番的硬核指标成功入选。在“富矿精开”背景下,黔南高新区从能源、产业、治理三方面发力,构建起磷及磷化工、新能源材料、节能环保的千亿级
5月28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九章五十二条,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