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为扎实做好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郑州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我市重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强化移动源、工业源、扬尘源、燃煤散烧等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对,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省和郑州市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4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超过9天。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1.全面梳理排查全市“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严格落实政策要求,分类组织实施。对于存量项目,对标国内领先水平,强化节能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于在建项目,逐一评估检查,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不符合能效标准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对于拟建项目,统筹考虑能耗“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等因素,从严控制项目准入,严控钢铁、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等行业新建、扩建过剩产能项目,实施产能减量置换。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反排污许可制度的典型案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科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落实重点行业减排相关要求
2.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切实抓好全市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对碳素、陶瓷行业实施调控生产。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
3.加快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严控散煤复烧。持续开展散煤燃烧专项治理,重点排查农村、城乡结合部等散煤治理薄弱部位,打击非法销售、燃用散煤行为。对辖区内发现违规使用散煤的,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对乡镇(街道)进行量化追责。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散煤办)
配合单位:市科工信局、城管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加强“煤改电”用户电力供应保障,做好配套电网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清洁取暖用户温暖过冬,积极采用可再生能源供暖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荥阳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持续控制煤炭能源消费。2021年度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郑州市下达指标以内。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
7.实施锅炉、炉窑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全面开展锅炉、炉窑排查抽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依规处罚。采用氧化镁、氨法、单碱法、双碱法等脱硫工艺的,采用SCR脱硝工艺的,在秋冬季前要完成一次检修,确保稳定运行。加强燃气锅炉运维检查,确保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推动燃气锅炉取消烟气再循环系统开关阀,确有必要保留的,要设置电动阀、气动阀或铅封等方式加强监管。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配套旋风+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煤气锅炉应采用精脱硫煤气为燃料或配备高效脱硫设施。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扎实推进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8.加强涉VOCs企业检查。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完成一轮排查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排查情况开展检查抽测,对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全覆盖。2021年12月底前,对检查抽测以及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治理要求进行整治。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加快重点行业综合治理。2021年12月底前,完成52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机械制造等企业低VOCs含量涂料或油墨源头替代工作;完成42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工作;完成6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铝压延、制鞋企业高效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工作。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开展涉VOCs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对全市生产、销售涉VOCs产品的监督检查,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涉VOCs产品质量抽检不少于10个批次。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加强自动监控设施安装。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郑州市下达的涉VOCs单位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12.加快淘汰高排放车辆。以矿山和大型工业企业为重点,鼓励出台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含按非道路排放标准生产的非道路用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场内作业车辆淘汰更新政策。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2614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淘汰车辆要依法依规予以回收拆解,严禁已淘汰车辆在城市周边、农村等地区非法营运或进入工矿企业内部使用。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商务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3.加快推进新能源车辆替代工作。积极推进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场内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市新增水泥罐车、渣土车、轻型物流车、环卫车、公交、出租车、城市邮政快递、垃圾转运车等全部为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新增、更新公务车辆原则上全部为新能源汽车。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城管局、住建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4.开展油品和尿素质量抽查。建立非标油部门协作机制,参照成品油监管机制对内燃机燃料进行管理,坚决打击非标油品,对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等全环节加强监管,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2021年12月底前,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车船油箱实际使用柴油抽测力度,对发现的非标油问题线索进行追溯,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在乙醇汽油封闭推广区域销售非乙醇汽油行为。2021年12月底前,对5%以上的在营加油站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性抽测;国道、省道沿线在营加油站尿素质量进行监督性抽测。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商务局、应急局、交通局、农委、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5.加强在用车执法监管。2021年12月底前,组织开展国六排放标准重型燃气车专项检查,对后处理装置查验数量不低于注册车的80%,对80家重点用车企业安装门禁系统,累计安装110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场内作业机械、车辆超标和冒黑烟问题,2021年12月底前,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抽查450辆以上,做到施工工地、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控尘办、商务局、市场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
17.严格实施清洁运输。以重点行业及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大宗货物运输摸底调查,逐一核实铁路、管道等清洁运输情况,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重点行业大宗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一企一策”方案。2021年12月底前,全市煤炭清洁运输(铁路、管道、新能源或国六货车)比例达到70%,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8.加快联运方式转变。推进“内集外配”的城市物流公铁联运方式,研究制定支持铁路货物运输的碳排放政策,将具备条件的“公转铁”碳排放纳入地方政府评价考核体系,加大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力度。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强化秸秆禁烧管控
19.加强秸秆焚烧管控。严格落实辖区主体责任,推进“人防”“技防”结合,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加强执法监管,确保全市秸秆焚烧“零火点”。
牵头单位:市农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加强秸秆综合利用。2021年12月底前,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5%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加强扬尘综合管控
21.强化降尘量控制。细化降尘量控制要求,降尘量不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2.加强施工工地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八个百分之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制度,严格落实信用评价联合惩戒制度。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根据气象条件采取洒水、湿扫等方式,确保全市道路达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7%以上。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24.加强会商研判,精准预报污染过程。按照应急预案依法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牵头单位:市攻坚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5.实施差异化管理。根据国家、省绩效分级结果,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差异化减排,严禁“一刀切”。
牵头单位:市攻坚办
配合单位:市科工信局、控尘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6.加大重污染天气执法力度。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要充分运用智能监控平台,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超标排放、弄虚作假、未落实管控要求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攻坚办
配合单位:市控尘办、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科工信局、住建局、荥阳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7.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连续施工项目管理。对建成区内因存在安全隐患、施工工期有特殊要求(如供暖管网)、混凝土连续浇筑等原因,需在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连续施工的,市控尘办严格按要求进行审核,需使用新能源水泥罐车;渣土运输的需使用新能源渣土车。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作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的关键举措,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工作谋划,制定相应的专项方案,确保承担工作按时完成,同时,要坚决防止“一刀切”,不得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措施。
(二)加强监督帮扶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主要任务,精准、高效开展监督执法帮扶,对排放稳定达标、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企业严格整改,并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加强联合执法,在油品质量、煤炭质量、涉VOCs产品质量、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查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加大易发多发问题监管,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废气旁路管理情况、排污口设置情况、运行记录台账等开展排查,加强执法监测联动。重点查处通过旁路、废弃烟道等偷排直排,未安装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排污口不规范,台账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严格奖惩考核
市攻坚办每周要对各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进行排名,排名结果按照《荥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奖惩办法(修订)》(荥政办〔2020〕16号)执行。对新发现“散乱污”企业、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量化追责。
(四)加大财政支持
严格落实价格政策支持、财政政策支持;加大污染防治支持力度,重点保障污染减排、能力建设等重点领域。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激励支持企业实施治污减排,帮助企业降低治理成本。要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期间的物资保障工作,配备相应执法装备、防寒物资,做好使用人员的考勤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五)完善监测监控体系
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依法将涉VOCs和氮氧化物的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覆盖率不低于工业源VOCs、氮氧化物排放量的65%,对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对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问题要及时严肃查处。
(六)确保调度质量
市攻坚办根据工作任务实施周调度,各单位按要求实施周报制度。各牵头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将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于每周五(遇节假日为节假日前一天)报市攻坚办,每月29日前报当月工作总结,2022年4月3日前报送秋冬季攻坚总结。
(七)做好宣传引导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宣传力度,畅通社会工作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渠道,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公布信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等相关措施解读,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5月13日,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水泥窑氮氧化物超低排放环境治理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宁夏建材青水股份水泥窑氮氧化物超低排放环境治理项目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水泥窑氮氧化物超低排放环境治理项目项目标号:NXJC2025-006招标公告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第一批次)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STCC2500312398一、招标条件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第一批次)及相关服务,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
日前,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技改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新增一套SCR脱硝系统与现有SNCR系统组合形成SNCR+SCR脱硝系统,并对分布式控制系统(DCS)进行改造。项目总投资3540.76万元。详情如下: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技改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
5月9日,疆电(南疆)送电川渝特高压直流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克拉玛干沙漠新能源基地是国家规划建设的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之一,具备新能源资源转换成电力送出的条件。川渝地区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平台,是长江经济带的战略支撑,也是国家推进新
4月30日,第八届数字中国峰会在福州市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召开。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自主开发的“电力数据服务大气污染防治”数字化应用场景,以及配合公司数字化部打造的“电力看水资源管理(以电折水)”数字化应用场景受邀参展,吸引了众多关注。“电力数据服务大气污染防治”数字化应用场景深度挖掘电
5月8日,方大特钢动力厂65MW发电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发布。动力厂65MW发电两套220t/h锅炉采用中温SCR脱硝+高活性钙基干法脱硫工艺进行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的设计、设备供应、建筑安装施工、调试及相关服务总承包。详情如下:方大特钢动力厂65MW发电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
日前,国能山东公司石横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山东公司石横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一章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石横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405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
5月6日,播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SCR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资质要求(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建材行业甲级、建材行业(水泥工程)专业甲级、环保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中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满足其一即可。(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文件提出,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柳州、梧州、北海、防城港、贵港、玉林等市重点推进长流程钢铁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及清洁运输等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82个纳入我区钢铁行业超低排放
5月5日,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通过SCR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实现NOx排放标准降低到50mg/Nm及以下;通过窑头废气处理系统改造,实现粉尘排放浓度控制在10mg/m以内。项目总投资:4045.27万元。详
日前,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解烟气脱硫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对原有的200kA、350kA电解系列净化系统进行改造,增加烟气脱硫系统,使电解烟气污染物满足超低排放要求。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解烟气脱硫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125-ZB00125_0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遵义市·
4月27日,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均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好于“十四五”规划目标时序进度要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4年超90%。2025年将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
4月25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成都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都市202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对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了年
4月21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积极推进退役风电叶片、光伏组件等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原文如下:邯环〔2025〕1号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
4月9日,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发展,全力将我县打造成为黔南州首个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建设新型储能。加快电网工程项
4月7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
4月8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为规范和引导企业开展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推进挥发性有
近日,湖北省环境厅印发《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要点》。文件提出,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14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3家企业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动36家水泥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详情如下: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要点》的通知鄂环办〔2025〕10号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浙江省龙游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二期项目在在现有项目基础上,新增加1台热解汽化炉+1台二燃室+1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并建设相应的烟气净化系统,建成后新增150t/d的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公示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近日,临汾市政府印发《临汾市细颗粒物(PM2.5)三年达标攻坚方案(2025—2027年)》。文件提出,到2025年,临汾市区PM2.5年均浓度达到39微克/立方米以下。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细颗粒物(PM2.5)三年达标攻坚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在当今环保意识日益增强的时代,空气质量已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而一氧化碳(CO)作为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六项基本控制污染物之一,其治理工作正悄然成为环保领域的新热点。一氧化碳的来源广泛且排放量巨大,主要来源于冶金、化工等行业化石燃料的燃烧、垃圾焚烧以及汽车尾气等。近年来,随着我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2025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2025年3—12月全区不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其中提出,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印发《山东省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支持煤炭与煤电、新能源联营发展和优化组合,提升煤炭矿区多能互补水平。推动煤电行业减污降碳。严格落实《煤电行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实施方案》《限制高煤耗机组发电工作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小煤
5月8日,青岛啤酒(成都)有限公司与成都市温江城投顺源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会议室正式签署废水价值共享项目合作协议,温江生态环境局、温江区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出席并见证签约仪式。政策创新啤酒企业生产废水具有高浓度有机物、无毒害、可生化性极好的特点,其含碳量可成为污水
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环气候〔2025〕64号各相关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
北极星环大气网获悉,4月29日,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大重点行业低效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推动重点行业产能装备升级改造;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光能、水能、氢能等清洁能源发展,实施绿电替代,优化用能结构,到2025年非化石
作为广东省唯一且全国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产业园区,南沙开发区近年来将协同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着力点,充分结合自身产业特色、减污降碳工作基础、重大战略平台优势以及气候投融资等多试点融合发展,在产业变革、能源转型、政策优化与能力提升、绿色金融等关键领域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不断
日前,东营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方案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单位为山东碳中和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19万元。据悉,方案要求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东营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编制印发。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试点工作跟踪服务。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编号:SDGP370500000202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大覆盖范围(以下简称扩围)是加快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碳市场的关键举措。经国务院批准,钢铁、水泥、铝冶炼三个行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为二氧化碳(CO2)、四氟化碳(CF4)和六氟化二碳(C2F6)。根
绿色工厂拔地而起,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加速布局……作为海南自贸港的重要窗口,海口国家高新区大力培育以绿色为底色的新质生产力,降碳、减污、扩绿与经济增长协同推进,展现出绿色发展新气象。绿色园区建设引领发展2023年12月,海口国家高新区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首批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
碳足迹是用于衡量个体、组织、产品或国家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指标,是全面建设绿色低碳社会的重要基础。浙江嘉兴南湖区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连续三年蝉联美丽浙江考核优秀,上榜全省首批四星“无废城市”。一是数字赋能,搭建碳足迹数据平台。打通数据壁垒,建立覆盖面
4月7日,上海环境举办FAST新工艺采风活动暨上海环境无废建设宣讲会,上海环境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瑟澜,副总裁邹庐泉出席并致辞,董事会秘书董政兵主持会议。会上,上海环境正式宣布,公司联合同济大学共同研发的“飞灰炉内低碳协同减量和无害化处理工艺”(以下简称“FAST工艺”)获得生态环境部复
以规模扩张为特征的存量时代落幕,环保产业正经历着深度重构的“结构性变革期”:一边是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传统领域增速放缓,一边是资源化、碳捕集、智慧监测等新兴赛道资本扎堆;一边是中小企业举步维艰,一边是头部企业加速并购整合;一边是技术同质化企业面临系统性出清,一边是跨界资本强势入局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