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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

2021-04-11 09:04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键词: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保护修复行为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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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包括《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和《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和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规范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我厅组织起草了《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包括1个文本《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和1个附录《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16日。

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陈慧萍,联系电话:025-58527856;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自然处涂晓群,联系电话:025-86266085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76号

电子邮箱:zrstc@jshb.gov.cn

附件:1《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2.《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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