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2020年12月28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4月2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市城市化管理区域外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参照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第四条建筑垃圾管理应当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理责任的原则,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主管、属地管理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垃圾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和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执法的协调机制,研究处理建筑垃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建筑垃圾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互联共享的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对下列信息实现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推进建筑垃圾全过程管控和信息化追溯:
(一)建筑垃圾产生与需求信息;
(二)建筑垃圾处理相关核准信息以及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建筑垃圾消纳场信息;
(三)相关行政执法信息。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向信息平台提供相关信息。
鼓励建筑垃圾产生主体和需求主体通过信息平台调剂利用建筑垃圾。
第八条实行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网址等。接受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和反馈,并对投诉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相关行业协会、建筑及装饰装修企业、新闻媒体等应当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源头减量、综合利用方面的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保护环境的意识。
第十一条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处理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向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相关核准后,方可处理。
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相关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居民装饰装修及修缮房屋的零星施工或者因工程抢险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施工的,可以不办理建筑垃圾处理相关核准,但应当在施工作业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
第十三条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以及菜单式全装修、装配化装修,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保障工程项目的建筑、装修质量,减少工程项目投用后维护修缮的频次和因维护修缮产生的建筑垃圾。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应当优先使用工程建设中产生的可现场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
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单位产生建筑垃圾的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配备管理人员;
(二)设置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围蔽设施;
(三)分类收集、堆放建筑垃圾;
(四)拆除工程作业采取喷淋除尘措施,并设置立体式遮挡尘土防护设施;
(五)拆除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拆除作业完工后的二十日内清运完毕,其他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在工程施工作业结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清运完毕,因特殊原因不能清运的,采取防尘、防滑坡等措施;
(六)硬化出入口道路,配备车辆清洗设备或者采取保洁措施,确保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出场;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五条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袋装收集,分类投放到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
第十六条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二)保持车辆整洁、密闭运输,车辆不得带泥上路行驶,不得沿途泄漏、遗撒;
(三)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四)运输至取得建筑垃圾处理相关核准的消纳场;
(五)运输车辆统一外观标识,安装并规范使用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系统等电子装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确定;运输时间、路线的确定,应当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避开上下班、上学放学等道路交通流量高峰期。
第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列入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保障建设用地。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支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第十八条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应当优先设计使用和采购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其他工程项目,鼓励优先设计使用和采购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十九条道路工程的建设单位在满足使用功能、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应当优先使用建筑垃圾作为筑路材料。
拆除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进行循环再利用,生产再生骨料、砌块、路基垫层、墙体材料等再生利用产品。
第二十条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就地就近利用或者处置建筑垃圾,减少建筑垃圾运输造成的污染。
第二十一条建筑垃圾的运输、综合利用等活动实行特许经营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督促特许经营企业严格履行协议,依法做好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环境卫生等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建筑垃圾消纳场、装饰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的布局、选址和规模,并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体系。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装饰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并报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经营建筑垃圾消纳场、装饰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相关财政补贴办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禁止在下列区域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
(一)饮用水源保护区;
(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地;
(三)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保护范围;
(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第二十四条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二)不得擅自关闭建筑垃圾消纳场;
(三)分区作业,采取围挡、覆盖、喷淋、硬化出入口道路、清洗设备等降尘措施;
(四)配备摊铺、碾压、照明、排水、消防等设施;
(五)制定防止建筑垃圾崩滑的工程技术措施、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管理;
(六)对进入消纳场的运输车辆、消纳建筑垃圾的种类及数量等情况进行记录,并于当月月末汇总数据报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七)达到原设计容量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受纳建筑垃圾的,应当在停止受纳三个月前报告所在地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并在停止受纳后按照封场计划实施封场;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车次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擅自关闭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权限执行本条例。
第三十条本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6月19日,泰和县建筑垃圾(固废)资源化循环综合利用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据采购需求文件显示,最高限价为42000000元,服务期28年,分两期签订,第一期14年(含建设期),协议到期后,如对方无重大违约责任双方续签协议。本项目建设目的主要是对泰和县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大
6月18日,江西省大余县政府发布大余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两条建筑垃圾破碎及分选生产线,建设分检车间、处理车间厂房、粉料堆棚、骨料堆棚、原料筒仓、成品筒仓、成品堆棚、配电房、围挡、场外外联道路等,更新购置破碎、筛分、分选、输送等设备196
据“惠州发布”公众号6月16日消息,随着签字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落下最后一笔,一纸1500元的罚单落地,广东惠州市建筑垃圾治理翻开新篇章。这是《惠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实施后开出的首张罚单。这宗看似简单的行政处罚案件宣告着《惠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完成从“纸上条文”到“实战利器”的
6月17日,重庆市垫江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再利用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公告显示,中标人为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1584716.82元。该项目招标人为垫江县丹香建设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填埋场1105亩,设计填埋库容约2460万m;新建消纳场含厂房、库房等总建筑面积19200.00m;实施排水
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印发实施后的首批督察。各督察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既关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政策衔接、区域协调、机制建设等流域性、整体性、共性问题,也注重结
宁夏地处西北生态过渡带,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电网工程建设生态修复工作面临气候干旱、土壤条件差等挑战。宁夏电力经研院通过完善管理体系、强化过程监管、深化技术创新等举措提升电网环保水保管理质效,探寻解决方案——6月11日,宁夏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环保专责豆利龙来到750千伏天都山输变电工程某塔
环境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环境知情权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前提。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信息公开要求,生态环境部于2024年1月印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2024年,各地陆续依法发布了2023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6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降低。到2027年,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域建成“无废城市
6月11日,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拟对一个光伏配套资源循环利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四川净碳时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在四川省青神县成眉绿色铸造园区25#厂房。项目概况:租赁成眉绿色铸造园区现有厂房,总面积约3500m2。建设一体式光伏组件拆除设备两条线,产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6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意见指出,到2027年,健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偷排乱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利用
日前,国网福建三明供电公司在贡川工业园观成220千伏变电站举行“环境友好型电网建设”启动仪式。近年来,三明供电积极响应并落实环保、经济、能源等方面重大决策,通过推动清洁能源消纳、电能替代、林电共安等措施,致力“中国绿都”环境友好型电网建设,厚植青山绿水间“绿色电网”底色。践行绿色低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6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意见指出,到2027年,健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偷排乱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利用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和处置核准工作的通知》。宁夏将着力构建“套餐式点单申请、一站式综窗受理、集成式一网通办、保姆式跟进服务”的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和处置核准集成服务模式,实现更深层次的“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为进一步构建党委和政府领导、企业主体、市场主导、科技支撑、社
日前,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到2027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绿色低碳经济持续壮大,城乡环境更加宜居,多彩人文之韵充分彰显,巴山蜀水更加秀美安澜,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更加牢固,美丽四川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美丽四川基
为进一步加强绵阳市城市建筑垃圾规范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私拉乱倒、违规处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经市住建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2024年12月31日前为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为常态化
为进一步加强渭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监督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渭南市实际情况起草了《渭南市城市
为进一步规范贵州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贵州省“十四五”城市基础设施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毕节市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的指导意见发布,指导意见要求,到2025年,城市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及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到2027年,基本建成城市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体系,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到2030年,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55%以上。全文如下:各县(自治县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9月2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印发《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底,全省基本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全过程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满足实际需求,县级城市具有规范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城市建
长沙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长沙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提出以建筑垃圾实行分类处理制度,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减排与综合利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关于公开征求《长沙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江苏省住建厅对谭卫佳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提案进行答复,具体介绍了围绕江苏省进一步做好城市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开展的工作内容。谭卫佳委员: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
6月16日,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旗下襄城县誉盛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二期)EPC及监理招标公告。项目位于河南省许昌市,本次建设规模为70MW/80MWh。储能电池采用集装箱户外布置,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组作为储能介质,电池集成于标准集装箱内,储能集装箱采用模块化设计,
6月18日,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中国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举行。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庆一,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党委书记、总经理孔小强,中国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党委书记杜予斌,许继电气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俊涛等出席仪式。张庆一在致辞中向各位嘉宾长期以来对
6月16日,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一期)(中国尼龙城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供电系统)智能调度控制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结果公布,公告显示,确定联合体牵头人: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人,投标报价: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13日,天津宝坻区华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宝坻九园工业园区多能互补示范项目(风电)37MW(74MWh)配套储能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位于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庄镇,本工程为工程总承包(PC)模式。许昌许继电科储能技术有限公司、郑州基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位列第一中标
日前,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工业园区工业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评估工作指南(试行)》。详情如下: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园区工业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评估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和
6月4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温枢刚,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张文峰在集团公司总部会见许昌市委书记杨小菁一行。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郝金玉,许昌市副市长赵淑红参加会见。温枢刚对杨小菁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中国华能产业布局、经营发展等有关情况。温枢刚表示,希望
许昌龙岗发电公司5月30日,随着最后一台风机并网,桐柏县安棚100兆瓦风电项目实现全容量投产发电。项目每年发电量约2.5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煤7.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9.8万吨。项目配套建设的20兆瓦/40兆瓦时储能电站,具备有效提升区域电网调峰能力。(许轩)滑县风电公司5月29日,内黄飒风100兆瓦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5月27日,许昌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投资集团)正筹划组建中原新型智慧电力装备产业集团(以下简称中原电力装备集团),已与部分产业链企业初步接洽。当日,许昌投资集团在其官网公开向电力装备制造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出邀请。许昌投资集团
5月2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临港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5〕26号)。其中提到,重点发展电力装备、农业机械、工程机械、医疗器械、船舶制造等产业,提高自主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能力,打造先进装备产业集群。扩大特高压输电成套装备、换流阀等产业优势,做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许昌投资集团官网发布邀请函,面向许昌公开邀请电力装备制造行业龙头、专精特新企业及科研机构、合作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组建“中原新型智慧电力装备产业集团”。合作方式为一是股权合作:通过增资扩股、资产注入等方式成立混合所有制产业集团;二是战略联盟:签订长期供货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7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德岭山500千伏变电站电网侧储能项目PC总承包项目中标结果正式公布,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许昌许继电科储能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以23288.4838万元中标该项目,折合单价0.582元/Wh。在此前的5月16日,该项目公布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