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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高明区排水设施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

2021-11-12 16:19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关键词:排水设施特许经营TOT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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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发布了佛山市高明区排水设施特许经营项目(杨和镇)。佛山市高明区排水设施特许经营项目(杨和镇)移交-运营-移交(TOT)特许经营权,因本项目需全额收购项目范围内排水设施所有权,获得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全额收购项目范围内排水设施所有权所需资金为377,285,566.78元,特许经营期为10年,无建设期,自双方确认的运营期起始之日起算。详情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佛山市高明区排水设施特许经营项目(杨和镇)已由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批准以移交-运营-移交(TOT)特许经营的方式开展特许经营权招标,招标人为经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佛山市高明区排水设施特许经营项目(杨和镇)移交-运营-移交(TOT)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2.2项目存量资产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排水设施特许经营项目(杨和镇)特许经营范围包括杨和镇的排水排污管网,其中雨水口约 3408 座,砌筑井约 2006 座,混凝土管长约 112 公里,混凝土渠道长约 2.46 公里。合计 114.46 公里。本项目范围内的排水管网设施情况详见本项目特许经营合同。

2.3特许经营模式

佛山市高明区排水设施特许经营项目(杨和镇)采用TOT操作模式,由通过本次招标确定的特许经营人全额收购项目范围内排水设施所有权,获得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内,授权特许经营人负责对排水设施(存量及新增)进行运营维护、新建、改扩建工作,并获得经营合理利润、投资收益回报以及可行性缺口补助政策支持。特许经营期满后,特许经营人将本项目范围内排水设施所有权无偿移交给杨和镇政府或其指定单位。

因本项目需全额收购项目范围内排水设施所有权,获得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全额收购项目范围内排水设施所有权所需资金为¥377285566.78元,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须保证在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30天内支付资产购置总费用的30%以获得本项目资产所有权,180天内支付完毕剩余收购款。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并处以违约金。

2.4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10年,无建设期,自双方确认的运营期起始之日起算。

2.5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佛山市高明区排水设施特许经营项目(杨和镇)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内,负责对排水设施进行新建、改扩建和运营维护工作,并获得经营合理利润、投资收益回报以及可行性缺口补助政策支持。具体招标范围以本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约定为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设施投资、运营、管理等相关经营范围。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3.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1 月1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缴交后不予退还。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 月2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12 月2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方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68号

联系人:罗先生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4室

邮 编:528500

电 话:0757-88212062

联 系 人:武先生、陈先生

邮 编:528200

电 话:0757-82556401-601

传 真:0757-82300722

电子邮件:757458959@qq.com


原标题:佛山市高明区排水设施特许经营项目(杨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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