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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标*为2020年预计数。②[]内为累计值。③具体目标最终以国家分解任务为准。
三、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一)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系列行动方案。锚定2030年前全省碳达峰目标,加强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科学编制全省碳达峰行动方案以及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推动重点区域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分批推进各地区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济南、青岛、烟台、潍坊4个国家低碳试点城市要加快达峰进程,支持日照、滨州2市开展重点领域降碳示范。鼓励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等重点产业平台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鼓励国家低碳工业园区率先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推进重点行业企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推动主要碳排放行业梯次达峰,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按照国家部署,力争提前实现达峰。鼓励大型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碳减排示范工程。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降碳创新行动。
(二)深入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审查涉“两高”行业的有关综合性规划和工业、能源等专项规划环评,以“两高”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规划环评应增加碳排放情况与减排潜力分析,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建立“两高”项目存量、在建、拟建三张清单,加快分类处置。严把“两高”项目环评审批关,新建(含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环保节能改造、安全设施改造、产品质量提升等未增加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除外,下同)“两高”项目,必须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符合国家、省产业规划布局和园区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
实施“两高”项目产能监测预警,深入分析全省存量、在建项目产能及市场供需状况,对产能过剩或预期过剩的重点行业项目给予预警提示,并依法依规实行限批。新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已建成投产项目要加大改造升级力度,确保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探索开展重点行业碳强度分类管理,建立平均先进碳排放对标机制,发布重点碳排放行业和主要产品平均碳排放强度,引导高于平均水平的企业对标排放。
加快壮大“十强”现代优势产业。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产业为重点,壮大发展新兴产业,构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2025年年底前,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7%以上。推动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等传统产业优化提升,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整体跃升。聚焦氢能与储能、量子信息、类脑智能、基因技术、深海极地、空天信息、极端环境新材料、未来网络等前沿领域,加强技术多路径探索、交叉融合。
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产业。发展节能锅炉及余热余压利用技术和装备,发展高效内燃机,提升节能电机及拖动设备技术水平,发展高效节能电器及照明设备。做大做强水处理、大气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环境监测、低碳发展、固废资源化利用及处置等技术装备。推动节能环保智能化建设。加快节能环保产业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等重要节能环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增强智能制造装备供给能力。
(三)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深入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推动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以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满足能源消费增长需求,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2025年年底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提高到19%左右。
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进一步优化化石能源消费结构。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2025年年底前,煤炭消费量下降10%左右。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新建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加快现役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积极推进供热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加快工业余热在城镇供热的规模化应用。多措并举、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减少非发电用煤比例,重点削减中小型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民用散煤与农业用煤。合理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2025年年底前,天然气消费比重分别提高到9%。
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以海上风电、光伏发电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协同化发展,2025年年底前,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9000万千瓦左右。实施核能积极有序开发利用行动,2025年年底前,在运在建核电装机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左右;实施天然气供应提升行动,天然气综合保供能力达到400亿立方米以上;实施“外电入鲁”提质增效行动,接纳省外电量达到1500亿千瓦时以上,力争达到1700亿千瓦时左右,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
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打造能效“领跑者”。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提升数据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础设施能效水平。
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多措并举提升清洁能源消纳能力,提升电网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沂蒙、文登、潍坊、泰安二期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积极推动枣庄山亭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前期工作;适度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建设高度智能化的电力调控体系;鼓励储能推广应用,提升需求侧响应能力,建立源网荷储灵活高效、协调互动的电力运行体系。
(四)不断深化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坚决淘汰落后动能。坚决淘汰碳排放量大的落后产能和生产工艺。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推动“淘汰类”生产工艺和产品退出。精准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依据环保、安全、技术、能耗、效益标准,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
实施钢铁行业低碳循环发展。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推进存量优化,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建设“日临”“莱泰”两大钢铁产业基地,推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胶济沿线城市钢铁产能应退尽退,提升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促进工艺流程结构转型和清洁能源替代,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工艺,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2025年年底前,沿海钢铁产能占比达到70%以上,废钢在钢铁原料中占比达到30%左右。
推进建材行业原、燃料低碳化替代。加强产能置换监管,加快低效产能退出,严禁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通过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减少煤炭消耗。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2025年年底前,除特种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产线外,2500吨/日及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整合退出。
加快有色行业用能转型和循环再生。严禁新增电解铝产能,稳步推进电解铝产能向省外转移。推进有色行业清洁能源替代,完善废弃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分选和加工网络,提升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余热回收水平,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2025年年底前,电解铝吨铝电耗下降至12500千瓦时左右。
优化石化化工行业产品与能源结构。严格执行炼化产业产能置换比例,确保炼油产能只减不增。严格项目低碳准入,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不再新建未纳入国家规划的石化和煤化工项目。鼓励以电力、天然气等替代煤炭,多措并举减煤降碳。促进石化化工与煤炭开采、冶金、建材、化纤等产业协同发展,加强炼厂干气、液化气等副产气体高效利用。鼓励企业节能升级改造,推动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2025年年底前,化工行业单位能耗销售收入提高到3万元/吨标准煤。
提升工业企业绿色化发展水平。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强数字信息技术应用。提高铸造、有色、化工等行业的园区集聚水平,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着力提高工业园区绿色化水平。推动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建设绿色微电网,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针对重要外贸产品探索建立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踪体系,鼓励引导外贸企业推进产品绿色环保转型。
(五)大力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建设
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探索发展低碳建筑。稳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同步推进绿色化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逐步开展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农房节能改造。2025年年底前,全省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5000万平方米。
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健全完善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机制,确保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以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积极发展星级绿色建筑。加强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等政策支持,推动高品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2025年年底前,全省累计新增绿色建筑面积5亿平方米。
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应用太阳能系统,倡导实现建筑供电、供生活热水、供暖和供冷等综合利用。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积极推动清洁取暖,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2025年年底前,城镇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推动实现全过程绿色建造。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积极打造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大力推广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不断提升部品标准化水平。加快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积极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
(六)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构建
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推进工矿企业、港口、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内河航道网建设,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运输为主的格局。支持砂石、煤炭、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水泥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加快构建覆盖全省的原油、成品油、天然气输送网络。2025年年底前,沿海主要港口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运输方式比例达到70%以上。
推动各类运输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除保留必要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车辆外,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占比100%,新增和更新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占比80%。2025年年底前,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20%左右。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加快淘汰老旧运输船舶,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京杭运河、小清河复航水运优先应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开展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范应用。
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发展高铁快运等铁路快捷货运产品。建设内陆“无水港”,推动沿黄城市共建海铁联运中转基地,建设一批集装箱海铁联运示范项目。鼓励济南市和青岛市构建“外集内配、绿色联运”的公铁联运城市配送新体系。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继续推进绿色交通试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
专栏1:结构调整推动二氧化碳排放控制重点工程
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工程。(1)在建材、化工、印染等领域实施8—10个产业集群绿色化改造工程。(2)以钢铁、焦化、建材、化工、包装印刷、石油开采、纺织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实施100个左右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项目。(3)创建80个左右国家级、省级生态工业园区。
煤炭消费压减工程。(1)淘汰全部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淘汰97台总装机容量209.05万千瓦火电机组。(3)完成800万户农村地区散煤替代任务。(4)在淄博、枣庄、烟台、济宁等市实施20个燃煤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替代改造项目。
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工程。(1)建成半岛南首批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2)建成东营利津、垦利、河口,潍坊寿光、滨海,滨州沾化、无棣、北海等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3)在济宁邹城、曲阜、嘉祥、鱼台,泰安新泰、肥城,菏泽郓城、单县、巨野,枣庄滕州等采煤沉陷区建设“光伏+”基地。(4)建成荣成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国和一号示范工程。
铁路专用线建设和柴油货车淘汰工程。(1)新(改)建水发国际物流铁路专用线、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等16条铁路专用线。(2)淘汰50余万辆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完成国家下达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运营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七)持续强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
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改造。推进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制定公共机构低碳引领行动方案,明确碳达峰目标和实现路径,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量统计。加大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力度,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鼓励公共机构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公共机构优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大支持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利用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鼓励公共机构与社会共建共用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
开展公共机构绿色节约行动。实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巩固提升省级机关和济南市、青岛市、泰安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成效,其他市全面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绿色办公,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带头采购节能、低碳、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2025年底前省级、市级、县(市、区)级党政机关80%以上单位达到创建要求。
(八)有效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能源活动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严格执行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加强煤层气、油气系统甲烷控制技术产业化及推广应用,提高利用效率和监测技术水平。2025年年底前,能源领域甲烷排放得到控制,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率和油气放空气回收利用率有效提升。
控制工业生产过程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强化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管控,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原料替代、过程消减和末端治理等手段,减少工业生产过程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落实《基加利修正案》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氢氟碳化物排放控制力度,继续推动HFC-23的销毁工作。持续开展氢氟碳化物淘汰工作,在青岛市制冷维修行业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城市示范的基础上,逐步将淘汰工作推广到全省。积极推广增温潜势值较低的氢氟碳化物制冷剂替代产品生产和使用。推动硝酸、己二酸行业改进生产工艺,加强化工尾气收集和处理,显著减少氧化亚氮和含氟气体产生。建立健全电力系统六氟化硫管控政策和相关排放控制标准,进一步加强六氟化硫的回收和利用。
控制农业活动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加强农机农艺结合,优化耕作环节,实行少耕、免耕、精准作业和高效栽培,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加快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应用,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选育绿色优质品种,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有效控制农田甲烷排放。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控制畜禽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废弃物处理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推行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收转运体系。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残渣无害化处理后制作肥料。提高垃圾焚烧处理固体废弃物的比例,加强造纸、化工、食品等行业污水处理以及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加强含氟气体产品处置过程中相应气体排放控制和转化、回收、再生利用、销毁处置。
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政策和路径研究。在济南、青岛、烟台、潍坊4个国家低碳城市试点率先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政策和路径研究。逐步摸清能源活动、工业生产、农业活动和废弃物处理领域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底数,探索建立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制目标和减排潜力测算方法。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的相关政策,推动建立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核算监测体系。加强能源活动和废弃处理甲烷控制技术、工业生产氧化亚氮和含氟气体控制技术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制技术研发和应用。
(九)着力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按照资源环境承载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空间结构,优化农业、生态、城镇三类空间功能布局,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空间的占用。构建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核心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推动森林碳汇能力提升。加快鲁中南和鲁东山地丘陵区两大生态屏障建设,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开展人工造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林业建设,实施荒山绿化、低效林修复和森林抚育经营等一批林业重点建设工程。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有序开展森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实施城市增绿和绿化品质提升工程。推进城镇庭院绿化建设,倡导农村地区开展庭院绿化。推动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完善平原农田防护林体系。
增强和修复农田、湿地碳汇。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土壤改良、退化防治与修复,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研发应用增汇型农业技术,提升生态农业碳汇。强化湿地用途管制和利用监管,合理划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范围,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加强黄河三角洲、南四湖、东平湖、弥河等重要湿地保护。2025年年底前,全省湿地保护率达到60%以上。
加快发展海洋碳汇。实施滨海湿地固碳增汇行动,开展典型滨海湿地蓝碳本底调查工作,推进盐沼生态系统修复,增加海草床面积、海草覆盖度,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探索以近海海洋牧场和深远海养殖为重点的现代化海洋渔业发展新模式,高水平建设海洋牧场示范区。开展滨海湿地、海洋微生物、海水养殖等典型生态系统碳汇储量监测评估,探索建立蓝碳数据库。建设海洋碳汇院士工作站、海洋负排放研究中心、黄渤海蓝碳监测和评估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强海洋碳汇技术研究。
专栏2:海洋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
河口海湾生态保护修复工程。(1)推动恢复小清河口、支脉河口牡蛎礁典型生境,清理整治互花米草。(2)在贝壳堤岛海洋自然保护区实施保护区历史遗留问题分类整治,清理非法占用保护区的围填海项目,恢复修复滨海湿地面积。
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1)以荣成大天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桑沟湾、双岛湾、海州湾等海湾为重点推动海藻场或海草床养护培育。(2)以莱州湾潍坊段等沿岸海域为重点,推进柽柳林建设。(3)加强滨州贝壳堤岛潮间带贝类生物资源养护。(4)在庙岛群岛推动海藻场养护培育,实施渔业资源恢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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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度“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中,鞍山市政污泥资源化处置项目以其显著成效与创新实践,成功入选首批“无废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推荐案例,标志着该项目在推动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也为全国范围内“无废城市”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与示范引领。使命担当创新发展为落实《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11月13日印发《深圳市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标杆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包含大气环境治理领域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标杆项目、污水治理领域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标杆项目、固废综合治理领域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标杆项目、建筑领域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标杆项目、能源领域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标杆项目、交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生态环境部公示2023年“无废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首批推荐名单,共评选出36个案例作为首批“无废城市”建设减污降碳推荐案例,包括工业固体废物领域6个、危险废物领域5个、农业固体废物领域5个、生活垃圾(包含厨余垃圾)领域9个、再生资源领域6个,建筑垃圾和其他固体废
9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郭芳,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董保同出席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全文实录如下:新闻发布会现场(刘健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8月26日发文,征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聚焦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生态建设等领域,涵盖大气、水、土壤、固废等各类污染要素,征集区域、产业园区、企业、公共机构等减污降碳实践以及专业机构减污降碳技术解决方案等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市生态环境局关
在连云港市,污水处理厂穿上了“光伏”外衣,“光伏+污水处理厂”模式的出现,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供了新思路。据了解,光伏发电已经成为最具有经济性的发电能源之一,污水处理厂本身也具有相应的应用优势,光伏发电项目利用污水处理厂的屋顶、沉淀池、生化池等,在其上方加装光伏板有得天独厚的空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售电公司2024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参评主体包括参与2024年山东电力市场交易的售电公司(已注销退市售电公司不做评价)。本次信用评价指标包括售电公司的场外指标、场内指标。其中场外指标包括售电公司的财务状况、个人信用和社
日前电价是电力市场中的重要指标,其波动受供需关系的直接影响。本文以山东省电力市场为例,分析了竞价空间在电价形成中的作用,并提出了一种基于相似竞价空间的分段函数拟合方法,用于预测日前电价。通过相似度筛选历史数据,并结合分段拟合方法,构建了竞价空间与电价之间的非线性关系模型,为电价预
2025年3月12日,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与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在北京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华能核电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潘风国与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姜鹏进行会谈并见签。华能核电公司副总经理孙杉与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史本天分别代表双方签约。潘风国对姜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3月12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2025年度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名单》,其中包括:国电投核能总部基地及清洁能源研发中心项目、国家能源集团国华半岛南U2场址海上风电一期项目综合运维检修中心项目、基于数能融合的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即墨区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山
3月12日,山东烟台新建八角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报价:4.21元/m,融资利率:2.9%;第二中标候选人: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西格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注销的公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要求,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西格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注销的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至
3月12日,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绿能有限公司除尘器布袋集中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采购规模合计161.716万元,其中一标段合同估算价约132.31万元,二标段合同估算价约29.406万元。合计采购除尘布袋5870条。详情如下: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绿能有限公司除尘器布袋集中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条件为
3月12日,山东济宁经开区公布2025年3月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表。
3月12日,山东能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伟带队分别拜访了中国大唐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与三大发电央企主要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在大唐集团,李伟希望双方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拓展能源保供、资源开发、物流运输、项目合作等空间,共同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巩固互惠共赢合作关系
3月12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吕军,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张传江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伟举行会谈。双方就深化战略合作进行友好交流。中国大唐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王海腾;山东能源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张若祥,副总经理、总审计师茹刚参加会谈。吕军、张传
3月12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温枢刚在集团公司总部会见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伟。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郝金玉,山东能源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张若祥,副总经理、总审计师茹刚参加会见。温枢刚对李伟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感谢山东能源集团长期以来对中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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