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东莞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共性工厂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告。全文如下:
为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开展排污许可与环评有机衔接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巩固“散乱污”综合整治成效,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引导工业企业集聚集约发展,加强共性工厂的环境保护工作,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共性工厂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局,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排放科傅阳
电话:0769-23391131
邮箱:dghpk@dg.gov.cn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伟二路中段胜安大厦
邮编:523000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1日
附件1: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共性工厂
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开展排污许可与环评有机衔接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巩固“散乱污”综合整治成效,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引导工业企业集聚集约发展,加强共性工厂的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本意见中的共性工厂是指面向某个产业领域提供生产加工的独立法人实体工厂,是将同一产业或同一地区企业的生产加工或某一特定环节聚集于该工厂,实行集中生产、集中治污的集约型生产模式。本意见适用于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共性工厂。
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一)功能定位。共性工厂定位于整合园区外零散分布的涉污企业,为清理整顿的“散乱污”企业搭建规范、高效治污平台,在此基础上为所在区域或镇街产业发展所配套的涉及污染排放的项目或工序落地提供场所。
(二)数量和规模。共性工厂的建设规模和数量要与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和环境容量相适应,与产业结构相衔接,与发展需求相匹配,以推动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为导向,以所在镇街可替代总量指标为基础。原则上,每个镇街同类型的共性工厂数量不超过3个,单个共性工厂建筑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在建设运营过程中,结合市场供需的实际,可适当合理的调整。
(三)选址要求。共性工厂选址需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空间、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优先在工业园区内建设。涉及VOCs、恶臭等废气排放的共性工厂,在厂界100米范围内不得有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环境敏感区。
(四)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共性工厂需结合区域“三线一单”管控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合理优化布局。 在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内,严格限制建设涉及VOCs排放的共性工厂。
二、严格环境准入,落实排污许可制
(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共性工厂建设单位需根据建设内容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文件重点介绍共性工厂的主要生产工序、规模和车间布局,核算污染物排放总量,评估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共性工厂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的情形,应当组织环境影的后评价。
(六)严格污染物排放控制。共性工厂需提出有效的区域削减方案,确保环评及其批复文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区域削减措施在项目投产前落实到位,替代量原则上来源于镇街储备库。在可核查的基础上,每个共性工厂须整合我市辖区内10家或以上同类型的企业或其工序,被替代企业或工序的有关资料需在相关环评文件中列明,包括企业名单、原辅材料清单、工艺说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承诺书等。
(七)申请排污许可证。共性工厂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在申领排污证时主要填报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和自行监测要求等信息。
(八)探索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改革。将污染治理设施完善、环境管理规范的共性工厂作为我市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改革试点区域,对属于入驻共性工厂建设内容的单个项目实行分类处理:对仅涉及注塑或使用非溶剂型低挥发性原辅材料需编制报告表或需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单个项目豁免环评,直接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对需编制报告书的单个项目简化报告表,报告表不需开展专项评价;对需编制报告书(表)且需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报告书(表)环评文件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需编制编制报告书(表)且进行排污登记的,报告书(表)实行承诺制审批;对不需编制报告书(表)但需申领排污证的,按要求实行排污许可管理。
三、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染治理能力
(九)实施污水集中处理。共性工厂应以“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为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共性工厂内产生的废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对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设施工艺要求。
(十)采用高效废气收集措施和治理技术。规范建设工业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工程需满足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相关行业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采用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推荐的可行技术。
(十一)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共性工厂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配套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鼓励自建处理处置设施,依法依规对固体废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
(十二)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积极推动共性工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治理单位开展环境污染治理,签订环境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关系。第三方治理单位需开展治理能力建设,具备与提供服务项目相匹配的环境污染治理能力,配备专职的技术和现场运维人员。
四、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十三)严格治污设施运行监管体系。共性工厂应按有关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及环评文件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施及全过程智能监控设施,并实施联网监控。对产生废水的生产工艺,应当在进水端和出水端分别装有水表流量计。
(十四)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共性工厂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十五)健全信息公开和档案管理制度。共性工厂应建立环境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按照静态管理档案和动态管理档案分类分盒存放,做到“一企一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中涉及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内容的有关规定,通过当地政府网站、企业网站或公告等多种形式,定期公开环境管理信息,并及时更新企业入驻情况。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环境监管
(十六)属地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各有关镇街(园区)应针对本地产业发展特点和需要,合理布局,编制共性工厂发展建设方案,或在相关规划中编制共性工厂专章。方案或规划专章中应包含共性工厂的规模、数量、布局等内容,分析其环境影响和环境可行性,并在完成后以镇街名义抄送市生态环境局。鼓励国有企业、属地政府控股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投资建设共性工厂。属地政府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共性工厂安全风险隐患管控。
(十七)生态环境部门强化环境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共性工厂环评文件审批属地参与机制,在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和审查过程中,邀请属地政府参加现场踏勘和技术评估会,并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共同研究提出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生态环境部门对共性工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纳入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并将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共性工厂,依法暂停审批、备案新入驻项目环保手续。
附件2:
《关于进一步加强共性工厂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为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开展排污许可与环评有机衔接改革试点,落实《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巩固“散乱污”综合整治成效,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引导工业企业集聚集约发展,进一步做好我市共性工厂的环境保护工作,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共性工厂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
一、编制背景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环评源头预防、优化产业布局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我局严格项目准入,2018年12月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稿)》(东环〔2018〕295号),规定自2020年起不再审批工业集聚区外新建、扩建金属表面处理工艺和VOCs重点行业新增VOCs排放的项目(市重大项目除外)。2018年12月市政府印发《东莞市深化“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东府函〔2018〕229 号),要求按照“先停后治、疏堵结合、扶治并举”原则,对散乱污”工业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对认为经整合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集约化的原则限期整合搬迁进驻工业聚集区。为此,我局一直在推动镇街(园区)开展工业集聚区建设,但我市国土开发强度大,没有大片集中空闲土地建设工业集聚区。此外,全市镇村工业园区遍地开花,排污企业与集中居住区混杂,碎片化严重,缺乏统一集中的管理机构,难以整合成具有一定规模、统一管理、集中治污的工业集聚区。
对此,我局以问题为导向,一方面学习上级文件,如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中“对涂装类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如家具、机械制造、电子产品、汽车维修等,鼓励建设集中涂装中心,配备高效废气治理设施,代替分散的涂装工序”的有关举措;另一方面多次去我省具有共性工厂建设管理经验的中山市、佛山市调研学习,结合我市工业用地相对分散、镇街主导产业相对明显等特点,我局探索推进我市共性工厂有关工作。共性工厂是指面向某个产业领域提供生产加工的独立法人实体工厂,是将同一产业或同一地区企业的生产加工或某一特定环节聚集于该工厂,实行集中生产、集中治污的集约型生产模式,同时通过投入好技术和好设备进行集中治污,实现污染物减排。为落实“六稳”、“六保”工作部署,2020年8月我局优化调整了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逐步引导涉VOCs排放、涉水表面处理的建设项目进入共性工厂建设。此后,万卓培副市长多次提出要加强共性工厂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共性工厂建设的有关标准或指引。2021年6月市大气办《东莞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东大气办〔2021〕29号),提出加快共性工厂建设,制定出台共性工厂建设与管理的标准和规范。目前,我局已审批同意了8个共性工厂项目环评文件,还有多个共性工厂环评文件正在报我局审批。为防止我市共性工厂出现遍地开花、恶性竞争、市场垄断等问题,真正发挥共性工厂集中高效治污平台、为产业发展配套的作用,同时进一步明确共性工厂的环境保护要求,我局研究起草了本《意见》。
二、政策依据
2020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粤办函〔2020〕44号),提出在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专业园区内简化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内容。2020年9月,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49号),指出要帮扶小微企业做好环评工作,探索园区内同一类型小微企业项目打捆开展环评审批,统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单个项目不再重复开展环评。2020年12月,省政府《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号),在“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中提出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2021年6月,市政府《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东府〔2021〕44 号),提出鼓励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投资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引导涉水表面处理工艺的项目需进入专业基地或共性工厂。2021年7月,生态环境部环评司《关于落实〈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施方案〉试点工作方案》(环评函〔2021〕76 号),我市作为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
本《意见》是在上述政策的基础上,引导我市共性工厂健康有序发展,对共性工厂提出环境保护要求,为我市中小微企业环境准入提供平台,将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到共性工厂,并将共性工厂作为我市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区域,形式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全面推进实施排污许可制。
三、编制过程
在启动《意见》起草工作中,我局赴中山市、佛山市进行了调研座谈;2021年9月,形成初稿后征求了局内相关科室意见;10月初,征求了各镇街(园区)和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到茶山、东坑、谢岗、清溪镇与共性工厂建设单位进行座谈交流,经汇总收集各相关单位意见,现形成《意见》。
四、主要内容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制度衔接、试点先行的原则,着力共性工厂环境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的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共5个方面17条。
一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明确共性工厂的功能定位、选址要求及数量和规模限制。二是严格环境准入,落实排污许可制。要健全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探索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改革工作。三是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染治理能力。明确共性工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实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四是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明确共性工厂运行中的管理要求,防范环境风险,加强信息公开。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环境监管。明确属地政府主导作用,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环境监管。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中韩(化工)低浓度废气收集治理项目生物除臭装置采购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韩(化工)低浓度废气收集治理项目生物除臭装置采购(WZ20240229-5509-878-B1)招标人为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动力总成工厂新能源电池电驱基地VOCs废气治理设施采购标结果公告,吉林洁欣环保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19.8万元。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活性炭吸附脱附设备、催化燃烧CO设备等。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动力总成工厂新能源电池电驱基地VOCs废气治理设施采购招标公告,采购内容包含活性炭吸附脱附设备、催化燃烧CO设备等。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
北京印钞有限公司西区印刷废气(二期)治理项目公示中标候选人,埃尔博工业设备(北京)有限公司报价788万元排名第一。该项目招标内容为在北京印钞有限公司西区老工房楼顶采购安装一套废气治理设施,用于对老工房一层老丝凸印和新丝凸印排口废气进行深度治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设计、废气治理设施的采
中国印钞造币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发布北京印钞有限公司西区印刷废气治理重新招标公告,详情如下: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西区印刷废气(二期)治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招标人为北京印钞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印刷废气治理设备采购进行公开
日前,江苏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涉VOCs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重点如下:对照《活性炭吸附装置入户核查要求》,从设计风量、设备质量、气体流速、活性炭质量及填充量等六个方面进行现场核查。对于其中有一项或多项指标不达标的,要求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规范逐项整改,并给出整改期限。活性炭吸附装置应
日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新疆天智辰业化工有限公司VOCs深度处理装置技术改造项目(污水处理改造)招标公告。详情如下:【施工】新疆天智辰业化工有限公司VOCs深度处理装置技术改造项目(污水处理改造)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新疆天智辰业化工有限公司VOCs深度处理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日前,昆山市生态环境局向社会集中公布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详情如下: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震慑力和影响力,现向社会集中公布,一批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环境违法案件案例1:某汽配加工公司未按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案【案情简介】2021年12月9日、12月14日,执法人员对昆山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绿岛涂装中心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有关信息公示如下: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绿岛”涂装中心建设单位:安徽达瑞斯涂装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选址:淮南经济
目前,上海疫情防控形势持续稳中向好,社会各界积极筹备推进复工复产。为最大限度减小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帮助相关企业做好复工复产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处室指导下,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编制了企业复工复产环保技术指导手册。今天为大家带来系列一:废气治理设施
佛山市某公司在日常生产中为了“节省”生产成本,废气治理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且活性炭长期不更换,后续如何?案件详情2021年12月,南海区狮山镇生态环境部门在一次日常巡查中发现张某的金属表面处理企业配套的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打开活性炭箱后发现,活性炭已被粉尘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点方向、重点任务及预储备项目清单,认真谋划一批成熟度高、减排效益明显的项目申报入库,全力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的通知》(环办科财〔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工业企业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有关意见的函: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工业企业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有关意见的函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你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工业企业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的请示》(惠市环报〔2024〕17号)收悉。经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辽阳石化分公司三箱式RTO蓄热式氧化废气处理装置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阳石化分公司三箱式RTO蓄热式氧化废气处理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
2020年“两会”期间,生态环境部提出“注重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因时因地因事采取适宜策略和方法,有针对性地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十四五”以来,大气污染治理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的难度较以往明显上升。近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
江苏宿迁聚焦涉VOCs排放的人造板制造产业,以排污许可证为抓手,从源头减量、过程管理、末端治理等方面完善人造板行业排污许可证VOCs管控内容,采用量化管控方式,非现场+现场结合形式强化精准执法,探索出一套涉VOCs排放限值企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全过程监管机制。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落实〈关于构
北京市延庆区发布大气污染防治实施VOCs减排环保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补贴办法,对延庆区涉及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以及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企业开展VOCs深度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环保技术改造项目,按照改造项目竣工结算金额(不含税)的50%给予补贴。北京市延庆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VOCs减排环保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补贴
近期,温岭生态环境发布现对温岭市内涉及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或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艺的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核定。核定结果直接关系到后续排污权的有偿使用缴费,请企业认真审核,如有异议及时向技术人员提出,否则需企业自身承担相应责任。致VOCs排放企业的告知书根据台州市生态
为推动宝安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落实涉VOCs企业整治任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以下简称“宝安管理局”)根据“利剑七号”行动部署,积极推进2023年第三季度垃圾焚烧行业及涉VOCs排放重点企业专项执法行动。2023年8月至10月,宝安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发布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VOCs排放升级改造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南方环境有限公司预中标,报价2860.271万元。该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涂装厂房VOCs排放升级改造设备(60000m3/h,沸石转轮+CO)8套,预处理线VOCs排放升级改造设备(25000m3/h,RTO)2套,以及在线监测系统、旧设备拆除
2023年5月26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执法人员对南海区狮山镇某装饰材料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印刷、复合工序废气收集效果差,车间未密闭,部分有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现场由佛山市南海生态环境监测站在其生产车间出入口进行VOCs无组织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厂该单位无组织排放的废气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致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倡议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落实严格源头控制、加强过程管控、强化末端治理、实施精细化管理等减排措施。详情如下:致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各相关企业负责人:你们好!近年来,随着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存量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项目预算金额5452万元,中标供应商分别为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垃圾处理单价分别为:187元/吨、186.38元/吨。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441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存量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项目预算金额5452万元,中标供应商分别为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垃圾处理单价分别为:187元/吨、186.38元/吨。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441
4月15日,第13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开幕。展会期间,东莞市委常委、副市长邢文聚一行到访锦浪科技Solis展台参观交流,共同探讨全球贸易新机遇。展会上,锦浪科技Solis带来了面向不同场景的多款新品,包括面向工商业场景的三相高压储能逆变器,系列户用储能逆变器,以及大型地面逆变器。邢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4月15日,广东东莞石碣镇厨余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578.16万元,详情如下:项目概况石碣镇厨余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419000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4月8日,广东东莞高埗镇厨余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约736万元,服务期限为3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高埗镇厨余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东莞市利源有机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2024-2025年餐厨垃圾收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30.14元/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公示如下: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广东东莞清溪镇2024年-2027年环卫清扫保洁作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总预算金额为2.0956476005亿元,项目分为拆分为两个合同包,预算分别为86,767,786.24元和122,796,973.81元,均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清溪镇2024年-2027年环卫清扫保洁作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
项目概况: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存量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41900011-2024-00034项目名称:滨海湾新区存量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项目采购
项目概况:东莞市桥头镇中心区环卫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41900015-2024-00064项目名称:东莞市桥头镇中心区环卫清扫保洁及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2月29日,中国能建安徽电建二公司承建的东莞高埗电厂燃气热电联产改扩建项目3号机组汽轮机扣缸顺利完成。该项目是广东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保供电重点工程,扩建2台470兆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建成后,两套机组年发电量约33亿千瓦时,年供热量583万吉焦,社会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2月27日,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3×828兆瓦)1号机组燃机首次点火一次成功,为整机启动和后续并网发电一次成功打下坚实基础。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采用国内首台9HA.02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是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重点项目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