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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拟批准公示

2022-02-15 08:46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影响评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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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拟批准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6231706

传 真:0701-6231708

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项目名称: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建设地点:鹰潭市月湖区杨碧村马塘窝

建设单位:光大环保能源(鹰潭)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位于月湖区杨碧村马塘窝(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3′59.07″,北纬28°13′54.50″),占地面积84073.5m2。项目属于技改工程。依托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2台500t/d的机械炉排炉掺烧不超过300t/d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技改项目工艺流程不发生改变,仅入炉原料发生变化,技改后发电厂总处置规模不超过1000t/d(其中掺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300t/d)。技改项目不新增占地、无新建内容、不新增设备和设施,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均依托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设施。投资总额为10万元,均属于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 10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有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垃圾渗滤液、垃圾车及污染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化验室废水、化水制备排水、锅炉定连排水、冷却塔及水池排水、车间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渗滤液、垃圾车及污染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化验室废水通过1套渗滤液处理系统(预处理+调节池+厌氧反应器 IOC+两级硝化反硝化+外置式MBR+TMF+RO反渗透膜+DTRO)处理,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回用于冷却塔水池补充用水。生活污水、车间清洁废水通过1套生活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缺氧池+MBR)处理,废水经处理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标准后用于道路冲洗、厂区绿化等。锅炉定连排水回用于冷却塔补充用水;化水制备排水回用于出渣系统补水;冷却塔及水池排水回用于烟气净化配石灰浆、飞灰处理用水、垃圾车及污染地面冲洗水、炉排漏灰渣输送机用水和出渣系统补水。技改项目仅设1个雨水排放口,不设污水排放口。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包括含焚烧炉烟气、飞灰螯合稳定化车间废气、飞灰仓废气、石灰仓废气、活性炭仓废气。无组织废气为主要为卸料大厅及垃圾贮坑恶臭气体、渗滤液处理站恶臭、氨水储罐氨气、飞灰稳定化车间氨气等。焚烧炉烟气通过2套“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覆膜布袋除尘器”组合净化工艺处理,处理后经1根80m高集束式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烟气中各污染物排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修改单表4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飞灰螯合稳定化车间废气通过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2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飞灰仓废气通过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石灰仓废气通过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活性炭仓仓顶排放口(DA005,高16m)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通过卸料大厅和垃圾贮坑保持密闭和微负压,产生的恶臭气体抽至焚烧炉作为助燃空气;渗滤液处理站构筑物加盖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抽至焚烧炉作为助燃空气;飞灰稳定化车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送入水洗塔处理,再通过风管引入飞灰稳定化车间作为循环气体;氨气主要是氨水在加注进入氨水储罐的时候由于管道密封不严产生的少量外溢氨,通过加强管道密封降低氨气无组织排放。通过上述措施及厂区绿化,可有效控制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污染物厂界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本此技改不新增设备,现有工程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吸声、隔声等综合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环境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范围内。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固废主要有炉渣、污泥、除臭系统废活性炭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稳定化后飞灰、废布袋、废机油、废膜等危险废物;以及办公生活垃圾;炉渣经收集后统一交由江苏永兴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炉渣池(1044m3)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办环〔2018〕20号)等国家相关政策及法规要求。飞灰由运输公司指派专用车辆送往鹰潭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指定区域安全填埋处置,飞灰暂存库(740m2)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执行。废布袋、废机油、废膜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炉渣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除臭系统废活性炭和污泥均返回焚烧炉焚烧处理,不外运处置。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40m2)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5、总量控制。根据《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项目投产后应满足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该技改项目全厂污染物总量可以从企业原确认的总量中解决,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现有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6、环境风险防范。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主要来自氨水、柴油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废气事故排放及生产废水事故排放等引发的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经常检查易腐蚀部位,加强设备的密封性和车间通风,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厂区配备防火器材,在厂区北侧(污水处理站旁)设1个容积约2147m3事故收集池(兼初期雨水池,经消防部门认证可做消防废水池),一旦发生事故时,及时收集泄漏的生活废水和消防废水,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制订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7、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项目物料及废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等要求。项目原料、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不得设置露天堆场;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加强地下水监控,一旦出现异常,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8、清洁生产要求。使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水资源和物料利用率,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

9、排污口规范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10、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公众参与说明,项目公示期无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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