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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十三五”期间,虽然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总体环境状况呈良好态势,但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老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接踵而至,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依然任重道远。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大。空气质量中,首要污染物由PM10转化为PM2.5和O3,是影响我市优良率的主要原因。我市虽然完成了年度大气考核目标任务,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全省排名靠后,尤其是臭氧考核排名几乎垫底。纳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第一批)》的30个省控湖泊大部分水质不优,劣Ⅴ类有13个,占比较大,大部分湖泊目前总磷达不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总磷内源释放的影响较大,湖泊水质降磷做了大量工作,但成效不明显。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压力较大。
结构性制约问题依然突出。2020年,我市GDP达到1641.32亿元,第一、二、三产业比重为7.1︰48.6︰44.3,产业结构仍然偏重;煤炭消费总量884.71万吨,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5.19%,能源结构偏黑;公路货物运输量约占总货物运输量的70%,交通运输偏公路。这些都是我市温室气体排放量持续升高的主要原因,使我市碳排放减量工作压力持续增加,减量空间越来越小。
有色、冶金、电力等高能耗高排放产业集中在中心城区,对城区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结构性、布局性的环境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黄石市长江沿岸化工企业(园区)环境安全隐患大。
生态环境历史欠帐多。我市不同地方和不同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进展不平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欠账多,乡镇污水处理厂水量严重偏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水环境质量改善任务依然艰巨。全市固体废物存量多、产量大,监管难度极大。因历史发展原因,我市矿山开采、黑色和有色金属冶炼历史悠久,长期高强度矿产资源开发对黄石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坏,如尾矿库、开山塘口、需要恢复治理的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等,形成了一批历史遗留的区域性综合型突出环境问题。
环境治理体系与现代化要求差距较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还未完全形成,生态环保大数据平台尚未完全发挥作用,环境决策科技支撑不够。随着生态环境体制改革的推进,涉及环保主体责任的领域和行业不断增加,尤其是中央环保督查的不断深入和扩大,环境治理体系不完善、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环境管理制度建设、自身队伍建设、工作方式方法等环境治理能力亟需提高。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任务艰巨。2027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截止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20项约束性指标中5项未达标(省级及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占比、优良天数比例、受保护地区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能源消耗总量不超过控制目标值、城镇污水处理率),17项参考性指标中2项未达标(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
第三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起步期和奠基期,生态环境保护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
一、面临的主要机遇
在国家层面:一是党中央给予湖北疫后重振巨大关怀,出台了一揽子支持政策,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二是习近平总书记向世界做出了“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更加坚定了推进绿色发展的战略定力,将更加有利于从源头减污降碳。
三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将更加有利于系统推进长江保护与修复。
四是国家创新性的将生态环保政策纳入宏观经济治理政策范畴,将有利于使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内化于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政策的协同发力,提升生态环保政策效益。五是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四梁八柱”式的制度改革已经基本完成,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在省级层面:一是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提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目标定位,为找准新时期湖北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定位指明了方向,将更加有利于实现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绿色高质量发展。二是武汉城市圈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将有利于增强环境治理区域合力,推进跨行政区的生态环境问题治理。三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应对疫情的不利影响,实施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生态环境保护为重要内容之一,将更加有利于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短板问题。四是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度愈来愈高,对美好生态环境产品的需求愈来愈强烈,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愿不断增强,将更加有利于形成全民共治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
在市级层面:一是市委十四届一次全会提出“奋力打造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绿色转型、县域经济发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共同富裕等“五个示范区”,努力建成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日益增强的经济实力为全市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了压倒性位置,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形成共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全国文明城市,增强各级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三是随着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全市上下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逐步形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创造了社会共识,将生态环境保护推至大有所为的机遇窗口。
二、面对严峻的挑战
考核体系政策发生变化。国家在2021年将挥发性有机物(VOCs)纳入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指标。我市国控地下水考核点位由2个增加到5个,地表水考核断面由6个增加到11个。
新纳入考核的指标均为黄石的短板,这给今后的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
污染物减排面临突出困难。我市有色、钢铁、水泥、火电等工业产品增长仍处于爬坡期,在较长时间内,主要污染物排放仍处在高峰平台期;经济总量和增量仍在持续上升,污染物新增量依然处于高位。如有色万吨冶炼项目在新港的实施,华新万吨炉窑在富池落户等,都是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大户,碳减排和主要污染物减排面临突出困难。
新发展阶段出现新环境问题。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新型环境问题不断出现。如我市近年来大力招商引进的医药和电子信息(PCB)产业,是我市VOCs的重要排放源,带来一系列新的生态环境问题。
新老环境问题交织形势严峻。一是过去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如氮氧化物、PM2.5空气污染,黑臭水体,土壤重金属污染等)虽然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未完全消除,过去较为分散和不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如臭氧、VOCs等空气污染以及城乡固体废物处置等)又陆续地凸显出来,环境污染的源头防控仍需要加强。二是落后产能淘汰、退城入园产生的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生态环境风险不容忽视,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风险依然存在。三是农村污染治理水平较低,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依然突出,治理资金缺口大。
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日益增长。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与对生态环境健康的关注迅速上升,生态环境质量现状与公众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人民群众投诉的焦点,维护生态环境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压力增大。
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任务艰巨。随着水、气、土壤、建设项目等新条例的颁布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查常态化,对生态环境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监察执法等生态环保工作要求更严、更高。
综合来看,“十四五”时期,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要深刻认识“双循环”背景下国家、省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和我市生态环境发展面临的新变化,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坚持一手抓污染减排、一手抓生态扩容,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向建设美丽黄石新征程。
第四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建成“一个中心”,打造“五个示范区”的目标,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推动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为根本目的,以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突出生态
环境问题,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系统安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为黄石“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为努力建成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引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强化源头防控,优化空间布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降低碳排放强度,统筹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努力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增进生态环境民生福祉,人民共享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果。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近期与远期目标,补短板、强弱项。统筹要素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提升环境治理效率。统筹局部与整体,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出系统治理与“点穴式”治理的组合运用,系统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三个治污”。坚持精准治污,提高污染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坚持科学治污,加强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的有效性。坚持依法治污,健全污染防治法规和技术依据,增强污染治理措施的合法性。
----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用市场化机制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丰富政策和制度供给,构建现代化的环境治理体系,提高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效能。
----坚持全民参与。明确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的责任和义务,建立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体系,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生态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监督,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
三、规划
----2035年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黄石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空间结构、产业结构布局合理,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安全保障能力稳定增强,基本建成碧水、蓝天、青山、绿地、美城(村)、宜居宜业的美丽黄石。
----“十四五”时期目标:到2025年,“一带一心三廊道”的生态格局更加稳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全面完成省下达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水平、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主要指标
规划指标体系共有5类27项(详见专栏2),其中约束性指标17项,预期性指标10项,包括环境质量改善、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范、人居环境建设共五个方面。
第二章 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恢复长江生态功能
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摆在压倒性位置,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深入推进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修复,逐步恢复长江生态功能。
第一节 推进长江黄石段生态环境整治与修复
强化生态红线空间管控,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稳步推进长江黄石段、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划界确权工作,一定范围内划定生态缓冲带,大力保护修复沿河环湖湿地生态系统,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细化控制单元划分,构建以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流域控制单元管理体系。
稳步提升长江岸线生态功能。结合港口总体规划,加强岸线资源系统规划,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长江岸线资源。持续开展长江黄石段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整治,建立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利用长效机制。巩固长江黄石段非法码头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和死灰复燃;按照港口总体规划加快砂石集并中心建设,促进沿江港口码头科学布局。巩固非法采砂治理工作成效,依法划定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严格控制采砂区域、采砂总量和采砂区域内的采砂船舶数量。分类整改或者采取措施逐步退出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小水电工程。除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外,禁止在长江黄石段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大力推进岸线绿化美化、绿色码头矿山创建等工程,实施长江大保护暨沿江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全力修复沿江生态环境,逐步恢复长江岸线生态功能。坚持还江于民,统筹推进江、堤、路、景建设,打造“海观山-西塞山长江休闲岸线”,高标准建设沿长江、环磁湖、环大冶湖城市绿道,加强长江黄石段、大冶湖、网湖、保安湖景观带建设,构建具有黄石特色的绿色生态景观廊道。
第二节 加强长江黄石段水污染系统防治
加强长江黄石段水污染防治。优化沿江产业布局,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禁止在长江黄石段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深入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治绿”。严控航运水污染物直排,严厉打击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及油污水等非法排放行为。
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按照水陆统筹、以水定岸的原则,有效管控各类入河排污口。全面落实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和分类整治任务,建立完善长江黄石段干流沿线入河排污口及水污染源清单。到2025年底前建立比较完善的长江黄石段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外,严格控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入河湖排污口。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统一规范排污口设置。
第三章 持续推进结构调整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进用地、产业、能源、运输结构调整,促进我市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
第一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一、构建“一带一心三廊道”生态保护格局
坚持主体功能区定位,构建“一带一心三廊道”生态保护格局,让绿色发展成为黄石高质量发展的鲜明特征,打造山水特色更加凸显、人民生活更有品质的宜居之城。一带:长江绿色发展带。以山水林田湖路村综合整治为主线,不断“擦亮”长江生态底色,着力打造长江生态文明发展示范带。一心:田园心。立足父子山和幕阜山之间山、水、林、田、湖、村等乡村资源,以军垦农场为核心,辐射带动三溪镇、排市镇、浮屠镇、王英镇、兴国镇、白沙镇等周边乡镇,打造集农业经济、生态旅游、乡村振兴为一体的农、林、牧、特立体优质农业区,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文化传承和美丽乡村建设,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三廊道:北部黄荆山生态绿廊。加强黄荆山生态功能建设与保护,构建城区山系生态屏障。加强工矿用地生态修复,启动“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关停矿山露天采石场的生态修复治理,实施开山塘口恢复治理。完成废弃工业场地污染治理工程。推进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中部父子山生态绿廊。以筠岭村、双堍村、
碧湖村、王崇村、陈宝村、下街村为重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营造平原水乡生态景观和山林立体生态景观,联动太子运动康养板块、太子康养旅游板块、大王休闲文化旅游板块,发展爬山、攀岩、越野、探洞、峡谷探幽、徒步、山地自行车大赛等山地运动项目,提升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南部幕阜山生态绿廊。开展精准灭荒,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和土地复垦。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严禁乱砍滥伐、毁林开荒,对外来入侵重大林业病虫害实行重点防治监测。实施森林覆盖率提升工程,坚持封育结合,促进森林面积增加、质量提升、功能恢复。
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按照《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严守黄石市区长江水源地、阳新县兴国城区富水水源地、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黄石市磁湖风景名胜区、雷山风景名胜区、磁湖、大冶湖、保安湖、三山湖、朱婆湖等重要湖泊、富水水库、王英水库及东方山、黄荆山、雷山、大王山、大众山等森林公园等生态保护红线,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的生态保护。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试点,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严格执行《黄石市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构建黄石生态安全格局,推动绿色发展。
三、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约束,协调好发展与底线关系,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的实施与应用,严格落实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分区分类管控要求,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区域内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规划环评、环境治理与监管的重要依据。建立“三线一单”长效管理机制。
第二节
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环评审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化工、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制定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前,新改扩建项目所需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指标进行2倍削减替代。
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化。大力推进“绿色+”战略,要抢抓全国首批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城市先机,推动有色、冶金、电力、建材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化,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全面实施能效提升计划,以焦化、工业锅炉、工业炉窑等领域为重点,综合提升区域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水平。持续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鼓励探索重点行业企业快速审核和工业园区、集聚区整体审核等新模式,全面提升重点行业和园区清洁生产水平。
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以建材、化工、铸造、电镀、加工制造等数量多、污染重的传统制造业集群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全面推进产业集群整合升级,开展示范产业集群建设。全面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升级,积极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积极争取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推广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挥发性有机物(VOCs)集中处理。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强化供应链绿色监管,鼓励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积极扶持绿色产业,推动形成绿色制造供应链体系。大力倡导绿色制造,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
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围绕高效节能装备、高效热交换装备、先进环保装备、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实施东贝机电全生态圈制冷压缩机智能制造产业链构建及延伸、下陆光大(黄石)静脉产业园、湖北绿邦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项目,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节能保护产业基地。依托东贝集团等龙头企业,大力发展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加快发展高效热交换机、车船用散热器、船舶LNG燃气系统等产品,形成行业领导品牌。依托光大环保、大江环保等龙头企业,推进非金属矿产和金属矿产循环利用,加快推进污染防治装备、生态修复用材料及设备、智能在线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等产品发展,打造国家节能环保产业园。
第三节加强能源高效利用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量。合理规划重大耗煤项目布局,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持续实施燃煤锅炉淘汰,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在焦化、工业炉窑、工业锅炉等重点用煤领域,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加强商品煤质量监管和散煤销售监管,实施年用煤量大于1000吨的煤炭使用单位用煤台账管理。
积极发展新能源。继续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项目和综合能源项目,继续发展太阳能光伏、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作为主要能源的补充。推动油、气、电、风、光储多能互补。继续加强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不断推进拓宽“气化乡镇”范围。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比达到省定标准。
加强重点领域节能。促进有色、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建立完善能源管控中心,改造高耗能通用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等重点工程,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和公共机构、数字基础设施等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加快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探索开展县(市、区)节能评估。
第四节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大力推进货物运输绿色转型。坚持水港、空港“双港”驱动,水铁公空“四港”联动,全面推进黄石新港建设,全面对接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进一步提升黄石新港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效应,创建多式联运品牌,打造长江中游现代化多式联运枢纽港。
加快运输结构调整,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提高铁路、水路货运比例。支持大型工矿企业、工业园区、物流园区新改建铁路专线,提升市域内铁路货运服务能力。
大力推动车船结构升级优化。鼓励实施老旧车船淘汰更新,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6b排放标准,加快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船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城市配送、货物运输等领域应用,推进城市轨道交通一期、二期、三期项目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绿色公交智慧化改造、城市新能源充电桩、智慧停车引导系统建设。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航运船舶。
第四章全面推进碳达峰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围绕实现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积极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区域达峰。协同推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与污染物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第一节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并实施《黄石市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鼓励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制定碳达峰专项方案,推动有色、钢铁、水泥、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完成碳达峰方案制定,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部门制定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推动有色、钢铁、化工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在电子、纺织、化工等领域实施一批绿色制造示范项目。鼓励大型国有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碳减排示范工程。
第二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工业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控制钢铁、水泥、石灰等行业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实施全流程二氧化碳减排示范工程。推广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鼓励利用转炉渣等非碳酸盐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原辅料生产水泥。加大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扶持力度。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构建绿色低碳建筑体系,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技术以及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因地制宜推动太阳能、地热能、浅层地温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持续推进既有住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着力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绿色建造,建成一批绿色生态城镇、绿色社区、绿色校园、绿色医院。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加强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管理。控制硝酸、铝、电力设备生产过程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排放,控制制冷设备、保温材料生产含氢氯氟烃排放。
控制农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控制畜禽养殖甲烷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废弃物处理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完善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机制,鼓励县(市、区)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探索制定工业、农业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减排协同控制方案。加强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单位监管并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系。
第三节大力推进碳市场建设
深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完善碳排放报告、监测和核查体系,建立核查机构的准入、考核和退出机制,推进年度碳排放核查和履约,确保碳排放交易履约率。大力培育低碳新兴服务业,鼓励发展节能低碳认证、碳审计、碳核查、自愿减排咨询、碳排放权交易咨询等服务。加强碳市场风险监管与防范,确保碳市场健康运行。
第四节积极开展试点示范
推进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组织开展近零碳城镇、园区、社区、校园、企业及商业试点,推动试点地区实施减源、增汇和替代工程,实现区域内净零碳排放,在全社会各行业领域引领近零碳发展新风尚。
开展“碳汇+”交易试点。大力实施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等工程,增强森林、湿地、农业用地储碳能力,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大力开展“碳汇+”交易助推乡村振兴试点,在碳汇或碳减排资源丰富的县(市、区),以光伏碳减排、林业碳汇、湿地碳汇、沼气碳减排为主体,逐步引入农田碳汇、测土配方减碳、矿产资源绿色开发收益共享等其它“碳汇+”交易。完善“碳汇+”交易收益分配和抵消机制。
第五节积极适应气候变化
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重点关注与极端气候事件和灾害相关的农业、水资源、生态安全风险升级等问题,探索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建设管理模式,完善建筑设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利、交通、能源设施适应能力。针对气象、地质、排洪防涝等灾害,建设极端气候应急联动指挥体系。
构建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完善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网络,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提高风险实时动态研判能力。推进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制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灾害风险管理人才培养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开展灾害风险高发区等防灾减灾应用示范、技术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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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创新奋力笃行实干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2025年1月14日)同志们:这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
1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如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2025年1月14日)同志们:刚才,黄润秋部长代表生
1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全文如下:深化改革创新奋力笃行实干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2025年1月14日)同志们:这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月2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现场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一、《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印发实施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二十二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气候变化和极端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重大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影响评估能力进一步提升,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全面推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
据中国政府网,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为着力点,坚持改革创新、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在区域、省域、城市、县域各层级,聚焦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加强生态
1月14日,张家界市对外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列出了35个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定了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30个,2026年底前完成整改2个,2027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整改方案》提出6项整改措
1月13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公示2024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初评入围项目,共39个。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初评入围项目的公示根据《环境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环境技术进步奖评审分为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奖励委员会审定两个阶段。目前,我会经过形式审查、专家背对背独立评
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部署,加快构建完善生态质量监测网络,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全国生态质量监测样地设置方案》,在全国共布设16400个样地,基本实现县级行政单元全覆盖,补齐地面生态质量监测短板。结合已布设的171个生态质量
日前,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到2027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绿色低碳经济持续壮大,城乡环境更加宜居,多彩人文之韵充分彰显,巴山蜀水更加秀美安澜,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更加牢固,美丽四川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美丽四川基
近日,生态环境部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农业绿色发展进展明显,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新增完成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率先全域基本消除较大
据中国政府网,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为着力点,坚持改革创新、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在区域、省域、城市、县域各层级,聚焦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加强生态
四川省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1月8日发布《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本条例适用于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噪声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噪声污染的预防和治理,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持续保障生态功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确保到2025年初步形成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立和高效运行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31日发布《长春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筑牢以西部防风固沙林带、东南部大黑山山脉生态保护带和北部松花江河廊保育带支撑的生态安全屏障。改善生态环境系统质量,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健全生物多样性
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13日印发《台州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详情如下:台州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一、为有效防治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于台州市行
12月25日,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全面推进美丽南通建设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实施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城乡环境整治行动,实施生态文化宣传行动,实施基础支撑保障行动等措施,重点推进绿色发展之美、自然生态之美、城乡宜居之美、江海人文之美、区域善治之美“五美”建设,协
《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4年11月1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经2024年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6年9月28日包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全面推进美丽浙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财政厅会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结合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实际,修订《关
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12月16日印发《铜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推动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详情如下:铜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4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2024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及2025年主要工作计划。文件明确,2025年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开展能效对标、能效“领跑者”行动。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继续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稳步推进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812号,以下简称《目录》)。《目录》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目标,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为重点,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关键工艺流程和生产环节,择优遴选收录112项先进适用绿色技术,将为经济
1月20日,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江苏省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与会嘉宾的共同见证下,天合光能副董事长高纪庆与江苏邮政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俞泽昕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会上,双方就合作的具体方向和实施路径进行了深入探讨。未来,天合光能与江苏邮政将携手共进,在零碳能源、绿色物
·与添唯认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发展其作为认证服务合作伙伴·将针对电工行业碳足迹领域共创不同应用场景的解决方案·双方将基于SmartECX,提供包括碳盘查、碳减排与碳认证等多种碳中和服务西门子今天与上海添唯认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添唯认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从全流程构建企业碳中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0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印发2025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一批)的通知。其中重点支持方向包括绿色低碳发展项目奖励。重点支持工业企业和数据中心绿色低碳改造达标,以及空气重污染应急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升级。对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苏州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2025年行动计划》发布。文件提出,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助力节能降碳,鼓励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促进物料物尽其用,强化废弃物分类处置和回收能力。加强废水循环利用,积极采用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等节水新工艺和新技术;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全面推进美丽太仓建设工作方案》,制定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等20项措施,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目标“十四五”深入攻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太仓建设成效显著。“十五五”巩固拓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
近日,三一重能学习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所部署的2025年工作九大任务中,“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与“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两大任务,对三一重能具有重要且深远的指导意义。创新“源动力”研发投入带动技术升级三一重能高度重视研发,保持高水平
近日,浦发集团下属浦东环保能源公司成功参加2025年上海年度电力直接交易,共完成交易电量5亿度电力。浦东环保能源公司也成为了首批开展上海市内生物质绿色电力可溯源交易的售电公司,在服务浦东新区工商业电力用户获取绿色能源领域迈出了新的一步。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
山东省人民政府1月2日发布《关于支持烟台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制定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方式低碳转型;加快发展清洁能源,构建安全高效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推进美丽烟台建设,打造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加快推动改革开放,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州市城市管理局12月26日印发《常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常住建〔2024〕266号),以城乡建设方式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引领,大力推动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打造绿色低碳社区、推广绿色低碳建筑、建设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人居环境的需要,推进城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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