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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加快绿色低碳发展 转变制造业发展方式

2021-05-08 10:05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键词:绿色低碳发展工业节能节能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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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快绿色低碳发展,转变制造业发展方式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主动应对气候环境挑战、能源资源约束,务实推进工业低碳节能转型、制造绿色清洁发展、园区循环化改造,转变过度依赖资源投入、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的经济增长模式,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园区环境。

(一)推进工业低碳节能转型

大力推进工业节能降碳。加快实施重点行业减污降碳行动,限制新上石化、化纤等高耗能行业项目,严控水泥、钢铁等新增产能,统筹布局大数据中心、5G网络等项目。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铸造等行业产能减量置换政策,提高置换比例。对新上石化、化纤、水泥、钢铁、造纸等高耗能项目,实行用能权有偿使用交易和差别化电价政策。支持工业企业实施传统能源改造,鼓励使用洁净煤和高热值煤,加快高耗能落后企业、产能、设备的淘汰和退出。加快城市建成区造纸、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

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大力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低碳排放、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着力发展高效工业锅炉、高效电机系统、余热余压余气回收利用、智能节能家电、绿色环保建材等节能产业,环境治理、工业垃圾处理、固废危废综合利用、非常规水源利用、机电产品再制造等产业。发展低碳减排、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绿色产业和业态,加快形成一批绿色低碳产业集群。推动基础产业绿色升级,推进5G、数据中心等通信基础设施能效提升,推进港区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船舶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推动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发展。推动山区26县发展生态工业,提升县域经济实力和竞争力。完善绿色产业认定机制,构建绿色产业指导目录。

建立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总量,大力开发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安全高效发展核能,有序发展抽水蓄能,加快氢能发展,推进氢能在工业与交通领域应用,支持在新建产业园区、大型公用设施等开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试点,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工业用能体系。

完善低碳政策体系。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动工业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推进制造业企业实现碳账户全覆盖,制定重点产业单位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能耗监测,建立健全用能审查闭环机制。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加大绿色采购支持力度。开展制造企业出口产品碳标签试点。推动区域工业用能综合平衡,加快推进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碳交易市场服务体系。

(二)推进制造绿色清洁发展

推进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按照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原则,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积极争创国家绿色工厂。建立国家、省、市级绿色园区培育体系,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代表性强的工业园区,创建国家级绿色示范园区。选择一批积极性高、社会影响大、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大力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创建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引进培育绿色制造服务机构,提高能源审计、评估检测、技术咨询、节能诊断等绿色制造服务能力。

深入实施清洁生产。强化有害物质使用源头管控,对标先进持续推进电器电子、汽车、船舶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不断提升有害物质管控水平。推进重点行业生产过程清洁化,实施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升级改造工程,开展源头控制与过程削减协同工艺技术研发与应用,降低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挥发性有机物、氨氧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实施高效治理装备升级改造、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应用示范,减少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轻工、纺织等重点行业二次污染。

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促进绿色制造数字化提升,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领域的应用,推动关键工艺装备智能化改造,提升绿色技术创新、绿色制造和运维服务的数字化水平。创新应用绿色智造技术,加快绿色技术、绿色标准等基础研究,加快攻关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船舶、氢能、高效储能、再生资源利用、环保装备、碳捕集封存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绿色技术。加快绿色基础数据汇聚,推动重点用能设备、生产设备、新能源设备的数字化改造和上云用云,推进工业园区绿色基础数据汇聚能力建设,建立覆盖主要工业产品全生命周期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的公共数据库,系统推进计量标准、采集管理、监测分析、智能应用等保障体系建设。

(三)推进园区资源循环发展

推动固废综合利用。推进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配套建设工业固废与城市固废协同处置设施,打造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探索建立满足区域个性需求的综合利用、集中处理模式。削减工业固废产生量,推动存量工业固废有序减少,降低钢铁、有色、化工、煤电、矿业等工业固废产生强度,加快可循环、可降解材料及产品开发应用推广,促进新增工业固废能用尽用。加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拓展综合利用产品在冶金、建材、基础设施建设、地下采空区充填、土壤治理、生态修复等领域的应用。创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固废循环利用商业模式。

推进再生资源高效高值利用。合理布局再生资源产业园,优化布局省域再生资源回收物流网络节点、绿色分拣加工配送中心。培育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领跑者”企业,遴选发布综合利用企业名单,支持建设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废油、废旧纺织品、建筑垃圾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延伸布局退役光伏、风力发电装置、海洋工程装备等新兴固废综合利用体系,延伸再生资源产业链,构建进口优质再生资源供应链,开发高值化再生制品、高端智能再制造产品,提升再生铜、铝、锌、铟、钴、锂等战略金属资源回收利用比例。

促进水资源高效循环化利用。加强用水全过程数字化管理,支持高用水园区建设智慧节水管理平台,开展重点企业用水效率监测、管网漏损在线探查,促进取用耗排全过程智能化管控,选评水效领跑者、节水标杆企业,争创节水标杆园区。优化前端取水结构,引导园区新改扩建屋顶雨水收集设施、地下雨水储存及综合利用设施,鼓励钢铁、石化化工、纺织、造纸、食品、建材、矿山等园区加大对非常规水的利用,引导缺水园区与市政合作规划配备管网设施,努力拓展生产用水来源、减少新水取用量。促进末端废水资源化利用,支持石化化工、钢铁、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开展工业废水园区综合治理、企业间循环利用和分级回用、企业内废水利用,争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园区。

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开发利用。提高存量用地利用效益,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评价对象工业企业全覆盖,并向工业集聚区、楼宇和服务综合体延伸;深化“提容增效”改革,鼓励已出让土地向地下、空中挖潜拓展,提高园区容积率;深化“标准地”改革,新增工业用地全部按“标准地”出让。推行实施工业用地“赋码管理”,全面落实存量工业用地“占补平衡”。优化新增用地配置方式,工业大市大县“十四五”期间每年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确保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省级及以上开发区、高新区等存量工业用地总量不下降;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完善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差别化奖励机制,重点支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领域重大项目用地;争取实施特大项目单列用地指标制度。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八、建设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率先开展制造业发展环境评估,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市场机制最活省、改革探索领跑省。

(一)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进一步方便市场准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大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促进制造业创新和提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提速提质。清理制约制造业发展和产业融合发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完善企业退出制度。发展专业化破产管理人,完善破产管理人配套保障制度。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在社会稳定、产业保护、资源利用、信用修复、金融税收、企业注销等方面加强协调,帮助经营失利企业重整再生、有序退出和资源释放。

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推进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在舟山片区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宁波片区、杭州片区、金义片区建设,大力开展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负担。实施制造业减负降本行动。深化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改革,规范和降低港口、公路、铁路等物流收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积极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加强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不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行“承诺+信用”改革,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强化市场公平监管。建立数字化的产品质量全流程监管机制,完善产品质量风险监控、赋码溯源、准入退出、缺陷召回等方面制度。深化浙江制造拓市场行动。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加强监管信息披露,推行“优质优价”。加强信用监管,促进优胜劣汰,防止低于安全标准、低于质量标准、偷税漏税的“劣币”驱逐“良币”。

创新监管方式。深入实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在安监、环保等领域执法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和产业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政策过渡期,加强合规性的技术指导,不搞“一刀切”。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智能驾驶、医疗健康等重点产业加快监管制度创新,通过制度创新支持产业创新。

(二)全面提升政府服务能力

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数字化改革,建设数字政府,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件事”集成改革、“智能秒办”事项,打造“掌上办事之省”。实施企业开办、施工许可、用电用水用气、信贷、纳税、跨境贸易等便利化行动和“减证便民”行动。

推进“政策直兑”。推进企业码建设和应用,推动工业领域惠企政策实现线上办理、一口申报、精准筛选和主动推送,构建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服务企业长效机制。

深化服务企业活动。持续开展服务企业活动,广泛利用线上线下渠道,了解制造业企业的需求。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构建涉企政策全流程服务机制。完善企业投诉渠道和响应机制。

(三)大力弘扬新时代浙商精神

形成尊重企业家的浓厚氛围。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展示“坚忍不拔、敢为人先、开放合作、诚信守法、富而思进、兴业报国”等新时代浙商精神,选树有突出贡献的制造业企业家,政治上给待遇、经济上给激励、社会上给荣誉。

支持企业家成长。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鼓励企业家坚守实业、追求卓越,在高精特新上做文章,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强对非公企业新生代企业家的关心和培养,引导他们继承发扬老一代企业家的创业精神。

引导企业家承担社会责任。加强企业家培训,引导企业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纳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健全企业家诚信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督促企业家诚信守法。

九、加强规划实施保障,形成制度合力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更好履行政府职责,最大程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形成全面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制造强省建设工作的领导,为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充分发挥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全局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成立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参与制造业相关重大政策制定。

(二)强化协同配合

健全规划实施的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各级各部门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组织体系和协调机制。各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抓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开展监测评估

坚持目标导向,制定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进展评价体系和监测评价办法,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对评估先进的地方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上给予差异化倾斜。坚持以评促优、以评促改,挖掘典型做法、经验和案例,形成“一县一经验”清单,发挥示范引领带动效应。

附件1 制造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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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2019年数值。

附件2 浙江省先进制造业总体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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