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自2019年发布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参与绩效分级的行业逐步增加,重点行业由最初的15个扩增至39个大行业,68个分支小行业,绩效分级技术指标逐渐细化,使其更加贴近实际。其目的是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行业提标改造与升级转型,实现企业从治标到治本的根本性转变,推动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2021年7月,生态环境部在前两年绩效分级实施的基础上,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在广泛征求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意见后,对《技术指南》中焦化、水泥等十个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标及减排措施进行了修改完善,印发补充说明文件。
又到了今年各地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定的重点时段,《技术指南》补充说明文件改动的地方有哪些?主要考虑了哪些因素?涉及哪些重点行业、哪些绩效指标、哪些管控措施?为方便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及企业一目了然的了解政策变动情况,更好的开展评级工作,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本次主要对《技术指南》修订的水泥、砖瓦窑、石灰窑行业进行了梳理与释疑。
一、水泥
1.提出了独立粉磨站的概念
变动原因:前两年评级过程中发现,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粉磨站的情况下(同一排污许可证),有的企业把水泥熟料生产线和粉磨站分别进行了评级申报,按照原有的《技术指南规定》,水泥熟料生产线分为A、B、C、D四个级别,粉磨站仅设立了绩效引领和非绩效引领指标,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就会出现例如粉磨站评为非绩效引领,而水泥熟料生产线评为A级的情况,最终也无法给企业定级(水泥窑和粉磨站作为同一企业不同工序,与短板原则存在冲突可能)。面对这样的状况,提出了独立粉磨站的概念,是指有单独排污许可证的水泥粉磨站,应该按照绩效引领指标开展绩效分级评定。而水泥熟料企业及其配套的粉磨系统,应继续按照绩效引领差异化指标要求(其中A、B级企业无组织排放、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和运输监管评级指标要求与水泥熟料企业A、B级相同,达不到要求的最高只能评为C级),企业整体绩效评级标准按照水泥熟料企业进行评定。
2.明确了不同热源的排放限值和基准含氧量
变动原因:考虑到粉磨站的烘干工序可采用天然气锅炉或者热风炉的实际情况,两者执行的排放标准不同,设定的折算基准含氧量不同,为防止混淆,因此,对不同热源的排放限值和基准含氧量分别进行明确说明。
3.严加了C级企业和非引领性企业减排措施
变动原因:开展绩效分级工作是为了通过差异化的指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水泥行业B级企业在橙色预警期间,采取的减排措施是限产20%,C级企业是停产,体现出了不同级别企业采取措施的差异性。但在红色预警期间,B级和C级企业都是停产,停止国四以下车辆运输,没有体现出不同级别采取措施的差异性,无法达到鼓励B级,鞭策C级的目的,因此,将C级的措施更改为停产,停止公路运输,体现B级和C级之间的差异。
二、砖瓦窑——加严了C级企业在橙色预警期间的减排措施
变动原因:还是为了体现B级和C级企业之间减排措施的差异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首先,来学习下“禁止新坯进窑或蹲火保窑”和“停产”有什么区别?“禁止新坯进窑或者蹲火保窑”窑是点火开着的(处于非正常生产状态),而“停产”窑是熄火的(处于停窑状态)。最大的区别在一个可以很快恢复正常生产,一个需要重新点火后窑才能正常生产。
原来砖瓦窑行业制定的B级企业在橙色预警期间的措施为禁止新坯进窑或蹲火保窑,并保证窑内产品生产完成,而C级企业的措施为停产50%,这样一来,C级企业未停产的50%正常生产,而B级企业为禁止新坯进窑或者蹲火保窑,也就是C级企业比B级企业还宽松,只有C级企业未停产的50%和B级保持一致的措施(禁止新坯进窑或者蹲火保窑),才能实现C级企业比B级企业多停产50%的目的。因此,规定了C级企业在橙色预警期间停产50%(以生产线计),剩余50%生产线禁止新坯进窑或蹲火保窑等。
注:蹲火保窑是指非正常生产状态下,不让砖坯进窑但窑炉采取保温措施。状况解除、蹲火结束后窑炉可以快速恢复到正常生产。
三、石灰窑——调整了设计产能
变动原因:实际调研发现,产能50万吨以上的石灰窑企业数量不足行业的5%,且产能大的企业有些是多座窑分期建设,环保水平存在差异,尤其是在无组织管控方面;而达不到50万吨产能的企业,存在单窑规模日产量大,整体环保治理水平较高的情况,根据这些实际情况,为鼓励更多石灰企业环保提升改造,将A级企业50万吨的设计产能要求门槛调整为20万吨,让更多企业有意愿积极参与绩效提升,充分发挥绩效指标效能。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本细则适用于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河南省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临沂市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估结果的公示,2023年度临沂市3家达到绩效引领性指标水平关于临沂市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估结果的公示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重点工作的通知》,依据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企业绩效分级情况,认定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A级和引领性企业;认定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20家企业为B级企业;将上海解放传媒印刷有限公司等426家公司纳入民生豁免类企业。关于本市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企业绩效分级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公示山西省2023年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级、B级、引领性企业名单,本次共有50家企业入选名单。关于对山西省2023年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级、B级、引领性企业名单进行公开的公告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山西省2023年第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近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辽宁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企业环保绩效等级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差异化减排措施,协同推动重点行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公示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第四批绩效分级拟评为B级及以上企业和生产线名单,陕西富平水泥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入选。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第四批绩效分级拟评为B级及以上企业和生产线名单的公示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公示山西省2023年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级、B级、引领性企业名单,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等77家企业为A级,山西百一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316家企业为B级,中铁物资太原轨枕有限公司等210家企业为引领性企业。关于对山西省2023年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
生态环境部发布《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技术指南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工业(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重污染天气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绩效分级与减排措施。本标准适用于重污染天气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也可作为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提升全过程污染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第三批绩效分级拟评为B级及以上企业名单的公示,西北橡胶塑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入选该名单,详情如下: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第三批绩效分级拟评为B级及以上企业名单的公示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
河南省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致企业的一封信,详情如下:关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致企业的一封信全市各企业:感谢您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为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提升工业企业绿色发展水平,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以生态环境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绩效分级A、B级企业评定结果的公告,本轮次审定通过新增A级企业3家、B级企业6家,全省重点行业累计共评定A级企业4家、B级企业8家。关于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绩效分级A、B级企业评定结果的公告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1总则1.1编制目的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精细化应急管理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在对鹤岗市大气重污染天气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本细则适用于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河南省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依据有关规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公开征求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10月31日印发的《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衡政字〔2019〕22号)同时废止新版应急预案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及《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的相关要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B级及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工地名单,详情如下:关于南通市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B级及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工地名单的公示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重污染天
为完善邢台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精准开展绩效评级,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月30日印发《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9家企业绩效级别的通知,调整河北冠能分离输送设备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绩效级别。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9家企业绩效级别的通知各相关县(市、区)政府: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要求和《
《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冀政办字〔2024〕17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于2024年3月7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本预案修订了预警启动标准,调整了区域联防联控形式,细化了应急响应措施的有关要求,调整了运输管控要求。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
江苏省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意见的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和江苏省大气办印发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公示湖北省2023年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全省共审定通过46家B级和引领性企业,其中B级32家、引领性14家。关于湖北省2023年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的公示为精准化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1总则1.1编制目的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精细化应急管理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在对鹤岗市大气重污染天气
陕西省华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华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报预警能力,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华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本细则适用于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河南省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依据有关规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公开征求
为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经济和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任务要求,聚焦重点污染物、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统一要求,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在原《南昌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10月31日印发的《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衡政字〔2019〕22号)同时废止新版应急预案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及《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的相关要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B级及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工地名单,详情如下:关于南通市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B级及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工地名单的公示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重污染天
为完善邢台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精准开展绩效评级,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月30日印发《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9家企业绩效级别的通知,调整河北冠能分离输送设备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绩效级别。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9家企业绩效级别的通知各相关县(市、区)政府: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要求和《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临沂市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估结果的公示,2023年度临沂市3家达到绩效引领性指标水平关于临沂市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估结果的公示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重点工作的通知》,依据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