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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多措并举筑牢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质量“生命线”

2021-10-27 08:44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键词:生态环境监测环境管理高质量发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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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决策部署,提高站位、明确方位,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真、准、全”为核心,以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为理念,坚守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生命线”,持续提升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服务效能,推动“十四五”时期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环办函〔2021〕270号)要求,2021年10月10—16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领导下,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各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及12个市生态环境局组建7个检查小组,随机抽取26家全区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检查,占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总数的25%,覆盖12个设区市,其中南宁市检查9家,柳州、桂林市各检查3家,贵港市、玉林市各检查2家,其他市各检查1家。

政策导向,源头遏制数据弄虚作假

检查组根据《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关于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方法的通知》(环发〔2015〕175号)要求,坚定公正立场、坚守职业初心、坚持行为准则,以步调统一的协调机制、多方参与的监控机制、从严从实的督导机制,保持打假高压态势,保证监管高效到位,保障数据真实可靠,切实做到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零容忍”。

上下联动,重拳打击数据弄虚作假

此次行动中检查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15个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技术专家和12个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组成,各检查小组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配合密切,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了此次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检查工作,促进了环境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为严厉打击篡改或伪造监测数据、严惩社会化监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同时通过此次监督检查工作,各中心增强了协调配合意识、规范了协调配合管理、加强了联系与沟通,为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系统上下联动、紧密协作的工作方式提供了借鉴。

多措并举,坚决杜绝数据弄虚作假

此次检查采取不预先通知的飞行检查,检查组不早于24小时通知被检查机构,检查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和监测数据质量,重点检查水、气、土壤、固废等监测报告及原始记录等内容,是否存在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检查方式包括资料检查、实验室检查、现场询问相关人员等,辅以拍照取证。同时要求社会化监测机构根据检查组检查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自身存在的相同或相似的问题开展有效整改工作,并形成整改报告。

下一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将持续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监督检查工作,摸清家底、掌握动态,建好用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为保障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提供有力支撑。


原标题:地方撷英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多措并举筑牢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质量“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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