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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2022-02-08 09:3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碳排放环境质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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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绿色生活高标准营造工程

推动全社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绿色消费升级,优化绿色消费理念、生活方式形成的外部环境,推动绿色出行常态化、绿色消费日常化,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加强绿色基础设施供给。持续完善综合公共交通系统,调整优化地面公交线路和站点布局,加快建设智慧出行服务平台,打造“一站购票”“无缝出行”的一体化公共交通服务网络。以BRT公交车5G车联网为基础,推动5G覆盖线路区域智能驾驶应用,打造城市公共交通5G车路协同应用示范。推进全市山海步道、滨海步道、溪畔步道等健康步道建设,推动轨道交通网络、地面公交网络、慢行网络融合发展,建设“绿色交通城市”。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行动,推进公共机构、社区、学校、商场的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绿色化。积极推广新建、改扩建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屋顶立面绿化,引导建设花园式、园林式社区,营造绿色居住环境。到2025年,实现绿色出行比例达70%(或以上),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覆盖面持续扩大,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升。

专栏6:高品质城市公交与慢行网络建设工程

轨道交通网络。加快推进轨道交通4、6、9号线建设。

地面公交网络。加快建设马銮湾枢纽、同安新城枢纽、厦门新机场枢纽等,与综合客运枢纽、普通客运站、普通客运码头组成多层次客运枢纽体系。

城市慢行网络。有序推进本岛“一环三水两横两纵”、海沧区“两湾一山三溪”、集美区“两湾一山两走廊”、同安区“一湾三山三走廊”、翔安区“一带一山一走廊”慢行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厦门山、海自然地形特点,将厦门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高品质慢行城市。

促进绿色消费全面升级。以绿色商场创建为载体,将绿色发展融入供应链、服务链、消费链等全链条。加大绿色产品引进与销售,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和绿色物流。持续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在国有企业推广绿色采购制度。深入推进“限塑令”(名词解释12),建立健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工作数据报送机制,推动物流业快递包装、商旅业一次性用品减量化,持续扩大塑料替代品推广与应用范围。鼓励社区、商场引入创新型资源回收平台,持续开展绿色回收活动,提升公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营造绿色消费积极氛围。到2025年,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不超过1.15千克/日。

第五节 社会共建共治体系建设工程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拓展“白鹭分”平台应用,依托社区推动社会多元共治,不断拓宽共建共治渠道、丰富共建共治形式,形成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新高潮。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建设生态文明展示馆,直观呈现厦门生态文明源流,重现厦门生态环保城市记忆。重点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低碳日、节能周等,依托“白鹭分”“e厦门”等互联网平台,策划互动性强、影响力大的线上线下环保主题活动,激发全民参与热情。鼓励学前教育开展光盘行动、垃圾分类等启蒙教育,不断创新中小学、高校学生生态环保教育模式,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育人全过程。鼓励企业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企业文化建设和培训体系,倡导绿色生产价值观。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织开展环保实践活动,不断丰富生态环保宣传教育的形式与内容。到2025年,建成“筼筜故事”生态文明展示馆,厦门生态文明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实现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政府、企业、社会全覆盖,绿色理念深入人心。

创新白鹭积分共建模式。拓宽“白鹭分”生态文明领域应用场景,积极推动与“绿海鸥垃圾分类在行动”平台场景互嵌、积分互认,持续探索在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等领域推行“积分兑换”机制,激发全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积极性。完善“白鹭分”平台建设,拓展微信小程序、APP、网页等服务端,提升“白鹭分”社会覆盖率与渗透率。推动构建生态文明社会信用评价体系与积分体系,扩展应用场景,形成全国示范效应。到2025年,实现“互联网+生态文明全民行动”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公民参与度不断提高、生态文明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建立。

打造社会多元共治典范。完善重点企业生态环保信息公开制度,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力度。扩大环保志愿者队伍,鼓励生态环保非营利组织发展。依托社区基层组织,探索开展“居民种植管养+街道社区拨划资源+行业管理部门选址选种”的“社区花园”创新模式。推广社区民主协商议事机制,群策群力提升社区垃圾分类、绿地管养、道路清洁等工作质量,助力社区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市民“主人翁”意识。持续推进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提高农民绿色生产生活意识,强化村民生态环保事务自治能力。到2025年,保持重点企业生态环保信息全公开,实现公民参与生态文明共建共治的形式不断丰富,社区基层组织日益活跃。

专栏7:“互联网+”生态文明共建工程

“白鹭分”市民信用综合评价平台。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模型,丰富绿色生活方式评价模型。持续扩大“白鹭分”应用场景,由公共自行车免押金租借、图书馆信用借阅等公共服务场景,向社会互助场景、消费场景拓展,不断激发全民参与积极性。

第六节 城市与生态深化融合工程

着力构建花园城市发展格局,系统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进一步凸显厦门市山海环抱、自然天成的本底特点,建设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

提升花园城市发展格局。持续推进重要景观界面山体林相改造,保护和恢复城市山体自然风貌。落实城乡环境提质专项规划、交通绿化景观整治行动方案等规划(方案),结合景观提升与生态修复,逐步形成“生态优良、绿量充足、结构合理、分布均匀、功能完善、文化凸显、特色鲜明、全民共享”的绿化格局。因地制宜推进郊野公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等各类公园建设,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的公园体系。通过丰富的植物品种运用,构建“山、海、城”融合的城市生态绿化景观风格。加强城市绿地廊道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推动生态美与景观美有机统一。到2025年,实现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或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

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加快厦门市空间格局由海岛型城市向海湾型城市转变,坚持保护与开发利用并重。优化海洋开发布局,充分考虑未来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资源环境承载力,构建“三园、两带、两港、一区”海洋经济发展空间格局。“一湾一策”精准实施海湾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亲海品质提升等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系统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着力形成陆海统筹、整体保护、系统治理的海洋生态环境分区管治体系,以海湾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促进湾区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厦门岛东南部海域建成“美丽海湾”,人民群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

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构筑“一屏、一湾、十廊”的生态格局。优先保护重点生态空间,将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系统脆弱、自然生态保护空缺的区划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整体性保护。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与修复,聚焦裸露山体、森林、流域、海洋等问题突出区域的生态修复需求,整治失序低效空间,修复损毁退化空间,系统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积极创建近零碳排放示范区,以最终恢复生态系统平衡为目标,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到2025年,实现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空间面积比例与自然岸线保有率持稳,矿山全面修复,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与修复,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大幅提高。

专栏8: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修复工程

废弃矿山修复工程。结合林相改造、绿化造林、公园建设、建筑渣土消纳等工作,重点推进同安禾山片区、洪塘片区已关闭的废弃采石坑的利用和绿化提升,以及翔安区小光山矿区的山体复绿工程,完成全市关闭废弃矿山综合治理。

林地修复工程。岛内重点对东坪山等林分进行林相改造;岛外结合各类公园、景区、门户区景观提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开展林相改造和林地修复,重点开展莲花水库水源涵养工程等。

海岸带修复工程。重点开展鳌冠海域岸线保护和生态综合整治工程、杏林大桥-新阳大桥段岸线整治工程、厦门大桥-集美大桥段集美侧海岸带保护修复一期工程。

海域修复工程。重点开展环东海域新城琼头外侧海域生态修复工程、环东海域新城下后滨外侧海域生态修复工程等。

溪流湖泊修复工程。重点开展苏厝溪流域整治、埭头溪(下游段)综合治理、筼筜湖生态环境整治提升一期、河道生态补水工程、后溪镇黄地村水系综合整治、九溪西林湖(朱坑村)生态湿地工程、官浔溪(环东海域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等。

河口湿地修复工程。重点开展马銮湾新城过芸溪生态修复工程、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水生态修复工程、九溪口公园等。

绿地修复工程。重点开展马銮湾片区生态修复三期工程、马銮湾新城芸尾水道景观绿化工程、马銮湾新城环湾岸线新月段和内湾段绿化工程、同安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白石山山地公园一期工程、集美新城软件园三期一号公园、溪岸路慢行系统(大溪地至同安大道段)工程、厦门山海健康步道(五缘湾-湖边水库、东坪山步道)景观提升工程、东坪山健康步道(东山水库-环岛路段)景观提升工程等。

专栏9: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

东坪山近零碳排放示范区。深化东坪山片区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创建试点,不断巩固提升近零碳排放建设成效,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综合性示范工程。

加强生物资源监督保护。进一步摸清生物多样性家底,准确评估各区域生物多样性丰富程度,开展常态化观测、监测、评价和预警。以栗喉蜂虎保护区、白鹭自然保护区为重点,打造自然保护地“天地空”立体化监测监督能力,推进自然保护地治理体系建设。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强化保护区监督执法,提升保护区规范化能力建设和管理水平,严格保护中华白海豚、文昌鱼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环境。全面提升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和野化放归能力。到2025年,自然保护地监测监督体系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保持不降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率达到95%以上。

建立生态环境智慧平台。结合生态环保云平台、国土空间信息化、市政园林相关体系数字化建设需求,持续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推进数据共享云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数据管理工作机制,加快实现全方位、全要素、全周期的生态环境大数据与国土空间信息共享。着力构建和完善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夯实数据基础,推进生态环境自动监控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智慧平台建设与运营水平,注重统筹推进、系统融合,推动建立自然生态保护与城市环境治理功能全覆盖、一体化的智慧化平台。到2025年,基本实现环境污染监管、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智慧化升级。

专栏10:生态环境智慧平台建设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深化国土空间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行政审批、空间开发利用监测监管、空间决策分析等提供空间数据和信息技术保障。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系统,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周期、全覆盖”的城市体检评估功能模块和系统,运用现代技术全面保障城市空间发展质量。

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加强生态环境数据标准化、规范化,构建数据及业务模型,推进跨领域、跨部门信息共享共用模块,实施大气、水、土壤、重点片区废气噪声、重点行业污染物环境污染、碳排放信息化管理、智慧排涝、智慧市场模块建设,深入推进“一区一应用”生态环境信息化监管模块建设,为全市生态环境资源安全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第七节 闽西南绿色协同发展专项行动

落实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推动信息共享、联防联控联治,缩小环境治理水平差距,加快推进闽西南地区绿色协同发展。

构建区域生态环保共同体。深化厦门-漳州-泉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开展闽西南大气联合防治和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建立九龙江-厦门湾生态系统管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框架,落实联合巡查、联合监测、联合治理的“三联合”制度。建立九龙江饮用水源保护和入海污染物联防联控机制和区域性污染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厦漳泉和厦门湾海洋环保区域合作,共守生态保护空间格局。共同建设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司法协作平台,推进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划管辖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绿色产业政策协商机制,发挥闽西南城市比较优势,打造区域环保产业链。积极举办绿色商品交易、绿色产业发展、环保人才交流会议,汇聚财智,助力闽西南绿色产业协同发展。到2025年,生态环境协同能力迈上新台阶,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安全格局初步形成。

专栏11:区域绿色协同发展专项工程

闽西南绿色产业协作工程。共建“飞地”园区、山海协作产业园等平台,引导绿色产业有序转移聚集,共建产业集群。研究出台人才引进、金融支持等鼓励政策,加大对绿色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健全绿色科技成果转化市场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交易、风险投资等绿色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实现科技引领绿色产业发展。

第八节 国际合作多元化建设专项行动

基于厦门生态文明建设丰富的实践经验,依托厦门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国际知名会展城市的国际声誉与会展资源,建立国际合作长效机制,开启国际交流与合作新局面。

打造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以创建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为契机,加强绿色技术合作,搭建多边产学研合作平台。积极引进金砖国家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创新主体,重点推动新能源材料、先进碳材料等绿色材料技术及氢能、海水淡化等绿色能源资源开发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协作。持续完善中华白海豚保护国际合作机制建设,深化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在海洋管理、海洋科技等领域的合作。认真履行东亚海岸带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网络秘书处职责,不断提升厦门在东亚海域海岸带管理的引领作用。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国际协作,严控跨境网购等入境渠道,健全外来物种溯源调查与监测预警机制。做亮做大厦门国际海洋周,积极利用宣传媒体矩阵,提升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到2025年,基本建立绿色技术国际合作机制,城市综合影响力持续扩大。

第九节 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

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基本思路,总结经验、持续创新。进一步完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的体制机制,全方位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优化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优化生态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布局,形成全域全要素、陆海统筹的空间规划体系。严格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管控,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对规划编制、实施、监督进行全过程管理。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制度。加快厘清自然资源产权归属,明确各类自然资源产权主体及其权能,建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资产核算-开发利用”全链条保护与利用体系,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确权登记制度体系。构建覆盖市、区、镇(街道)三级的自然资源资产的数据管理平台,持续优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完善耕地保护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落实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健全资源总量管理和节约利用制度。探索形成海洋、湿地等领域的生态修复工程评价标准,推进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修复标准化。落实自然资源承载力评估与报告制度,构建定期评估、动态预警的长效机制。

健全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保目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三合一”考核机制,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年度核算结果纳入考评体系,结合高质量综合绩效评价,开展绿色发展评价考核。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完善企业生态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公开范围。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主体责任,整合生态环保信用、节能信用、扬尘防治等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企业生态文明信用体系,完善信用评价和绿色金融联动机制。制定重点行业环保守则,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与高风险领域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扩大公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渠道,探索建立自然人生态文明信用体系与积分机制,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强化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完善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收费政策,构建节水节能为导向的水、电价格机制。深入推进市场化治理模式创新,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第三方服务监督管理制度。优化农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绿色发展奖励机制,加大对交通运输业绿色发展的财税支持力度。完善排污权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制度,配合国家和福建省完善碳排放权市场化改革,完善绿色发展市场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天然林修复、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等予以生态补偿。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依托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以生态产品实物量为重点,以反映生态产品保护和开发成本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为目的,建设行政区域单元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标准,探索建立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通过市场交易、经济补偿等手段,创新生态产品经济价值核算标准。积极开展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权益挂钩等市场机制试点,形成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创新成果。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与执法机制。组织核定水功能区水域、重点海域纳污能力。完善重点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制度,健全以排放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制度。推动制定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碳排放权交易等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研究制定有关近岸海域、农业农村面源、排污口、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等标准与规范,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地方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标准化能力建设。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协同联动制度,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

专栏12:持续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专项行动

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制度。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政策环评、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等环境准入制度,“河湖长制”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制度,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深化体制改革试点成果。在“十三五”时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点成果基础上,着力落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监管制度,加快完善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与核算机制。建立覆盖森林、流域、海洋、湿地等全系统的生态补偿与赔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驱动绿色转型发展。

加大重点领域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围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文明信用体系、生态环境治理标准体系等重点领域,聚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企业和居民生态文明信用评价机制创新,探索制定近岸海域、排污口、固体废物等地方标准。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全国推广意义的创新成果,探索建立具有先进性、系统性优势的生态产品价格管理、生态文明信用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制度体系。

持续强化关联制度衔接。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资源能源等相关工作衔接。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与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制度衔接。推进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制度联动、生产者责任延伸评价制度、企业信用信息制度衔接。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发挥好厦门市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研判重大政策与发展形势,健全决策咨询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各区区委、区政府、有关市直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持目标导向,紧盯任务分工与时限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第二节 加强资金投入

加强生态建设资金投入保障,各区政府应将每年生态文明建设资金需求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充分利用国家绿色金融政策,拓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鼓励社会资金投向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领域,以多元化投融资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第三节 落实跟踪评估

开展好指标和重点任务的跟踪评估工作。将规划主要指标纳入年度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保目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三合一”考核机制,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过程评估、结果评估,指引和督促各部门顺利实现各项建设目标。

第四节 注重宣传引导

开展形式多样的规划及实施情况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定期公开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畅通信息渠道,提升宣传影响力。完善社会共建机制,有关部门应多邀请市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座谈会、听证会,并将公众合理建议融合于生态文明建设中。深入挖掘、提炼厦门生态文明建设典型经验与创新成果,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持续扩大示范效应,树立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典范城市的美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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