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2021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要求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详情如下: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要求,依法依规推动我省落后产能关停退出,制定本方案。
广东省2021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我省煤炭行业已整体退出,不再列入),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落实部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能耗方面(省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制定年度节能监察工作计划,下达年度节能监察任务,重点监察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执行情况,突出抓好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依法公开监察结果和公布违规企业名单,督促违规企业整改落实。加强节能监察信息化建设和规范标准建设,加强节能监察结果的分析应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节能诊断、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进重点行业、区域工业能效水平提升。
2.落实差别化价格政策。对重点行业中能耗、电耗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产能和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淘汰类的产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等文件和要求,严格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
3.依法处置能耗不达标的企业。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要依法关停退出。
(二)环保方面(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1.严格项目审核审查。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污染排放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对涉及落后产能行业的建设项目加强环评审批准入监管。按照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1号)等要求做好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对应该淘汰的落后产能,不得核发排污许可证。聚焦重点行业,强化生态环境管理和帮扶,做好环境影响审查把关。
2.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突出重点行业和练江流域、茅洲河、广佛跨界河流等重点区域整治,明确年度环保领域的重点工作任务和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强化自动监测数据的应用,开展超标数据核查和执法监测,督促企业全面达标排放。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聚焦断面达标攻坚、涉气、固体废物等专项执法行动和常态化日常监管,切实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的巡查执法监管。监督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
3.依法处理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三)质量方面(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1.严格生产许可管理。严格按照钢铁、水泥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要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钢筋、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的申请企业,一律不予受理生产许可申请。加强重点行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放管理,公开企业获证情况,对因工艺装备落后、环保和能耗不达标被依法关停的企业,依法注销生产许可证。
2.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将钢铁、水泥等重点产品列入重点监管产品目录以及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对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依法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3.依法处理质量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严厉查处无证生产企业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标准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产品的违法行为。对相关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安全方面(省应急管理厅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
1.严格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监管档案,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和安全培训教育,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广东省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粤安〔2020〕8号),依法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禁园区承接落后产能。
2.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安监总管四﹝2017﹞14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应急厅〔2020〕38号)等要求,结合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实施计划和安全生产领域八大专项整治,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3.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产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产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五)技术方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能源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认真排查和淘汰落后工艺装备。按照国家下达的2021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制订我省分解计划,将计划落实到机组、明确关停时间、落实责任人,确保按期淘汰。坚决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落后工艺装备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排查发现的落后产能,要立即组织淘汰。开展已关停退出落后产能复查和历次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回头看”,确保落后产能没有恢复和不能恢复。
2.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通知》(粤府函〔2017〕263号)要求,落实省有关部门分片区负责和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用电、税收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地条钢”行为。按照《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等要求,加强专用设备的登记管理,清理违规使用中(工)频炉生产不锈钢、工模具钢的行为,防止假借铸造和特钢等名义生产“地条钢”。
3.依法关停落后工艺装备。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规定,淘汰相关工艺技术装备,拆除相应主体设备。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同时在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网站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限时拆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统筹协调。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要加强省市县和省有关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地政府要履行属地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把握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妥善处理可能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及时部署年度工作,完善配套政策,强化常态化执法和部门间联动,主动开展工作。
(二)组织督导宣传。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厅、能源局等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组织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各地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总结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宣传,加强示范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综合施策。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文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分工,统筹用好资金扶持、技术扶持、差别化信贷、价格政策、土地政策、职工安置政策,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引导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开展转产转型。
(四)做好信息公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公开曝光违法单位和行为。要在网站公告年度落后产能退出企业名单、设备(生产线)和产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应急管理、能源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黄牌”名单),以及经整改仍不达标、已依法关闭的企业名单(“红牌”名单)。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超标排放企业名单,以及超标排放情节严重的企业名单。
(五)畅通举报渠道。省有关单位要按职责分工积极对接国家部际联席会议设立的“地条钢”举报热线,发挥淘汰落后产能和产能置换省级举报平台、省“12345”平台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举报热线的作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各类信访举报投诉平台依法依规受理投诉举报,按职责分工加大举报核查处置力度。
四、工作进度
(一)部署阶段(3-4月)
3月底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厅、能源局等有关部门要研究部署2021年度具体工作。
4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各地可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扩大行业范围),研究制定本地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执法监管阶段(全年)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等规定,聚焦重点行业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通过依法关停、停业、关闭、取缔整个企业,或采取断电、断水,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等措施淘汰相关主体设备(生产线),使相应产能不再投入生产。要按规定做好落后产能退出的验收、公告和档案保存工作。对未按期完成落后产能退出的企业,由相关部门将有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公布,在土地供应、资金支持、税收管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债券发行、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
(三)总结阶段(6月、12月到次年1月)
2021年6月前、12月前,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厅、能源局等部门要将各自负责领域内的依法关闭退出的企业、设备及产能情况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主动联系,共享年度落后产能退出企业、设备及产能情况。
2022年1月10日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将2021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总结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2年1月底前将2021年全省落后产能退出情况汇总,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7月25日,光伏行业2024年上半年发展回顾与下半年形势展望研讨会在温州召开,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王勃华在会上表示,2024年上半年,国内光伏行业发展可谓“冰火两重天”,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产量同比增长均超32%,但多晶硅、硅片价格下滑超40%,电池片、组件价格下滑超15%。出口方面,上半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5月15日,河北发改委发布2023年火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告,目标任务共45.8万千瓦(4台机组),其中44万千瓦(2台)应关停并转为应急备用电源、1.8万千瓦(2台)应关停拆除。详情如下:关于2023年河北省火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告按照国家和省有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四川省2023年落后产能退出情况的公示:关于四川省2023年落后产能退出情况的公示根据国家16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四川省2023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川淘化脱办〔2023〕3号),现将2023年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印发广东省2024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分不同情形,依法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4月24日,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印发广东省2024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粤工信规划政策〔2024〕4号),其中提到,按照国家部署整合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差别化电价政策,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方案明确,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我省煤炭
重庆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重庆市2024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加快淘汰重点用能落后产品设备,对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九)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3月12日,新疆公示关于自治区2023年度煤电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详情如下:关于自治区2023年度煤电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2025年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第一批)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2〕85号)要求,现将自治区202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稳妥有序做好“十四五”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2025年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目标(第二批)的通知》工作要求,1月26日,山西能源监管办与山西省能源局、人社厅、生态环境厅、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省电力协会组成联合
12月12日,黑龙江发改委发布2023年黑龙江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有关要求,我省2023年关停了1.2万千瓦煤电机组。现予以公告: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2月11日
北极星能源网获悉,贵州省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将企业自愿申请关闭且经公示无异议的贵州甲盛龙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荔波县茂兰镇富奇煤矿等2处煤矿名单予以公告。公告关闭煤矿原则上应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物理封闭。详情如下:贵州省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领导小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福建省202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集修改意见,从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政策引导等方面依法依规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详情如下:关于进一步明确福建省202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进一
工信部公开征求对《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中提到,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改建的,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产能置换。新建生产线能效必须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要求的水泥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2023年全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全省共有水泥熟料生产线91条,平板玻璃生产线15条。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全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的公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全省水泥熟料和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予以公示,四川省共有水泥熟料108条,平板玻璃生产线20条。关于四川省水泥熟料和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的公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报送水泥玻璃生产线清单的函》(工原函〔2024〕41号)有关要求,我厅对全省水泥熟料和平板(光伏)玻璃生产线
日前,河北省工信厅发布2023年度全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清单显示,65家水泥企业共85条熟料生产线,23家玻璃企业共61条平板玻璃生产线。关于2023年度全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的公告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坡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
吉林省工信厅发布关于更新2023年度全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的公告,详情如下:吉林省工信厅关于更新2023年度全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的公告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工信部《水泥
3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度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更新公示》,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共计28条水泥熟料生产线,2条平板玻璃生产线。
3月21日,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了水泥熟料及平板玻璃生产线现状清单,截至2023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共计20条水泥熟料生产线,2条平板玻璃生产线。关于黑龙江水泥熟料及平板玻璃生产线现状清单的公示为贯彻《工信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了2023年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全区共有水泥熟料生产线44条,平板玻璃生产线3条。关于公开全区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江西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其中规定,水泥熟料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1.5:1。使用产业结构调整目录限制类水泥熟料产能和跨省置换的水泥熟料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2:1。平板玻璃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1:1。
江苏省工信厅发布关于江苏省水泥熟料和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的公告,截止2022年12月31日,江苏省共有41条水泥熟料生产线,16条平板玻璃生产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江苏省水泥熟料和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的公告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
8月30日,重庆经信委发布公示文件称,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文件要求,对市内现有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进行了核实。现将更新的生产线清单(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
12月10日,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三抓两干一加快”大会暨项目集中签约、开工、投产仪式在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举行。此次集中签约项目23宗,计划投资额277.46亿元。签约项目包括粤东海上风电基地项目,计划投资215.43亿元,通过打造粤东海上风电龙头,引领惠来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发展,投产后预计实现年产
12月10日,从广东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获悉,三峡首条送电广东通道——±500千伏江城直流输电工程(以下简称“江城直流工程”)累计向广东输送清洁电能超过3200亿千瓦时,相当于东莞市一年全社会用电量的三倍,节约标准煤约98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2.7亿吨。今年是三峡工程开工建设30年,也是三峡工
近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全省3919项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进行公示。其中,亿纬氢能是广东省唯一上榜的AEM企业,产品为Alkymer阴离子交换膜。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主要从技术水平、知识产权、市
12月9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发布《关于公布2024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名单的通知》,科创浸没式液冷储能系统从众多优秀产品中脱颖而出,被评为2024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该评选旨在广东省内遴选一批创新能力突出、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市场前景良好的产品,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
广州从化桃莲村青山环抱、绿水相依,一座座小型水电站镶嵌在高峡幽谷中,光伏板与储能设备交错分布,电力线路纵横交织,长园能源助力建设的绿色智慧乡村微电网正在这里悄然改变乡村生活。近日,广东首个整村灵活构网型智能微电网——广州从化桃莲乡村末端微电网项目成功投产。该项目位于广东省“百千万
广东电网公司2024年变电站电缆支架(铝合金材质)框架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采购编号:CG0300022001917012)公示开始时间:2024-12-13公示结束时间:2024-12-16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配网带电作业框架招标招标公告(项目编号:CG030002200194193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配网带电作业框架招标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
12月12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佛山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4〕132号),其中提到,科学制订开发计划。合理规划引导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鼓励支持自发自用、就近消纳。市发改局结合电网消纳接入条件,制订年度开发计划并分解至区,于每年12月前向省能源局报送下一年度
12月3日,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佛山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力争每年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达到60万千瓦,拉动项目建设投资超过20亿元,保持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到2025年,全市各类场景的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取得显著成效,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意
2024年12月11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发布2024年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公告》。根据《公告》,2023年广东省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申报产生量725万吨,其中自行利用处置量184万吨,委外利用处置量543万吨(含利用处置2022年底贮存量),年底贮存量36万吨;全省危险废物跨省
广东电网公司2024年专项招标(移动变电站)招标公告(项目编号:CG0300022001950400)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东电网公司2024年专项招标(移动变电站),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