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湖北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服务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文如下: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文件
鄂环发〔2021〕4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服务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各专员办、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的实施意见》(鄂发〔2021〕10号)、《关于加快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发〔2021〕11号)精神,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推动全省区域发展布局和高质量发展的引导、服务、倒逼作用,协同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目标定位,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实施,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谱写美丽湖北建设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进实施全省区域发展布局,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和绿色产业。
—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底线思维和总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空间管控,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治理观念,提高综合治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更加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协同效应。坚持把减污降碳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推动污染源头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降碳与污染物减排、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增效。
—坚持区域联治。坚决落实“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生态环境协同共治,重点推进武汉城市圈、“襄十随神”城市群、“宜荆荆恩”城市群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
二、工作举措
(一)强化顶层设计,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引领作用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引领。围绕服务推进“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实施,加快编制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统筹编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专项规划,提升生态环境规划指导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以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防共治为重点,组织推动编制武汉城市圈、“襄十随神”城市群、“宜荆荆恩”城市群生态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强化城市圈、城市群规划衔接,加强区域发展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研究,协同推进区域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坚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面加强区域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筹融合、协同增效,促进从生产到消费各领域、全过程减污降碳,推动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研究制定我省碳达峰行动方案,鼓励地方、部门和重点行业开展达峰行动。加强钢铁、石化、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重点产业的综合系统治理,鼓励企业碳排放+智能化、清洁化、循环化发展,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
3.深入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探索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省级激励政策体系,坚持以点带面推进生态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创”,到2025年,力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达到25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达到60个,省级生态镇、村每年分别增加20个、200个。拓展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支持恩施州、宜昌市、十堰市等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两山”基地创建,到2025年,力争全省新增5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支持宜昌、十堰、鄂州、恩施、神农架等地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制造、文旅、康养等新产业新模式。做好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推进建设以神农架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在重要区域试点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与评估工作。
4.深化环境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湖北碳市场建设,创新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充分利用碳市场工具助力碳达峰行动。着力推进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大力开展碳汇交易助力乡村振兴试点。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改革,探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重金属排污权交易,鼓励各地开展排污权储备、富余排污权核定与交易,将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纳入环评审批承诺制,与排污许可证管理相衔接。鼓励培育发展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探索建立企业初始排污权交易机制,探索在武汉城市圈、“襄十随神”城市群、“宜荆荆恩”城市群内部开展跨行政区域排污权交易。配合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推进完善碳排放权、排污权抵质押融资制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在主要污染物减排、排污权指标保障、排污权抵押贷款上实施差别化政策,引导环境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优势产业、优势区域集中。
(二)严格环境管理,推进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倒逼机制
5.提升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执行《固废法》《长江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省级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制(修)订。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衔接,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联合交叉检查机制,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与公安、检察和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配合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力度。
6.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空间管控。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坚决守牢生态安全底线。推进“三线一单”落地运用及动态更新调整,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开展监管试点,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全省统一的“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平台。推动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强化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四大生态屏障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加强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神农架林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
7.抓好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和拓展环保督察、监察工作领域,切实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国家及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的群众信访件办理情况,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等组织开展专项监察。不断完善督察、监察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督察、监察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督促地方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8.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行动,继续推进火电、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工业炉窑综合整治,聚焦重点行业全流程防治VOCs污染,强化车、油、路联合管控,深化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推动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持续开展水质提升攻坚,巩固黑臭水体和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效;加快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重点湖泊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水平,切实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监管,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鼓励支持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深入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法定义务,降低工矿企业污染农用地土壤风险。
(三)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服务水平
9.全面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畅通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接省级、市级和利用外资重点服务项目及十大“补短板”工程项目,继续实施环评审批服务台账跟踪管理。严格执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继续对19大类45小类行业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实行豁免措施,对26大类76小类行业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推进开发区建设项目环评改革,对符合开发区发展规划、开发区已完成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入区项目,降低环评等级、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试行代办服务。探索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积极推进“两高”项目开展碳评价试点工作,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
10.严格执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继续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分类动态管理制度,对清单内企业除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形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探索使用各种智能化手段实施非现场监管。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顶格处罚等措施,严禁环保监管“一刀切”。全面实施容错机制清单化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对监管对象“综合查一次”。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激励、开展失信惩戒,全面推行对失信主体的告知提醒服务,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加强监管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群众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
11.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减环节”要求,继续压减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管理,推行“清单之外无审批”。加强生态环境系统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实行“网上办”、“马上办”,最大限度实现企业审批“零跑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具备条件的部分环保行政服务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强化事中事后核查和信用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开办养老院、申领新能源汽车牌照等“一事联办”工作试点等。
12.强化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保障。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落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要求和新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替代措施。区分项目建设轻重缓急,压减腾退重点污染物排放指标优先用于重大项目。加强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项目(工程)实施情况调度,指导各地制定年度重点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调剂清单。在武汉城市圈、“襄十随神”和“宜荆荆恩”城市群内探索开展重大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在城市圈(群)内进行调剂,助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13.加强企业帮扶服务。全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围绕“送政策、送技术、送信息”,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带队走访服务企业活动,设立厅(局)领导“企业接待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政企恳谈会”,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生态环境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强化环保政策标准宣传解读和技术帮扶,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用活环境政策,帮助企业(项目)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加大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及中小微企业力度,依托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园区等平台建立与企业的直连直通渠道,推进建设区域生态环境健康“体检中心”,推广环境医院、环保管家、环保顾问等第三方服务模式,加大环保检测、技术咨询等环保公共服务供给。探索开展联合调研、联合培训、联合激励、联合服务,促进企业经营全过程环境守法和绿色转型发展。
(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巩固高质量发展绿色底盘
14.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调推进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大力推进“污水零直排区”、“无废城市”建设。加快完善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处置利用体系,重点推进处置缺口较大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区域危险废物处理能力。鼓励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建设,补齐县级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短板,推进医疗废物收运向农村延伸。健全环境监测及支撑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及生态和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推进基层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
15.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化改造。鼓励工业园区建设环保共享基础设施,实行不同企业间污染物集中处理,降低企业治污成本。科学核算园区碳排放,以“一园一策”模式开展园区低碳转型规划或方案路径的编制。加快小微企业园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建设,推进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和实验室废物集中统一收运体系建设,促进园区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转运安全、规范、高效。
16.提升县域环境治理能力。加快推进县域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强化环境评价指标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引导约束作用,不断完善环境监测点位和断面设置,全面科学准确反映县域环境质量。结合乡村生态振兴战略实施,推进3000个村开展农村环境整治,重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建设,在长江、汉江、清江等重点流域及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环境敏感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提升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五)推进生态联保共治,助力全省区域发展布局实施
17.支持区域中心城市绿色引领。全力支持武汉、襄阳、宜昌等区域中心城市牵头推动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支持武汉市牵头武汉城市圈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城市圈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同城化示范区,发挥在全国低碳发展领域的示范作用和科教优势,加强碳中和重大科技创新与应用示范,壮大节能环保产业规模,持续做好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助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打造全国碳金融中心。支持襄阳牵头“襄十随神”城市群建设汉江经济带高水平保护和“两山”转化示范区,打造支撑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北部列阵。支持宜昌牵头“宜荆荆恩”城市群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推进宜昌市黄柏河流域治理示范经验在城市群推广运用。推动在武汉、宜昌等污染地块开发较集中地区,探索污染土壤“修复工厂”模式,建设污染土壤修复处置中心。支持武汉、襄阳、宜昌申报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探索建立健全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和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18.推进区域环境协同共治。探索开展城市圈(群)大气污染防治、跨界水体生态环境保护、湿地生态协同保护修复等联合研究。组织开展区域重污染天气协同应对,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加快全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1+10+N”规划体系实施,推进长江、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汉江等重点流域的保护与治理,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推进“无废城市圈(群)”建设,加强区域危险废物联防联控,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统筹协调机制。抓好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推进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推进建设湖北省长江大保护数字化治理智慧平台,进一步完善城市圈(群)区域监测监控网络体系,整体实现城市圈(群)生态环境保护决策支撑能力。组织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检查和驻点执法行动。指导城市圈(群)做好跨区域生态环保应急联动工作。
19.推动生态环保省际协作。加强与相邻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交流与合作,开展监测数据共享、空气质量会商研判、打击跨界违法行为等联动协作。推动建立健全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增强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力。加快推动建立长江经济带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环境管理。配合推进建立长江流域省际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的战略部署,强化组织领导,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武汉、襄阳、宜昌市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区域中心城市作用,发挥头雁效应,主动对接谋划,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建立生态环境联保共治协调推进机制,抓好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的组织实施。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大局意识,坚决破除本位主义,全力推进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推动“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一体化建设。
(二)建立推进机制。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聚焦“组织谋划、协调推进、督查落实”,迅速行动,抓紧落实。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推进机制,认真梳理工作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做到任务清单化、清单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要敢于创新突破,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有力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三)强化检查督办。各地各单位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检查督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难题,推进工作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开展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依据之一,对工作推进力度大、实施效果好的典型将予以宣传推广,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28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深化改革创新奋力笃行实干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2025年1月14日)同志们:这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
1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如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2025年1月14日)同志们:刚才,黄润秋部长代表生
1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全文如下:深化改革创新奋力笃行实干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2025年1月14日)同志们:这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月2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现场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一、《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印发实施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二十二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气候变化和极端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重大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影响评估能力进一步提升,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全面推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
据中国政府网,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为着力点,坚持改革创新、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在区域、省域、城市、县域各层级,聚焦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加强生态
1月14日,张家界市对外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列出了35个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定了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30个,2026年底前完成整改2个,2027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整改方案》提出6项整改措
1月13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公示2024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初评入围项目,共39个。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初评入围项目的公示根据《环境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环境技术进步奖评审分为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奖励委员会审定两个阶段。目前,我会经过形式审查、专家背对背独立评
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部署,加快构建完善生态质量监测网络,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全国生态质量监测样地设置方案》,在全国共布设16400个样地,基本实现县级行政单元全覆盖,补齐地面生态质量监测短板。结合已布设的171个生态质量
贵州省财政厅1月2日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下达资金7500万元,用于支持贵州省2025年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和低碳典型案例评选等49个项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125号各市(州)财政局,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为
近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将实施意见予以公开发布。江西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
1月23日,黄山新安江屯溪段流域综合整治及“国际会客厅”核心区品质提升EOD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本项目包括新安江屯溪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屯溪东部乡村国际文旅休闲产业项目、屯溪康创谷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本项目总投资约236172.6万元。其中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投资为51028.9万元。公告如下:黄
1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如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2025年1月14日)同志们:刚才,黄润秋部长代表生
1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全文如下:深化改革创新奋力笃行实干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2025年1月14日)同志们:这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近日,中国铁工投资与上海市普陀区在京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中国铁工投资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学军,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朱晓勇;上海市普陀区委书记胡广杰见证签约并座谈交流。中国铁工投资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杨祯和上海市普陀区副区长周如意代表双方签订协议。根据协议,中国铁工投资与上海市普陀区将通过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聚焦引导各城市在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等5个方面,因地制宜开展美丽城市建设,打造美丽城市示范标杆,建设高品质生态社区,引导建设各类美丽细胞。争取到2
1月15日,澜沧江流域普洱大河(宁洱段)生态环境治理与茶韵咖旅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社会投资人+工程总承包+招商)(二次)招标公告发布。本项目以系统性解决普洱大河(宁洱段)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问题为目标,高标准实现澜沧江中下游生态屏障建设重任,厚植自然生态基底;并以修复治理后的生态基底为
1月9日,江苏如皋长江“生态岛”建设及科创智谷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富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如皋交建集团有限公司、如皋市新绘交通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399432000元;中标候选人第二名:如皋市水务集团
2024年最后一天,柳州市柳南区竹鹅溪河源岸治理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重)中标公告发布。广西柳州元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桂林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该项目。据悉,柳州市柳南区竹鹅溪河源岸治理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总投资17
1月3日,福建闽江南岸(闽侯竹岐)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综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公告发布。闽江南岸(闽侯竹岐)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综合发展EOD项目共包括5个子项目构成,其中生态环境治理类项目总投资约5.92亿元,围绕闽江南岸竹岐平原地带高洲河、高洲湖、麦浦支河、汶洲湖“两河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生态福地美丽福州”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持续优化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推进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修复,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详情如下:“生态福地美丽福州”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为
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生态福地美丽福州”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的通知,提出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打造绿色发展“一个样板”,全方位推进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园区、美丽风尚“六大标杆”建设
1月10日,在襄阳市2025年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南漳分会场活动中,总投资52亿元的湖北能源南漳风光储一体化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据了解,湖北能源南漳风光储一体化项目,总投资52亿元,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清河80MW渔光互补电站项目、清河50MW风力发电项目及配套储能项目,清河风光储项目建成后预
1月23日,湖北武汉左岭污水处理厂二厂及配套设施新建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发布。项目建一座污水处理厂,规模6.5万吨/天,污水处理工艺采用“事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A/O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出水水质执行地表三类水标准(TN小于10mg/L),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4年,湖北全年全社会用电量294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8%,增幅位居全国前列。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5.9%,增速为近三年来最高水平。据了解,2024年湖北省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5.9%,16个市州工业用电量正增长,工业40个行业大类中,有31个行业用电量正增长,15个行业用电量呈两位数增
1月23日,湖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专题会议。管委会15名委员代表及授权代表出席会议,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湖北省能源局、国网华中分部相关领导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省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的提案》《关于湖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的提案》等11项提案,
“看不见的电厂,看得见的绿色发展”——正泰虚拟电厂业务实现2025开门红!1月22日,湖北省电力交易中心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发出需求侧响应邀约。正泰泰能电力通过虚拟电厂平台立刻响应,约定于1月23日至1月24日响应电力交易中心需求负荷容量16.25MW,中标容量10.782636MW,实现2025开年首次邀约中标!正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5年1月第二批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湖北联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对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注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21日,
1月22日,湖北天门市城区污水管网攻坚一期工程—广沟子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文件显示,天门
近日,国网湖北超高压公司完成武汉500千伏木兰变电站1号、2号主变压器中性点电抗器加装工作及消防升级工作,提升了主变压器抗短路能力和电网设备抗风险能力。木兰变电站位于武汉市黄陂区,是武汉天河机场等重要交通枢纽的上级电源点,也是±800千伏陕北—湖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1000千伏荆门—武汉特
一、项目编号ZH-JLCG-2025001二、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24-2025-00115三、项目名称2024年度省外绿色电力证书采购(第一批)四、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华电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河西区格木西路创业服务大厦13层中标(成交)金额:35(万元)最低评标价法:35(万元)货
1月20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4年常规新能源发电项目竞配排序结果公示》。本次竞配规模共计204万千瓦,共41个新能源项目。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或关注风能专委会CWEA公众号,后台回复“2025报告”,进入1月份目录,下载或转存相关报告和资料。按业主统计,国家电投规模最大,为15万千瓦,三峡、中
1月17日,湖北葛洲坝至军山改接至江夏500kV线路工程核准获批。一、为降低鄂东近区电网500kV短路电流水平,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提高鄂东江南电网供电能力,同意建设葛洲坝至军山改接至江夏500kV线路工程(项目代码:2411-420113-04-01-118011)。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武汉市经济开发区。三、项目建设内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