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在绿色信贷上,我国绿色信贷规模位居世界第一,2021年国内21家主要银行绿色余额达到12.5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9.3%。自2019年起,国内绿色贷款排名前四银行均已突破1万亿元[1]。
在碳交易上,自2011年国家开展试点以来为电力、钢铁、水泥等20多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发放配额约14亿吨[2]。但截止2021年6月,试点碳市场累计配额成交量4.8亿吨,年均成交量不到7000万吨,低于配额发放量的6%。2021年7月16日,中国正式开启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首批纳入2000多家发电企业,覆盖碳排放量超过40亿吨。
在绿色基金上,2020年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上海市共同发起设立,标志着绿色基金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但市场上泛ESG公募基金绝对规模仍小,发展处于提速阶段,截至2021年6月30日基金半年报,中国共有48家基金公司发行了111只泛ESG公募基金,其中混合型基金55只,股票型基金51只,债券型基金5只。泛ESG公募基金规模约2800 亿根据基金业协会发布数据,截至2021年5月底中国公募基金规模大约23万亿,泛ESG公募基金规模大约占比1.2%[3]。
尽管我国目前绿色金融发展成绩显著,但是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从整体来看,国家层面政策基本属于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法层次较低,法律强制力和权威性不够,执行力较弱,不能为绿色金融开展给以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支持。如《商业银行法》中未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方面的责任权利义务进行界定,即便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给环保不达标、不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企业,相关部门也无法对其处罚。
从局部来看,各类绿色金融产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现象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绿色信贷和债券已经形成一套成熟体系,发行规模名列前茅,但绿色保险、碳金融市场工具和绿色基金仍处在蹒跚起步阶段,离欧美等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距离。
02绿色金融工具相关政策梳理及解析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碳金融市场工具方面完善绿色金融建设,加强监管,增强激励与补贴。
绿色信贷
中国的绿色信贷体系是以《绿色信贷指引》为核心和纲领性文件,以绿色信贷分类统计制度、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机制为三大基石,对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进行了有效的规范、促进和激励[4],为企业推进绿色转型提供激励。
2012年的《绿色信贷指引》作为绿色信贷体系的顶层设计文件,将绿色信贷归类为三个方面:一是银行发挥资源配置的功能,将信贷资金重点投放到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等领域,促进绿色产业、绿色经济的发展;二是银行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建立起全面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在向客户提供金融融资等服务时,评价、识别企业和项目潜在的环境与社会风险;三是银行积极制定政策,提升自身环境和社会表现,从而实现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分类统计制度方面,2013年银监会发布《关于报送绿色信贷统计表的通知》,确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安全等重大风险企业信贷情况”、“绿色信贷统计”等数据报送要求。2018年,央行发布《关于建立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绿色信贷数据统计和监测要求,要求银行报送四方面内容,一是涉及落后产能、环境、安全等重大风险企业信贷情况;二是绿色信贷的开展情况,即支持节能、环保、生态领域项目及服务贷款与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端贷款的合计规模;三是绿色信贷的资产质量情况;四是在国际上率先系统性测算贷款支持的节能环保项目所形成的年节能减排能力,规定测算的七项指标。
考核评价制度方面,2014年银监会发布的《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是未来绿色银行评级的依据和基础,也是目前绿色信贷考核评价的核心文件。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两类指标:定性评价指标和定量评价指标。其中定性评价指标,是对《绿色信贷指引》中“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第四章流程管理”、“第五章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和“第六章监督检查”中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要求的具体细化;定量评价指标,重点考核绿色产业的贷款规模投放、“两高一剩”贷款余额、二氧化碳减排量等。
在激励机制方面,我国此前已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措施,如央行的绿色再贷款、绿色MPA考核等,并将绿色信贷业务开展情况的考核结果纳入到MPA考核体系内。此外,一些地方政府也对绿色项目开展了担保、贴息。
以上政策的陆续颁布,不仅促进绿色信贷政策规范化、制度化,并且向公众展示了国家对于低碳减排的决心。以《绿色信贷指引》为首的各类绿色信贷政策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考虑信贷业务所涉环境与社会风险,拒绝对环境和社会表现不合规的企业或项目进行授信,是促进企业进行绿色转型和淘汰落后产能而提供的一种有效激励手段。
绿色债券
目前认为搭建绿色债券发展制度框架,首先需要明确界定绿色项目的范围,其次需要完善发行制度,最后要加强国际合作,与国际接轨[5]。
●绿色债券标准统一取得实质性进展。
2020年3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健全环境治理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完善金融扶持,统一国内绿色债券标准。2021年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这是中国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的首次更新,也是标志着绿色债券分类标准统一的重要文件,在统一国内绿色债券项目标准、提升可操作性以及与国际标准接轨等方面均体现了积极意义;在具体支持项目上,其总体逻辑和框架与2019年七部委发布的《绿色产业目录》保持一致,并对其三级分类进行了细化,增加四级分类。
此外,为保持《绿色债券目录》(2020年版)的先进性以及后续与国际相关标准的接轨,四级分类删除了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的相关类别。7月8日,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和证监会再次发布《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与此前5月29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在细节上予以调整,增加了四级目录“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删除了四级目录“农村地区清洁取暖”。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国内百亿绿色债券市场将迎来统一标准,对于进一步规范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推动绿色债券发行具有重要意义。
●绿色债券发行制度进一步完善。
一是降低绿色债券发行费用。2020年1月22日,上清所印发《关于调降债券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支持绿色产业可持续发展,上清所对绿色债券的发行登记费率、付息兑付服务费率降低50%。上述政策进一步降低了绿色债券的融资成本,有助于促进绿色债券发行。
二是优化绿色债券发行上市安排。11月27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特定品种公司债券》,指引明确了注册制实施后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标准及信息披露要求。具体来看,明确了绿色公司债券定义、募集资金用途及绿色产业领域公司范围,同时对绿色公司债券信息披露要求和绿色公司债券评估认证做出了具体的制度安排,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和指导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
●加快国际互作,鼓励绿色债券在国内外双向流动和投资。
2020年10月20日,发改委、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印发《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境内符合条件的绿色金融资产跨境转让,支持离岸市场不断丰富人民币绿色金融产品及交易,不断促进气候投融资便利化;支持我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到境外进行气候融资,积极探索通过主权担保为境外融资增信,支持建立人民币绿色海外投贷基金;支持和引导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中国境内的气候投融资活动,鼓励境外机构到境内发行绿色金融债券,鼓励境外投资者更多投资持有境内人民币绿色金融资产。上述政策有助于引进国际资金和境外机构投资者,推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双向开放。
目前《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出台后,扩宽了企业发行债券进行融资的渠道,所发行的债项只要符合2021版目录,无论属于哪类发行市场、哪种债券类型,都可以被认定为绿色债券。这必将加快国内绿债市场融合,对国内债券市场融合也有积极意义。另外较于2015年版目录范围有了较多扩充,从前者38项三级目录到后者204项四级目录,意味着有更多的绿色项目可以被认定为绿色债券项目,因此有利绿色债券市场规模扩大。
绿色保险
当前我国绿色保险起步较晚,表现之一就在于现阶段对绿色保险的定义比较狭窄,通常特指一类特定的险种,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简称“环责险”),还没有把气候变化这一更为长期的环境风险纳入绿色保险范畴内[6]。
国内绿色保险起步于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保险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2013年原国家环保部与原保监会出台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文件中“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明确了绿色保险定义和强制保险企业的范围。2016年央行等七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为绿色保险提供了顶层设计,指明了未来的发展道路。2021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发挥保险费率调节机制作用。经过多个政策颁布实施,我国绿色保险在绿色金融的发展中将会承担更大的作用。
尽管《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绿色保险未来的发展路径与方向,但绿色保险依然目前面临一些困境:一是企业主观参与意愿低,环境污染成因复杂及环境风险的不确定性等因素使得企业与保险机构在认定绿色保险承保范围时可能会存在偏差,导致企业投保后并不能达到分散环境风险的目的;二是绿色保险品种单一,主要以环境责任险为主,对于绿色发展、气候变化、低碳技术等新型领域的保险较少。
碳金融市场工具
碳金融定义在前篇《碳金融内涵辨析与狭义碳金融市场》中已详细说明,故此不再赘述。本节提及碳金融相关政策主要是指碳交易市场的建设。
国内碳金融交易市场建设从分区试点到全国交易,分水岭是2020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前国内碳市场建设采取分区试点,所涉及政策大多由国家发改委负责颁布,2020年后碳市场展开全国交易,所涉及政策由生态环境部负责制定颁布。
2011年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七个省市地区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自此开启了我国碳市场建设的探索。2013—2016年政府一直围绕着构建碳市场基础要素、明确参与行业、加大金融机构的参与度、建立完善的交易机制等方面不断进行尝试。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审议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21年2月正式实施,对碳市场建设的责任部门、气体覆盖范围、行业范围、碳交易主体、碳配额方式等作出规定,标志着我国全国性碳交易市场建设的开启。2021年生态环境部连续发布了《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三项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碳市场的运行规则。
截止2021年7月17号全国碳交易首日的收盘价格为每吨51.23元,交易总量410.40万吨,交易总额为2.1亿元[7],但是无论是碳价还是交易规模相较于欧盟等发达地区还有较大差距。
碳价过低容易导致企业减排成本无法被覆盖,因此企业参与减排积极性普遍不高;其次碳市场规模受制于碳价低迷,缺乏成熟的交易市场,企业在交易过程中缺乏“有规可依”。所以未来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方向仍将继续建立合理的机制提高碳价的定价效率,具体包括发展衍生品市场、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等。
绿色基金
绿色基金一般指为实现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环境治理等目的而设立的专项投资基金[8],作为绿色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内绿色基金政策以ESG基金的相关监管政策为导向,所以本小结的政策梳理以国内ESG基金投资为主。
信息披露制度作为ESG基金的基石,政府及监管层面不断通过颁布政策来完善。2007年国资委颁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指出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对生态环境负责,实现企业和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是国内首份针对企业、社会和环境的相关政策。2010年原环境保护部颁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规定重污染企业要定期披露环境信息。2016年国资委颁布《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指出在运营全过程要对利益相关方、社会和环境负责。2017年证监会推出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确立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2021年证监会推出《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准则(征求意见稿)》,鼓励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为减少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全面有效的ESG信息披露是ESG投资开展的基石,但我国整体ESG信息披露体系建设还有待加强。我国目前并没有针对ESG统一的监管机构,也没有针对ESG披露的法律法规。上市公司ESG报告披露质量较低。内容上更多以定性描述为主,而且并不强制披露。
未来我国信息披露的标准化建设有赖于监管、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的共同努力,从监管的角度来看,发布统一的披露标准并加大信披监管力度、规范明确ESG相关的重大议题范围以给信披企业更明确的披露指引有助于促进提升ESG信息披露的质量,对于引导和推动ESG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03结语
中国绿色金融体系发展迅速,在绿色顶层设计文件出台后,各绿色金融工具相关文件相继出台,但绿色金融相关业务机制发展仍不完善,需在政策上给予更大的支持。因此,政府应采取相关举措:一是加强监管政策,完善行业监管;二是增加激励与补贴;三是建设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平台”。随着绿色金融的发展必将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强大的助力。
【参考文献】
[1]我国绿色信贷规模位居世界第一 绿色信贷资产质量整体良好.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5247793978190362&wfr=spider&for=pc
[2]ICAP Status Report 2021,ICAP
[3]中国 ESG 政策与投资生态展望.国泰君安
[4]钱立华.我国银行业绿色信贷体系[J].中国金融,2016(22):70-71
[5]赵晓英. 绿色债券发展制度框架[J]. 中国金融, 2016(16期):37-38.
[6]田辉.中国绿色保险的现状问题与未来发展[J].发展研究,2014(05):4-7.
[7]全国碳排放权市场开张首日开门红,新华网,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5487549759770760&wfr=spider&for=pc
[8]中国绿色基金标准研究,深圳排放权交易所,/Reports-zh/report-lceg-20200731-2-zh
▪「中大咨询能源事业部」碳金融研究组原创出品▪作者:严菲石敏求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8日,河南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加大金融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园区、智慧岛与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综合运用信贷、债券和保险等方式,加大对智能电力装备、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的资
能源革命的“数字指挥官”、能源领域的“滴滴平台”、匹配供需的关键载体#x2026;#x2026;在“双碳”目标引领下,虚拟电厂成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一环,业界亦对虚拟电厂寄予厚望。“集而不群、聚而不合现象普遍存在”、“虚拟电厂‘由虚到实’还有诸多挑战”“虚拟电厂商业模式单一,参与市场机制不
4月27日,国家电投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栗宝卿在总部与光大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崔勇会谈,就进一步深化金融业务合作进行交流。崔勇对国家电投集团长期以来对光大集团的支持表示感谢,介绍了光大集团总体情况。崔勇表示,国家电投集团是我国清洁能源领域的主力军,创新实力强,双方合作成果丰硕,
4月21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积极推进退役风电叶片、光伏组件等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原文如下:邯环〔2025〕1号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聚焦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中国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江西自古就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之美誉,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江西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提出,要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近年来,江西财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
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是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支柱之一。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21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发布6项绿色金融标准,支持各类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规范发展。同时,转型金融标准不断完善,正研究制定航运、化工等七个行业转型金融标准。“绿色金融标准制定有利于合理
北极星能碳圈获悉,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作为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支柱之一,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4月21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发布6项绿色金融标准,支持各类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规范发展。同时,转型金融标准不断完善,正研究制定航运、化工等七个行业转型金融标准。“绿色
作为广东省唯一且全国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产业园区,南沙开发区近年来将协同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着力点,充分结合自身产业特色、减污降碳工作基础、重大战略平台优势以及气候投融资等多试点融合发展,在产业变革、能源转型、政策优化与能力提升、绿色金融等关键领域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不断
近日,全国首单水电公募REITs,中国电建清洁能源基础设施REIT(电建清源REIT)亮相上海证券交易所沪市能源环保REITs2024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为进一步推动清洁能源产业与资本市场高质量融合,推动绿色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贡献了电建智慧和力量。本次业绩说明会是公募REITs落实规范管理、积极回应投
“截至2024年底,我国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599万千瓦,发电量达到2083亿千瓦时,生物质供热约5亿吉焦。生物天然气产量约5亿立方米,生物柴油、生物燃料乙醇、生物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的发展也取得了显著进展。”在4月10日召开的“2025生物质能创新发展论坛”上,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会长于彤说。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此次诊断服务范围为钢铁、乙烯、合成氨、电石、电解铝、多晶硅、锂电池、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电子电器等行业和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具体
4月23日至25日,韩国国际绿色能源展(GreenEnergyExpo2025)在韩国大邱EXCO会展中心盛大举行。作为全球领先的太阳能科技公司,本次展会隆基携高效、高可靠的BC组件重磅亮相,以创新实力再次成为展会焦点。眼见为实,BC实力惊艳全场在隆基展台的核心区域,BC组件的动态演示吸引了众多观展者驻足。现场与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下文简称《规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随着新能源占比不断提高,电力系统对调频、备用等资源的需求大幅增加,需要通过市场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电网调节能力,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与高效。《规则》的实施不仅有助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4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2025年度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推荐工作通知。通知指出,本年度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满足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标准引领和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8日,河南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加大金融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园区、智慧岛与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综合运用信贷、债券和保险等方式,加大对智能电力装备、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的资
4月27日,吉林油田举办新闻发布会,吉林石化—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一期)27日在吉林省松原市启动。该管道设计总长约400公里,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在地下封存二氧化碳量超过400万吨。据介绍,该管道是目前中国运输距离最长、管径最粗、压力最高、规模最大的二氧化碳管道,采用超临界/密相(一种特殊的
动力电池出货量同比增长41%,储能电池出货量增长120%。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初步调研数据显示,2025Q1中国锂电池出货量314GWh,同比增长55%。其中动力、储能电池出货量分别为210GWh、90GWh,同比增长分别为41%、120%。2024-2025Q1中国锂电池出货量(GWh)说明:动力锂电池含乘用车、商用车、工程
4月28日,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象屿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象屿能源发展”)总经理林超群一行到访明阳集团,与明阳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传卫座谈交流。双方就深化新能源领域合作、风电产业协同、制造业互补及全球化战略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张传卫对
4月27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零碳园区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该指南规定了江苏省零碳园区建设的总体原则、建设内容和绩效评价,适用于指导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开展零碳园区建设以及省级、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开展零碳园区认定工作。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零碳园区建设指南(征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4月28日,北汽福田首次发布ESG报告。报告披露,福田将在2028年碳达峰,2035年核心工厂实现碳中和,2050年实现全价值链碳中和。2024年福田汽车实现全价值链减少碳排放约1.3万吨,较基准年减少17.71%,相当于为地球种植63万棵树。得益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福田汽车已有6款车
4月25日,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国际独立第三方检测、检验和认证机构德国莱茵TüV大中华区(简称“TüV莱茵”)联合山东省储能学会、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在青岛举办“2025华北区新能源产业先进技术研讨会”。本次研讨会以“探索绿色可持续开创能源新未来”为主题,汇聚了专家学者和行
2024年12月,陕西省发改委组织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经案例征集、筛选、评审等环节,评选出了14个典型案例。近日,陕西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第一批)的通知》,《咸阳市以林业碳汇“344”模式探索区域碳中和路径》的实践案例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8日,河南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加大金融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园区、智慧岛与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综合运用信贷、债券和保险等方式,加大对智能电力装备、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的资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聚焦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中国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江西自古就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之美誉,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江西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提出,要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近年来,江西财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
近日,天合光能与兴业银行签署了全国首单与ESG多项指标相挂钩的贷款利率优惠协议。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ESG指南》等监管要求,双方在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人力资源发展、公司治理等维度达成共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目前,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为全球提供了70%的光伏组件和60%的风电装备。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保有量占全球一半以上。清洁能源消费比重由2012年的14.5%提高至2024年的2
湖北省人民政府12月13日发布湖北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行动方案(鄂政办发〔2024〕50号),围绕建设全球碳交易注册登记中心、全国碳市场中心、全国碳金融中心“三个中心”目标,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力争到2027年底,初步建成以碳金融为特点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工业企业碳账户体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支持首都绿色低碳发展的意见》,已经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关于做好绿色金
2024年10月16-18日,2024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暨展览会(CWP2024)在北京如约召开。作为全球风电行业年度最大的盛会之一,这场由百余名演讲嘉宾和数千名国内外参会代表共同参与的风能盛会,再次登陆北京,聚焦中国能源革命的未来。10月16日,“连接世界:构建全球ESG合作新平台”论坛在CWP2024同期召开。北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30日晚间,天合光能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诚昱投资拟与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建享一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星元企管共同投资设立双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双碳产业基金规模为16亿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诚昱
10月8日,天合光能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诚昱投资拟与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北京)投资”)、芜湖建享一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享基金”)、星元企管、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绿色基金”)共同投资设立双碳产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不断丰富和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全面提升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水平。《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健全绿色金融服务机制,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发展领域集聚,努力实现全省绿色贷款
9月1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发挥金融标准支撑引领作用。在国家标准框架下,聚焦我省绿色低碳发展重点领域,探索制定地方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标准。引导金融机构利用金融标准,加大对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绿色发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