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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

2022-01-10 10:50来源:北极星固废网关键词: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无害化处理垃圾资源化利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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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

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领导作用,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党组织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志愿者“五位一体”联动机制。探索开展特色活动和多样化宣传。组建各种志愿者队伍,引导社区居民参与,鼓励社会团体积极互动,开展社区议事协商,真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人心。加强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基层管理干部、志愿者以及环卫和执法一线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的培训,全方位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宣教培训工作。

(一)党建引领推动基层治理。

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发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先行,组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落实、主动开展,带动全市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和相关企业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健全社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和引导。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领导作用,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党组织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党员干部包片包户、机关企事业单位先行、创建党员示范岗等制度,引导在职党员当好“宣传员、示范员、督导员”,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带动群众,共同投入到生活垃圾分类的攻坚战、持久战,将分类习惯带入家庭,带动亲友,支持和参与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在社区层面落实落地,形成生动实践。

探索开展特色活动,带动全市妇女、儿童、青少年、工人等不同团体积极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实践中,聚焦生活垃圾分类新主题,倡导绿色文明新方式,推进基层治理新发展,社会文明新提升。

(二)强化宣传引导群众参与。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各种媒介,做到“报刊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户外有图、网络有言、入户有人”。通过全方位、多层面、密集型的宣传培训,切实提升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度、满意度、获得感,让生活垃圾分类理念“进小区、进村宅、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

充分调动各街道、社区资源,结合党建引领机制,每个居民住宅小区至少建立一支常态化的由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员、街道(乡镇)社区工作者、社区党员、楼门院长等构成的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或志愿者队伍,实施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督导和引导工作。在小区内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奖励、“红黑榜”,发挥正向激励、榜样带头作用,弘扬生活垃圾分类新时尚、新风尚。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社区协商的主要议题,广泛组织居民探讨适合本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建立居民自治制度,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负责人牵头,动员、组织居民参与,建立社区居民日常交流、反映诉求的互帮互助平台,深化基层社区治理。利用“互联网+社区”的平台,加强居民主人翁意识,加深邻里之间的沟通交流,拓宽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途径,通过动员宣传自治,使得人人参与社区治理,人人践行生活垃圾分类。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以项目运作、活动策划为重点,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对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提供专业支撑,设计出更有创意、更有实效的项目,打造品牌项目,形成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发挥社会动员优势,通过“公益四进”(公益进校区、公益进社区、公益进商区、公益进园区)、社区共治、绿色账户等载体,引导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夯实教育提高全民素养。

深化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依托学校、儿童家园、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阵地,普及和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加强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学体系。培育中小学生社会责任意识,助力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实现“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的目标。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让广大学生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通过“小手拉大手”和寒暑假系列实践活动,把环保教育从学校延伸到家庭和社会,带动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依托街道、社区、机关、学校、企业等阵地,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通过出版宣传板报,发放科普读本、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开展互动游戏等方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

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公众教育“老友教分类”计划,搭建基地、队伍、软件“三合一”公众教育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公众教育规模化、平台化、常态化。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中提升科研水平,创新技术手段,推动技术迭代,积极探索运用最新科技成果和信息化技术助推垃圾源头减量、智能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四)加强培训提升队伍水平。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训,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先进性、生活垃圾分类宣教的准确性、生活垃圾分类作业的规范性、生活垃圾分类督导的专业性、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的合法合规性。市、区(县)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要侧重学习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政策,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状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开展;基层机构管理干部要侧重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类要求、分类标识,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流程以及上级部门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任务,为其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提供理论依据;街道、社区居委会及社区志愿者要侧重学习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类要求、分类标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工作的准确性;环卫一线工人要侧重开展上岗、操作培训,增强其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心,拒绝“混装混运”,保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要侧重学习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类要求、分类标识,增强其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心,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督导的专业性;市、区(县)城管执法局(队)一线执法人员要侧重执法技能培训,增强生活垃圾分类违法处罚的合法合规性;信息化管理人员要侧重开展技能培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第四节 示范引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按照“示范先行,经验推广”的思路,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工作。打造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合理建设或配置村庄垃圾收集房(点、站)、乡镇垃圾转运站及各类运输车辆,推进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源化利用,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监督,建立“分类投放要定点、分类收集要定人、分类运输要定车、分类处理要定位”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着力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三支队伍(志愿者、督导员、管理员),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和奖惩机制纳入村规民约。

(一)统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方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减量的示范工作,逐步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体系建设。根据当地经济条件、中端收运、终端处置设施能力等因素,统筹县(市、区)、乡镇、村、屯四级设施和服务,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投放模式。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设施建设和处理设施统筹,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村级垃圾转运处理设施,合理规划建设压缩式生活垃圾转运站,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明确各类垃圾的处理流向,杜绝生活垃圾“混装混运”,到2025年,基本实现95%以上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运和处理处置。

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区)处理”的模式,以源头减量、就地消纳为主,建立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加快落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投入,全面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统筹和建设进度,着重补齐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短板,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确保焚烧、填埋等处理设施及臭气、渗滤液等配套治污设施规范正常稳定运行,保证烟气、渗滤液、废渣等达标排放,保证农村地区“屋前屋后沟渠干净”。鼓励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引进智能化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对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过程实时监督。

规划到2022年底前,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分别建成运营至少1个利用黑水虻生物转化技术处理厨余垃圾的小型处理设施。到2022年底前,打造隆安县全县域范围采用黑水虻生物转化技术处理厨余垃圾的先行县。到2025年,形成以黑水虻生物转化技术为主要处理工艺的厨余垃圾处理体系,设施建设运行稳定安全,满足农村厨余垃圾处理需求。

(二)建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制度。

按照以城带乡、城乡一盘棋的思路,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相结合,建立市、县、乡镇、村、屯五级联动,形成“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分类模式。明确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健全市、县、乡镇、村、屯五级管理考核制度,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全民参与。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人员队伍,着力打造生活垃圾分类三支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探索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收费政策,综合考虑南宁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户承受能力、垃圾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有效缓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财政负担。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处理差别化收费政策,对外运和就地处理、分类投放和混合投放的生活垃圾实行差别化收费。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差别化收费政策宣传,提高差别化收费政策的知晓率,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研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综合考核制度,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奖惩措施,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各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绩效考核的内容,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和成效纳入美丽乡村、文明村镇等文明卫生创建活动的评选标准,提高责任主体的重视程度。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和奖惩机制纳入村规民约,组织、指导和督促本村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配合做好本村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相关工作,规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推动村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综合考虑村民的生活习惯、接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行动方案和政策,实现农村与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标准、同管理、同步骤、同考核。鼓励各镇村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积极探索适用于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模式,灵活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准确率;按需设置分类回收点,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点、实践教育基地,定时定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等。

第五节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

进一步深化高位统筹协调机制,不断提升组织能力,加强各部门沟通协作。运用科技赋能生活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建设具有南宁市特点的生活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平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政策评估,形成政策沿用、修订及停用的参考建议。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系统,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健全“市—区—街道—社区—物业”多级监督管理机制,建立政府依法监督、第三方专业监督、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日常监管体系,鼓励相关单位和个人发起成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国际交流,形成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

(一)完善分类长效管理机制。

进一步深化高位统筹协调机制,四家班子高位推动、部门合力攻坚克难、基层全力以赴抓落实。明确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制度,全面建立以市委、区委、街镇和社区党委书记为生活垃圾分类“第一责任人”的机制,建立主要负责人“1对1”联系机制,落实“市级统筹、区县组织、街镇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行动一致、步调一致。继续完善“市级统筹、区县组织、街镇落实、社区实施、小区执行”的五级联动责任体系和“市、县、乡镇、村、屯”五级督导机制。

定期召开市级、区(县)级、街道(乡镇)级联席会议,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生活垃圾分类”,条块结合,协同推进生活垃圾“四分类”体系建设,制定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套方案,细化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完善“三定期、四个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机制,即“定期报送信息、定期工作例会、定期现场督查”、“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排名,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将年底考核成绩纳入对市政府、区政府及市直部门的综合考评,利用考核指挥棒进一步支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强势推进。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收集点、转运站、末端处理设施等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处理设施信息进行地图管理和统计分析。借助动态的设施监管平台,准确判断异常情况,及时修复处理,确保生活垃圾分类业务正常运转。推出具有南宁市特点的生活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平台,打造全流程智能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等现代化管理模式,政府、企业、公众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大环节”的高效关联和配套衔接流程的数字化管理。借助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平台,实时跟踪各品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流程,实时评估不同环节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倒逼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提升。追踪垃圾收运处理的全流程作业环节,整合相关信息数据,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的数字化、精细化、可视化的监督管控目标。

全面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应急处理方案,明确应急处理牵头部门、责任人、上传下达机制以及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从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等多个环节,保障生活垃圾“四分类”体系的正常运转。在定时定点投放小区应设置误时投放点,保证居民家庭生活垃圾的规范投放。针对混装混运现象、收运车辆或设备故障、末端处理设施检修、以及突发状况下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问题,应科学合理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应急处置场所作为基础保障,制定不同类别垃圾全面调配和应急处置方案。

(二)建立分类政策评估机制。

以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的实施成效为研究对象,以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执行现状为基础,从内在逻辑性、必要性、经济性、可行性等方面,对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的实施成效开展系统评估,总结经验,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参考借鉴。继续沿用实施成效较好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修订实施成效一般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停用实施成效较差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

(三)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系统,系统规划、补齐短板,通过前移垃圾管理对策以促进源头减量,规范中间分类收运以杜绝混装混运,完善终端处理设施以增强处理能力,强化属地监管作用以保障稳定运行。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根本遵循,不断降低其他垃圾产生量,提高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的分出量,持续保持无害化处理率100%。制定可量化的多级评价指标,通过完善政策措施、提升技术能力、布局处理设施,逐步完善全品类全流程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建立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流程持续监测工作机制,筛选生活垃圾分类主体、分类收运车辆、垃圾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有害垃圾贮存点、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厨余垃圾处理厂等作为监测对象,根据监测对象的稳定性制定监测计划,对经常发生变化的数据进行较高频率的监测,对较稳定的数据进行较低频率的监测。

(四)形成行业融合发展机制。

推动本市相关行业协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行业标准、行业规范制订,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规范引领作用。引导行业协会鼓励会员企业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资源支持力度。支持行业协会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分享、借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凝聚行业共识,服务行业发展。发挥行业组织公益教育优势,开展全方位宣传,培育公众环保意识。

以互联网为纽带,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快速准确的挖掘能力,联袂向生产、消费领域的广度和深度渗透,促使生产、消费、服务和流通一体化。以技术革命为引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行业与相关行业之间的融合发展。

(五)健全风险管控体制机制。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属地管理、行业指导、部门联动、标准明确、分类施策、监督有力为原则,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建立收运有序、处理规范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全流程分类体系,优化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模式,建成与分类收运相适应的配套设施,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树立科技创新理念,加快垃圾收运处理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加强生活垃圾收运作业全流程监督检查,建立警示发现和及时整改机制。

建立健全面向社会监督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全流程监管工作,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不准确、收集转运不规范、主体责任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公开化、透明化处罚。

(六)促进社会互动国际交流。

大力培育相关社会组织。鼓励相关单位组建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组织,不断丰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参与主体。促进各类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互补,加快培育和形成一批具有专业能力、拥有品牌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社会组织。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发挥社会动员优势,引导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充分发挥志愿者、志愿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公众的教育、示范、指导、监督等工作。

加强国际交流。增强中外的生活垃圾分类互动交流;关注国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先进经验及创新实践,加强交流与学习;加强与环境类和垃圾治理类国际非营利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同时,积极培育能够走向世界的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使之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领域提出南宁方案和南宁标准,并以此为载体不断提高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水平。

第六节 持续提升执法监督引导水平

建立科学的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制度,实施合理有效的执法手段,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活动,完善管理执法联动,全面推进执法进小区、进单位。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建账、边整改的原则,重点查处社会单位和居民个人在分类投放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对执法行为和执法案例进行经验总结,在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宣传时更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和引导。通过宣传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引导收集、运输、处置单位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规范作业,确保重点区域检查督导到位、调查约谈有针对性、指导监督工作不放松、执法与宣传两不误。

(一)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宣传。

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认真梳理典型案例,结合执法工作,通过以案释法强化宣传效果。同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共同开展执法宣传,多层级、广覆盖、全方位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知识的宣传,为执法工作的顺利推进形成良好的舆论效应。引导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单位自管自律,重点针对住宅小区、沿街商铺、餐饮单位、农贸市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的宣传告知,督促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力度。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的联动机制,按照“管理+执法”模式,街道发挥部门联动优势,采用“一劝二整三罚”工作方式,完善执法队员与街道、社区、物业的点对点联系机制,加强街道执法检查力量。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队伍建设,配以信息化和科技化的设备和手段,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提高效率、精准执法、强势推进,形成舆论氛围、促进意识提升,倒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重点围绕居民小区的物业企业、社区以及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收集容器、未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企业未分类收运、未密闭运输、未到指定场所中转处置,未建立台账、随意倾倒;处置单位未正常使用分类处置设施等展开检查,对检查中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从严处罚。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建账、边整改的原则,重点查处社会单位和居民个人在分类投放环节存在的问题。对问题较多的居住小区(村)、餐饮单位和农贸市场,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并持续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从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全方位展开,进一步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提高全社会的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和准确投放率。

(三)及时总结提升分类执法水平。

及时对执法行为和执法案例进行经验总结。通过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或者不规范的执法行为进行总结,并及时更正;通过总结不同区域、不同场景的执法案例,及时发现单位和个人在生活垃圾分类中容易混淆或出错的问题,增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宣传的针对性;检查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的台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记录,为全面掌握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以及梳理下一步执法重点打下坚实基础。

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巡查检查工作,按照《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指引(暂行)》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加强对执法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知识普及宣传,分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培训,提高城管综合执法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水平,增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时效性,全面深化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

第七节 多措并举创新推动生活垃圾分类

通过政府与企业的联动,共同解决堆肥、沼液、沼渣、焚烧残渣、沼气等后续产品的资源化利用问题,选择科学的可持续的技术路线来提升全市建成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到2025年建成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

(一)研究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科技支持能力。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技术专题研究,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技术发展。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装备研发和集成示范应用,重点解决焚烧飞灰处置、渗滤液处理、厨余垃圾处理等问题,构建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分类技术支撑体系。大力推进创新发展,加强科技创新、机制创新和模式创新,加大创新投入,优化创新环境,完善创新体系,强化理念和技术创新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引领作用。

(二)探索制定资源化产品利用政策。

加强全市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对生活源再生资源和工业源再生资源的品类和数量进行区分和统计,规范可回收物(生活源再生资源)的回收和统计体系;加强焚烧厂的建设,提高焚烧处理生活垃圾比例;推动全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综合治理,对沼气进行收集利用;加强厨余垃圾的分类收运,提高厨余垃圾的分类质量。探索制定厨余垃圾处理不同技术路线的补贴政策,吸引企业研究探索适合南宁市特点的厨余垃圾处理工艺;通过政府与企业的联动,共同解决堆肥、沼液、沼渣、焚烧残渣、沼气等后续产品的资源化利用问题,对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实现完全闭环管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促进南宁市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

(三)“1对1帮扶”精准带动生活垃圾分类。

县(市、区)之间,街道(乡镇)之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结对子”活动,通过横向交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相互借鉴学习,共同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积极引导各分类主体按照物业小区帮扶物业小区、商业企业帮扶商业企业、学校帮扶学校等进行1对1帮扶,通过开展互比、互学、互看、互评,学先进、找差距,补短板、亮家底,合力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层社区与执法部门开展结对共建,通过社区自治、协同合作,创新性地探索开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路径,提升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水平,改善居民居住生活环境,共同建设美丽家园。志愿服务队与社区共驻共建,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管理工作,真正服务于社区居民。社会组织与街道和社区结成对子,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策划组织、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让更多的人知道分类,更多的人参与分类,共同保护、建设美丽家园。引导已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提升的小区,将更换的设施设备捐赠给三无小区及有特殊困难的小区进行循环再利用,切实帮助有需要的小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水平,从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均衡发展。

组织机关党支部对基层社区实施帮扶,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协助、帮助社区志愿者、物业工作人员做好守桶工作,让生活垃圾分类践行到工作中、延伸到生活中、落实在服务里。通过党建联盟结对,将“结对共建”模式运用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帮互赢的共驻共建工作格局,通过党建引领、结对共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党员、干部、社区志愿者与物业代表等共同参与共建活动。依托“1+N”结对宣传模式,党员志愿者现场认领包干宣传对象,结对成功后将通过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逐户上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并进行分类指导,推进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四)“共同缔造”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

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乡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物业管理、村容村貌、平安建设、文明创建、党的建设、基层治理、文化科普等方面工作开展合作共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和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相结合,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到实处;科学设计谋划,学习借鉴示范城市的成熟经验,严把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个环节,从易到难,循序渐进;扩大立体宣传,综合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平台,广泛开展群众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工作;严格考核标准,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考核,明确考核内容,严格兑现奖惩。

调动广大居民的参与性和创造性,开展居民自治章程的宣传动员与协商拟订工作,有效促进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建设。积极探索共同缔造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开展家园建设共谋划活动,制定建立健全社区事务共商机制的实施意见,打造共同缔造社会治理模式。建立联动机制,推动社区基层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志愿者、社区居民等共谋、共建、共治、共评垃圾分类身边事。坚持发展共建,破解治理难题。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共参与、人人争当志愿者、家园建设共点评等一系列基层社区创建活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共同缔造工作,倡导绿色、生态的生活方式,共同缔造美好环境幸福生活。探索打造“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新模式,即“以社区、物业、志愿者、居民为实施主体+政府日常监督”的新模式,共建共治共享打造垃圾分类“共同缔造”新时尚。

第四章 重点项目

“十四五”期间,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的重点项目总投资约595128.23万元,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即源头分类投放环节65555万元,中端分类收运环节129912.23万元,末端分类处置环节394661万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5000万元。

其中,南宁市建成区总投资约359173.23万元,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即源头分类投放环节33600万元,中端分类收运环节80112.23万元,末端分类处置环节240461万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5000万元,详见下表4-1。

南宁市县(市、区)总投资约235955万元,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即源头分类投放环节31955万元,中端分类收运环节49800万元,末端分类处置环节154200万元,详见下表4-2。

表4-1 南宁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汇总表

表4-2 南宁市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汇总表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保障

进一步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建立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协调机制。健全完善市、县、区(开发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等工作平台,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协同。坚持条块结合,落实属地责任。抓紧落实行动计划内容,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各项任务属地落实,制定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要坚持管理重心下移,夯实街镇工作基础,充分调动社区资源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充分发挥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基层党组织等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中的作用。

第二节 经费保障

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协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通过支持设立产业基金、资本金注入等方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提高政府投资的放大效应,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的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体制,以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为引领,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导向性杠杆作用,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探索多种建设模式,支持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事业,逐步形成多渠道、多方式、多主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投融资保障机制。

第三节 政策保障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政策体系,从系统化视角出发搭建政策群和政策网络,整合和优化政策链,注重政策间的协调统一和有机配合;构建政策协调运作的普适原则,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明确各部门的权责义务,强化各部门间的协同合作,最大程度地避免政出多门和多头管理,加快形成政策合力。

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贴政策和跨区处置环境补偿制度,促进各县、区(开发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延续并完善促进源头分类减量的节能减排支持政策。完善单位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建立与分类质量相挂钩的生活垃圾收费机制;研究促进居民源头分类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制定并实施源头收运能力支持政策,增加专用运输车辆能力配置,增强专业收运能力。强化资源利用产业鼓励政策。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制定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专项支持政策,确保有害垃圾规范收运处置,维护环境安全。

生活垃圾分类规划要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做好衔接。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并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与老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同步规划实施,在新城区建设、旧城区改造的规划中,应预留相关环卫设施位置,解决环卫设施拆除后不能还建的问题,加强监管力度。

第四节 执法保障

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各沿街商铺、重点路段和企业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制定检查计划,建立日常执法检查制度,采取检查巡视模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生活垃圾混投混扔、混堆混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工作。

针对辖区内的餐饮门店,需开展商铺“一户一档”精细化管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执法检查机制,做好管理与执法的有效衔接。执法采取“先教育规范、再责令整改、最后执法处罚”的方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

针对辖区内的企业,由城管协同辖区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对辖区企业进行全方位的“体检”,规范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各企业负责人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提高负责人分类意识,要求企业负责人对员工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培训,确保人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人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

针对辖区内的居民在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秉承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引导,广泛宣传,争取市民的理解与支持,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

第五节 人才保障

设立日常管理机构,充实专职人员,保障人员的稳定。同时,注意专业性、针对性、持续性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才的培养与储备,以应对不断深化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需求。支持政府机构与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之间开展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域的广泛深度合作,构建贯穿整个产学研合作链条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重视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组织编写面向社会各层次的科普读物。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经营者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相关知识培训,建立并不断壮大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等基层队伍和组织。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及时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用重要的先进的人物引导社会正面舆论,促进全社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第六节 科技保障

集多方力量、聚各种资源,依托大数据及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和网格化管理等现代化科技手段与管理模式,着力构建政府、企业、公众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作共商、优势互补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精细化协同机制。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同时,加强与科研院所、第三方组织及相关企业合作,大力推进垃圾处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开发应用,逐步提升生活垃圾收集车辆装备、中转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末端处置设施的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

第七节 生态保障

持续开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水平,推动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和堆肥产品、沼气等的资源化利用,提升焚烧厂能效利用及余热利用水平,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回收比例和资源化利用效率,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以生活垃圾分类为引领,促进环卫行业全面提升,推进南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实现“十四五”期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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