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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空气、水、土壤、蓝天等自然资源用之不觉、失之难续”。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十三五”以来先后印发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省人民政府与市(州)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扎实推进全省净土保卫战,取得积极成效。
01环境底数逐步摸清
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采样、制样、流转、分析测试及数据审核上报工作,形成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成果集成报告,初步查明四川省农用地土壤污染因子、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全省完成1084个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和5291个在产企业地块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风险筛查工作,通过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本摸清我省重点行业类别、污染现状及分布。
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全省共布设1953个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和2050个土壤环境质量省控监测点位。截至2019年底,完成1046个国控监测点位评价。
完成土壤风险源排查。全省完成3869个土壤风险源点位排查,查明了高风险企业、场地、园区的分布及主要的风险因子。
02风险管控持续深化
农用地风险管控。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计划》《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方案》等文件,推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全省174个县(市、区)涉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截至2019年底,已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的县(市、区)共128个,其他县(市、区)正在积极推进耕地质量类别划定相关工作,整体工作进展顺利。印发《关于下达下一阶段农用地目标任务及分类管控实施方案》,将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的目标分解到各市(州)。开展受污染耕地综合防控技术示范,安全利用示范达到6万余亩。编制《四川省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目录》。入库农用地污染治理项目30余个,治理修复面积4万多亩。
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出台《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对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的土地回收、收购等环节工作的监管。印发《关于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通知》,增加需核实的疑似污染地块775个,督促上传调查报告地块229个。公布《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一批)》,其中污染地块25个,现有5个地块完成治理效果评估。
加强未利用地保护。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依法严查向滩涂、沼泽地、坑塘、废弃坑井、渗坑渗井等非法排污、倾注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
03源头预防不断强化
强化工业污染源头预防。印发《四川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并按年度动态更新,属地政府与重点监管单位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及自行监测工作。印发《加强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拆除活动环境监管的通知》,加强企业拆除活动环境监管,防范污染土壤。印发《四川省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对177座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开展整治。
加强农业污染源头预防。出台《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等系列方案,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合理使用化肥农药。2019年,全省农用化肥使用量减少到235万吨、农药使用量减少到4.45万吨,均连续三年实现使用量负增长。加强废旧农膜回收,2019年,全省地膜回收率78.10%,农膜回收率提高到80.20%。
推进生活污染源头预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加快对非正规垃圾点整治销号。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
04试点示范有序推进
推进试点示范区建设。全省在德阳市、泸州市、凉山州设立3个省级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试点区,在崇州、绵竹、古蔺、江安、船山、犍为、安州、蓬安8个县(市、区)设立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目前,11个先行试点区正按照建设方案要求推进试点示范工作。
推动试点示范项目实施。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建设,目前已有47个项目纳入省级土壤污染专项资金项目库,其中,33个项目纳入国家土壤污染专项资金项目库。6个项目被国家列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2020年底前按期完成治理修复任务。
05管理体系日益完善
完善制度规范。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压紧压实地方责任;制定《四川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全面开展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工作;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强化“三块地”监管;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动解决四川省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切实解决了四川省土壤污染突出问题;初步形成了适合四川省实际的制度规范。
强化共享协调机制。建立省级部门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级有关部门有效沟通、密切配合和联动监管,共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严格执法监管。印发《四川省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率先在全国组织开展“清废行动2019”省级核查工作。加强对污染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保督察和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
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初见成效。省政府常务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法》)列入会前学法内容,省市(州)各级党委、政府邀请专家学者解读《土壤法》。生态环境厅通过组织培训、“6·5”世界环境日、环保大讲堂、新媒体平台等形式,大力开展《土壤法》宣传贯彻落实;省人大城环资委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四川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方案》,送法进机关、进市(州)、进学校、进企业,进一步增强相关单位、人员对《土壤法》的认识和了解。开展《土壤法》执法调研,调查了解各地《土壤法》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发现亮点,指出不足,补齐短板。各地利用宣传手册、微信公众号、微博、流动宣传平台等大力开展《土壤法》宣传贯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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