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广东省江门市印发《江门市2021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计划》,详情如下: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和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工信规划政策函〔2021〕20号)要求,依法推动我市(江门市,下同)2021年度落后产能关停退出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落实部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促使一批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二、职责分工
江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全市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大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执法检查力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淘汰和依法监督。各市(区)人民政府承担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任务清单,细化分工,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确保辖区内落后产能应退尽退。
三、进度要求
(一)全面部署阶段(2021年4-5月)。
4月底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各市(区)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制订我市2021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计划报市政府审定实施。
5月底前,各市(区)政府根据《工作计划》,制定本市(区)工作计划,明确年度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部门,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并抄送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二)执行监管阶段(全年)。
按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等有关规定,聚焦重点行业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通过依法关停、停业、关闭、取缔整个企业,或采取断电、断水,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等措施淘汰相关主体设备(生产线),使相应产能不再投入生产。要按规定做好落后产能退出的验收、公告和档案保存工作。对未按期完成落后产能退出的企业,由相关部门将有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公布,在土地供应、资金支持、税收管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债券发行、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
(三)总结阶段(2021年6月、12月,2022年1月)。
2021年6月15日前,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将各自负责领域内的依法关闭退出的企业设备及产能情况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并及时进行信息共享。市有关部门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主动联系,共享年度落后产能退出企业、设备及产能情况。
2021年12月15日前,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市(区)政府将2021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总结、依法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企业清单及信息公开情况,函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计入当年落后产能退出情况。
2022年1月5日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2021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总结报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根据需要召开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强化市县两级和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区)政府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把握时间节点、依法依规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任务,妥善处理可能面临的风险和问题。
(二)加强督导宣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及时了解淘汰落后产能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市(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对未按要求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市(区),采取通报、约谈方式进行督办。各市(区)政府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总结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宣传,加强示范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综合施策。市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要按照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文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分工,统筹用好资金扶持、技术扶持、差别化信贷、价格政策、土地政策、职工安置政策,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引导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开展转产转型。
(四)做好信息公开。市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公开曝光违法单位和行为,并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畅通举报渠道。市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要按职责分工积极对接国家部际联席会议设立的“地条钢”举报热线、省级淘汰落后产能和产能置换举报平台,发挥我市“12345”等举报热线的作用。通过各类信访举报投诉平台依法依规受理投诉举报,按职责分工加大举报核查处置力度。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3月24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2024年河北省火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告,详情如下: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国家批复我省2024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共66.5万千瓦(4台),其中43万千瓦(2台)应关停并转为应急备用电源,23.5万千瓦(2台)应关停拆除。截止2024年底,列入年度
2月11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煤电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告,详情如下:根据国家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有关要求,省能源局会同华东能源监管局、省电力公司和蚌埠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对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机组1号、2号、3号煤电机组、合计装机8万千瓦的关停拆除
近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2024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告,共10台机组淘汰,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告根据国家能源局下达的2024年度陕西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要求,我们近期组织榆林市发展改革委对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机组均已完成退网手续
7月25日,光伏行业2024年上半年发展回顾与下半年形势展望研讨会在温州召开,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王勃华在会上表示,2024年上半年,国内光伏行业发展可谓“冰火两重天”,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产量同比增长均超32%,但多晶硅、硅片价格下滑超40%,电池片、组件价格下滑超15%。出口方面,上半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5月15日,河北发改委发布2023年火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告,目标任务共45.8万千瓦(4台机组),其中44万千瓦(2台)应关停并转为应急备用电源、1.8万千瓦(2台)应关停拆除。详情如下:关于2023年河北省火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告按照国家和省有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四川省2023年落后产能退出情况的公示:关于四川省2023年落后产能退出情况的公示根据国家16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四川省2023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川淘化脱办〔2023〕3号),现将2023年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印发广东省2024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分不同情形,依法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4月24日,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印发广东省2024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粤工信规划政策〔2024〕4号),其中提到,按照国家部署整合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差别化电价政策,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方案明确,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我省煤炭
重庆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重庆市2024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加快淘汰重点用能落后产品设备,对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九)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3月12日,新疆公示关于自治区2023年度煤电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详情如下:关于自治区2023年度煤电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2025年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第一批)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2〕85号)要求,现将自治区202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稳妥有序做好“十四五”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2025年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目标(第二批)的通知》工作要求,1月26日,山西能源监管办与山西省能源局、人社厅、生态环境厅、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省电力协会组成联合
3月24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2024年河北省火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告,详情如下: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国家批复我省2024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共66.5万千瓦(4台),其中43万千瓦(2台)应关停并转为应急备用电源,23.5万千瓦(2台)应关停拆除。截止2024年底,列入年度
2月11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煤电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告,详情如下:根据国家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有关要求,省能源局会同华东能源监管局、省电力公司和蚌埠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对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机组1号、2号、3号煤电机组、合计装机8万千瓦的关停拆除
近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2024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告,共10台机组淘汰,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告根据国家能源局下达的2024年度陕西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要求,我们近期组织榆林市发展改革委对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机组均已完成退网手续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5月15日,河北发改委发布2023年火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告,目标任务共45.8万千瓦(4台机组),其中44万千瓦(2台)应关停并转为应急备用电源、1.8万千瓦(2台)应关停拆除。详情如下:关于2023年河北省火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告按照国家和省有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3月12日,新疆公示关于自治区2023年度煤电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详情如下:关于自治区2023年度煤电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2025年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第一批)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2〕85号)要求,现将自治区202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稳妥有序做好“十四五”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2025年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目标(第二批)的通知》工作要求,1月26日,山西能源监管办与山西省能源局、人社厅、生态环境厅、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省电力协会组成联合
12月12日,黑龙江发改委发布2023年黑龙江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有关要求,我省2023年关停了1.2万千瓦煤电机组。现予以公告: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2月11日
北极星能源网获悉,贵州省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将企业自愿申请关闭且经公示无异议的贵州甲盛龙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荔波县茂兰镇富奇煤矿等2处煤矿名单予以公告。公告关闭煤矿原则上应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物理封闭。详情如下:贵州省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领导小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福建省202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集修改意见,从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政策引导等方面依法依规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详情如下:关于进一步明确福建省202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进一
福建省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就《泉州市202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钢铁、煤炭、煤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通过加快企业技术改造,促使一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黑龙江省发改委2月24日发布2022年黑龙江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公告,详情如下: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有关要求,我省2022年关停了8.1万千瓦煤电机组。现予以公告: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2月24日
近日,清源科技受邀参加“容领世界·继创未来”松下电子部品(江门)有限公司合作伙伴大会,并荣膺2024年度节能贡献大奖。三度携手树立行业标杆清源科技与松下江门展开深度合作,三度携手完成光伏项目建设:一期3.357MW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582.4KW光伏扩建项目以及光储一体化项目(4MW/8MWh)。这些项目
北极星储能网讯:2月26日,广东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江门市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推荐布局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补充通知,其中提到,结合新能源发展、电网接入条件等实际情况,可对《实施方案》中单点接入容量适当调整,建议单点接入容量不大于25万千瓦。独立储能电站项目需纳入年度建设计划方可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26日,广东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推荐布局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补充通知。文件明确,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接入容量可根据新能源发展需要、电网接入条件适当调整。其中,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前应做好规划选址、建设条件论证和市场需求分析等工作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17日,广东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江门市蓬江区镜山站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评审结果的公示。公告显示,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开展江门市蓬江区镜山站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评审工作。按照竞争配置实施方案及评审方案,最终推荐江门公用新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7819万元)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日期:2025
北极星储能网讯:12月30日,广东江门发布蓬江区镜山站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公告,电网结构、负荷情况显示输电走廊和站址资源紧张,拟竞配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1个,规划装机容量5-10万千瓦,要求申报主体应具备储能行业相关领域的技术能力和经验。联合体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再
12月3日,广东江门印发《江门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30年)》。其中明确,分布式光伏原则上就近消纳,鼓励各类园区和工商业企业光伏发电自发自用。方案指出,各县(市、区)要综合考虑本地区电网承载及消纳能力,平衡好项目准入与区域电力的关系。发改部门与供电部门加强光伏项目
2024年12月2日,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正式印发《江门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3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快我市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进程,推动我市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一、总体目标及开发领域实施期内力争全市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超过400万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2日,广东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江门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3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标志着江门市在推动分布式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探索新型发展模式的目标。江门市将创新“光伏+”应用模式,开
12月2日,广东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江门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30年)》,方案总体发展目标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发挥江门市硅能源产业链及场景应用的良好基础,全面推进全市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本方案实施期内全市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超过400万千瓦。力争到2025
政策原文:《江门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30年)》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