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全国碳市场即将启动运营,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在此背景下,碳配额、碳交易已经成为了金融领域的热门话题。自去年十二月以来,生态环境部密集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登记和结算管理规则、配额方案、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核算、核查等一系列文件,为碳市场的的注册登记、交易系统保驾护航,而碳资产的属性问题,也亟需进一步明确。
目前碳资产主要类型为碳排放配额和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将就这两种资产类型以及碳资产担保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简单介绍。
一、碳排放配额属性
对于碳排放配额的属性,法律学界很早就开始了相关的理论研究,但其究竟属于何种性质,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笔者结合目前法律学界上较为成熟的观点整理归纳如下:
(1)财产属性
“碳排放配额”是指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定,企业所获得的,一定时期内向大气中排放的温室气体(以二氧化碳当量计)的总量。
当前,碳配额的财产属性尚不明确。2021年4月21日,在中国绿发会法工委和政研室牵头举办的《碳排放权交易暂行条例(草案)》讨论会中,已有专家提出《草案》要在法律上明确碳配额的金融属性。
理论和学术界上,普遍认为碳排放配额具有财产属性。环境财产权说认为,大气环境容量同时具有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碳排放权不同于传统财产权,是一种环境财产权,指向对其客体价值的利用,而不是支配。新型财产权说提出,碳排放权作为排污权的一种,首先源于公法上的行政许可,同时展现了私权属性,是一种公法创制的私益,超越公权或私权定位。[1]
笔者偏向于碳排放配额具有类似于无形资产的财产属性的观点。其理由为:第一,碳排放配额具有无形性。在碳排放交易机制中,设置了统一的登记簿,用于记录碳排放配额和信用的创设、分配、转让和注销等行为。碳排放配额具有唯一数字编码用于识别,只存在于特定的登记系统中,具有无形性。第二,碳排放配额可以被占有和使用。通过登记系统可以将碳排放配额记录于特定主体名下进行公示。第三,碳排放配额可以依法进行交易,因此具有价值属性。
(2)人权属性
与碳排放配额相对应的权利,即“碳排放权”,是指企业依法取得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等)的权利。碳排放权的人权可以理解为基本环境权,气候环境资源使用权说认为,碳排放权是为保障人类正常的生存和发展,排放主体所能享有,由自然直接赋予或者依法律规定获得可以向环境中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权利[2];排污权说认为,碳排放权是权利主体依法享有、被法律所认可和保障,以大气容量为限度,向环境中排放定量温室气体的权利。[3]此外,碳排放权也可以理解为发展权,此学说包含两层不同的涵义:首先,从产生基础看,碳排放权是所有人都天然享有的,自出生就无条件获得;其次,从功能取向看,行使碳排放权的目的是利用自然资源来求发展。[4]
笔者认为,碳排放权的人权属性,简单来说在于,由于人权是我们作为公民、作为个人享有且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我们每个人都有权享受良好的环境,也有权享受随着社会、世界的进步发展所产生的新权利,而碳排放的超标将影响前述权利,对碳排放量的限制也应当成为我们每个人所享有的权利。
(3)物权属性
法律学界中,大部分学者偏向于碳排放权具有物权属性。持此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碳排放权拥有物权的基本性质。一是确定性。碳排放权将在国际公约和各国法律体系下逐渐得到明确,以实现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有效控制。二是支配性。对碳排放权已经得到明确界定的国家和企业而言,其对于碳排放权享有充分的支配自由,既可以使用其原有的额度排放温室气体,又可以通过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将其转让或购入其他国家或企业的碳排放权。
目前较为主流的是用益物权说,该观点认为:碳排放权的所有权人与排放主体分离,排放主体不享有资源所有权,等同于设立在他人之上,属于他物权;碳排放权主体不能任意行使权利,需要在法律和行政机关许可的范畴内支配,属于定限物权;碳排放权的客体是拟制不动产。因此,碳排放权更类似于用益物权。
此外,由于碳排放权所对应的碳排放配额由政府核定,有观点认为,它应该属于一个具有财产属性的行政许可权。而究竟这一性质更接近于物权还是行政许可权,碳配额登记到底属于行政许可还是物权登记,尚无明确定论。
笔者认为,在立法层面上明确碳资产的金融属性的前提,是明确碳资产本身的属性,由于我国法律“物权法定”的原则,碳排放配额如具有物权属性,还需要由上位法来进行明确。
二、CCER属性
作为清洁发展机制(CDM)的国内产物,CCER的设计思路来源于CDM。即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可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及减排量备案。经备案的自愿减排项目可以用于抵消碳排放的减排量,也可以在规定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目前全国碳交易市场尚未上线CCER产品。
关于CCER的属性,由于其为CDM的国内产物,可以借鉴法律学术界对于CDM的研究成果。但对于CDM的理论研究,其并未如碳排放配额深入成熟,法律属性尚非常模糊。
我国关于CDM发布实施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中24条规定:“温室气体减排量资源归中国政府所有,而由具体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归开发企业所有,因此,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因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所获得的收益归中国政府和实施项目的企业所有。”根据该规定,有观点认为,关于CDM法律属性和所有权问题,其属于政企共同权益还是其他类型,政府和开发企业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并不太不清晰。
而关于CCER,目前发布的《碳排放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第十三条规定,CCER可由任何企事业单位在项目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经核证登记的减排量,可由重点排放单位购买并按照一定比例抵销其碳排放配额的清缴。从这个规定来看,法律关系上,比较像项目单位通过开发减排项目卖给控排企业以获得收益的合同关系。
笔者认为,由于CCER具有可交易流通且获得收益的特征,其财产属性还是较为明显的;但其本身构成物权属性或其他法律属性,由于其只可用于抵销碳排放量(且一经抵销就消失)的特征,目前很难找到一个类似对应的法律属性。
三、碳资产的担保物权
目前现行的碳金融产品中,涉及担保关系的主要为碳配额质押或碳配额抵押,其中以碳配额质押为多数。涉及碳资产质押或抵押的金融产品,其设计的主要目的在于利用碳资产来担保债务履行,这符合担保的特征。但在目前碳资产法律属性尚未明确的情况下,碳资产成立担保物权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根据现行《民法典》,担保物权中的权利质押为正面清单制,即可质押的权利除了法律已经明确的权利以外,其需要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而抵押是负面清单制,即法律已经明确的财产以外,“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均可抵押。关于前者,法律行政法规尚未明确碳资产是否属于法定权利以及该权利是否可以出质;关于后者,由于碳资产的自身属性尚不明确,其相应的抵押权设立规定也并不明确。
鉴于法律上的限制,碳资产的担保物权尚无法得到明确的设立,对债务履行的保障也可能无法产生实质的效果。为解决该问题,实务操作中,如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的碳配额质押产品的交易模式中,对于碳资产质押的处置方式,采取了直接过户碳资产的方式。该方式的主要考量可能是在物权属性不清晰的情况下,直接过户更有利于保障质押权人,且能够加速处置过程。
综上,笔者认为,当前我国全国碳交易市场开市在即,碳市场制度也正在逐渐完善的过程中,大力发展碳金融产品还需要加强对碳资产属性的顶层设计。而值得期待的是,2021年5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中,《碳排放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已经列入2021年度的立法工作计划,碳交易相关制度的顶层设计日益清晰。制度的完善将有助于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以及双碳目标的早日实现。
本文特别感谢前实习生储可凡的资料收集和整理。
[1]王清军:《排污权初始分配的法律调控》,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7-39页。
[2]韩良著:《国际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29页。
[3]于扬曜、潘高翔:《中国开展碳交易亟需解决的基本问题》,载《东方法学》2009年第6期,第80页。
[4]杨泽伟:《碳排放权——一种新的发展权》,载《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第42页。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29日,青海省2024、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水泥和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公示。青海省2024、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水泥和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公示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
日前,《安徽省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方案》印发。《方案》提出,2025年全省10个以上锂电池和光伏产品获得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到2027年全省50个以上锂电池和光伏产品获得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形成5个以上典型案例,降低锂电池、光伏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全文如下:安徽
日前,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发布《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注册登记管理规则》。详情如下: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关于发布《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注册登记管理规则》的通告为规范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参与方注册登记活动,根据《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我中心研究制定了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重点工作研讨班强调,全面抓好公司贯彻全国两会精神22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公司各单位围绕“加快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大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深化碳业务体系建设,服务碳排放双控,助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能效服务促进企业
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公司推动构建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促进能源电力资源和相关要素市场化配置,助力畅通国内大循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发展格局下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加快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加快全国统
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背景下,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正崛起成为我国电力系统的主力电源。2025年以来,新能源全面入市步伐加快,灵活调节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也纷纷入市,电力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电力市场步入“3.0”全新时代!2025年4月24日-25日,由中关村华电能源电力产业联盟、
您了解“双碳吗”?,关于“双碳”名词有很多很多,看看您见过的还有哪些,欢迎评论留言,共同探讨新名词。一、政策与目标类1.双碳碳达峰指国家或地区在某一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后逐步下降,标志着经济增长与碳排放脱钩。中国承诺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指通过植树造林、碳捕集等技
碳金融是指以碳排放权为核心标的物,通过市场化机制设计和金融工具创新,促进温室气体减排和气候资金流动的专项金融活动。广义碳金融涵盖了所有以碳排放权及其衍生产品为中心的金融活动,包括投融资,交易,咨询,管理等诸多碳排放领域的活动;狭义碳金融专指金融机构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的相关投资
作为国家能源战略的核心载体,“西电东送”南通道工程历经三十余年发展,其战略定位已实现三重跨越:从传统能源输送转向低碳枢纽,从区域互补升级为国家能源网络整合,从国内资源配置延伸至国际能源合作;其功能从区域能源电力调配演进为服务“双碳”目标、推动全球能源电力治理系统性工程,成为支撑经
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安徽省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启动锂电池、光伏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方案》明确,试点工作将分阶段推进,到2025年底完成10个以上锂电池、光伏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同
4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2024)》(以下简称《发展报告》)。《发展报告》全面诠释了我国绿证事业发展脉络,介绍了2024年我国绿证核发交易、市场培育、应用场景拓展、国际互认等方面的主要进展和成效,阐明了绿证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能耗双控、碳排放核算等
碳金融是指以碳排放权为核心标的物,通过市场化机制设计和金融工具创新,促进温室气体减排和气候资金流动的专项金融活动。广义碳金融涵盖了所有以碳排放权及其衍生产品为中心的金融活动,包括投融资,交易,咨询,管理等诸多碳排放领域的活动;狭义碳金融专指金融机构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的相关投资
4月22日,由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北极星储能网主办的“2025分布式光储创新论坛”在江苏南京召开。会议期间,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新型基础设施事业部光伏方向华东区域负责人许国栋做了题为《136号文后,分布式光储投融资模式分析》的主旨演讲。许国栋表示,新政之下,光储产业融资市场发生了深刻的
推进风电光伏和储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光伏”“风电”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推动能源电力转型发展,督促已批复新能源项目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及早开工建设。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全力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和新型储能电站的建设。有序发展新型电化学储能,实现“新能源+储能”协调发展。充分
4月15日,赣能股份公告称,公司计划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出售约42万吨碳配额,交易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走势决定。所得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和未来发展。此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据悉,赣能股份此次出售碳排放配额,是以市场为导向,体现公司灵活
4月9日,我国首个面向电力物资循环利用的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挂牌成立。该实验室由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与中国循环经济协会联合共建,致力于促进我国电力行业在资源循环利用方面的技术创新与进步。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以“降碳、减污、循环、增值”为宗旨,聚焦拆解设备与工艺研发、再生材料循环
4月9日,我国首个面向电力物资循环利用的“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正式挂牌成立。该实验室由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与中国循环经济协会联合共建,是我国电力行业在资源循环利用领域的重要里程碑。实验室以“降碳、减污、循环、增值”为宗旨,聚焦拆解设备与工艺研发、再生材料循环利用、碳核算与碳资产
近日,山东环保旗下鲁控数字技术(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控数字”)成功研发“零碳园区能碳管理平台”,以数字化、智能化手段赋能园区及企业,实现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精准计量、精细管控和智能决策,构建园区全方位的能碳管理体系,助力产业园区绿色低碳转型实现新突破。“零碳园区能碳管理平台
当前,面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日益增强,以及各国政府对低碳经济的承诺,电力市场与电碳协同的议题变得尤为重要。本研究旨在深入理解电力市场机制如何通过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结合,以实现电力系统经济性与环保目标的双重提升。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电力市场与电碳协同的理论基础,构建电力系统
近日,国家电投、中清能源、华东新华、浙江交投、青岛城投多岗位招聘,北极星整理如下:国电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国电投新能源”),前身是中央研究院的产业化全资子公司,负责实施国家电投“高效铜栅线晶体硅异质结光伏电池(C-HJT)研究及量产技术开发”科研课题项目。项目团队不仅搭建了300
近日,中化能源旗下中化石油通过下属荷兰公司自有碳配额交易账户,从供应商采购并向招商轮船销售3000个欧盟碳排放权配额(简称碳配额),用于其欧盟航线的碳排放履约。这标志着中化石油通过自有欧盟碳配额交易账户顺利完成首单碳配额贸易和交割。中化石油积极落实中国中化与招商局集团战略合作协议,挖
算力电力协同发展既是国家电力与算力政策的方向指引,也是电力与算力系统建设的大势所趋。从当前算力电力的发展现状来看,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需要坚强的电力支撑,建设新型电力系统也需要灵活算力的多维助力,因此有必要从电力系统与算力系统的规划、建设着手,从设施、运行、市场与商业模式等多个维
编者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规范虚拟电厂的定义和定位,进一步理顺了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参与电力市场机制等问题。本报邀请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能源互联网研究所对《意见》进行解读。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装机高速增
关于上线“碳排放配额24”的通知沪环境交〔2025〕13号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总体工作安排,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将于2025年4月29日(周二)起正式上线“碳排放配额24”(对应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碳排放配额24”上线后,综合价格行情样本包括“碳排放配额19-20”“碳排放配额21”“碳排放配额22
在“双碳”目标驱动下,浙江省作为能源消费大省,正加速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能源结构从“源随荷动”向“源荷互动”转变。用户侧资源的高效聚合与调控成为关键,而虚拟电厂作为聚合分布式能源的数字化管理平台,被赋予重要使命。浙能集团积极响应国家能源局《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云—
日前,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发布《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注册登记管理规则》。详情如下: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关于发布《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注册登记管理规则》的通告为规范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参与方注册登记活动,根据《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我中心研究制定了
在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ESIE2025)上,固德威副总裁王英歌系统阐释企业战略,彰显新能源企业绿色转型的先锋力量。随着可再生能源在电力系统中的占比逐年提高,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正在加速构建。近期,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
您了解“双碳吗”?,关于“双碳”名词有很多很多,看看您见过的还有哪些,欢迎评论留言,共同探讨新名词。一、政策与目标类1.双碳碳达峰指国家或地区在某一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后逐步下降,标志着经济增长与碳排放脱钩。中国承诺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指通过植树造林、碳捕集等技
碳金融是指以碳排放权为核心标的物,通过市场化机制设计和金融工具创新,促进温室气体减排和气候资金流动的专项金融活动。广义碳金融涵盖了所有以碳排放权及其衍生产品为中心的金融活动,包括投融资,交易,咨询,管理等诸多碳排放领域的活动;狭义碳金融专指金融机构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的相关投资
2025年4月23日,由北极星电力网联合北京碳中和学会共同主办的“2025第二届绿氢产业创新发展大会”在南京盛大召开。本届大会以“共享绿色能源新机遇共创绿氢时代新未来”为主题,吸引了来自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能源电力集团、氢能装备制造企业、科研院所及金融机构等多位代表参会,会议围绕氢能政策导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日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度和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水泥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公示。详情如下:安徽省2024年度和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水泥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公示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
4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2024)》(以下简称《发展报告》)。《发展报告》全面诠释了我国绿证事业发展脉络,介绍了2024年我国绿证核发交易、市场培育、应用场景拓展、国际互认等方面的主要进展和成效,阐明了绿证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能耗双控、碳排放核算等
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在北京首都国际会展中心盛大开幕,由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中国能源研究会和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主办。本届峰会以“数智赋能产业变革,储能重塑能源格局”为主题,开幕式现场汇聚了国内外政府主管部门、科研院所、电网公司、发电集团、储能产业链龙头企业等1000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