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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9千万 山东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8-31 13:56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键词:污水处理厂PPP项目AAO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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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近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莱西市排水事业服务中心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项目预算金额为89985700元,设计处理能力为2万m3/d,项目用地总规模15277平方米。详情如下:

莱西市排水事业服务中心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9-2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LXCG2021000261

采购项目名称: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PPP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899857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89985700.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899857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89985700.00 元。

采购需求:1.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莱西市区西南部,洙河以北、深圳南路西侧。

2.项目建设运营内容:

项目为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设计处理能力为2万m3/d,项目用地总规模15277平方米。

设计进出水水质:项目设计进水水质CODcr≤500mg/L、BOD5≤260mg/L、SS≤350mg/L、NH3-N≤50mg/L、TN≤70mg/L、TP≤10mg/L、氟化物≤3mg/L;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CB3838-2002)中的IV类水标准的要求,指标为CODcr≤30mg/L、BOD5≤6mg/L、SS≤10mg/L、NH3-N≤1.5mg/L、TN≤15mg/L、TP≤0.3mg/L、氟化物≤1.5mg/L。

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已建)+多模式AAO生化池+深度处理”工艺,污泥采用“重力浓缩+板框压滤脱水后外运”处置,其具体流程如下:污水→粗格栅渠(已建)→提升泵房(已建)→细格栅渠(已建)→曝气沉砂池(已建)→初沉池→A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及中间提升泵房→V 型滤池→次氯酸钠消毒→达标排放污泥→污泥浓缩池→污泥泵房(已建)→污泥调理池→板框压滤脱水→泥饼外运。四期新建厂区与三期扩建现状厂区预处理合用。同时,为避免处理费用纷争,在三期扩建工程预处理出水至四期厂区之间的管道上设计流量计,计量四期进水水量;提前约定两个厂区提升水量比例,优先保证三期扩建工程的处理水量。四期工程处理后的尾水经“三分干渠”排放到莱阳境内的南岩水库,经嵯阳河汇入五龙河排往丁字湾。

其他说明:本项目与已建成莱西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存在较高联动性。莱西市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三期(Ⅰ)、(Ⅱ)、三期扩建工程已经建成,处理能力为10万m3/d,三期扩建工程(2 万m3/d)建设时,预处理单元、附属建筑物如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等土建按4万m3/d设置,同时东侧预留了四期工程(2万m3/d)的用地,四期工程的设计规模为2万m3/d。三期扩建工程建设时,预处理单元预处理阶段采用“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的工艺,土建按4万m3/d建设,除水泵、细格栅机按2万m3/d配置外,其他设备均已按4万m3/d配置,四期工程建设时不需再建设预处理工段,仅在预留位置配置相应设备即可。因此,四期工程进水引自已建配水井或分流泵站,在三期扩建工程预处理单元至四期厂区之间的管道上安装专业仪器,测量四期进水水量和进水水质。三期扩建工程与四期工程管线的衔接安装统筹设计的原则,由三期扩建工程进行衔接,既满足工艺需要,又可能避免不同管线的交叉。按照以新带旧原则,四期工程除臭设施包括三期扩建除臭治理,四期承担四期及三期扩建除臭设施的运营管理。鉴于四期与三期扩建等前期工程存在诸多运营关联,四期污水处理质量及生产成本受三期扩建预处理质量影响运营波动明显,实际处理工作中为避免项目公司与三期扩建工程运营商产生纠纷及四期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不公正等情况,需提前厘清三期扩建、四期各运营商运营权责、成本等边界,以“协同管理”为原则,在四期项目运营前,由项目公司与三期扩建项目运营商共同协商,制定联动管理方案,联动管理方案需经政府方审批,各方合力运营,推动项目顺利运转,保证污水处理高效完成。

处理单价分为含除氟处理及不含除氟处理,除氟处理决定由实施机构、项目公司及环保部门共同确定后,同步报送财政部门,项目公司方可执行,若项目公司无政府方同意即自行除氟,政府方将按不含除氟成本确认处理单价。

项目公司因在建设期及运营期绩效评价不达标、可用性及运营服务不满足规定的标准和或要求,导致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不能回收建设投资和获得预期收益的后果,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政府方不做兜底承诺。

项目实施机构依法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采购程序选择合适的社会资本,政府方不参股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为社会资本独资公司,社会资本方出资组建项目公司(“SPV”既“特殊目的公司”), 并由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

3.项目运营内容:日处理污水2万m3/d。

4.投资规模: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为8998.57万元,工程建设投资7459.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80.68万元,工程预备费651.20万元,建设期利息159.1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8.22万元。

5.合作期限:合作期限25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4年。

6.运作模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

7.项目公司股权情况:项目公司股权结构中,项目资本金占比30%。社会资本方占股100%。

8.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9.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4.84%。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限25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4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注册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该项要求】;

1.2 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依据联合体协议分工)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申请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

2.财务要求

(1)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近三年连续盈利,以2018、2019、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承担融资责任的成员(依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提供】

(2)申请人2020年资产负债率须不大于60%。【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承担融资责任的成员(依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提供】

3.投融资能力要求

1、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申请人获得金融机构出具的截止到资格预审时间合法有效的融资意向函或授信证明,综合额度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承担融资责任的成员(依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提供】

2、申请人应具有本项目要求的项目资本金出资能力,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截止到资格预审时间首笔资本金不低于8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承担融资责任的成员(依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提供】。

4.业绩要求

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正在运行的单个项目污水处理量不低于2万m3/d(含2万m3/d)的污水处理运营业绩【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牵头方需满足此要求】。

5.信用要求

5.1出具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5.2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 )、 “信用山东”(.cn )、“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其他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未被限制参与青岛市政府采购活动;

6.3 莱西市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6.4 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能力,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近3年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联合体各成员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联合体各成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5)联合体中牵头方须为承担项目运营的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09-23 09:30

开标地点: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莱西市长岛路148号)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预算金额在500万以上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

3.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莱西市排水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莱西市深圳南路

联系方式:0532-884514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源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十四号区汉城路6号黄海大厦710室(B)

联系方式:187542774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丁吉

联系方式:18754277485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源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8-30 17:35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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