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能源局 山东省海洋局八部门印发《山东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所称环保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全省环境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等工作的相关资金,分为环境污染防治资金和节能减排资金两大类13个小类。详情如下:
山东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在环保领域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财资环〔2020〕1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保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全省环境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等工作的相关资金。
第三条 环保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能源、海洋等省级业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管理。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环保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对支出政策进行审核,牵头预算绩效管理,拨付下达资金等。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提出环保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和具体执行,研究制定环保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和任务清单,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对支出进度、使用绩效以及专项资金安全性、规范性负责,对省本级资金负主体责任,对对下转移支付资金负监管责任。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按照省级有关要求,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梳理申报项目并实施动态调整,具体实施资金绩效管理,加强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
第二章 预算编制和执行
第四条 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提前做好项目申报、评估论证、年度资金需求测算等工作,确保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全部按规定纳入项目库,所有项目均应细化明确至具体项目名称、年度资金额度和项目实施主体,按轻重缓急排序,实现定期更新和滚动管理。
按照省级预算编制有关要求,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研究提出环保专项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安排建议,确定资金绩效目标和年度任务清单,在规定时限内将相关信息纳入省级预算管理系统,向省级财政部门提报预算申请。预算编制中,对于中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支出要应编尽编,不留“硬缺口”。
省级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编制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对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提报的资金预算进行审核,综合考虑支出政策、资金需求、财力可能、上年绩效等因素,研究提出年度预算安排建议,按程序报省人大审议批准。
第五条 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拟通过环保专项资金安排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支出预算时,应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省级财政部门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财政重点评估,审核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或绩效评估结果为差的政策和项目,一律不得列入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
第六条 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健全绩效目标编报机制,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组织所属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绩效目标,作为申请预算和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应编报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整体绩效目标,按预算编制管理程序报送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对各市、县和项目实施单位编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
第七条 环保专项资金实行任务清单管理,明确每项任务的具体支出事项、资金规模、绩效目标等内容。根据任务内容不同,划分为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允许市县在完成约束性任务基础上,将剩余资金统筹使用。
对环保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省级保留审批权的项目以及大额资金分配和重要项目安排情况,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应报分管省领导同意后实施。
第八条 加强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统筹使用,在符合中央资金管理规定前提下,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时,应将中央环保领域相关资金纳入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框架统筹安排。
第九条 环保专项资金预算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以及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内的项目,资金使用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编制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第十条 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专项资金年度预算规模和任务清单,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对省本级支出资金要明确到具体项目,纳入省级部门预算,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批复下达;对下转移支付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方式,合理确定分配因素和权重,并重点向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等财力薄弱地区倾斜。
第十一条 环保专项资金任务清单及分配方式:
(一)环境污染防治资金
1.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及污染防治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地节能减排,大气、水、海洋、土壤、重金属、农村环境整治、固废与化学品、放射性废物、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环境重点领域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以及保障信息化监控设施、执法能力建设等支出。该项资金具体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修改〈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财资环〔2020〕28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海洋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的通知》(鲁财资环〔2020〕29号)等相关政策确定的分配办法安排下达。
2.环境监测和监管执法能力提升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全省环境监测和监管执法工程建设及设备系统运行维护,支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规划、标准制定评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环境监管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等支出。该项资金以项目法分配为主。
3.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资金。主要用于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支出。该项资金根据工程投资额、任务量、财力状况和绩效管理等因素,采取因素法分配。
4.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资金。主要用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点任务开展。其中,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补偿资金,根据山东省与河南省补偿协议约定和确认结果清算拨付;黄河流域湿地保护资金,根据各市湿地面积等因素,采取因素法测算分配。
5.清洁取暖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开展清洁取暖工程建设支出。该项资金根据省下达各市的任务量和补助标准等因素,采取因素法测算分配。
6.海洋生态保护和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海域海岛管理、海洋观测监测和预警预报、生态灾害防治、海洋产业发展和经济运行监测等海洋强省建设支出。该项资金结合省级海洋主管部门年度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分配。
7.其他重点支出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点项目支出。具体分配方式根据项目性质统筹确定。
(二)节能减排资金
1.新能源汽车推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该项资金按照因素法或项目法测算分配(国家下发的推广资金,按照国家规定办法分配)。
2.柴油货车淘汰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推进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奖补等支出。该项资金根据淘汰任务量、以新换旧任务量和省级奖补标准等因素,采取因素法测算分配。
3.建筑节能资金。主要用于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给予支持。该项资金按照因素法测算分配。
4.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资金。主要用于推进传统能源高效利用,新能源深度开发,加强能源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动能源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耗能设备能效提升,开展综合性储能技术应用和氢能示范项目建设,支持能源节约基础设施,提高能源节约执法监察能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及微电网试点项目等支出。该项资金按照因素法或项目法测算分配。
5.省级能耗指标收储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省级能耗指标滚动收储,重点行业节能降耗、资源修复利用、绿色循环发展等重点工程和项目,支持能耗“双控”、煤炭消费压减,支持省级购买社会服务开展全省重点能耗企业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运维、能耗指标收储第三方评审、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煤炭消费数据核查,鼓励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我省节能降耗产业领域等。该项资金按照因素法或项目法测算分配。
6.可再生能源发展支持资金。主要用于保障省级承担的生物质发电补贴发放,对建成的海上风电、地热能综合利用项目给予适当投资补助,支持农村绿色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等。该项资金具体分配方式根据项目性质统筹确定。
第十二条 除共同财政事权外,省、市、县三级财政在下达环保专项资金时,原则上不得要求下一级财政安排配套投入。
第十三条 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要求,将本部门负责管理的资金分配方案及项目安排情况提交党组(委)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在规定时限内以正式文件报送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对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合规性审核,重点审核中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硬性支出事项是否足额安排,省级资金是否与中央资金统筹使用,任务清单是否与预算编制相一致,项目确定和资金分配的范围、依据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是否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支出事项是否存在政策过时情形和违规配套要求,资金分配是否根据需要对各地财力状况作出充分考虑等。
对通过合规性审核的资金分配方案,经省级财政部门党组会议研究后,按照程序下达预算指标和绩效目标,提出绩效目标编报要求。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步下达专项资金任务清单,按要求编报绩效目标。对采取因素法分配的环保专项资金,各市〔含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业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要求编报区域绩效目标,按预算管理程序报送省级对口业务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按规定编报省本级资金预算执行计划书,明确预算执行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项目承担单位应强化措施,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
第十五条 环保专项资金按照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支付,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属于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范围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有序开展相关活动。
第三章 资金管理监督
第十六条 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双监控”,对监控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绩效目标偏差,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省级财政部门根据需要对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开展重点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的暂缓或停止拨款。
第十七条 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对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自评,绩效自评结果报省级财政部门,并根据管理需要选择部分政策、项目进行重点评价。省级财政部门对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自评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开展项目和资金政策绩效评价。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对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价监督。
第十九条 省级财政部门、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应同时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相关要求,防止财政资金流向节能环保不达标、损害生态环境的企业和项目。
第二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主动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等方面的监督。对审计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需要制定具体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7日。《山东省省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资环〔2019〕1号)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5月26日,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拟对彭州市建筑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项目建设单位为成都湔江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465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工
据企查查显示,近日,湖北东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杜柏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环境保护监测,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仙鹤股份间接全资持股。据悉,仙鹤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结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4月27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申报范围包含大气、水、土壤修复、固废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处置等技术装备。技术类别分为研发、应用、推广类。详情如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
近日,葛洲坝商达公用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唐晓峰,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环保咨询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
4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近日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将聚焦工业领域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强化创新驱动,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0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根据《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沪经信规范〔2023〕5号)的通知的要求,对实现工艺突破或流程再造,以及企业首次应用绿色低碳新技术、新
3月13日下午,江苏省环保集团苏州有限公司投资控股江苏兴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揭牌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苏州太仓市举行。江苏省环保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郭玉臣,太仓市副市长童刚,出席签约仪式为兴太公司揭牌并致辞。郭玉臣代表省环保集团对江苏兴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挂牌表示祝贺。他指出,省环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为推动河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高值高效利用,助力美丽河南建设,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工信节〔2023〕166号)要求
2月21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文件提出,全省长江、汉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丹江口水库持续保持Ⅱ类,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水域)优良比例达到91.7%,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质比例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2月24日,博罗县建工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林志强,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由博罗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实控人为博罗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浦东新区2025年第一批绿色电力消纳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在浦东新区范围内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并实现绿色电力消纳的电力交易行为(临港地区及临港企业实施的项目由
6月11日,第十八届(2025)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展览会盛大启幕。作为全球光伏行业的领军企业,TCL中环携多款创新产品重磅亮相,全方位展示公司在光伏领域的技术实力与战略布局,表达了公司推动产业升级、共建可持续未来的信心与决心。硅启新境,夯实高效基础本次展会,TCL中环N型G12
6月11日,全球瞩目的清洁能源盛会——SNECPV+第十八届(2025)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展览会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隆重举行。正泰携全产业链新能源解决方案亮相,重点展示了光伏地面电站、海上风电,户用光伏,光储充一体化等新能源系统解决方案及E系列新能源专用产品,覆盖新型电力系统"发
在2025年6月11-13日举办的第十八届国际太阳能光伏和智慧能源展(SNEC)上,海鹏科技以“鹏搏远航”为主题,携多款并网与储能明星产品亮相国家会展中心6.1H-E610展位。此次展会,海鹏科技展示了覆盖户用、小型工商业及微储等多元场景的系统解决方案,吸引了全球观众与合作伙伴驻足交流。旗舰产品为能源
2025年6月11日,备受瞩目的SNEC国际光伏&储能展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盛大开幕,这场盛会汇聚了全球新能源领域的顶尖企业与前沿技术,为行业内外的参与者提供了一个绝佳的交流与展示平台。而在这众多参展企业中,特锐德集团凭借其“数字能源全场景解决方案”的惊艳亮相,无疑成为了展会现场的焦点之一,其
北极星能碳圈获悉,6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今202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定为6月23日至29日,活动主题是“节能增效,焕‘新’引领”。全国低碳日定为6月25日,活动主题是“碳路先锋、绿动未来”。2025年是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5周年,此次宣传周活动
近日,陕煤集团在湘首个风电项目——长安石门子良6万千瓦风电项目首批风机成功并网,实现陕煤集团电力产业在湘风电领域“零”突破。该项目是陕煤集团、湖南省、常德市重点推进的新能源项目,也是陕煤集团在华中区域的首个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60MW,概算投资4.72亿元,安装10台4兆瓦和4台5兆瓦风电机组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修订后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印发的原预案同时废止。和原预案相比,修订后的预案优化了应急响应规则,将以空气质量指数(AQI)和二氧化硫浓度为预警分级指标统一为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其中,黄色预警以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
注:板块及分会场持续更新中,请以正式通知为准。组织机构01主办单位青岛市人民政府02支持单位世界水理事会(WWC)国际水协会(IWA)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河海大学膜材料与膜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03承办单位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青岛市商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
6月11日,第十八届(2025)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展览会(简称:SNEC2025)开幕。正泰以“绿源+智网共建新型能源生态”为主题,携绿色能源产业主力产品、智慧电力综合解决方案、新业态培育成果、新场景应用及示范案例等重磅亮相,并与生态圈伙伴现场达成签约,立体化、多层次诠释正泰全链
2025年6月11日,第十八届国际太阳能光伏和智慧能源&储能及电池技术与装备(上海)大会暨展览会(SNEC2025)盛大开幕。产业技术的全球领导者施耐德电气携覆盖新型电力系统“源网荷储”全场景,以及贯穿新能源建设“设计-建造-运维”全生命周期的整体解决方案重磅亮相。展会现场,施耐德电气重磅首发全域
6月9日,山西忻州经济开发区第一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EPC总承包(1标段)招标公告发布。忻州经济开发区第一工业污水处理厂总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30000m/d。详情如下:忻州经济开发区第一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EPC总承包(1标段)招标公告(招标编号:E14090000G300138500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忻州经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济南全市在产3家钢铁企业共投入约96亿元,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了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清洁运输等环节2327个点位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我市第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9月13日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天津市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应适宜金融资金支持。具体为:(一)治理责任主体为企业的企业投资项目;(二)采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四)其他市
青藏电力联网工程2011年建成投运,2014年获第三届中国工业大奖。该工程架起了连接青藏的“能源大动脉”,西藏电网通过青海电网实现与全国大电网互联互通。青藏电力联网工程(青藏交直流联网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跨区联网重大工程,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23项重点工程之一。
8月26日,大河环科与菲达环保在浙江诸暨签署能源环保领域战略合作协议。双方领导围绕打造能源环保领域全面战略合作关系,推动市场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进行了深入交流。再往前,8月3日,中建八局与三峡集团江苏分公司在沪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聚焦基础设施、清洁能源、绿色低碳等重
近年来,云南省以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为核心,以确保跨国境河流水质安全为重点,立足实际挖潜创新,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工作,发挥在应急工作中“以空间换时间,以时间保安全”的作用,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截至2024年2月,云南省已全面完成122个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
1月22日,盐城港集团与省环保集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成功举行。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正雄,省环保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魏爱春出席活动并分别致辞。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陆帅代表集团进行签约。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五新示范港”建设,在深入推进绿色生态低碳港口、港口绿色发展水平绩效评估、港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茂名市2022年度中央、广东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大气污染防治类项目的资金补助实施方案》,资金来源于2022年中央、广东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大气类)项目,经费总计3000万,拟补助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等10家企业,涉及油气回收装置、RTO等。茂名市2022年度中央、广
4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发布2023年度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宁夏磐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苏银分公司、石嘴山市盛港煤焦化有限公司、宁夏大地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宇光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等24家重点企业入列。按照宁夏重点行业清洁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抓实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加速推动杭州市污染治理工作,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提升环境质量,推动杭州市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杭州市财政局编制了《杭州市污染治理项目资金补助办法》(征求意见
8月11日起,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就《天津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信息归集、信用等级评定、评价结果公开及分级分类监管等。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适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企业环境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