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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21-12-08 13:5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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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管控生态空间

(一)严格实施两线三区管控

按照北京市相关要求,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硬约束,实施集中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生态控制区全域管控。生态控制区以严格的生态保护为目标,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严控开发建设,保障生态空间只增不减。

(二)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细化大兴区“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制定区级精细化管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三)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以生态协同示范区、蓝绿交织和谐区、大美景观新门户、城乡一体践行区为发展定位,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力推进绿色生态、绿色民生、绿色文化和绿色支撑体系建设,不断优化“一轴、两带、两组团、绿廊相连、节点镶嵌”的园林绿化总体布局。其中,“一轴”是绿色南中轴;“两带”是构建永定河生态文化带和东南部森林湿地生态带;“两组团”:围绕大兴区中心城区与临空经济区开展造林绿化,增强区域生态功能,打造南北呼应的生态组团。“绿廊相连”:充分发挥道路绿网、区域水网的串联作用,连通园林绿化重要节点,形成全民共享的生态网络。“节点镶嵌”:全面提升郊野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公园品质,积极开展城市森林公园、专项公园、社区公园、小微绿地建设。

(四)强化重要生态空间监管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成勘界定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要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和勘界定标,做好生态保护红线与自然保护地的衔接。严格人类活动管控,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优化自然保护地体系。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在现有的大兴古桑国家森林公园、大兴长子营湿地公园、大兴杨各庄湿地公园的基础上,通过补充完善、整合交叉重叠和归并相邻、依法依规调整范围等方式,到 2025 年,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强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管控。落实北京市相关自然保护地制度,实现大兴区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信息的台账化管理。从生态环境状况与管理状况两个方面,开展自然保护地的保护成效评估,为优化自然保护地体系提供科学支撑。

二、推进生态建设与修复

(一)扩大绿色生态空间

推进平原林地的建设和养护,按照新一轮百万亩造林要求,并结合新机场建设、永定河生态恢复等国家大型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平原区林地建设,在面积 20 公顷以上的森林斑块中,划定 1 公顷以上的生态保育小区;加强区域北部绿化隔离带建设,以北京市现有规划的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为主体,以城市公园、郊野公园等多种形式,建成大兴与中心城区之间的绿化隔离带。借助西红门、旧宫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黄村、瀛海、青云店等城乡结合部功能疏解的契机,推进腾退建绿和拆迁建绿,大幅提高绿色空间总量。积极推进区域南部国家森林湿地公园建设,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以市域规划的环首都公园环为主体,加强与河北廊坊等地共同规划,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等多种形式,建设跨区域的森林湿地公园,形成区域之间的生态隔离空间。

(二)优化城区绿地系统

拓展城区绿色空间总量。以新媒体基地北区、生物医药基地、京南物流园等为建设重点区域,利用拆迁腾退、废弃地和边角地改造、附属绿地公园化改造等契机,采取腾退建绿、挖潜增绿、见缝插绿等多种方式,开展小微型绿地、口袋绿地、代征绿地建设。在适宜地段开展立体绿化和屋顶绿化,推进社区绿化、阳台绿化和单位庭院绿化,多方位拓展城区内绿色空间。优化城区绿色空间布局,优先在现有绿地服务盲区内开展绿地建设,建设服务居民健身休闲和绿色出行的城乡“健康绿道”,显著提升城区绿地服务范围。提高城市绿地生态功能。城市绿地建设要从注重景观美化功能转向注重生态功能,提高绿地在缓解大气污染、热岛效应、滞纳粉尘、提升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作用。

(三)加强河流湿地建设

对接国家、北京市永定河建设规划,围绕打造溪流、湖泊、湿地相连通的大型河道公园的目标,积极推进永定河(大兴段)森林湿地景观建设。推进凉水河、凤河、新凤河及其他小流域湿地和杨各庄、南海子湿地的恢复和建设。推进大兴国际机场滞洪工程,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基础上,同步营造机场周边的生态景观,促进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的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加强念坛公园、团河行宫等湿地的生态保护、修复与建设,系统开展小型水体近自然修复工程,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四)充分发挥农田生态功能

实施生态农业系统工程,控制面源污染;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实施秸秆还田,减少农药、化肥及生活污水对土壤、食品和水源等的污染;推动景观田建设,发挥农业生态功能,利用农田作为限制城市扩张以及不同生产空间之间的隔离区,发挥农田生态系统在生态隔离、环境净化等方面的功能。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一)全面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

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掌握生物多样性状况。按照市级部署,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物种,建立生物多样性固定观测样点和样线,逐步建立生物多样性长期观测网络,掌握全区生物多样性动态变化情况,为生物多样性的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二)加强全区生物多样性恢复

以百万亩造林区域为重点,充分调查生态建设建成区域,针对可能存在的树种选择不合理、林分较为单一、管护不足等问题,营建森林生态保育小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育小区,注重提高公园绿地生物多样性,做好动物栖息地构建、生境保护和小微湿地的建设,配植食源植物、蜜源植物,适度留野,结合雨洪蓄滞建设小微湿地,为野生动物提供食物、水源和隐蔽地。

四、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一)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编制《大兴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对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和北京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全面分析大兴区目前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存在的短板。重点针对大兴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较低的现状,以提高植被覆盖度和增加生物多样性为重点,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引领作用

把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载体,不断发挥创建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生态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推进绿色发展,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第六章 严加防范环境风险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分类防治噪声污染,加强辐射安全监管,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和极端气候事件预警响应能力,努力保障环境安全。

一、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坚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 2025 年,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水平大幅提升,无害化水平保持良好,资源化处理率显著提高。

(一)大力提高垃圾分类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实施办法,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执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制和全民参与机制。总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经验,巩固示范片区创建成果。加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分出率,达到减量、资源化再利用的目标。探索全流程“互联网+”模式,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精细化管理。规范小区再生资源投放站点,引入第三方企业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中,逐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将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项目纳入安定循环园区建设,实现资源化、无害化。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坚持“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模式,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二)全面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规范再生资源回收源头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整合个体回收人员,建设统一、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鼓励从事垃圾分类的企业兼营再生资源回收业务。采用 APP 预约回收、上门回收等方式,最大限度方便市民交售可回收资源。

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源头计量统计系统。推进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探索建立以销售企业为主、回收企业为辅的废旧电器电子回收体系。

(三)确保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

提高危险废物收集和处理处置能力。加强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建立危废集中收集站,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分类统计收集、按年申报登记制度。提高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环境管理水平和无害化处置能力,引进危险废物回收利用技术,对危险性废物进行集中处理和处置。

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精细化。实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危险废物重点单位环境风险分级管理。加强危险废物自行处置设施监管。开展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年度环境状况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核发经营许可证的重要依据。建设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对重点产生单位、集中处置单位,实现监管工作信息化。严格危险废物执法监督,深化行刑衔接,充分发挥“环保+公安”协同合作、联动办案优势,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专栏 5 安定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依托安定填埋场,高标准建设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发展循环低碳经济,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打造集焚烧、生化处理、粪便、污泥等再生资源分拣及其他垃圾处理为一体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它是北京南部唯一一个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主要承担本区及新机场地区,以及东西城南部地区的生活垃圾、粪便、污泥、建筑垃圾处理和再生资源集散的任务。

二、分类防治噪声污染

调整《大兴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以交通噪声和生活噪声防治为重点,分类防治噪声污染,到 2025 年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在 70 分贝以下,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在 55 分贝以下。

(一)加强交通噪声污染管理

加强公园、医院、学校及居民区等敏感区域的噪声监测,设置禁止鸣笛区;重点整治林校路、京开辅路、黄村西大街等超标路段,完善交通干线隔声设施,逐渐增加达标路段;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建设,对声环境敏感的路段建设声障。新建道路,采用低噪声路面材料,减少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启动大兴国际机场飞机噪声环境标准适用区划,完善机场周边地区飞机噪声监测网络。

(二)社会生活噪声

对超过排放并影响居民生活或健康的固定声源进行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商业等噪声污染源的控制管理严格落实限期治理制度。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制造超标噪声且扰民的行为,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报告镇街综合执法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开展绿色社区创建,由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组织物业服务单位等,解决社区内电梯、水泵、变压器、供热制冷、通风等公用设施设备噪声问题。

(三)严格控制施工噪声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标准》(GB12523-90),对在建的施工工地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强化工地施工机械监管,严格限制夜间施工作业。在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地,逐步推行安装具有噪声自动监测功能的设备,实时显示噪声监测数据。

(四)完善噪声管理协调机制

继续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管、交通等部门分工负责、联防联控的噪声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发动居委会、村委会等组织协助开展居住区噪声问题监督管理。

三、防范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风险

(一)强化辐射安全过程监管

严格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辐射类项目审批事项办理,加强对辐射工作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使全区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持续安全受控,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管理科学、规范,辐射环境安全风险不断降低,辐射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

(二)提升辐射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辐射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辐射反恐应急培训与演练,提高分析研判、措施建议、舆情应对等能力,确保突发事故及时响应,提高实战应对能力。加强隐患排查,建设一支拉得出打得赢专业素质过硬的队伍。加强隐患排查构建联防联动体系,保障全区和市重大活动期间辐射环境安全。做好电磁科普宣传工作,消除市民对于电磁辐射疑虑,加强涉电磁环境管理方面信访投诉办理能力,持续做好信访投诉工作。

专栏 6《大兴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

声环境功能区的调整和划分是环境噪声执法、建设项目管理、噪声污染源治理的重要依据。机动车行驶数量逐年增加,人口逐年增多,黄村新城西片区建设施工等均是大兴区噪声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 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 54.9dB(A),达标率 73.1%。因此,需在《北京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兴政发[2012]42 号)的基础上,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和《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技术细则》(京环发[2012]255 号)的要求,调整大兴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为环境噪声执法、污染源治理等提供依据。

四、加强环境应急保障

(一)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指挥调度,建成覆盖各工业园区级重点单位、重点风险源的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加强应急管理和处置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演练,健全快速、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和突发环境事件、辐射事件应急抢险机制。全面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完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方法和设备。

(二)加强极端气候事件预警响应

评估重点领域受气候变化影响和脆弱性,统筹考虑交通、市政、生态要素,减缓或降低自然灾害和环境变化的影响,提高大兴区应对极端气候的响应能力。

第七章 全面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落实《北京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一、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的要求,制定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区和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将环境保护作为基本职责,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的生态环境工作负责,综合执法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推进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治理。

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督查区级部门和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评价,强化碳排放控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推行约束与激励并举的管理制度,提高排污企业单位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鼓励排污单位自觉加强环保制度建设,加大治污减排力度,保护生态环境。重点排污企业单位应全面加强污染治理,及时公开污染排放监测结果等环境信息,鼓励其他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三、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以提升公民环保素养为目标,创新环境宣传教育模式,创建环境教育基地,建设生态环境市民主题教育基地,全面、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构建全民参与的工作体系,建立“点线面”宣传工作格局,提高民众的参与度和知晓度,逐步增强公众环境意识。“点”是以青少年、农村百姓为重点。在青少年层面,积极争取区级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名额,推动环境教育逐步覆盖全区学校。在农村层面,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组织百姓参与增绿减污共同行动、生态环境系列活动,提高环境保护责任感和认同感。“线”就是建立生态环境主题公园带。打造黄村公园生态环境教育基地样板,在全区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生态文明建设良好氛围。“面”就是建立大宣传工作格局。建立以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主题活动、委办局和镇街特色活动、全区上下共同行动的宣传工作格局。

四、健全环境治理监测监管体系

提升大气、水、土壤、噪声等主要环境要素的监测能力,推动生态环境监测从单一的污染物指标监测向多方位的生态系统监测、生物群落监测、污染生态监测等生态环境监测的发展,尝试开展重点领域重点河流生物多样性监测、人工湿地专项监测等。加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精准监测,增设监测站点。

强化多部门联动监管、联合执法,生态环境、公安、城管执法、质监、工商等部门依据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问题执法检查方案,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各镇街的督导检查。加强区域联防联控,落实《北京市大兴区河北省廊坊市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建立突发环境事件联动响应机制,联合执法、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等。

五、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信用体系

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企业环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大兴区关于推进企业绿色发展构建绿色信用体系的实施方案》,在区级层面建立“绿色信贷+审批优先”“绿色信用企业+分级管理”等机制,以政策引领绿色发展,加快辖区产业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绿色产业发展氛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管领导。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分年度制定规划任务实施计划和工作目标,确保规划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逐级分解并推进实施规划相关任务,对年度工作方案分解的各项任务要限期完成,定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并向社会及时公布。发挥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确保工作稳定扎实推进。

二、强化科技支撑

充分发挥科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继续加强生态环境类科学研究,围绕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和关键技术等,组织科学研究,发展高效、前沿科学技术;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手段,充分发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作用,推动“互联网+监管”,提高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化、智慧化、精准化水平。

三、保障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逐年有所增长。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发挥金融部门、企业、社会等多渠道资金的作用,支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各项工作。运用市场化运作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环保项目建设,发挥资金合力。

四、深化交流合作

加强与通州、房山、丰台以及河北廊坊、霸州等相邻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进行联合执法、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等。加强大兴区与国内先进地区以及国际环保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合作交流,积极引进先进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推进污染治理、生态建设、设施共享、环境管理、科技发展等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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