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为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意见,现就《甘肃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 马力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广场南路77号统办二号楼
邮编:730030
电话:(0931)—8790017(兼传真)
邮箱:gshbtfgc@163.com
附件:《甘肃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3月8日
甘肃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有效发挥保险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社会管理功能,充分运用市场手段构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助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7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和《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甘办发〔2018〕5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金融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35号),探索金融服务环境市场治理路径,帮助企业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降低环境污染和违法风险,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努力形成政府搭建平台,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企业)、社会力量参与环境市场治理的良好局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是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用“大数法则”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能力和建立环境风险防控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按照高危先行、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方法积极稳妥推进,进一步拓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渠道,在不断总结运行经验基础上,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费率合理、赔付及时、运行规范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政策制度的引领推动作用,引导保险市场激发活力、提高效率,鼓励支持管理平台主体、承保机构和企业参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
(二)重点突破,逐步推进。坚持以污染重、风险大、环境敏感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顺序,分类别分阶段逐步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向自主责任保险推进。
(三)赔付及时,修复有效。坚决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制度规定,依法严格履行保险责任义务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确保环境风险得到及时控制,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工作责任。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甘肃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管理平台主体,承保机构及投保企业要严格依法各司其职,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统筹协调推动我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1.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甘肃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全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明确保险范围和赔偿责任范围。充分利用环境监管手段,推动环境风险高的企业积极投保。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信用好、赔付能力强、业务网络广的承保机构参与保险工作。市级生态环境局根据确定的投保企业范围,确定强制责任保险企业名单,加强配合承保机构与投保企业的协调联络,加强对企业参加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管理。
2.甘肃银保监局依法进行业务监督,指导承保机构开展好各项承保、理赔等工作,督促承保机构合规经营、有序竞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3.省金融监管局负责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承保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督促其积极开展承保理赔、查勘定损等工作,引导其提升保险保障服务水平,确保市场有序、合规、稳健发展。
4.管理平台主体严格履行委托责任和义务,积极为政府部门发挥监督管理作用提供咨询服务,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服务数据和情况进行分析,制定评分规则,及时调整服务差或不到位的承保机构,督促承保机构帮助投保企业提升抗风险管理和防范能力。
5.参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承保机构,应当提供较为完善的责任保险承保、理赔、风险管理、保险服务等业务保障,并按有关规定向监管部门进行备案。
6.投保企业应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积极配合承保机构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等工作,及时提交相关投保手续,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和保险赔偿定损。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依法履行赔偿责任。
(二)强制保险企业范围。企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范围:
1.涉重金属行业:从事铜、铅锌、镍钴、锡、锑采选冶炼,铅蓄电池极板制造、组装,皮革鞣制加工,电镀,生产活动中使用含汞催化剂生产氯乙烯、氯碱、乙醛、聚氨酯等;
2.涉危险废物行业: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焚烧、填埋危险废物的;
3.使用尾矿库,且环境风险等级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评估结果为较大及以上的;
4.其它环境高风险行业: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的,石油加工、管道(石油、天然气)运输的,化学原料、化学药品原料药以及化学制品制造等,拥有Ⅲ类以上移动辐射源的,排放二噁英的;运输或搬运危险化学品的,以及其他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印发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方法》(HJ941—2018)评估结果为较大以上的;
5.曾经发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突发环境事件的;
6.生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所列具有高环境风险特性产品,或者生产《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所列化学品的产品;7.国务院规定或者国务院授权生态环境部门会同金融监管部门规定应当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其他情形。
鼓励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排污企业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三)强制保险赔偿范围。保险条款载明的保险责任赔偿范围应当包括下列情形:
1.第三者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在保险期间内或保险单载明的追溯期内,投保企业在保险单载明的生产经营场所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由于突发环境事件或生产经营过程中污染环境,导致承保区域内的第三者的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造成人体疾病、伤残、死亡等,以及第三者财产损毁或价值减少,由受到损害的第三者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法应由投保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承保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2.生态环境损害。在保险期间内或保险单载明的追溯期内,投保企业在保险单载明的生产经营场所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发生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行为,导致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投保企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法应由投保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包括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鉴定评估、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效果评估等合理费用,承保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3.应急处置与清污费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环境污染事故,投保企业、第三者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为避免或减少第三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者生态环境损害而支出的必要、合理的应急监测及处置费用、污染物清理及处置费用,承保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4.法律费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企业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承保机构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承保机构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法律费用,承保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四、投保程序
(一)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企业投保或者续签保险合同前,通过管理平台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如实反映环境风险信息。拟投保企业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应当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说明材料提交承保机构。
(二)协商确定责任限额和保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行全省统一的保险条款、基础保险费率及其调节系数、最低责任限额,并根据投保企业的环境风险变化情况实行浮动费率。承保机构应当向拟投保企业如实、完整地说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内容,在全省统一基础上与企业协商确定保额和费率。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费率包括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基准费率按照拟投保企业主营业务行业类型、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服务频次等因素确定;浮动费率,在基准费率基础上,综合考虑拟投保企业管理水平、事故情况、环境信用评价等级等因素,实行差别化浮动。拟投保企业和承保机构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限额,不得低于最低责任限额。
(三)订立合同。经过环境风险评估、协商确定责任限额和费率后,应当及时签订保险合同,并将投保信息报送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承保机构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投保企业为所属集团公司在本省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本省要求单独购买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省内同一法人单位在本省不同地点设立的企业,可以统一购买。签订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合同时,承保机构不得强制拟投保企业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免赔额(率)由拟投保企业与承保机构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同时约定了免赔额和免赔率的,免赔金额以免赔额和按照免赔率计算的金额二者以高者为准。
(四)开展环境风险管理。投保后,承保机构应委托专业机构建档开展环境风险管理。主要包含环境风险管理指导、排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及时预警风险隐患、提出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等工作。专业机构应及时将环境风险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告知承保机构和投保企业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投保企业应积极整改环境风险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并按环境信息依法强制性披露制度规定做好公开工作。专业机构应及时对投保企业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认定,并书面向承保机构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环境风险服务费用由承保机构实行分级管理,统筹安排,专款专用,据实列支。
(五)及时进行理赔。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投保企业应当及时通知承保机构,承保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现场查勘、定损和责任认定,并履行赔偿义务。承保机构对投保企业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可以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行政检查、执法中发现发生生态环境损害的,检查单位应当及时告知投保企业和承保机构。损害情况出现争议的,承保机构会同投保企业委托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或者专家团队,就第三者损害出具相关鉴定评估意见,作为保险理赔的重要参考依据。已被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侵权民事诉讼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理赔依据。
(六)办理续保手续。企业投保期满应当及时续保(关停企业除外)。投保期间按照规定做好环境污染防范,且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续保时承保机构应当降低其保险费率。对未按照规定做好环境污染防范,或投保期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续保时承保机构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污染事件,或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承保机构可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和责任限额由保险双方以合同形式通过协商确定。
(七)依法处理争议。投保企业与承保机构就保险合同、保险事故认定、保险索赔和赔付等问题发生争议时,按照合同约定协商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2年1月至6月)
开展调研论证,加强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相关工作研究。在此基础上,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甘肃银保监局制定印发《甘肃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意见》。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6月至12月)
1.省生态环境厅协商省金融监督管理局、甘肃银保监局,组织招标确定入围承保机构。
2.保险监管部门指导入围承保机构制定保险产品及条款,厘定费率,报保险监督管理部门。
3.市、州生态环境局组织辖区开展调查摸底,根据确定的保险范围,统计应投保企业名录清单,组织配合承保机构和企业开展保险工作。
4.建设“甘肃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服务管理平台”,提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技术支持和保障。
5.组织开展政府部门、承保机构及投保企业工作人员培训,提升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能力。
6.设立甘肃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服务中心,加挂在省生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0人,办公场所自行租赁。主要为政府部门提供咨询服务;受承保机构委托,对投保企业开展环境风险管理;协助投保企业开展生态环境风险教育培训、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和保险索赔工作。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3年1月至2024年1月)
认真总结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查找问题,持续指导工作开展,进一步探索各项政策支撑、完善制度机制、扩大规范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市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义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强化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纳入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系;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的重要举措,纳入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管理平台主体及承保机构要积极增强协作配合意识,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不断为企业提供优质保险服务,促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管理平台主体、金融监管部门及承保机构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全省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情况,提高企业认知度,消除思想障碍,提升投保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6月20日,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六横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六横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中明确:支持氢能产业发展。鼓励开展清洁能源制氢、储能、厂区氢能车辆应用等一体化示范场景应用,对企业发生设计研发、制氢设备、厂区氢能源车辆购置、租赁等费用给予30%,最
6月22日,甘肃省通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甘肃省通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甘肃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2月28日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并将督察发现的5件生态环境损害责
6月20日,三峡集团旗下长峡电力工程(安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卫市利浩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发布利浩能源穆和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项目位于宁夏中卫,建设200MW/400MWh储能电站一座,配套建设配电室、二次设备室等建筑,购置安装储能成套系统预制舱、箱式变压
近期,四川省能源局转发了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及《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问答(2025年版)》,并结合四川省实际提出五点意见。其中提到,要坚持应备尽备、能建快建,支持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发展。科学有序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护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6月17日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
6月17日,山东省能源局正式下发《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细则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
作者:于博旭1nbsp;韩瑞2刘倩1廖志荣1巨星1徐超1单位:1.华北电力大学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2.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同第二发电厂引用本文:于博旭,韩瑞,刘倩,等.耦合火电厂灵活改造的卡诺电池储能系统热力学性能研究[J].储能科学与技术,2025,14(4):1461-1470.DOI:10.19799/j.cnki.2095-4239.20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由中车长客研制的全国首列氢能源文旅有轨列车“氢春号”正式亮相,该列车的全部车轮均由马钢交材提供。据悉,列车内置氢能动力系统,无需外部供电设施,运行过程零碳排放无环境污染,列车储氢系统采用金属基体加碳纤维材料缠绕结构,可承受高强度冲击,动力系统安全可靠,列车
截止2025年4月底,全国累计风电装机容量5.4亿千瓦。从我国2000年后规模化发展风电产业以来,到“十四五”末将迎来一轮较大规模的风电设备退役潮。一组来自于中国物资再生协会风光设备循环利用专业委员会的调研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风电设备累计退役规模285万千瓦;预计2025年风电设备退役规模达到3
6月10日,宁夏电力国能灵武新能源有限公司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EPC工程(七标段、八标段、九标段、十标段、十一标段、十二标段)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布,中标候选企业有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磷石膏利用和无害化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本标准规定了磷石膏在利用和贮存过程中的污染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环境管理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磷石膏利用和无害化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公告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10月15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深圳市绿色投资评估指引》的通知,通过制定和实施《指引》,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投资前评估及投资后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方法,推动金融机构将环境风险管理纳入投融资全流程,实现投前风险识别、投后动态监控,并持续建立健全绿色投资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3年度第二批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83个项目共1888.31282万元。其中污染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8个,污染处理设施提标升级项目1个,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保费补贴50个,强制性清洁生产奖励扶持项目24个,详情如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第二批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拟资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近日,吉林省发布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到,在政府管控或设定限额下,贯彻落实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初始分配制度。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环境权益交易试点。落实好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为基础的国家碳排放权抵消机制,积极推动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1月29日,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统筹全市绿色金融发展与绿色金融安全,探索绿色低碳投融资新模式、新路径,为湛江绿色发展和经济转型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方案》提出目标要求,力争到2025年,与碳达峰相适应的绿色金融服
10月31日,上海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到,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发挥绿色发展基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服务,试点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建立
日前,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既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又实现了推动污染防治在“十三五”“坚决打好”的基础上,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转变为“十四五”的“深入打好”。
日前,绍兴市人民政府印发绍兴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21—2030年),全面把握减污降碳总体要求,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做大绿色发展优势、“人文+生态”资源优势,到2025年,全市域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创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自然生态系统持续优化,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基本建立,
5月27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21—203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鼓励集中式复合光伏发展。开展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左右。利用曹娥江等沿江滩涂、滨海工业园区等重点工业园区因地制宜发展
日前,浙江省绍兴市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编制了《绍兴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21-2030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绍兴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21-2030年)(送审稿)一、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一)区域特征1.自然资源概况绍兴市位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印发《湖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或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中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列入湖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建设或者使用尾矿(渣)库的
日前,济南东站片区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投资总额约为33.01亿元,其中包括生态环境治理类小清河支流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白泉泉群生态修复项目,产业开发类白泉饮品产业项目、华山-白泉生态产业项目、数字经济融合园区项目等。详情如下:济南东站片区水生态环境治
北极星储能网讯:6月18日,张掖市旭储景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甘肃张掖市甘州区200MW/800MWh独立储能EPC招标公告,项目位于甘肃张掖,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自筹84000万元,约合1.05元/Wh。项目建设储能电站、330kV/35kV/10kV升压变电站以及配套送出工程和综合楼、危废品间、消防泵房及其它附属配套设
近日,由三峰卡万塔公司负责设计、成套设备供货、建安监督指导及调试验收的越南河内市塞拉芬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一次性并网发电成功并稳定满负荷运行。塞拉芬项目并网发电成功该项目位于河内市山西镇春山公社,距离河内市区约60公里,由越南Amaccao集团投资,设计处理规模1845吨/天(入炉),装机容
6月13日,我国首个“沙戈荒”大基地外送通道项目、“疆电外送”第三通道配套电源——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新疆天山北麓戈壁能源基地首批煤电机组投产发电,为重庆地区迎峰度夏电力供应提供坚强支撑。新疆天山北麓戈壁能源基地位于哈密三塘湖戈壁腹地,是我国“十四五”
6月4日,首创环保集团与北新路桥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总经理李伏京到访北新路桥集团,与北新路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斌举行会谈,并参加了签约仪式。张斌表示,首创环保集团作为全国环保行业龙头企业,具备覆盖水务、固废处理、生态环境、大气治理、资源能源领域的全产业链投资、建设与运营能
注:板块及分会场持续更新中,请以正式通知为准。组织机构01主办单位青岛市人民政府02支持单位世界水理事会(WWC)国际水协会(IWA)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河海大学膜材料与膜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03承办单位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青岛市商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
6月5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5〕9号)。其中指出,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打造人工智能孵化创新社区等平台基地,加快沈阳、大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沈阳市加快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6月5日,中国能建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海良在浙江湖州与湖州市委书记陈浩举行会谈。双方围绕深化绿色航运产业、能源电力规划、生态环境治理、“八网融合”城市建设等领域合作,助力湖州市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进行深入交流,见证签署全面深化合作协议,并为湖州市绿色航运发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全市新建(改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水泥、焦化企业按要求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
6月4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要推动建立全面覆盖、权责对等、共建共享的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生态产品供给地与受益地良性互动,真正让保护者、贡献者得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