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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2021-06-24 11:3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吉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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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坚持绿色转型升级,开创经济发展新局面

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作用,是全方位变革,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途径。

一、绿色技术创新引领转型发展

绿色技术创新正成为全球新一轮工业革命和科技竞争的重要新兴领域。伴随着我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建立健全,绿色技术创新日益成为绿色发展的重要动力,成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培育壮大绿色技术创新主体

强化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绿色技术重大科技创新,激发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活力。推进绿色技术众创,支持创新资源集中的科技园区、创业基地创建的绿色技术众创空间建设。

(二)优化绿色技术创新环境

加强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在部分有学科基础的省属高校设立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加强绿色技术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持续深化绿色领域新工科建设,主动布局绿色技术人才培养。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平台支撑,依托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绿色技术领域培育建设一批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强化绿色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应用、产业化各环节知识产权保护,为绿色技术知识产权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完善绿色技术知识产权统计监测。加强绿色技术创新金融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绿色技术贷款的融资条件,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支持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和项目融资。推进全社会绿色技术创新,组织开展绿色技术创新试点示范,逐步推进生态示范创建、低碳试点、适应气候变化试点等生态环境领域试点示范工作的融合与整合,形成政策合力和集成效应。

(三)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合作

将绿色发展特别是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生态环境科技发展重点领域,主动融于“一带一路”绿色技术创新发展,促进绿色技术创新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合作,通过举办或参与博览会、论坛等形式积极传播绿色技术创新理念和成果,促进绿色技术交易和转移转化。积极引进国际、国内先进绿色技术,鼓励先进绿色技术持有方通过技术入股、合作设立企业等方式,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在省内转化落地。积极创造便利条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走出去”,促进成熟绿色技术在省外乃至国外转化和应用,实现绿色技术协同创新。

(四)开展重点领域技术攻关

围绕新能源、农产品绿色生产等重点产业,以及黑土地保护与高效利用、辽河流域污染防控与生态修复、西部生态脆弱区功能提升、碳达峰等重点生态环境领域组织实施科技专项,强化项目支持,给予重点持续投入,整合全省科技力量研发应用具有关联性、系统性的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突破关键材料、仪器设备、核心工艺、工业控制装置的技术瓶颈,力争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关键核心绿色技术,切实提升绿色技术创新能力。

专栏1 绿色技术创新工程

(一)科技创新重点平台

黑土地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围绕黑土地肥力、土壤障碍因子、农田生态系统等方向开展研究解决黑土地生态系统保护、资源可持续利用及退化防治等重点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的理论和技术体系。

中国—白俄罗斯先进材料与制造“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在绿色技术领域重点围绕新能源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培育国际化高水平研发团队。

一汽大众新技术开发中心。建设新能源车辆安全中心、人机功能评价中心等。

一汽新能源智能网联创新试验基地。建设被动安全试验室、电磁兼容试验室、电久试验室、智能网联试验室、动力电池试验室、燃料电池试验室。

松原国家无人机实验中心。建设“有人+无人”协同智慧化系统。

(二)重点领域技术攻关

黑土地保护与高效利用科技创新专项。全面分析土壤肥力退化成因,在关键技术、配套装备、区域性生产模式构建等方面开展研究,实现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粮食持续丰产高效的多目标协调统一。

农产品绿色生产专项。重点开发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与耕地质量保育提升技术、农田面源污染修复技术,加强主要病虫害有效防控,发展水肥高效利用和绿色生产栽培技术。加快秸秆原料化、燃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五化利用”工程化新技术及新产品开发,适应特色生产的高效专用农机装备研发,农业物联网应用技术。

新能源高效利用专项。重点开发基于可再生能源转化的氢能高效利用,区域能源互联网优化控制与智能服务,燃料电池、电解制氢技术及其大规模应用。

辽河流域污染防控与生态修复专项。重点开展流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技术研发与示范、农村农业废弃物综合治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流域水源涵养与岸边带生态修复技术研发与示范、流域资源优化与环境智慧综合管理平台研发与建设。

西部生态脆弱区功能提升专项。重点开展吉林省西部典型生态系统演化过程、驱动因素与退化机理研究、地表水体污染治理与水环境保护技术集成与应用、退化湿地生态修复与生态功能提升技术集成及应用、草地生态保育与功能提升技术集成及应用、沙化土地农林复合型生态农业模式及配套技术、盐碱沼泽湿地“稻—苇—鱼—蟹”复合生态模式完善及示范、区域农牧产业结构调整与决策支持平台。

二、优化升级产业结构

坚持走产业生态化的道路,引导传统产业加快绿色转型和技术改造,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绿色服务业,加快发展黑土地绿色农业,以绿色技术发展生产,以绿色产品服务社会,以绿色形象赢得市场,以绿色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升级

1.汽车产业链绿色升级。突出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引导设计研发、整车制造、零部件配套、汽车物流、市场服务创新等全产业链绿色升级。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规模化发展,推进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及燃料电池、智能网联等系统配套能力本地化,加快推进一汽红旗新能源汽车工厂项目、奥迪新能源汽车基地项目建设。积极研发低碳环保车型,推广利用低碳材料、智能设备、绿色技术,提升VOCs治理水平。培育汽车后服务市场,发展智慧出行服务、“绿电国的”等新业态、新模式。引导消费者选购更健康、更节能、更环保的生态汽车,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广“生态汽车采购倡议计划”。

2.“绿色化工”持续推进。推动石化产业由“原料型”向“材料型”转变,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安全环保的技术,加强与信息化技术融合,推动吉化炼油化工转型升级实现减油增化目标。积极开发环保型产品,推动企业实现清洁生产,改进工艺技术,降低原材料消耗,增加节水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实现集约节约利用能源和资源;完善化工企业废水、废气、废固处理设备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三废排放量。以石油化工为核心,拓展天然气化工和化工新材料,延伸氯碱化工、生物化工和精细化工。

3.冶金建材业绿色转型。抓住资源产业市场回暖契机,改造提升现有企业技术水平,严格执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推进钢铁冶炼装置大型化改造,调整产品结构,开发耐候钢、耐蚀钢、超级钢等高端钢铁深加工产品,加快延伸产业链条。着力提高镍、镁、钼、黄金等有色金属等产业的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组织矿产企业严格按照绿色矿山的标准进行开发和建设,实现边开发边进行生态修复,同时对废矿渣进行综合利用。积极推动水泥、玻璃等建材产业绿色发展,提升新型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应用比例,构建立体化产业链体系。

专栏2 传统产业绿色升级工程

新能源汽车开发。构建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供应链,打造联网+协同制造”智能化制造体系和数字工厂,打造零部件供应、电池材料生产、发动机总装及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基地。重点建设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项目、一汽红旗新能源汽车项目。

传统汽车产业智能化发展。创建长春繁荣智能制造产业园,全面满足一汽红旗生产需要的现代化生产制造工厂。创建旭阳佛吉亚中法智能产业园,构建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供应链,打造“互联网+协同制造”智能化制造体系的数字工厂。推动吉通汽车轻量化人工智能制造项目建设。

化工产业转型。重点实施吉化炼油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项目。

钢铁产业提升。着力提升重点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及能效水平,优化产品结构,增加产品附加值。重点实施东丰鑫达生产工艺设备优化升级项目、吉林建龙钢铁产品提升项目及四平金钢钢铁设备改造升级项目等。

(二)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减少物质资源消耗,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力度。加强新材料产业发展,做强先进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新型建筑材料、先进非金属矿物功能材料的基础材料,发展高性能纤维材料、新型能源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先进电子材料等先进制业急需的关键战略材料,培育石墨烯材料、3D打印材料、超导材料等前沿新材料。布局新能源产业,西部地区大力发展风电及装备、光伏发电和光伏产品制造,东部地区大力发展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中部地区大力发展氢能、油页岩和新型能源装备研发。加快构建电动汽车燃料电池产业集群。培育发展高端制造产业,提升轨道交通装备设计研发、关键部件、整车制造和检修运维能力,加快构建通用航空维修及配套制造、整机总装及航空新材料研发制造为一体的产业集群,加快推进“吉林一号”卫星全球组网,建设空中基站,拓展上下游配套应用服务。

专栏3 新兴产业绿色发展工程

碳纤维产业。设立国家碳纤维产业园。积极推动吉林化纤碳纤维原丝、碳纤维弹丝、碳纤维复合材料等全产业链产品产业化生产。谋划吉林精功大丝束碳纤维项目,扩大大丝束碳纤维生产规模。

高性能材料领域。谋划长春复合材料零部件产业化基地,组织汽车及轨道交通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谋划长春永利激光高功率光纤激光器项目。研究具有高强度、高模量、高韧性的高性能可降解高分子材料,发展新型可降解高分子材料的加工成型方法,支持吉林博大东方二氧化碳基生物降解塑料项目建设。促进新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量产,扶持柳河10万吨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落地实施。

新能源产业。打造中核辽源“燕龙”多用途清洁供热示范工程。创建乾安清洁能源经济示范区。为鲁固直流特高压外送配套建设总装机容量300万千瓦风电项目。打造中国北方“氢谷”及长春—白城氢能走廊新能源制氢示范。

(三)提升绿色服务业建设

1.加快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加强对新能源、新材料、绿色交通、节能环保、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绿色制造、绿色物流、绿色农业、绿色建筑等绿色企业和项目提供绿色金融服务。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把绿色金融纳入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基于知识产权、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节能收益、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收益权等抵质押品的绿色信贷产品,盘活存量绿色信贷资源,建立绿色项目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发展绿色直接融资,支持符合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等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的绿色企业开展并购重组,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再融资,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大力发展绿色保险,积极推进环境高风险领域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继续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绿色信贷担保体系,为绿色债券提供增信服务,支持绿色债券发行和绿色项目实施。

2.加快发展绿色生产性服务业。深入开展信息化和工业化“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实施智能制造示范工程,支持智能化关键设备、工业控制系统及数字化软件开发,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实施工业互联网建设工程,建设企业级、行业级、园区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智能网联汽车、能源清洁利用、溯源食品等重点行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化发展生态。建设城市静脉产业基地,鼓励制造企业优化产品设计、生产、使用、维修、回收、处置流程,逐步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管理。加速绿色物流业发展,依托长春、吉林、延边(珲春)国际物流枢纽,加强绿色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融于国内大循环。

专栏4 绿色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程

推进产业数字化。运用工业互联网、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汽车、装备制造、冶金、建材、石化、农业、文旅、交通、物流等产业,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开发新产品、新业态,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绿色化发展。

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推进百户企业示范、千户企业改造、万户企业融合,建设智能工厂,实现智能制造。

组建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支持龙头企业与互联网企业深度融合,有序开放共享生产过程数字资源,建设跨行政区域的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

资源回收利用。重点实施磐石冶金化工新材料项目,建设硫酸镍三元前驱体、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硫精矿伴生资源回收等生产线,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3.培育新兴绿色生活性服务业。全面推进我省特色新兴冰雪产业发展,构建以冰雪旅游、冰雪运动、冰雪文化、冰雪装备为核心的全产业链,通过提升冰雪经济水平、普及群众冰雪运动、丰富冰雪旅游业态、发展壮大冰雪产业等系列举措,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3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号召在我省落地生根。扩大医疗美容产业,以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为载体,加强与韩国医疗美容机构合作,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医美健康中心,整合规范现有医美企业,塑造城市医美品牌形象。壮大休闲康养产业,围绕游养、医养量大引擎,推动森林氧吧、中医药养生、农业民宿、温泉康养、旅游康养蓬勃发展,推进康养与旅游、康养与现代农业、康养与医疗等产业融合发展。

(四)加快发展黑土地绿色农业

1.提升绿色和有机供给水平。中部积极发展玉米、水稻主粮型种植业,依托灌区实施“旱改水”,扩大水稻种植面积。西部因地制宜发展杂粮杂豆,油料及饲料作物,发展生态型种植业,积极推行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东部积极发展人参、中草中药材食用菌和休闲旅游、生态健康产业,发展特色型种植业。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范围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巩固提升原有重大增产增效技术基础上,积极推广绿色增产模式,努力扩大绿色增产增效技术覆盖面,稳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和质量水平。

2.壮大绿色特色农产品供给。以建设北方特色产业大省为目标,立足全省特色农牧业资源禀赋区域分布特征,做精乡土特色产业,重点推动蔬菜、中药材、食用菌、特色养殖、长白山山珍食品等五大特色园艺产业振兴发展。围绕长春、吉林等地级市周边建设城郊型蔬菜种植基地,沿省境内五条重要公路铁路沿线建设五大棚膜蔬菜产业带。以人参、贝母为重点,集中打造一批设施标准、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的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北方最大的中草药标准化种植基地。长白山北坡和南坡分别建设黑木耳生产基地、香菇生产基地,中西部地区大城市周边建设鲜菌及草腐菌标准化生产基地。充分挖掘长白山立体生态资源宝库潜力,建设北方长白山山珍食品产业基地,发展山野菜、特色核果、山葡萄等长白山特色生态产品。

3.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深加工。依托我省粮食资源优势,引导粮食加工企业逐步由经济效益较低的初级加工向能产生高效益的食品制造和食品精深加工转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引导食品制造企业加大主食加工、休闲和营养保健食品研发生产,丰富产品系列,扩大产业规模,发展中央厨房等新型经营模式。以粮油食品加工业为纽带,深入推进产加销一体化,促进农业全产业链融合,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示范园、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加工体系。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产加销环节,稳定拓展食品加工企业与各类经营主体间的供销关系、契约关系和资本联结关系,构建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三、调整能源供给结构

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战略,立足能源禀赋,发挥区位优势,持续推动能源发展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强化煤炭总量控制,建设清洁能源大省,推广应用天然气使用,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优化能源供给结构。

(一)严格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严格碳达峰约束机制,通过减量化、清洁化、替代化实现煤炭消费优化存量、主动减量、严控增量。优化产业结构,形成集约化合力,坚持“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的总体目标,以提高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产业竞争力、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根本手段,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构建节能低碳的产业发展体系;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能源利用和煤炭利用效率;调整产业政策,积极发展第三产业,有效降低能源消费强度,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对煤炭消费减量化有效驱动。围绕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提升,推动技术进步、强化监督管理,促进重点耗煤行业提高煤炭利用效率。提高煤炭消费集中度,到2025年,电力、热力行业煤炭消费量占全社会煤炭消费量比重达到**%以上。以提高能源效率、加强环境保护为目标,加强洁净煤技术推广和应用。以淘汰落后产能为手段,提高煤炭科学产能,倒逼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到2025年,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二)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

加大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提高油气资源探明率,增加油气资源可采储量。进一步深化与中石油等上游油气销售企业的战略合作,积极引进黑龙江和“中俄原油管道”石油资源和“中俄东线”天然气资源,增加我省供应量。鼓励省内企业参与域外天然气开发项目,获取和引进液化天然气资源,打通我省东部地区天然气资源入口,多渠道增加省内天然气供给,全方位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到2025年天然气省外调入量*亿立方米。加强储气能力建设,加快补齐储气能力短板,稳步推进天然气管网设施建设,逐步形成横跨东西、连接南北的“输气大动脉”,为全省储气、调峰和稳定供气提供基础保障。到2025年,县及县级以上城市基本实现天然气管网全覆盖,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

(三)全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引领下,“十四五”期间,我省应坚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有序发展”的原则,坚定不移地全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加快发展风电。坚持集中开发与分散发展并举,优化风电开发布局。充分发挥西部地区风资源优势、土地资源优势和并网条件优势,以白城、松原两地为重心大力提升风电基地开发规模;在长春、吉林、延边等中东部地区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实现风电灵活开发、就近并网。“十四五”期间平均每年新增风电装机*万千瓦左右。

积极推进光伏发电。以西部白城、松原地区为重点,加快光伏规模化开发。中东部地区因地制宜利用分布式光伏、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多种形式,推动光伏综合利用模式发展。广泛开展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鼓励村集体参与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开发建设项目,助力乡村振兴。“十四五”期间平均每年新增装机*万千瓦左右。

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在生物质能开发节奏与原料保障能力有序衔接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生物质能在发电及供热领域的开发利用。以长春、吉林、松原、白城等地为重点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推进长春、吉林、白城、通化等城市垃圾发电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万千瓦左右。根据生物质资源赋存量和能源需求,因地制宜发展生物供热项目,在实现低碳发展目标的同时切实保障民生需求。到2025年,全省生物质供热锅炉(不含发电锅炉)装机达到**兆瓦。

创建多元化新能源示范。深入开展清洁供暖工作,充分利用优质地热能资源,合理推动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有序扩大伊舒断陷盆地、松辽盆地和东南部地区地热供暖利用比例。研究探索核能在供热领域的应用,积极推进辽源市“燕龙”核供热堆项目落地,争取成为国内首批示范项目。

专栏5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工程

水能。继续加快敦化、蛟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动红石、通化抽水蓄能电站前期进展,推进通化、安图、汪清、辉南和白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纳入选址规划。新增装机规模*万千瓦,主要为抽水蓄能。到2025年装机达到*万千瓦。

风能。稳步推进鲁固直流配套300万千瓦风电基地和“吉电南送”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风电基地建设。积极推进“风电制氢”,扩大西部白城、松原、四平等地平价风电规模,促进风电就地消纳。在长春、吉林、延边等中东部地因地制宜开展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新增装机规模*万千瓦,到2025年装机达到*万千瓦。

太阳能。扩大白城光伏基地规模,积极推进“吉电南送”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400万千瓦光伏发电基地建设。以西部白城、松原、四平地区为重点,加快光伏规模化开发。中东部地区因地制宜利用分布式光伏、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等多种形式,推动光伏综合利用模式发展。新增装机规模*万千瓦,到2025年装机达到*万千瓦。

生物质能。以长春、吉林、松原、白城等地为重点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推进长春、吉林、白城、通化等城市垃圾发电项目建设。新增装机规模*万千瓦,到2025年装机达到*万千瓦,跨期在建规模*万千瓦。生物质能供热锅炉装机规模达到**兆瓦。

乾安清洁能源经济示范区。建设风电、光伏和生物质热电联产开发项目,扩建*千伏变电站和新建*千伏变电站的外送通道。

中国北方“氢谷”。建设年产*万吨氢气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长春—白城氢能走廊新能源制氢示范。建设*万千瓦自备风场、8万千瓦自备光伏电场,形成年产*万吨工业气体、*吨氢气的生产能力。

中核辽源“燕龙”多用途清洁供热示范工程。建设“燕龙”泳池式低温供热堆,满足区域性供暖需求,配套建设医用同位素研发制造中心、单晶硅辐照研发中心、核能供暖培训示范中心、实现暖、药、芯、材产业联动研发生产。

清洁供暖工程。因地制宜推进清洁供暖,减少民用散烧煤,农村地区按照就地取材原则,重点推进“生物质固体燃料+专用炉具”采暖模式,在生物质产量富集地区推广生物质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具备条件的地区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合理有序开发地热资源,积极开展地热温室种植、建筑供暖、规模化温泉入户等示范项目建设。。

(四)构建坚强智能电网体系

一是积极推进“吉电南送”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做好省内电网与特高压通道衔接,满足西部清洁能源基地电力外送和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需要。二是全力打造省内以中部长吉两轴为中心的*千伏“两横两纵”双环网,充分发挥资源优化配置作用。重点推进金城-双阳-茂胜东西第二通道建设,提升省内“东西互济”能力;推进乾安新建及向阳、甜水、昌盛、龙凤扩建工程建设,满足西部新能源基地电力外送需求;推进双阳、德惠等*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提高负荷中心供电能力。三是坚持分层分区原则,构建清晰合理、安全可靠的市域骨干网架结构;加大老旧小区电力设施改造力度,完善城乡配电网及电力接入设施、农业生产配套供电设施,提升供电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建设强健有序、灵活可靠的配电网。

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

发展循环经济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 则,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助推经济发展方式向循环经济转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共赢。

(一)持续加强节能工作

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进一步加强全省节能工作,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督促各地区制定阶段性节能目标和工作计划,分解到各市(地)、县及有关行业和重点企业,确保目标落实到用能单位。明确节能降耗的评价考核内容、程序及措施,奖惩分明,从源头上控制能耗不合理增长。制定重点行业能耗准入条件、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标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提高能效淘汰高耗能的用电设备,更换为先进高效的设备,提升用电设备的内部效率,用技术革新、科技进步、时代发展的手段更新淘汰旧的、高耗能的设备,改造一批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以此达到节能的目的。改进工艺流程,达到一机多用,充分挖潜增效,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开展重点行业能效提升工程,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降耗工作,推进重点用能领域低碳绿色转型。加强对企业节能行动的跟踪和指导,对量大面广的高效节能技术产品,制定具体推广应用方案。

专栏6 节能工程

重点领域能效提升工程。针对电力、热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高耗能领域实施综合能效提升行动,组织实施用能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改造、绿色照明等节能工程,降低重点领域能源消耗。

实施建筑节能工程。新建民用建筑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强化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确保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实施执行率达到*。积极创建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推动吉林省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应用。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提高既有建筑绿色化水平。

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开展绿色能源综合服务站建设试点,推动加油、充电、加氢等服务一体化。提高车辆燃油经济性标准,积极推动油品质量升级。积极推广使用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汽车,优化天然气加注站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和布局。探索氢能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推动氢能汽车的研发和制造。加快充电设施布局和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建充电桩,“十四五”期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安全便捷、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绿色生活创建工程。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实施公共机构能耗限额制度,完善绿色采购制度和消费激励机制,宣传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二)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强调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从设计、生产、使用、回收等多个环节节约和集约使用能源资源,通过原材料替代、工艺重新设计、效率改进等方法对污染物从源头上进行削减,进而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同时利用经济手段,形成发展清洁生产的激励机制。运用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引导更多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和全过程治理转变。把清洁生产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手段,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研究制定配套法规政策,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广泛开展清洁生产宣传培训和国际合作。将清洁生产理念与企业的生产过程和经验活动相结合,体现“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服务”的理念,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清洁产品”,切实提高我省企业的竞争力,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我省节能减排目标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开展资源综合利用

加快科技创新,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建设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排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汽车、家电等产品为重点,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构建废旧物资规范回收和循环化利用体系,建立有利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为指导,选择环境影响严重、产生量大的废弃资源,组织技术攻关,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重点突破和全面推进相结合,依据资源禀赋和产业构成,形成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探索和完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加快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增效,推广高效锅炉、高效电动机、蓄热式燃烧技术装备、新能源汽车技术以及半导体照明产业化的开发应用。提升环保技术装备水平,治理突出环境问题,推广大气治理技术装备、新型水处理技术装备、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成套化、污染土壤修复技术以及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开发应用。发展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提高资源产出率,提升再制造技术装备水平。发挥政府带动作用,引领社会资金投入节能环保工程建设。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扩大市场消费需求,扩大节能产品市场消费,推进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拉动环保产品及再生产品消费。加快低碳技术革新与推广应用,实施一批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项目。加强技术创新,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提高节能环保产业市场竞争力。

专栏7 资源综合利用

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项目。突出城乡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功能,解决长春市围废处理和再生资源利用,建设固废处理区、环保产业区、扩展工业区。

吉林梓槌矿渣综合利用。生产无机微晶、岩棉制品、装配式新型墙体材料及板材。

永吉钼尾矿综合利用。建设贝利特胶凝材、燕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及板材、蒸压砖、装配式建筑预制件等,配套建设铁路工业站等附属设施。

警石冀东新型建材循环利用。建设年产*吨/天干法水泥减量替代生产线、粉煤灰综合利用生产线、超细矿渣粉生产线。。

磐石博越新材废旧三元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建设电池拆解车间、电池料热解车间、溶解车间、三元电池萃取车间、成品车间及仓库、硫酸钠储存库等,年处理废旧动力电池*万吨,产出三元电池正极材料*万吨。

四平再生塑料制品资源化利用。年处理废旧塑料*万吨,年产再生塑料颗粒*万吨,再生塑料制品田埂*万吨。

东丰农林生物质利用。建设*兆瓦发电机组和高温裂解制气生产线,年消耗农林生物质*万吨,清洁能源供热*万平方米。

梅河口绿色生态循环利用。年加工分解废旧轮胎*万吨,生产调和油、商业炭黑、不凝气清洁燃料等。

第五章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树立美丽吉林新形象

践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全力实施空气质量巩固、水环境质量改善、土壤污染防治、生态优势提升、环境风险防控等重点工程,巩固并提升攻坚战的成果。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开创美丽吉林建设新局面。

一、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

(一)推进大气质量持续改善

1.加强燃煤和秸秆焚烧全过程管控。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增加清洁能源使用,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强化煤炭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劣质煤炭进入市场流通。加快推进冬季清洁供暖,推广园区集中供热。实施大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进装机容量*万千瓦以下燃煤火电机组的污染治理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推动*蒸吨及以上供热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控。推进以秸秆还田为基础的“五料化”综合利用。严格秸秆禁烧管控,开展秸秆露天禁烧行动。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秸秆焚烧现象高发的地区及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2.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严格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有关要求,制定限期淘汰计划,全面清理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内的铁合金、水泥、化工等工业企业,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规模小的工业企业,按期予以关停淘汰。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调整城市产业结构,推动企业通过搬迁改造实现转型升级。各市(州)要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烟气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限期达标改造,对逾期不能达标排放的,实施停产治理。实施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推动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源头替代,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

3.加大机动车等移动源减排力度。强效贯彻执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禁行实施方案,在城市中心区、居民区、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实行严格的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禁行措施。强化道路交通执法,研究制定提前报废经济补偿政策,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和老旧机动车。加快机动车环保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强化机动车尾气检测,完善城市建成区主要道路全面实施机动车尾气道路检测,严禁未经环保检验和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继续提升各市(州)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重,加强对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的行为,全面保障油品质量。

4.加强扬尘和油烟污染防控。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全面实现施工场地全围挡、工地物料全覆盖、施工现场路面全硬化、进出车辆全冲洗、密目网全包围、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建立施工工地扬尘管控“黑名单”制度,加强城区建筑施工场所监管,对不达标的施工场所一律停工整顿,对列入“黑名单”的建设单位取消其施工资格。鼓励和支持施工单位委托第三方治理,积极探索施工抑尘保证金制度。建立城市建成区主要街路保洁清单,实行道路清洁包保责任制,对主要街路全部实施机械化吸扫洒水作业。开挖道路应分段封闭施工,减少道路开挖面积,及时修复破损路面,缩短裸露时间。推进城区道路两侧、单位及居住区绿化硬化建设,加快公园绿地、广场绿地、休闲绿地建设,加强城市生态廊道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和硬化面积。加强城市周边区域生态修复,对城市周边各类矿区进行生态治理,恢复植被、防风固沙,降低土壤扬尘。强化餐饮业油烟监管,开展餐饮油烟监测监管专项整治行动。

5.实施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统一预警分级标准,科学确定应急管控措施、减排清单。严格控制采暖期污染物排放,科学制定燃煤供热锅炉错时启炉方案,严格实行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强化全省各地区城市群等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同步启动预案、采取管控措施。

专栏8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落后产能淘汰压减工程。严格按国家要求,实施钢铁、焦化、平板玻璃、水泥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减压

重点行业绿色改造工程。开展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石化、焦化等行业绿色改造工程。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升级改造。长春、吉林、松原等地推进汽车制造产业、石油化工产业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

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工程。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建设适宜高效的VOCs治理设施,采取源头削减、无组织排放管控、治污设施升级改造、油品储运销VOCs治理等全过程防控措施。

散煤清洁化治理工程。完善清洁燃料配送中心和销售网络,建设“散煤禁燃区”。在长春市、吉林市地区开展散煤整治试点,推广清洁煤、生物质颗粒、天然气等燃料替代散煤,推广新型炉具,农村地区推广使用秸秆炉具。

扬尘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强化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加强煤堆、土堆、沙堆、料堆的监督管理,建立大型煤堆、料堆密闭料仓和传送装置,露天堆场设置覆盖设施或建设自动喷淋等抑尘装置。

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实施秸秆原料化、燃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五化利用”工程,完善高效的秸秆收集体系和专业化储运网络,推进全省各地秸秆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二)逐步提高综合治水能力

1.统筹实施“三水共治”。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实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管理,统筹建立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监测评价体系。东部诸河源头区及东辽河流域源头区重点建设水源涵养区、生态缓冲带,中部地区重点加强生态保护带和水土保持林建设,西部地区加强河湖连通、湿地修复,打造查干湖、东辽河、饮马河、松花江、图们江等系统治理区。

2.加强流域生态保护。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积极推进吉林万里绿水长廊建设。按照“生态治水”的理念,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恢复河道水生态环境功能。开展湿地和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新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全省重要湿地和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湿地面积萎缩、功能退化的趋势基本得到遏制。在西部重要湿地积极开展退耕还湿、生态移民等重点工程,逐步建立完善湿地长效补水、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依托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加强湖库水量调度管理。逐步推进重点流域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工作,分批确定生态流量(水位),采取水量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湖库闸坝泄水量和泄水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提高水体对污染物的自然净化能力。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开辟补水水源,结合海绵城市建设,修复水生态系统,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3.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实施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坚持“管住新的、管好老的”,强化总量控制指标管理,根据区域水环境容量,实行新、改、扩建项目污染物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控制新增水污染物。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逐个明确排放浓度限值和总量控制指标,督促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实现连续稳定达标排放。推进工业污水深度处理。通过采取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环境影响后评价等手段,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环境保护“领跑者”等激励政策,在造纸、化工、粮食深加工等重点行业推广实施节水改造和污水深度处理,全面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和循环生产,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工业污水预处理,工业集聚区(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工业集聚区(园区)应同步规划、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4.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依托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全省每年建设和改造城镇污水管网*公里以上。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全部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地级以上城市要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实施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截污纳管工程,不断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全面提升城镇污泥处置能力。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监管,切实提高污泥资源化处理和利用水平。

5.加强饮用水水源和良好湖泊保护。严格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开展各地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标准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落实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加快实现县级或区域水质监测和检测全覆盖。

6.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农机具,逐年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开展低毒性、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配套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加快实施农村小流域治理,在江河支流入河口处、重点河流沿线村屯、重点湖泊水库湖滨带等区域建设人工湿地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东部地区要着力推进村屯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好水不变差。中部地区要着力建设降解型人工湿地,确保水质持续变好。西部地区要结合河湖连通工程,建设查干湖、向海等重点湖泊(水库)水生态隔离带,充分发挥湿地自然净化作用。

专栏9 水生态环境提升工程

园区及企业污水治理工程。实施工业集聚区和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完善园区及企业雨污分流管网。突出农副产品加工、化工、印染等行业污水综合治理,实施玉米淀粉、糖醇生产、肉类及水产品加工企业、印染企业等清洁化改造工程。

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实施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农业农村污水以用促治及建设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等工程。

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实施大水网建设工程,将松花江、嫩江、洮儿河的洪水与西部湖泡连通起来,形成集中连片、河湖互济,保障嫩江、洮儿河等生态用水。

重点干支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重点实施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浑江、辉发河、饮马河等主要河流的生态修复工程,实施辽河源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生态隔离带或生态缓冲带,建设吉林万里绿水长廊。

(三)深化黑土地污染防治

1.加强黑土地保护。贯彻《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落实《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健全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开展秸秆还田、深翻深松、增施有机肥、节水灌溉和轮作,全面提升黑土地有机质含量。开展西部地区土壤改良培肥、节水灌溉和盐碱地修复,提高耕地质量和灌溉效率。产粮油大县和蔬菜大县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2.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落实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制度。存在农产品超标耕地的县(市、区)要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推进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且未完成治理修复的不得作为住宅、商服、公共管理和服务用地;暂时不开发或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要组织划定管控区域。

3.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落实重金属总量控制制度,依法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排放行为。重点行业企业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前,要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进而有效降低重点重金属排放量。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深入开展“清废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固体废物进口全过程监管,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实现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零审批”。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制度,建立信息化全程监管体系。合理规划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产业布局,加快建设完善收集、转运、处置等设施。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出口,并逐步淘汰或替代。

5.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快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逐步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尽快实现县级及以上城市垃圾处理全覆盖,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通过无害化等级评定,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填埋点整治。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垃圾焚烧发电。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利用和处理体系建设。

(四)强化森林生态保护修复

1.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相关法规、管理制度和机构,严格落实分类及建设标准,尽快完善完成全省自然保护区范围界限核准和勘界立标。加强重点区域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保护,推进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加强东北红豆杉、朝鲜崖柏、中华秋沙鸭、白鹤、丹顶鹤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地建设。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合理退出问题。

2.实施森林生态修复。加快天然林保护二期、“三北”防护林五期、封山管护、生态移民试点等工程建设,形成完备的防护林体系。开展长白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实施森林保护修复和水源涵养功能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土地整治与修复、重点流域源头区水质保护和提升等工程,筑牢我国东北乃至东北亚地区的生态屏障。

3.实施矿山生态恢复与矿区土地复垦工程。以珲春城西煤矿、白山江源区煤矿老矿区、敦化市“三区两线”范围内矿山等为重点,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工程。积极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快环境修复和绿化。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得到有效解决。对有重要价值的矿山遗迹开展矿山公园建设,促进资源枯竭型矿山经济转型。

4.严厉查处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全省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开发行为,依法依规分类进行整改,确保自然保护地内所有违法违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五)加强草原湿地保护修复

1.加大草原保护力度。实行基本草原用途管制、征占用总额控制和草原禁牧休牧、草畜平衡等制度,稳步推进白城、松原等地区退耕还草、退牧还草,实施草原围栏、退化草原补播改良、人工草地建设等项目,对生态严重退化的地区实行封禁管理。

2.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制度建设,制定发布省级以上重要湿地名录,加强湿地公园等湿地保护体系建设。大力实施西部“河湖连通”工程,强化水量调度、生态补水、河湖水系连通,确保重要湿地和河湖生态用水;实施围垦湿地退还、河岸带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湿地植被恢复、人工湿地减污等措施,加快湿地综合治理。

二、加快生态保护修复

(一)巩固修复生态安全屏障

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区域的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推行林草长制,完善森林、草原、湿地等保护长效机制,统筹推进辽源、通化、白山等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推进长白山森林生态保育、重点沼泽湿地和珍稀候鸟迁徙繁殖地保护,加快防沙带防护林体系建设、退化森林草原修复、岸线整治修复。保障中部地区黑土地土壤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增强水土保持能力。加强西部防护林建设、草原保护、沙化土地和盐碱地治理,对生态脆弱区、敏感区实行封禁保护,增强防风固沙能力。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空间网络体系。有效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候鸟迁徙沿线重点湿地保护修复和东北虎、豹等旗舰物种生境保护恢复为主,在国土空间规划和管控中进一步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

(三)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努力构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着力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要求,统筹兼顾、区域协作、条块结合、系统谋划、整体推进,严格环境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和能力保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在吉林东部山区、吉林西部草原湿地等重点生态地区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突出对国家重大战略的生态支撑,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示范区。

专栏10 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

东部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森林保护修复和水源涵养功能提升工程,建设长白山森林生态保育工程、通化东北储备林示范基地,推动东北森林带生态屏障建设,治理水土流失,恢复和提高森林生态系统功能,维护良好的生物多样性。

中部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中东部丘陵生态区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包括小流域治理和侵蚀沟治理、退耕还湿、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等工程。

中部平原生态区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巩固提高黑土地的生态地位。建设中西部农田防护林体系。

西部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草原“三化”治理、湿地保护及河湖连通工程,持续退耕还林还草,开展人工种草,治理沙化土地、退化草原,封禁保护沙化土地,实施西部生态脆弱区功能提升工程、嫩江中游(镇赉)退化草原湿地综合治理工程、蒙东(通榆)草原沙地综合治理工程,促进草原湿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自然保护地建设工程。建设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有效恢复东北虎、东北豹栖息地生态环境。实施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自然公园建设工程,合理开展生态旅游及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谋划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持续开展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与恢复、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水生生物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

三、构建防灾减灾和防控环境风险体系

(一)夯实防灾减灾能力

全面排查、认真辨识、科学评估安全风险,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坚决做到隐患整治目标到位、措施到位、时间到位、资金到位、责任人到位。从法规标准上进行系统化、根本性治理,立足于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注重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的成果转化,健全长效机制,全面夯实防灾减灾能力。

(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通过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森林碳汇等手段,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继续开展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的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构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和核算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统计管理制度。开展森林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培育,提升森林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努力增加森林碳汇,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的能力。

(三)构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处置,严格执行环境应急事件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环境安全管理责任,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抓好环境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处置能力,进而全面构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专栏11 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工程

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工程。排查并治理历史遗留矿山污染工程,铜锌冶炼行业企业工艺设备提升改造工程,电镀行业综合整治工程。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在松花江建设国家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在鸭绿江、图们江等主要跨境河流、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河流湖库建设完善一批环境应急工程。

重点行业碳减排示范工程。在钢铁、水泥、有色、石化、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推动开展低碳化改造工程试点,开展规模化、全链条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实验示范工程。

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工程。加快推进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开展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等。

第六章 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需求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结合我省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能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一、全面推进绿色城镇化

(一)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治理

深入开展城区综合整治行动,针对影响城区面貌的“脏、乱、差、臭”现象进行专项攻坚整治,改善城区环境卫生状况,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打造规范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区环境。实现城区居民养犬限管结合、文明饲养、严格自律、规范有序;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完善合规,餐饮油烟达标排放;禁放区内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广场舞定地点、定时段、定音量、定负责人,噪声扰民现象明显减少;餐厨垃圾规范处理,焚烧垃圾现象基本杜绝。为广大居民营造更加安全、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优化城市绿色系统建设

积极推进城市公园建设。坚持点、线、面一体统筹,建设一批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和街头小游园,增加公园绿地数量,提升现有公园,新建湿地公园等,完善城区公园布局,依托城区周边森林景观资源,建设可供市民休闲游憩的郊野公园、森林公园等。持续推进道路绿化提升。大力推进水系、道路等绿色廊道建设,全方位、多层次营造城市“绿色空间”,增加城市空间“绿量”。

(三)推广绿色建筑改造建设

推进新建建筑能效达标。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大对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环节执行节能标准规范的检查力度,确保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基本级,新建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社会投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筑。推广运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

(四)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做好垃圾分类宣传。通过多渠道发放入户,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工作和生活的每个方面,成为每一位市民的思想认同和行为习惯。加强垃圾分类引导。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校园、公共场所全面实行垃圾分类。切实推进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垃圾分类责任,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提高市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和准确率。积极推进重点行业和生活垃圾减量。加大“限塑令”实施力度,开展“拒绝过度包装”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快递业加快实施绿色包装,加强快递包装物料的循环利用。在餐饮、酒店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重复利用物品,限制一次性用品消耗。到2025年,商场超市、餐饮酒店基本实现“禁塑”,农贸市场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袋,农村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绿色包装和简化包装得到普及。

(五)进一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大力推进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利用公园、绿地等空间,以城市建筑、小区、道路、绿地与广场等建设为载体,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和排水设施,通过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消减雨水径流量,控制雨水径流系数,实现防洪、治污、生态景观统筹兼顾,提升省内涝治理水平和能力,到2025年,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初步完成。

二、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一)加强美丽乡村建设规划

科学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明确美丽乡村建设蓝图和目标,优化建设路径和方法,强化指标体系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切实以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治理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进一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开展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健全农村饮水工程及水源保护长效机制。大力治理畜禽养殖污染,严格执行禁养区制度,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防治水产养殖污染,严格控制水库、湖泊小网箱养殖规模,大力推进水产健康生态养殖,积极推广人工配合饲料,开展水产养殖塘生态化改造。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深入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行动,保持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实施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行动,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建立县、镇、村、农户、第三方机构职责明确的“五位一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行。强化农村垃圾管理,通过户保洁—村集中—乡镇清洁专业公司清运至中转站—中转站压缩转运集中无害化填埋处理”模式,实行垃圾分类减量压缩无害化处理。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三)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

深入开展镇街综合整治行动,针对影响镇街面貌的“脏、乱、差、臭”现象进行专项攻坚整治,改善镇街环境卫生状况,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打造规范干净整洁有序的镇街环境。深入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力争重点整治范围内全部建成卫生厕所,可视范围内无积存垃圾。加大传统古村落的申报、保护与开发力度,促进古老村落焕发青春、美丽嬗变。

三、构建绿色低碳交通

(一)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

发展绿色公交载运体系。盯紧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围绕近期主城区新能源公交全覆盖、远期全市域新能源公交全覆盖的目标,参考周边地区同行业水平和城乡居民可接受的公交出行等待时间,积极推进新能源车辆在城乡公交中的应用。综合考量制定并落实各年度城乡公交运力投放目标任务,新能源公交运力占比、城乡居民出行满意度的三提升。

(二)建设绿色步行环境

完善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开展人性化、精细化道路空间和交通设计,构建安全、连续和舒适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按标准建设完善行人驻足区、安全岛等二次过街设施和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立体交通设施。在商业集中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规划建设步行连廊、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形成相对独立的步行系统。

(三)推广节能环保交通工具

鼓励居民选择绿色出行,在大型商场和工作区域及生活区域配建与区域常住人数数量相匹配的充电桩(终端),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乘坐公共交通或新能源汽车上下班,积极扩大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逐步实现公交车、出租车绿色化。

(四)运用智能交通管理平台

推进交通基础信息系统、智能交通公用信息平台、城市交通引导系统、智能交通管理指挥系统以及智能公交系统的规划建设。加强区域道路交通信息采集与分析应用,初步构建智能化交通信息监测体系以及运输车辆的可视化监控系统。

专栏12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实施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程、村庄清洁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开展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综合整治。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开展农业面源综合治理试点,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建设县级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新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老旧污水管网。在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毫克/升的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破损修复工程。

大型灌区农田退水治理工程。建设尾水承泄区、植物隔离带、生态沟渠、退水集蓄与再利用设施等农田退水治理工程,重点开展饮马河、辉发河、查干湖等流域大型灌区的农田退水治理。

第七章 培育吉林特色生态文化,建设社会文明新风尚

树立尊重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建设生态文化载体,强化政府示范带动作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消费方式,提升生态文化软实力。

一、强化生态文化教育

(一)培育生态文明理念

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体系,在全社会广泛深入进行生态文明理念、生态文化知识、生态伦理道德、环境法律法规、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二)构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体系

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创建一批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一批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创作一批生态文化作品,深入构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体系,满足社会各界对生态文化的需求。

(三)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加强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领域建设。强化构筑绿水青山,推动“两山”转化,建立长效机制。

二、动员社会共建共享

(一)强化政府示范带动

各级党委、政府肩负着维护生态环境的重大责任,要牢固树立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的执政理念,切实强化“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历史意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切实增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快转变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坚持以新一轮振兴发展为主题,以转型升级为主线,充分发挥五个优势,强化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把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将生态环境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让人民群众有明显的获得感,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生态环境质量管理目标。

(二)增强企业生态责任

逐步引导企业全程参与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或产业建立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构建上下游企业利益分享和风险分担的协同创新链条。鼓励相关企业整合科技资源,参与节能减排、新能源与绿色能源、绿色建筑与建材、资源综合利用、减灾防灾与适应气候变化、生态保护与修复、污染治理与防控、环保产品与装备、清洁生产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落实企业自我管理责任,建立环保管理组织和队伍,明确环保管理责任,积极开展环境管理诚信自我评价,建立环境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企业自身环境管理水平。

(三)倡导公众广泛参与

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逐步形成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有关组织可提起公益诉讼。在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后评价等环节,有序增强公众参与程度。引导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

三、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一)倡导低碳环保出行

积极构建布局合理、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提高公共交通服务品质,逐步确立公共交通服务在公众出行中的主体地位,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使用节能环保汽车,提升绿色出行装备水平。改善绿色出行环境,鼓励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增强增加绿色出行方式的吸引力。

(二)培育绿色生活氛围

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餐馆等创建行动。严格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推行节能低碳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推广环境标志产品。健全绿色包装标准,推广简易快递包装运输。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回收。

(三)鼓励居民绿色消费

努力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生态文明意识,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家庭全方位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推行可降解塑料制品,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过度包装。

第八章 创新机制体制,构建生态文明制度新体系

提高生态文明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市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建立生态文明决策管理制度体系

(一)建立生态文明重大决策机制

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生态文明重大决策机制。重点纳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制度、生态文化、生态人居等内容。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公众参与制度

完善生态文明公众参与制度,凸显价值引导,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制度化,对接公众利益和日常行为。强化行政执法,完善公众参与的程序,明确政府的责任。健全司法体制,大力发展公益诉讼,建立专门的生态审判机构。完善立法内容,关注细微问题,并把公众参与扩大到一切生态法律制度中。

(三)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

着眼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探索建立监管工作流程,为全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工作积累经验。根据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有关政策出台情况,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细化明确监管对象和内容、理顺监管责任和分工、规范监管流程和手段,持续规范红线监管业务,指导和推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有效履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职责。

(四)深入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结合当前我省发展要求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条件,各级政府职责部门须严格依法进行项目预审和审批,确保使用者具有依据管制规则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的能力和意识。通过严格限制国土空间用途转用,维护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开发与保护活动,维护空间规划的严肃性,保证开发利用活动符合承载力和开发适宜性的要求。

(五)健全能源及碳排放管理制度

在能源消费双控目标上,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管理。以各地环境容量及碳排放约束的基础上,结合所在地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能源供应及消费结构、主导产业(行业)发展状况、人口变化情况等,科学制定并分解能源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加快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推进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核查体系,完善碳排放权交易企业配额分配制度。

(六)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逐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七)完善土地集约利用制度

完善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是我省破解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两难局面的重要途径。完善土地宏观调控体系、科学制定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充分发挥城乡土地利用综合潜力,加强基础设施用地集约化利用,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制度,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相关配套制度。

(八)完善资源循环使用制度

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紧紧抓住促进资源利用更加高效这个目标,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开展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开发、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加快建立有利于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九)建立湿地资源开发保护制度

确保相关部门的工作能够协调一致,尽快构建一套地方政府主导的湿地资源开发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建立湿地资源开发保护专家委员会制度、湿地开发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应的方式,促进工作效率的提升。同时促进以各级林业部门为主的湿地资源开发保护管理综合执法机制的完善,应在各个区域和各类型湿地进行试点,在不断实践的前提下确立科学的综合执法模式并予以推广,尽快建立独立的管理机构。

(十)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结合区域、流域特点,以“三线一单”划定的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系统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执行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实施分区分类管理,发挥对区域开发建设、产业布局调整、资源利用及生态环境管理的决策支撑、优化管理作用,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

(十一)建立生态补偿制度

健全完善重要生态功能区及松花江、图们江、辽河等重点流域水质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建立森林、草原、湿地、河流和耕地生态保护补偿体系。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完善生态公益诉讼制度。

(十二)完善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保护制度

我省相关地区及公益林养护单位必须根据基本农田、公益林生态保护工作的范围任务落实分管领导或专职责任人抓好生态保护专项实施工作。切实配备和落实好人员队伍,明确工作责任制,签订工作责任书,把生态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十三)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对重点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尚未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以及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的地区,可以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十四)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遵循公平、公正、客观、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环境信息。及时、系统、完整的实施污染源监管和排放信息的公开,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要求,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文件全本公开,提供便捷、有效的申请公开渠道,细化政府环境信息豁免公开的范围,激活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

二、健全生态文明市场制度体系

(一)建立社会资本市场主体培育机制

加快培育市场主体,营造创业光荣的舆论氛围,鼓励更多的自然人及社会组织成为社会资本市场主体,坚决支持经过实践检验的本土龙头企业,大力引进有公认业绩的外来优秀企业,推动我省社会资本市场主体总量快速增长,质量明显提升。全面深化改革,从体制、机制上消除影响和束缚市场主体发展的各种障碍,为企业发展创造充足空间。探索建立实施无身份差异、无地域差异、无行业差异的创业创新机制,统筹推进,构建主体培育新格局。

(二)加快推进水价改革

建立充分体现我省水资源紧缺状况,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按照不同用户的承受能力,建立多层次供水价格体系,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对用水需求的调节作用,提高用水效率。积极建立和培育水资源开发利用市场,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合理补偿供水单位成本费用,以促进节水工程建设和节水技术推广。

(三)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保障电能的生产、输送和使用动态平衡,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提高电力体制安全可靠水平。区分竞争性和垄断性环节,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开展有效竞争,培育独立的市场主体,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电价机制。充分考虑企业和社会承受能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积极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能效管理,完善有序用电和节约用电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产业升级。

(四)完善土地价格形成机制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土地价格形成机制以及对被征地方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建立土地交易平台,为土地交易提供场所、发布信息、组织交易等服务。

(五)建立绿色金融体系

以责任为基础,落实企业环境责任理念,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机制,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促使企业经营行为自觉地趋向于保护环境。对节能环保类企业提供贷款、上市便利或较为优惠的保费等金融支持,实施有效的环境治理,增强金融体系动员私人资本开展绿色投资的能力,指明公私合作开展环境治理的方向。

三、建立生态文明监管和评估考核制度体系

(一)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纳入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与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重大制度相衔接。按照生态系统的自然规律和有机联系,统筹设计主要自然资源的资产负债核算。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出发,优先核算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自然资源,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核算体系。通过质量指标和数量指标的结合,全面系统地反映自然资源的变化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根据自然资源保护和管控的现实需要,先行核算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自然资源。

(二)建立生态文明评价考核机制

在资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开展,采取生态文明评价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以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为参照,主要评估我省各地区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和动态进展,生成各地区绿色发展指数。考核优秀地区将受到通报表扬,考核不合格地区将被通报批评。对于生态环境损害明显、责任事件多发的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将被追究责任。

(三)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坚持依法审计、问题导向、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的原则,主要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以及履行其他相关责任。

(四)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健全环境考核机制以及环境问责机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的同时,约束损害生态环境的企业和个人行为,树立权责一致意识。完善制度设计,强化部门配合,合力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以及制定具体的、刚性的、可操作性强的配套保障制度。公开政府环境信息,积极引导公众有效参与环保事业,引导形成多层次、多主体的事先监督体系。

第九章 坚持规划引领,保障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重大事项进行综合决策和统一部署,实行定期研究制度,及时协调各部门、各地区间的行动,统筹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把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各项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市(县、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本地和本部门的实际,认真履行组织、指导、协调、监督职能,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确保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目标。

二、健全落实机制

建立党政领导负总责、发展改革部门和环保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创建机制。明确各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分工,细化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工作方案,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各部门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具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并存的重点工作方案。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合作,实现工作目标的有效落实。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调度机制,将各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进展情况列入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与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定期进行调度,每年组织开展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完成目标任务考核的地方,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行政奖励的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考核的地方实施公开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提供资金保障

省各级部门要统筹各类专项资金,向生态空间建设、绿色转型升级、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吉林特色生态文化倾斜,加大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与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研发示范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创新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财政资金支出方式,创新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投融资机制,拓宽生态文明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渠道和企业投入筹资渠道,探索设立生态文明建设基金,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生态文明建设投资平台和融资租赁平台,推进生态系统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立社会资本投资回报补贴机制与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企业、社会捐赠资金等增加投入,支持经营性、准公益性、公益性生态文明建设项目。

四、强化执法和监管

省各级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部门要推动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的分工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做到权责一致、履职尽责。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明确市、县级事权与责任。公布相关部门的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工作的参与程度,形成完善的社会监督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以及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电话热线、微信、网络等举报投诉渠道的作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做到民意畅通、回应有力,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执法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做到精准执法、高质高效。

五、严格目标考核

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工作的总体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机制,强化考核结果的反馈运用。加强对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宣传,全方位进行解读,多层次开展培训,广泛凝聚共识,为开展成效考核营造良好氛围。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着力完善考核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考核指标科学合理、考核数据真实准确、考核过程严格规范、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针对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问题,狠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人民认可、客观公正,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持结果导向、注重实效,以考核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相关工作落实,压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激励各级领导干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实现统筹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为民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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