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厦门市政府印发《厦门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目标到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塑造生态文明建设与花园人居环境“两个全国领先”综合优势,彰显陆海一体协同发展与生态文明治理创新“两个典范”鲜明特色。产业结构明显转型,碳排放强度保持低位,为2030年前碳达峰打下坚实基础。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城市与生态深度融合,花园人居环境品质保持领先。强化陆海空间规划与发展联动,深化区域协同合作,创建陆海协同发展典范。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展望2035年,率先实现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超越,跃升为全球生态文明领先城市,全面建成生态亲和的绿色创新城市、和谐宜居的山海生态花园、互联共治的生态智慧之城、全球共享的蓝色开放门户。详情如下:
厦门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2022年1月
前 言
福建是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指导,对福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绿色是福建一张亮丽名片。要接续努力,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十四五”是福建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省战略、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先行示范区、建设美丽中国示范省份的重要时期。厦门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实践地,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当好生态省建设排头兵”的殷切嘱托,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和不懈奋斗者,以加快实现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超越为目标,立足更高起点加快建设高颜值厦门,努力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贡献厦门力量。
本规划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主要编制依据,主要阐述规划期内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背景
厦门市作为海峡西岸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人居环境优越,山海格局特点鲜明,绿色经济起步早、城市建设品质优、人文素养起点高。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践行者、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先城市,厦门市具有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良好基础与机遇。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基本实现,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落地见效,生态文明指数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名列第一,荣获“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称号。
生态经济发展成绩显著。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不断优化,经济绿色化水平持续提升。规模以上高技术工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占比39.8%,位居全省首位;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5.1%,超过省里下达的任务(省里下达12%),万元GDP用水量累计下降超35%,仅10.9立方米/万元,均为全国领先水平。绿色经济示范效应凸显,先后获批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五缘湾片区生态修复与综合开发列入国家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绿色建设能力彰显,绿色交通获评中华环境奖,绿色空港成为全国典型,厦门港获评亚太绿色港口称号和四星级中国绿色港口称号。
生态环境水平明显提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连续五年保持全国前列。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国省控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废弃物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十三五”保持100%、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2018年以来保持100%。城市空间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森林覆盖率分别达45.52%、41.72%。湿地、海洋生态修复加速推进,全市累计修复岸线30公里,建成人造沙滩100多万平方米;海沧湾生态修复工程荣获“蓝色海湾国家示范工程”。
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市民绿色出行意愿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推广量居福建省第一,绿色出行率达70%,全市建成新能源充电桩9000余个。“绿海鸥在行动”带动全体市民成为垃圾分类的积极参与者,全民共创生活垃圾分类“厦门模式”。出台《厦门市环境教育规定》,生态环境教育“五融入”(名词解释1)模式成效显著,市民环保意愿和行动力不断提高,环保志愿者数量占常住人口1/8。
体制改革构建坚实保障。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实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方案,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目标责任考核等36项体制改革,形成56项改革成果。“多规合一”(名词解释2)、垃圾分类、筼筜湖治理、五缘湾生态修复与开发、海上环卫等5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全国推广。率先出台《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率先实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多规合一”有机融合。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制定并实施比国家、福建省更加严格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出台全国首个市级节能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建立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一核多元”(名词解释3)的社区治理架构基本形成,社区居民协商公议的“官任模式”获得广泛推广,多元共治水平不断提高。
表1厦门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表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十九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社会环保意识全面提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根本遵循。
当前,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国际环境治理体系发生重大变革,发展中国家亟待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矛盾的新样本、新模式。
与此同时,我国向世界庄严承诺,中国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一宣告勾勒出未来40年中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总施工图。“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将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时期。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实施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提供生态文明建设新样本和新模式,将成为我国“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
国内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形势,国际对生态文明新模式的呼唤,中国城市能级的持续提升,技术、资金、人才等优势资源的不断集聚,以及厦门自身良好的生态文明发展基础,都为厦门争取成为生态文明“中国样本”及国际标杆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有利条件。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厦门市目前仍处于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的中后期,绿色发展方式未完全形成、重点领域环境问题未彻底解决、自然资源承载能力有待提升、绿色生产生活理念渗透不足,这些都给高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带来较大挑战。同时,相较于深圳、杭州等国内标杆城市,厦门市总体优势不明显;与新加坡、西雅图等国际标杆城市相比在城市治理意识与理念、城乡规划与管理能力、生态环境质量、社会多元共治水平等方面仍有一定差距。
厦门市必须把握机遇,克服自身空间与自然资源约束,补齐环境治理短板,强化人居环境长板,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标准,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一步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建设各个方面,补短板、锻长板,重创新、强动能,建模式、树标杆,以建设生态文明 “中国样本”为目标,落实美丽厦门与“两高两化”(名词解释4)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厦门迈向生态文明建设新高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个篇章”的总目标和“四个更大”的新要求,持续当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以加快实现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超越为目标,以“六个坚定不移”更高水平建设高颜值厦门。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为深化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贡献更多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推动我市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筑牢生态之基。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普惠民生。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系统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让厦门的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常在,让清水绿岸、鱼翔浅底常在,让碧海银滩、海豚逐浪常在,让田园相依、百姓安居常在,让“清新的蓝、怡人的绿”成为厦门人民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科学谋划、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系统推进,重点突破。统筹全局、谋划长远,做好总体谋划,扎实推进各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补短板、锻长板,立足自身资源条件提出关键目标和任务,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实现新的突破。
坚持改革深化,创新驱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新要求,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力度,建立产权结构清晰、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可靠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速推进生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以绿色科技创新破解资源环境约束,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坚持多元共治,开放共享。充分调动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严格落实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生态文明责任,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高效流动,形成多方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第三节 发展目标
1.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聚焦优美生态环境和优质生态产品需求、创造最普惠民生福祉、实现生态财富积累。强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文融合发展。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力争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增长双脱钩,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并持续稳定下降,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活力显著增强,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价值观深入人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到2035年,率先实现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超越,跃升为全球生态文明领先城市,全面建成生态亲和的绿色创新城市、和谐宜居的山海生态花园、互联共治的生态智慧之城、全球共享的蓝色开放门户。
图1厦门市2021-2035年生态文明建设蓝图
2.“十四五”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以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为总体目标,全面巩固治理成果,坚持创新治理模式,积极对标以新加坡为代表的国际一流城市,立足厦门“山、海、城”相融共生城市特质,紧密围绕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文三条主线融合发展,夯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要基础,着力超越既有、超越先进。
到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塑造生态文明建设与花园人居环境“两个领先”综合优势,彰显陆海一体协同发展与生态文明治理创新“两个典范”鲜明特色。产业结构明显转变,碳排放强度保持低位,为2030年前碳达峰打下坚实基础。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城市与生态深度融合,花园人居环境品质保持领先。强化陆海空间规划与发展联动,深化区域协同合作,创建陆海协同发展典范。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图2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框架图
生态经济水平跃升。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建立健全,经济发展与污染和能耗增长逐步脱钩,能源结构和能源消费方式明显转变,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得到有效控制,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基本形成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与生产方式。到2025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工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45%(或以上)。打造2-3家绿色产业(名词解释5)区域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全国领先的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生态旅游成为厦门旅游新名片,海洋原生态水产品加工业和医药产业成为海洋经济发展新亮点。
生态环境质量领先。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全面补齐,绿色宜居环境长板得到强化。城乡绿色一体化发展成效显著,城市颜值特色明显,生态景观持续美化、生态系统更加健康、生物多样性不断丰富,宜居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到2025年,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确保达到省里下达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绿盈乡村覆盖率达85%(或以上)。
生态人文全面发展。以推动全社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绿色消费升级为核心,持续构建利于消费理念与行为转变的良好外部环境。公民共建形式多元化,生态价值观逐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全民行动指南。到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达70%(或以上),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不超过1.15千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区、镇街、村居全覆盖,生态环境课时数超14个,“互联网+生态文明全民行动”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公民参与度不断提升,生态文明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建立。
生态治理创新深化。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形成更完善的制度体系和更高效的治理模式,为高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筑坚实的制度基础。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用途管制制度深化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制度、生态环境监管与执法制度不断健全,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保障有力,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生态环境保护权责明晰,环境治理市场化规范化程度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构建。
表2厦门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指标体系
第四节 发展路径
紧盯“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全国“双领先”“双典范”目标,聚焦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绿色经济体系建设、人居环境美化优化、绿色生活方式形成、社会全民共建共治、城市与生态深度融合六个重点,谋划“六大工程”,积极采取闽西南协同、国际合作“两大行动”,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现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文协同互促、融合发展,走出一条具有全国典范效应的“美丽厦门”建设道路。
图 3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与工程框架图
以生态经济发展为根本,谋划二氧化碳排放达峰与绿色经济高质量提升两大工程,加快能源结构优化,力促各重点领域能源消费转型,全面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绿色生产效率效能,推进绿色产业快速发展,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着力解决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核心矛盾,提升生态经济水平,夯实发展基础。
以生态环境发展为重点,谋划人居环境高品质提升工程,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陆海水系协同治理,深化大气环境系统治理,强化土壤安全与固废治理,优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的规范化、系统化,扩大厦门人居环境品质优势。
以生态人文发展为动力,谋划绿色生活高标准营造工程、社会共建共治体系建设两大工程,加强绿色基础设施供给,促进绿色消费全面升级,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力度,创新白鹭积分共建模式,打造社区多元共治典范。积极调动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积极性,激发主人翁意识,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软实力。
以三线融合发展为方向,谋划城市与生态深化融合工程,提升花园城市发展格局,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生物资源监督保护,建立生态环境智慧平台。综合呈现生态经济、环境、人文建设成效,强化协同,提升城市整体治理能力。
以闽西南绿色协同发展专项行动、国际合作多元化建设专项行动为支撑,充分发挥厦门市区位与多区叠加优势,共建生态闽西南,共谋绿色“一带一路”。
以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为基础,为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法治,提升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夯实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基础。
重点任务全面承接厦门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指标体系,并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或建设项目,确保“十四五”末各项指标如期达成,各项改革按期实现,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经济效益(GDP)与生态效益(GEP)取得双增长。
第三章 重点任务
围绕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目标,落实以经济、环境、人文发展为主要路径,以体制改革为重要基础的建设思路,努力探索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大力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绿色经济高质量提升两大工程,提升生态经济发展水平。推动人居环境高品质提升工程建设,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绿色生活高标准营造、社会共建共治体系两大工程,强化生态人文建设。聚焦城市与生态深化融合工程,促进经济、环境、人文三条路径有机融合,持续优化厦门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城市品牌。积极实施闽西南绿色协同发展与国际合作多元化建设两个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
第一节 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工程
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重点,加快推动能源生产低碳化,大力推进能源消费绿色化,深化能源及相关领域改革创新,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加快能源结构优化。全面深化各领域电能替代工作,稳步提高全市电气化水平,构建以清洁电力为基础的产业体系和生产生活方式。积极推动新能源发展,提高新能源利用比例。大力发展厂房、商业、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发电,统筹推进各类生物质能的市场化和规模化利用,同时鼓励发展氢能。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逐步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持续降低煤炭消费占比。适度控制油品消费增速,降低交通及工业对油品的依赖,提升油品利用效率。鼓励生物柴油、生物航空煤油等替代传统燃油。适度提升天然气消费,鼓励实施发电工程“煤改气”,积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加快推进高弹性智能电网建设,统筹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各类可调节资源,推进“源网荷储”协同发展,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增强供电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到2025年,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提高,能源生产脱碳化取得突出成效,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基础全面夯实。
专栏1:清洁低碳能源体系提升工程
天然气气源保障工程。推进管道燃气配套设施建设与改造,新建城区及主干道(油电气等)综合能源供应站。
可再生能源建设工程。厦门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生物质资源再生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并投产,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电站,积极发展光照资源较好区域的建筑一体化技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储能设施建设工程。厦门抽水蓄能电站建成并投产。鼓励电化学储能、氢储能等各类储能设施的开发应用。
现代化城市电网建设工程。完善500kV主网架结构,优化局部片区220kV、110kV及以下电网结构,加快完善配电网络。积极接纳各类分布式电源,适应可再生能源并网和新能源汽车等发展需要。
力促各领域转型。加快构建低碳工业体系,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高碳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培育新兴行业形成新动能。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大力发展新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探索超低能耗及近零碳建筑建设,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全国领先的智慧交通管理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等回收体系,建立“全领域”垃圾回收处理产业链,建设“无废厦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速低碳技术研发推广,更大力度推进节能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加快推进规模化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氢能利用等技术发展,推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在节能、清洁能源领域的创新融合。巩固提升林业、湿地和农田生态系统碳汇,大力发掘海洋生态系统碳汇潜力。全面推行绿色低碳生活,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到2025年,实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持续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达到省下达考核要求。
专栏2:重点区域综合能源试点示范工程
分布式综合能源示范工程。推进厦门翔安新机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打造国内交通枢纽类单独供冷综合能源标杆项目。
能源互联网示范工程。建设火炬高新区能源互联网示范区,统筹电动汽车充电、分布式新能源、清洁供能、企业节能等源网荷储协同服务项目,实现园区新基建与国家电网源网荷储工作充分融合。
加强组织与制度保障。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工责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任务目标明确”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和工作问责机制,定期跟进、评估、分析主要部门碳排放目标的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快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托管等服务模式创新发展。建立低碳发展人才培育和引进机制,积极培养和引进低碳发展的专业人才队伍。推动建设厦门海洋碳汇交易平台,加快海洋碳汇交易标准制定,实现与国际标准互通互认。
第二节 绿色经济高质量提升工程
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壮大绿色产业,基本实现经济发展与能源消耗、二氧化碳与污染排放增长解耦。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效路径,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加速转化,全力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
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明确新城片区、产业园区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打造“一高三带”(名词解释6)产业空间格局,引导产业集群整合升级。做大做强高端制造业,提升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做优现代都市农业,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提升,优化产业梯次发展格局。实施千亿链群培育行动,发展壮大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讯设备、半导体和集成电路、机械装备等高端制造业,促进现代物流、文旅会展、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提质扩容,构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健康、新材料与新能源、数字创意和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到2025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工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45%(或以上)。
提高绿色生产效率效能。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实施超国标、省标要求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清洁生产标准,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建设绿色工厂。推进中水回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配套设施建设,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高园区整体能源资源产出效率。到2025年,实现主要水、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保持在较低水平。
推进绿色产业快速发展。依据《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重点发展先进环保装备制造、清洁能源、绿色服务等产业。以促进绿色技术成果转化、深度服务城市绿色发展为导向,大力推进“产学研”融合,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深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快拓宽多元融资渠道。积极创建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扩大创新要素投入,推动产业集聚、协同发展。到2025年,建立健全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力争培育一批领先全国的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形成2-3家拥有自主品牌、掌握核心技术、引领作用强的区域绿色产业龙头企业。
专栏3:绿色产业发展重点
先进环保装备制造。依托新能源材料与装备良好基础,持续推动环境污染处理装备、资源循环利用装备、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等装备制造。针对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海水淡化等应用方向,培育发展抗污染膜、低压纳滤膜、超滤微滤膜、反渗透膜等高性能分离膜材料。开发可靠高效的新能源器件,完善电池与电动车产业链。
清洁能源产业。支持燃料电池专用车在公共交通、网约车、环卫、物流等领域规模化应用,加快推进燃料电池交通装备示范及商业化。探索发展高效、稳定、可靠的海洋可再生能源相关技术装备,打造一批海洋能利用示范工程,提升潮汐能、波浪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工程化应用水平。
绿色服务业。培育一批运用物联网、大数据技术提供咨询服务、节能改造、监测检测、项目运营管理等一体化服务的创新型企业。建立以大型基础设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业污染治理等为重点领域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示范试点,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供给模式,强化绿色产业支撑力。
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对照国家5A级景区建设标准,加快园林植物园、园林博览苑景区提质升级,积极推进东坪山生态休闲旅游开发建设,打造生态旅游精品。结合厦门产业特色,强化科技支撑,重点发展远洋渔业、水产品加工业和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业,提高海洋经济发展水平。巩固生态系统生产价值核算试点成果,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在开发融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的应用。开展“两山”基地(名词解释7)创建,以同安区埭头溪下游生态治理项目(省级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试点项目)为重点,推动各区结合自身自然资源禀赋,聚焦生态旅游、海洋产业、生态农业、健康养生等领域,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到2025年,将生态旅游打造成为厦门旅游新名片,将海洋原生态水产品加工业和生物医药产业打造为海洋经济发展新亮点,各区形成各具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专栏4: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重点项目
思明区东坪山生态旅游区。加快东坪山片区生态旅游发展提升,深化东坪山片区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重点打造生态观光、亲子研学、体育休闲、文化体验、特色住宿等旅游产品。
海沧区东孚街道生态农旅项目。依托“淘宝中国福建绿植花卉产业带”直播平台,打造绿植花卉产业带直播大楼,做到“街道有直播楼,村居有直播站,庭院有直播点”。通过花卉直播点,带动花农变身直播达人,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集美城区海岸线修复项目。在城区沿海试点区域打造“以心带轴、以轴带面”的空间结构,开展海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形成“陆、海、城”相融共生的滨海带新格局。实施杏林大桥-新阳大桥段岸线整治工程、厦门大桥-集美大桥段集美侧海岸带保护修复一期工程,逐步建立具有自然海岸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海岸线。通过生态修复和保护,丰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同安区埭头溪下游生态治理项目。以埭头溪下游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探索实施流域水体保护与开发经营权试点改革。通过流域综合治理,建立生态产品功能量和价值量核算体系,培育基于水生态环境的特色产业,调动地方政府、企业、农民共同参与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打造“富美同安”样板。
湖里区湖边水库片区生态修复和综合开发项目。依托湖边水库地段与自然景观资源优势,通过生态保护修复带动片区综合开发,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主要实施库区水体清浊分离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生态森林区、体育休闲区等项目,形成生态平衡、布局科学、功能合理、建筑美观、艺术园林式的低碳旅游示范区,争取成为本岛东部的“氧吧”和“绿肺”。
第三节 人居环境高品质提升工程
深化大气环境系统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和近岸海域水质,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力争城乡绿化和宜居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城乡居民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
深化大气环境系统治理。大力推进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加大低(无)VOCs(名词解释8)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力度,控制无组织排放,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研究制定加强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协同开展污染防治。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开展清洁油品行动,加强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加强施工扬尘监管、道路扬尘与堆场扬尘治理。推进厦门市移动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大气污染监测预警精细化水平。到2025年,保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排名全国领先,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保持较优水平。
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深化河湖长制,强化全流域综合治理。适度超前规划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继续实施污水处理能力提升“三个一百”工程(名词解释9),强化城镇污水处理。推进排水管网溯源排查与雨污分流改造,降低城市内涝风险。深入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工作。推行“厂网河”一体化运营管理模式,依托排污许可证信息,逐步建立“水体-入河(海)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深化“一河一策”综合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高质量高标准提升治理工程。持续推进全市水源地专项整治,保障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环境安全。加强工业企业污水处理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建立全覆盖的动态监测预警系统,深化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到2025年,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省下达任务要求。
加强陆海水系协同治理。深化溪流综合治理,提高河道生态自净能力。强化入海排口监督管理,建立入海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编制实施“一湾一策”综合治理规划,加强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海漂垃圾污染防治与收集处置,强化海漂垃圾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入海流域、海域沿岸及海上各类船舶作业、滨海旅游和海上倾废等活动监督,有效衔接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提升港口污染物接收能力。建立“湾长制”管理体系,强化与“河湖长制”管理体系衔接,实施区域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责任衔接、协调联动和统一监管。到2025年,实现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持续提升。
强化土壤安全与固废治理。建立健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有序推进土壤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项目实施。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科学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针对在册危废利用处置企业,实施“培育一批、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工程,提升危废利用处置综合能力。推进新一轮医废处置设施“扩能提质”和补短板工程,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涉医废和生活垃圾安全处理处置。建设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两网融合”(名词解释10),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推动固体废弃物环境智慧应用系统与重点单位智能化可追溯监管等平台建设,提高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固体废弃物源头管控。到2025年,保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专栏5:生态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蓝天工程。包括加油站和储油库无组织排放提升整治项目等。
碧水工程。包括污水处理能力提升“三个一百”工程,雨污管网正本清源工程,农村生活污水高质量高标准提升治理工程,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美丽河湖建设工程,筼筜湖清淤工程,西溪流域隘头潭段和九龙江口水污染减排项目等。
蓝海工程。包括海漂垃圾治理、入海排放口整治、海域清淤工程(琼头外侧、下后滨外侧等)、岸线保护和生态综合整治项目(鳌冠海域、滨海浪漫线二期、三期等)等。
净土工程。包括生物质资源再生项目(一期、二期),东部固废处理中心填埋场二期,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
优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按照“优先采用截污纳管,不具备纳管条件采用分散式”处理的总体思路,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加快补齐农村污水处理短板,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高质量高标准全链条系统化治理提升工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镇街保洁收集、区转运、市处理体系,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全面推进“绿盈乡村”建设,坚持“绿化、绿韵、绿态、绿魂”建设理念,深化实施“一革命四行动”(名词解释11),分级实施、分类建设,逐步实现绿盈乡村初级版到中级版、高级版梯次提升,打造具有厦门特色的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的美丽乡村。到2025年,实现绿盈乡村初级版到中级版、高级版梯次提升。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推进生态文明建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0日印发《南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力争用8年的时间,南宁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合理,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城乡人居环境和谐共融,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市得到
四川省巴中市生态环境局10月31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美丽巴中建设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目标生态空间格局逐步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稳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到2027年,巴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国省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
崇明区人民政府10月10日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立足多重战略的叠加优势和东海瀛洲、长江门户的区位优势,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固根基”的总体思路,聚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新名片”“长三角绿色发展新标杆”“上海生态宜居新典范”的战略定位,力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支持首都绿色低碳发展的意见》,已经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关于做好绿色金
10月29日,上海崇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沪崇府发〔2024〕41号),同时发布《上海市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重点工程项目清单(请看文末),共42个项目,投资估算共计60.52亿元。其中指出,推动内河混合动力船舶、纯电动船舶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建设绿色龙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10月12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
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省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2月27日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经深入研究、征求意见、会议审议,制定上报了《河南省贯彻
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2月26日向海南省反馈督察报告。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有关要求,制定了《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
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保障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河南省自然资源厅9月30日发布《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建议的公告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我厅组织编制了《河南省生态保护
《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由2024年9月26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该条例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9月26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
能源行业碳排放量占全社会碳排放总量的80%以上,电力行业碳排放量占能源行业碳排放量的40%以上。随着碳达峰碳中和不断推进,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带动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提高,电力碳排放水平对实现“双碳”目标的作用将更加凸显。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以下简称“电力碳排放因子”)主要衡量单位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计算导则(试行)》,本导则按照建筑领域碳排放计算边界,给出了建材生产及运输、建筑建造及拆除、建筑运行五个阶段的碳排放计算方法,用于民用绿色建筑设计期与运营期的全寿命期碳排放计算。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四川省民用
11月28日,中交集团携手北京绿色交易所在青岛成功举办公司首单内部试点碳交易活动,这是中国基建行业碳交易领域的首次成功实践。中交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裴岷山,北京绿色交易所副总经理王辉军出席仪式并见证签约。在本次交易中,公司依托中交路建承建的广西全州至容县高速公路平乐至昭平段项目,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11月29日发布公开征求《关于开展碳足迹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提出开展碳足迹核算试点,建设省级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和数据质量计量支撑试点,探索开展碳足迹场景应用、分级管理、信息披露和贸易绿色化水平统计监测等工作。选择工作基础好、产业集中
近日,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金驹煤电化东大6兆瓦分布式瓦斯电站顺利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正式转入商业运营。这是国内首座在矿井投产前就成功运营的瓦斯电站。东大6兆瓦分布式瓦斯电站位于山西省沁水县郑庄镇东大村,紧邻东大煤矿主工业场地西北侧,于2023年5月25日开工。在东大煤矿建设过程中,晋
先说结论:新CCER在碳市场今年履约前大概率签不出来了。(来源:老汪聊碳中和作者:气候未来)截止到文章发布,公示结束的项目一部分正在申请登记,但还没有一个项目真正完成登记。而后面还有减排量核算报告公示和项目减排量登记两个步骤,现在已经11月底了,所以按正常流程来讲,新CCER的签发已经无法
10月份我国北方地区开始进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期,各地有哪些重磅政策出炉,北极星大气网和你一起关注。生态环境部公示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其中大气治理领域新申报通过评审的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11家,复核通过的已公告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62家。碳排放领域,生态环境部发布
11月26日,由国务院国资委指导、中国华能和中国石油联合主办的中央企业CCUS创新联合体启动会在京召开,中央企业CCUS创新联合体正式启动。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副局长王晓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温枢刚,中国石油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戴厚良出席活动并讲话。中国石油集团党组成员、
一、培训项目背景2020年9月2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上线,市场配额总量约40亿吨,市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加快物流绿色化转型。制定绿色物流重点技术和装备推广目录,支持物流枢纽场站、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等绿色化升级改造。开展绿色物流企业对标达标行动。支持开展物流领域碳排放核算及相关认证工作,构建物流碳排放
当前,绿色转型的要求已经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摸清、监测碳排放“家底”是推进“双碳”目标工作的前提,也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关键一环。看不见、摸不着的二氧化碳,如何统计排放?计量如何精确?今年以来,内蒙古电力集团开展内蒙古电网行业用电量规模分析研究工作,通过企业用电量数据测算能
日前,宁夏发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初步形成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到2027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不断优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总体准入要求硬约束全面落实。全文如下:自治区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11月29日发布《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用于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安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详情如下: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2024年11月29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2024年第五批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资金拟补贴项目审查结果公示,涉及深圳市中油新田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补贴等23个项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第五批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资金拟补贴项目审查结果公示根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2022-2025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11月27日发布《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服务行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详情如下: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2024年11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浙江省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11月19日印发《台州市市级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1.环境质量改善。包括水、大气、土壤、固废、海洋、辐射、移动源、噪声、新污染物等污染物减排和污染治理修复工作。2.生态环境保护。包括应对气候变化及减污降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翻身仗”,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4年冬季大气攻坚“保卫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奋战四十天,打赢保卫战”。《行动方案》提出,2024年冬季大气攻坚“保卫战”自11月22日至12月31日,为期40天,聚焦大气污染主要指标,强力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11月20日发布《天津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以细颗粒物污染为重要突破口,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向经济发展与污染防治协同转变。规划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6%,
日前,《深圳市水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发布实施,旨在构建支撑超大型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水务基础设施和治理体系,以水务高质量发展支撑和保障全市发展大局。《行动计划》坚定不移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对实现水资源充足均衡、水安全韧性稳固、水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上海市第二轮第三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正式启动。本次督察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是督促各级党委、
11月16日至1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第六师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黄润秋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
11月16日,山西省长子县县委书记郭强,县委副书记、县长牛志强实地调研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情况。长子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鲍旭岗,政府办主任张宇锋及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能源局、气象局、环卫中心负责人参加。郭强、牛志强先后深入大堡头镇大堡头村、邹村、青仁村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