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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是长江流域最发达的地区,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拥有超过全国40%的人口和生产总值,具有独特优势和巨大发展潜力。目前,长江经济带不仅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战略支撑作用最大的区域之一,也是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具有重要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因此长江经济带生态地位突出,其生态环境安全对我国生态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支撑作用。
关于长江经济带土壤环境与生态修复现状的研究与展望
01政策驱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的环境保护工作,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从2014年开始推进,2014年颁布了《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将长江经济带战略定位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2016年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2017年编制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年提出《长江环境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2019年出台《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发布了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20年本)》。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发展,多次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作出重要指示。从2016年在重庆提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勾画了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宏伟蓝图。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将“长江保护修复”列为标志性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役之一,《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的讲话》上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做好顶层设计,处理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设立生态禁区,全面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南京提出“要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上中下游保护与发展的战略布局越发清晰。
02长江经济带土壤环境状况分析
虽然近年来我国围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做了大量工作,但长江生态环境状况仍令人担忧,当前,长江经济带土壤污染防控形势严峻,全国6个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有4个集中在长江经济带。一部分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位于长江经济带,湘江流域等地区重金属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环境保护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因此,亟须借鉴中医理论,追根溯源、诊断病因、找准病根、分类施策、系统治疗,支撑“长江大保护”。
长江经济带上游地区包括上游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区域金属矿开采活动频繁、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重金属污染严重,尤其是地质高背景问题。
中游区包括江西、湖北、湖南等省,江湖关系复杂,沿江重化工高密度布局,部分地区存在总磷、重金属污染问题;农业投入强度大,红壤区酸化严重,耕地污染、流域性农田重金属污染和复合污染问题严重。
下游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省市,存在生态空间破碎化问题,生态环境容量超载,“退二进三”工业用地拟改变用途为居住、商业和学校等公共设施用地矛盾突出,饮用水水源土壤环境风险大。
03长江经济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进展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形成“长江保护修复”战役三年作战方案。自“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提出以来,生态环境部出台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等专项执法行动。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0年是“土十条”的收官之年,在“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双“90%”目标、全国土壤污染详查、长江经济带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考核指标带动下,长江经济带土壤污染防治取得一定成效。
2016年底,六大先行区建设迅速启动。浙江台州、湖北黄石、湖南常德、广东韶关、广西河池和贵州铜仁率先迈开步子,各区积极“治土”寻良方,探索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综合防治模式与技术。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成效明显。
浙江台州温岭市对受污染耕地开展精细化分类施策,取得良好成效。一方面,温岭市对重度污染的耕地,严格管控其用途,先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全面流转土地,并禁止可食用农产品的种植,以种植结构调整、农业工程措施、生物治理修复等8种不同手段,减轻土壤污染程度。另一方面,对轻中度污染的耕地,温岭试行“正负面”作物清单制度,引导农户科学布局,鼓励油菜、大豆、玉米等低风险作物替代芋艿、生姜等高风险作物种植,一边帮农民“排雷”,一边教他们如何盘活“土地”。
贵州铜仁在探索受污染耕地修复和安全利用方面,坚决避免和防止过度修复和治理,结合区域农业生产实际,走出了“重金属污染土壤生态治理+生态产业+生态扶贫”的新土壤污染防治模式。将受汞污染的农田作为农艺调整建设食用菌建设基地,全面推行水田改旱田工作,重点发展黑木耳、香菇、平菇等非接土食用菌产业,有效防止水稻种植高风险农业生产方式反弹回潮。
湖南常德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来管理受污染农用地块。在石门县等地通过植物萃取+农作物套作、钝化+植物阻隔等措施,推动土地安全利用,在雄黄矿区通过种植结构调整,发展不易吸收砷的改良柑橘品种,采用柑橘—蜈蚣草间套作技术进行风险管控,取得显著效益。
从土壤详查的进展来看,最终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状况调查国家成果集成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中。调查氛围主要涵盖了以成都平原、江汉平原、洞庭湖平原、鄱阳湖平原、江淮平原、太湖平原等粮食主产区的耕地,以及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此次详查带动了众多从业单位参与,提供了多种管理模式和实用技术在全国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实践,提升了各地土壤环境管理能力。随后将进入成果总结阶段,以期进一步提升修复工程管理的技术性与规范性。
04长江经济带土壤环境修复前景展望
2021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修复工程的发展依然较为缓慢,污染场地修复主要受土地开发利用的驱动为主,部分受专项资金使用时间管理的约束和驱动。地方政府投入到土壤污染修复的决策会变得更加谨慎,非迫切或亟需的修复的项目会延缓上马或暂时终止;另一方面,地方财政的紧张会刺激污染地块的修复与上市转让。下面就几个方面的趋势简要分析:
(1)土壤污染调查产业将继续扩大规模。在全国土壤重点行业企业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在产企业和关闭企业的调查工作会继续开展。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污染调查工作将陆续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同时也将带动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业务的增长。
(2)“土壤修复+风险管控”的组合拳模式与概念进一步被行业内接受。受新冠疫情和各级政府财政资金压力的影响,局部地区土壤修复的活动会受到较强遏制。在此大环境条件下,修复与管控相结合的思路崭露头角,目前也在逐步规范化,各级政府在加强土壤污染修复监管的同时,也会鼓励和加强合理和有效的管控手段。
(3)“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区域景观设计”的组合理念日益强化。棕地景观设计与污染修复及风险管控的结合带来的综合收益和降低成本会被逐步认识,结合景观设计来精细刻画污染空间分布和减少修复扰动以及降低修复资金的需求会更加明显。
(4)应用修复新技术的政策支撑较薄弱。目前国家对鼓励新技术和促进绿色修复的政策措施较缺乏,土壤修复产生的的隐性二次环境影响、能耗及物耗等可持续评估因子仍未得到重视。在“碳达标,碳中和”目标的引领下,基于清洁能源的绿色可持续修复技术的关注度将进一步增强。
(5)行业管理力度持续加强。对于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生态环境部正着手编制相关信用和信息管理办法,预计2021年正式颁布,该管理办法是落实土壤法第八十条要求的重要举措,将对规范行业发展,抑制非理性竞争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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