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生态环境在执法中屡次发现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污染源检测时,出现检测口开设不符合规范,导致检测结果失实的问题,令监督管理陷入困境。
注重细节,提高管理水平。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摒弃重效益、轻环保思想。在日常管理中,企业安装污染物治理设施之后,如未按规范要求开设废气、废水采样口,导致检测结果失实,不仅无法了解污染物排放真实情况,更影响企业环保管理和决策,提高了环保违法风险。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的通用要求
排污单位应当《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 [1996]470 号)的有关要求对排污口进行立标、建档管理,按照 GB/T 16157—1996 等监测标准规范的具体要求进行排污口的规范化设置。
设置规范化的排污口,应包括:监测平台、监测开孔、通往监测平台的通道(应设置 1.1 m 高的安全防护栏)、固定的永久性电源等。
排污的规范化设置,应综合考虑自动监测与手动监测的要求。当既有国家标准又有地方标准时,应从严执行。
对于治理设施的 VOCs 去除效率监测,应在处理设施的废气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位置、采样孔、采样平台等监测条件。其中,为了保证烟气流速、烟气浓度、颗粒物等指标监测结果的代表性、准确性,要特别注意采样位置的规范性。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的通用要求?
1)排污口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周围环境也要安全)。
2)排污口采样断面的气流流速应在 5 m/s 以上。
3)排污口的位置,应优选垂直管段,次选水平管段,且要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部位。
4)排污口的具体位置,应尽量保证烟气流速、颗粒物浓度监测结果的准确性、代表性,根据实际情况按 GB/T 16157、HJ 75、HJ/T 397 从严到松的顺序依次选定。
①最优:距弯头、阀门、风机等变径处,其下游方向要不小于 6 倍直径,其上游方向要不小于 3 倍直径 (GB/T 16157);
②其次:距弯头、阀门、风机等变径处,其下游方向要不小于 4 倍直径,其上游方向要不小于 2 倍直径(HJ/T 75);
③最后:距弯头、阀门、风机等变径处,其下游、上游方向均要不小于 1.5 倍直径,并应适当增加测点的数量和采样频次 (HJ/T 397)。
采样平台要求
1)安全要求:应设置不低于 1.2 m 高的安全防护栏;承重能力应不低于 200 kg/㎡;应设置不低于 10 cm 高度的脚部挡板。
2)尺寸要求:面积应不小于 1.5㎡,长度应不小于 2 m,宽度应不小于 2 m 或采样枪长度外延 1 m。
3)辅助条件要求:设有永久性固定电源,具备 220 V 三孔插座。
采样平台通道要求
1)采样平台通道,应设置不低于 1.2 m 高的安全防护栏;宽度应不小于 0.9 m。
2)通道的形式要求:禁设直爬梯;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高度≥ 2 m 时,应设斜梯、之字梯、螺旋梯、升降梯 / 电梯;采样平台离地面高度≥ 20 m 时,应采取升降梯。
采样孔要求
1)手工采样孔的位置,应在 CEMS 的下游;且在不影响 CEMS 测量的前提下,应尽量靠近 CEMS。
2)采样孔的内径:对现有污染源,应不小于 80 mm;对新建或改建污染源,应不小于 90 mm;对于需监测低浓度颗粒物的排放源,检测孔内径宜开到 120 mm。
3)采样孔的管长:应不大于 50 mm。
4)采样孔的高度:距平台面约为 1.2 ~1.3 m。
5)采样孔的密封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盖板封闭、管堵封闭或管帽封闭。
6)采样孔的密封要求:非采样状态下,采样孔应始终保持密闭良好。在采样过程中,可采用毛巾、破衣、破布等方式将采样孔堵严密封。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山东省生态环境厅11月8日发布《山东省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细则适用于入海排污口的设置论证、规范化建设、备案、注销、监测、执法检查、动态管理台账建立、信息公开等监督管理工作。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分为四章共四十条,坚持“分级分类、差别管理,规范程序、依法监管,做好衔接、系统谋划”的原则,围绕明确入河排污口管理职责、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规定。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入河排污
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通过自动化技术手段对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无论是在公共设施的排污口监测、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质量监控,还是在日常企业的环保合规性评估中,污染源在线监测都可有效提升管理部门对各个环节排污情况的管理工作质量及效率,并对企业的环保税申报管理、排污证总量申报和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共设置六章二十四条,按照“全面覆盖、分类管理、全过程监管”的原则,明确了入海排污口的定义、类型、分类管理原则,并围绕设置、备案、监测、执法检查、信息管理、信息公开等各监管环节,分别明确了相应的监管要求,自2025年1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9月20日发布《山东省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联动办理工作方案(试行)》,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衔接联动,进一步优化内部办理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山东省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境
近日,生态环境部在京调度会商2024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通报有关情况,听取相关省(区、市)工作情况介绍,研究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会商意见指出,上半年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动美丽海湾建设、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等重点工作,各
7月10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会议指出全面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对保护和建设美丽河湖具有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
6月11日,《山西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试行)》印发,进一步规范全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明确分级审批范围。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深入了解《方案》的编制背景、总体思路等有关情况,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问:《方案》印发的背景是什么?答:美丽海湾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在海洋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十四五”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重点推进110余个海湾建设美丽海湾,探索推进厦门市等7个城市全域建设美丽海湾,推动美丽海湾建设扩面、提质、增效。制定印发《方案》是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的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暂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依法依规实行审核制。详情如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暂
11月13日,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煤改电”用电监测平台完成升级,在冬季供暖季前投入使用。河北省南部地区约有111.35万户“煤改电”客户。冬季采暖期间,“煤改电”客户所在的台区用电负荷大,对供电可靠性提出了更高要求。2023年10月,国网河北电力营销服务中心依托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研发出“煤改电
近日,由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白杨河发电厂会同国网山东淄博供电公司创新建设的基于整区县分布式光伏项目集约化管理监测平台投入运行,该平台是山东电网首个基于整区县分布式光伏项目集约化管理监测平台。该平台按照“通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先进性、拓展性、适应性”的原则进行设计、开发、建设。在
“合家庄线邯村4号变压器负荷偏高,西杨庄14号配电变压器负载偏低……”4月1日,在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农业排灌用电监测平台上,农业排灌配电变压器运行状态、负载程度等信息不断刷新。该公司运维人员结合推送的预警信息,及时开展现场处置,确保设备可靠运行。河北南部地区有63.5万余户农业排灌
3月11日,由甘肃兰州供电公司自主设计研发的配电变压器负载率及电压值越限监测预警自动统计应用平台正式投用。该平台融合流程机器人(RPA)智能化技术及报表中心数字技术,可大幅提升配电变压器设备运行监测效率。“原先获取配电变压器设备运行状态工况数据需要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中逐台查看计算。利用
1月26日,上杭山地森林植被、土壤、流域碳汇精准计量在线监测平台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预算金额607.2万元。上杭山地森林植被、土壤、流域碳汇精准计量在线监测平台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受福建师范大学委托,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001]FJJF[GK]2024001、上杭山地森林植被、土壤、流域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日前,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favorite关于印发黔南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服务特色产业发展。大力加强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围绕新能源电池材料、建筑材料、装备制造、健康医药等现代化工产业,推动建立产业急需的高准确度和高稳定度的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7月13日,柳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柳州市降碳目标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健全计量、统计、监测、预警体系。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采集和能源计量审查,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企业能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7月5日,上海市黄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黄浦区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建立碳排放智慧监管服务平台。依托本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整合现有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台账管理系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系统等相关资源升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近日,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全市实施《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服务能源转型发展。积极参与自治区级能耗在线监测平台系统建设,推进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企业端建设质量,保障能耗采集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开展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4月28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发布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计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加强计量前沿技术研究。支持我市企业、科研院所申报省级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和生命健康
4月13日9时,重庆綦江供电公司数据管理员甘怡红登录数据质量监测平台,使用数据质量核查工具发现了一条数据治理工单,立即向相关数据项的数据主人发送提示。数据质量核查工具是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为推动数据治理全流程线上化,实现数据质量核查、核实、治理、反馈、评价线上闭环管控专门研发的数字化工
辽宁省公布第九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正面清单领域):近年来,我省持续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修订出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措施,将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相有机融合,实现对守法企业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0月31日印发《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规定》,其中规定,排污单位应按照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以自动监测数据标记的方式及时审核确认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对自动监测设备故障和生产设施停运等特定情况进行说明,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排污单位发现自动
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辽宁省持续优化污染源自动监测异常数据分析规则,有效提升了非现场执法能力,实现对违法企业精准打击。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示范引导作用,现公布3起“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领域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案例一:沈阳某禽业有限公司涉嫌污染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2025年安徽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行维护与质量控制项目第一、二、三、四、五、六包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六个包段总预算金额20425700元。项目概况2025年安徽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行维护与质量控制项目第一、二、三、四、五、六包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获取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和“两打”领域典型案例:今年以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执法和服务相结合,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给予市场主体适度容错纠错空间,督促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守法意识和守法能力,着力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同时,坚持对恶意违法重拳出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9月30日发布公开征求《浙江省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修改意见的通知,聚焦涉气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设备,全面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实现“更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推进企业合理选择治理工艺,提高治理设施建设工程
【本届展会】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为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促进生态环境科技和智慧监测发展,加强环境监测技术与监测仪器设备的研发和技术交流,推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保障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助力“双碳”目标,广东
为进一步加强市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切实保障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全面、连续、真实、准确、有效,依据国家、省有关生态环境法规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等,晋城市生态环境局修订了《晋城市市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9月23日起向社会
山西省运城市9月4日发布运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其中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690.77万元,用于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干熄1×170t/h干熄焦项目、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一氧化碳管控技术改造项目;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91万元,用于稷山经
为进一步加强市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切实保障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全面、连续、真实、准确、有效,依据国家、省有关生态环境法规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等,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晋城市市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及处置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
为规范晋城市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信息客观、真实、有效,依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环办监测函〔2017〕290号)、《山西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晋环监测〔2018〕72号)以及国家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