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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印发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2022-03-15 10:02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关键词:碳达峰污染防治生态环境质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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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110.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工作措施:全力推进能源行业投资超过2000亿元。安全高效建设惠州太平岭核电一期,积极争取陆丰核电、廉江核电获国家核准开工,加快建设梅州二期、云浮水源山、肇庆浪江、汕尾陆河等抽水蓄能项目。加快推进汕尾甲子、阳江青洲等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力争新增投产装机超过100万千瓦。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将新摸查省管海域场址增补纳入省海上风电规划,争取国家支持粤东千万千瓦海上风电基地纳入国家规划并推动项目示范开发。因地制宜发展集中式光伏电站,大力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按月开展调度。争取国家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试点,探索构建天然气市场服务中心。

分管省领导:张虎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能源局,省能源集团,广东电网公司等配合。

111.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工作措施:深入落实《广东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电力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省内新增约1300万千瓦电源装机,建设江门新会双水等清洁先进煤电项目,推进粤西第二通道等关键输变电工程按期投产,促进煤、气、电中长期合同签足签实,落实燃料供应保障。出台2022年海上风电场址竞配工作方案和海上风电补贴实施方案。积极接收省外清洁能源,加强智慧高效数字电网建设,打造新型电力系统示范点。

分管省领导:张虎

部门分工:省能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省能源集团,广东电网公司等配合。

112.基本实现天然气主干管网“县县通”。

工作措施:研究制定推进“县县通”工程建设政策措施,在用地、路由、穿越公路铁路等方面给予支持。制定项目任务清单跟进表,逐个项目落实责任人、完成时限、完成措施等。

分管省领导:张虎

部门分工:省能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集团,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网公司等配合。

113.优化石油、天然气、煤炭等重要战略物资储备体系。

工作措施:分级分类落实政府储备,逐步完善企业社会储备,明确各级各类储备责任主体并加以落实。科学布局建设天然气储气设施,建立健全配套协调、监管、运营等机制。持续推进油品储备能力建设,新建成原油商业储备库容520万立方米。建立完善灵活可调的煤炭储备体系,常态化保持煤炭实物应急储备50万吨以上。

分管省领导:张虎

部门分工:省能源局牵头,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配合。

114.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工作措施: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积极培育低碳零碳负碳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业。推进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对我省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示范项目的支持。

分管省领导:张虎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能源局等配合。

115.加快高效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加强工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

工作措施:出台“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重点领域有关节能重点工程。征集更新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加大对节能新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开展《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实施效果评估。修订建筑节能气象标准、公共建筑能耗标准等并推广应用。开展岭南特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试点。

分管省领导:张虎

部门分工:省能源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等配合。

116.发展新能源交通运输和内河清洁航运。

工作措施:出台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出台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码头、公交站场等加快建设充电站、加氢站,新增建设公共充电桩2万个以上。形成350艘LNG船舶应用规模,建成6座内河LNG加注站。除油气化工码头外,新改扩建码头工程同步设计、建设岸电设施。

分管省领导:张虎、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能源局,省港航集团,广东海事局、广东电网公司等配合。

117.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创建行动。

工作措施: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持续开展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创建一批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示范单位。力争全省60%的城市社区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并达到创建标准。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力争70%以上的大中小学达到绿色学校创建要求。

分管省领导:王曦、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教育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118.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机制。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制定《碳市场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编制《广东省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研究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大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编制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指导意见和建设指南,指导开展第一批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做好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支持深圳推进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设,支持广州市南沙区、深圳市福田区申报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统计局、能源局、林业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等配合。

119.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工作措施:制定我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本辖区本部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细化方案。建立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调度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办结,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派驻监察,持续推动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信访局、能源局、林业局、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等配合。

120.推进水环境治理攻坚,确保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工作措施:制订实施《广东省深入打好碧水攻坚战行动计划》和《2022年度国考断面达标攻坚方案》。巩固提升国考断面水质,深入开展干支流加密水质监测和精准溯源分析,强力推进练江青洋山桥、枫江深坑2个断面消劣,推动重点国考断面所在水体一级支流劣Ⅴ类基本消除,持续推动未达优良和未能稳定达优良的断面达标攻坚。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121.开展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推进“美丽海湾”保护建设。

工作措施:制定实施《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攻坚目标分解下达相关地市,强化工作调度和督导。组织实施广东省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情况调查评估项目,指导沿海地市做好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方案,分类梯次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等配合。

122.全面提升空气质量。

工作措施:印发《广东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1—2025年)》,配套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固定源和移动源氮氧化物排放管理的通知(暂定名)以及关于加强重点用车企业柴油货车环保监管的通知(暂定名),组织开展VOCs排放企业分级及储油库、加油站排放情况抽查评估,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治理等帮扶指导工作,探索实施VOCs排污权交易,持续推进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开展空气质量会商分析,及时应对污染天气。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广东海事局、省气象局等配合。

123.加强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建设“无废城市”。

工作措施:加快建设全省铝灰渣、飞灰利用项目和珠海、揭阳、云浮等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立我省“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机制。指导珠三角相关地市开展“无废试验区”协同建设。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配合。

124.高质量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国家试点工作。

工作措施:组织开展“三区三线”第三轮划定工作,争取国家科学合理确定我省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制定印发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数据库标准和验收办法,加快编制审批全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乡村振兴局等配合。

125.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

工作措施: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组织动态更新“三线一单”成果,持续推动“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统计局,省气象局等配合。

126.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高质量推进万里碧道建设。

工作措施:印发《2020—2022年度万里碧道建设工作激励实施办法》。新建成碧道1800公里,积极推动“碧道+水上运动”发展。召开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排查和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的突出问题。召开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会议,落实林长巡查、林长会议、信息公开等工作。出台2022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考核细则,开展林长制考核。抽取15个县(市、区)开展林长制工作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出台省级林长绿美园认定办法,认定一批林长绿美园。组织开展2022年度“林长制林长治”全媒体系列宣传活动。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水利厅、林业局牵头。

127.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工作措施:出台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深入实施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广州市从化区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探索具有广东特色的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路径。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十、高水平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充分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128.加快标志性文化工程建设,推进广东文艺“头雁”工程。

工作措施:高质量抓紧推进“三馆合一”、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广东粤剧文化中心等项目建设;推动广东卫视、珠影集团、文艺院团提质增效,支持广东演艺名家全国巡演,形成广东演艺名家、名团、名作的热效应。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广电局、作协等配合。

129.繁荣发展文学艺术。

工作措施:聚焦党的二十大、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等主题,精心组织一批高水平文艺创作和展演展示活动。出台《广东省国有文艺院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参加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等全国艺术活动。实施基层舞台艺术精品扶持、广东民乐新经典等工程。办好2022年广东省文艺院团演出季、广东现代舞周、广州三年展、广州爵士音乐节、美术精品展和馆藏美术精品巡展、全省戏剧文学奖评选等品牌项目。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壮大创意设计、数字出版产业,积极培育文化龙头企业。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协等配合。

130.做好参事文史、地方志等工作。

工作措施:召开2022年广东省参事决策咨询会并编印一批参事建议。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文史论坛”。开展“岭南文化进校园”活动。编辑出版《馆员文库》。举办以喜迎党的“二十大”为主题的艺术创作和成果展览活动。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参事室(省文史馆)、地方志办牵头,省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等配合。

131.深化文旅融合和全域旅游发展。

工作措施:做好《广东省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总结评估。积极发展文博旅游。开展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开展旅游资源普查推广工作。以特色村镇、精品线路等为重点,打造一批示范项目。建设一批滨海(海岛)旅游景区、度假区,发展跨海岛旅游。开展广东省工业旅游精品线路认定,开发工业旅游创意产品,打造一批沉浸式工业文化体验产品和项目。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以“红色旅游+”推动多元业态融合发展。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132.推进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行动方案》。加强粤港澳三地文化旅游业界交流合作,召开粤港澳文化合作会议、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旅游联合会会议、粤港澳旅游推广机构会议。举办艺术精品巡演、粤港澳青年文化之旅等品牌活动。加强大湾区宣传推广,与港澳共同拍摄主题宣传片,在国内重点省市开展联合推介。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广电局、港澳办等配合。

133.建设一批省级以上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工作措施:深入实施岭南文化“双创”工程,出台《广东省非国有博物馆管理办法》、《广东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广东省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方案》、《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公布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录、第八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做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和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重点记录工作。加强古籍文献、华侨文化资源、南粤古驿道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动传统工艺、传统节日复兴。继续做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准备工作,跟进落实新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广东主会场、粤港澳非遗交流大会等活动。开展第二届广东省文物古迹活化利用典型案例推介。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134.加强历史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修缮。

工作措施:出台我省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历史文化保护名录和分布图,编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持续推进历史建筑有关省级标准的制订和历史文化保护配套制度建立,谋划构建省级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深化推动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设置保护标志牌,加强资源的修缮维护和活化利用。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配合。

135.强化红色资源保护。

工作措施:开展第二批广东省革命文物名录核定工作和第一批革命文物安全风险评估,推出一批“革命文物展览精品”,开展“全省红色讲解员大赛”、广东省首届“红星向党——我是共产主义接班人”革命故事会、“红动古道绿动乡村”、“走读广东粤游粤红”等系列活动。推动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中央红色交通线、长征等相关文物活化利用,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东段)。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136.加强岭南特色考古建设。

工作措施:召开全省文物考古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划定,研究制定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开工前的考古调查、勘探管理制度。推动广东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设,持续推进“南海Ⅰ号”、“南澳Ⅰ号”、英德青塘遗址、岩山寨遗址、笔架山潮州窑遗址等项目考古发掘、保护利用及后续研究。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137.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深化体教融合。

工作措施:积极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指导各地做好有关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申报工作。出台《广东省体育设施空间规划(2020—2035年)》,研究编制我省体育公园建设方案,推动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出台我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体育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138.培育壮大体育产业。

工作措施:完善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机制,构建省、地市、县(区)三级组织架构。深化体育产业相关领域理论研究,积极创建国家体育示范基地、单位和项目。发展“体育+”融合模式,延长体育产业链条,丰富产品供给,激活促进体育消费市场。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体育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等配合。

139.办好各类重大体育赛事和体育博览会。

工作措施:积极推进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联合港澳推进第十五届全运会、全国第十二届残运会各项筹备工作。周密组织承办中国网球巡回赛等10项全国以上赛事、粤港澳大湾区系列赛事以及第16届省运会等省级赛事。加强赛事安全监管服务,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实施意见》。举办体育博览会,引导展会逐步转向体育服务业群体,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体育事业交流与建设,促进体育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无缝对接。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体育局牵头,汕头市政府,省政府外办,省公安厅、财政厅、商务厅、港澳办、卫生健康委、残联等配合。

十一、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140.延续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工作措施:深入实施3.0版“促进就业九条”,按照国家部署适时优化调整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举措。召开全省就业工作座谈会暨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实施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举办2022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南粤春暖”“金秋招聘月”“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退役军人、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141.推动“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标准化品牌化发展。

工作措施:召开全省三项工程高质量发展推进会。推动“粤菜师傅”工程大菜、小吃品牌化市场化发展,推进粤菜文化博览馆、三项工程展示馆建设,持续做好“粤菜师傅”名厨名店名品认定工作。面向战略性产业集群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定《“广东技工”工程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2022—2026年)》。开发“南粤家政”多层次技能评价标准,加强以道德教育为核心的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打造“南粤家政”综合管理服务网络系统。集中资源扶持壮大龙头标杆企业,持续构建15分钟家政服务圈。举办第五届粤港澳大湾区“粤菜师傅”技能大赛和第二届“南粤家政”技能大赛。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三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142.大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

工作措施:优化落实一次性创业资助等扶持政策。举办2022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营造良好双创氛围。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落实社保补贴政策。探索形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体系。推进就业实名制。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143.实施技工教育“强基培优”计划。

工作措施:制定高水平技师学院和示范性技工学校遴选标准,遴选一批建设单位,推动新建、改扩建工程以及实习实训设施设备场所、宿舍楼等项目建设,提升技工院校办学水平。推动技师学院和高职院校政策互通。深入实施“乡村工匠”工程,加快推进乡村工匠相关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备战参加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等配合。

144.启动新一轮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

工作措施:指导支持广州海珠区、清远高新区出台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探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方法、新路径、新模式。在全省范围内新增2个地区作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探索搭建信息管理、公共服务等数字劳动关系平台,创新和谐企业文化建设、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宣讲、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等机制。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145.健全完善劳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和按要素贡献分配机制。

工作措施:完善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薪酬信息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加强技能人才薪酬指引,强化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激励导向。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计划,出台我省中小学、高校、科研单位、公立医院薪酬激励分配制度实施意见,推动更多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进城农民工、基层一线人员等迈入中等收入群体。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精准调节力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大力发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省税务局配合。

146.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

工作措施:通过土地入股、资产盘活等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出台《新发展阶段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深化改革释放农民增收潜力。完善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加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等配合。

147.大力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工作措施: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强化督导检查。印发实施《广东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修订《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推动各地增加中小学幼儿园公办优质学位供给。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高校、街道等建设和举办公办幼儿园。开展薄弱幼儿园质量提升等专项行动。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课堂教学水平。深入推进“双减”工作,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和校内课后服务水平,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着力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教育厅牵头,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省税务局、省通信管理局、广东银保监局等配合。

148.深入实施高等教育“冲补强”提升计划。

工作措施:修订完善“冲补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冲补强”高校领导干部业务研讨班。扩大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试点建设范围,鼓励高校协同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开展高水平协同创新。推进新师范、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强高端工程人才和急需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进一步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扩大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试点建设范围,鼓励高校协同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开展高水平协同创新。持续推进“一流本科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建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召开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推进会,出台一流专业建设与管理考核办法。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司法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等配合。

149.促进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等提质培优。

工作措施:加快推动省职业教育城三期工程建设。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高校,完善中职、高职、本科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大会,推动出台《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高职“创新强校工程”,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和专本协同育人试点规模。编制《广东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依法依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办好继续教育和老年教育,丰富终身教育资源。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团省委、省残联等配合。

150.实施“新强师工程”。

工作措施:加强师德教育宣传,强化师德考核评价。推动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对口帮扶,建立完善结对帮扶关系,组织实施粤东粤西粤北教师全员轮训工作,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强省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内涵发展,推进教研基地、校本研修示范校、“三名”(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水平。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教育厅牵头,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配合。

151.积极创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示范省。

工作措施: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签署共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协议。推动出台《关于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5大广东国际医学中心、50家高水平医院建设。新增一批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打造若干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实施“强基层”新三年行动,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发挥药品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作用,促进成果转化、产业集聚。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药监局等配合。

152.深化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

工作措施:持续完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机制,探索“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机制,推进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增量提质。加强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出台进一步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程,推进绩效评价工作与医防协同试点建设。推动47家中心卫生院基本达到中等规模县级综合医院医疗技术水平。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乡村振兴局、中医药局等配合。

153.持续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工作措施:召开省医改领导小组会议,协调推动“三医”联动改革。全面实施《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推动2家医院开展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和6家医院开展国家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组织开展省级试点。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健康广东建设年度考核。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药监局、中医药局等配合。

154.支持公共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工作措施:推动《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立法工作。推进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加快推动省公共卫生医学中心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基本完成三级疾控中心升级建设。召开省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发挥药品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作用,促进成果转化、产业集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司法厅、药监局等配合。

155.打造中医医疗高地。

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持续推进中药审评审批制度和中医优势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申报国家中医医学中心,推进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建设。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中医药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医保局、药监局配合。

156.完善职业病、精神病、慢性病、地方病防治体系,提升精神卫生、老龄健康、妇幼健康、康复医疗等服务能力。

工作措施:组织实施《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强化地方病监测和健康教育,持续落实地方病重点防控措施。召开全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推进会。开展健康广东慢病防治行动专项培训。制定“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增加普惠性养老和托育服务供给,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完善三孩生育支持政策,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妇女工委等配合。

157.健全全民社保体系。

工作措施: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各项部署,进一步规范省级统筹。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改革,召开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启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推进职业年金实账积累,做好企业年金扩面工作,推进个人养老金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开展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制定《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调整提高2022年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标准。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司法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等配合。

158.完善医疗保障政策。

工作措施:稳步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制定《广东省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2年版)》和《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治制度的意见》我省贯彻落实意见。修订《广东省医疗救助办法》。落实国家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DRG、DIP支付方式。开展中医特色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推进省级以绩效为导向的紧密型医联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中药饮片、医院制剂、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制定《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实施方案》,落实2022年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使用,加快推进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持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面,实施生育医疗费用省内直接结算,开展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和省内跨市住院就医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住院、门诊医疗费用线上线下一体化结算。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医保局牵头。

159.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研究出台《广东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机制建设,开展规范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动态管理专项行动。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等保障水平。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民政厅牵头,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配合。

160.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工作措施: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情况的监测评价工作。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配合。

161.做好双拥优抚工作。

工作措施:组织第二批全国双拥模范城与边海防基层部队结对共建,制订广东省拥军支前军地协作机制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八一”等节日慰问,常态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162.加强人防和边海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

工作措施: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提升国防动员能力。健全强边固防机制,推进一批边海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制定《广东省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有关问题的工作指引》。推进珠三角城市群人民防空协同发展,组织“珠三角天盾-2022”城市人民防空协同演练。深化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加强海洋、空天、网络空间、生物、新能源、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领域军民统筹发展,推动军地科研设施资源共享,探索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新模式,推进军地科研成果双向转化应用和重点产业发展。

分管省领导:张虎

部门分工:省委军民融合办牵头,省科技厅等配合。

163.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

工作措施:夯实“强镇带村”工程,编印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应知应会要点,定期组织开展全员“大练兵”和“大考核”,持续开展服务中心(站)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推动100人以上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充分发挥基层服务站风险感知功能,开展信访代办服务。持续开展“大走访”活动,做实“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服务。落实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规定。弘扬英烈精神,继续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浓厚氛围。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

164.提高退役军人安置就业质量。

工作措施:健全“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实施“戎归南粤”就业创业工程和退役军人村官培养工程。召开全省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会议,分片区召开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推进会。组织全省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业务培训和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培训。归集审核省属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岗位计划。推进三年集中移交政府安置工作,按时完成交接安置任务。认真贯彻《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积极稳妥推动逐月领取退役金工作。制定我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施意见,出台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及民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的若干政策措施。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

165.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工作措施: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保持全省指挥体系始终高效运转,因时因势调整完善防控政策,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全链条防控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政策。科学精准做好本土疫情应对处置工作,快速切断散发病例传播链条。紧盯航空、陆路、水运口岸和人物同防“四个方向”,进一步严把各类渠道入口,细化各类检验检测措施,全链条筑牢外防输入严密防线。因时因势优化粤港澳联防联控,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支援香港抗疫工作。不断完善核酸检测、哨点预警、隔离管理、社区防控、医疗救治、区域协查等防控机制。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提高人群接种覆盖率,推进加强免疫接种。

分管省领导: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

部门分工:省疫情防控指挥办牵头,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组、专班按职责落实。

166.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

工作措施:积极有效应对中美贸易摩擦,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加强地方金融法治与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稳妥处置各类风险。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压实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恒大集团等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处置工作。

分管省领导:各位副省长按职责分工负责

部门分工:各地、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7.深入推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

工作措施: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攻坚行动,确保全省电诈案件、诈骗刑事案件同比“双下降”。开展打击走私偷渡犯罪攻坚行动,联合港澳执法部门开展系列“清湾行动”。开展“排雷”“禁毒攻坚年”等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开展打击整治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犯罪等专项行动,推进“铁网”系列追逃。全面实施我省“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健全并运用好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推进矛盾纠纷类案同处、源头治理。全面实施《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防范行政执法“一刀切”。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普及应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分管省领导:王志忠

部门分工:省公安厅、司法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通信管理局、广东海警局,省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等配合。

168.提升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水平。

工作措施:高质高效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省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全面治理地下空间、临河村居、水库堤坝等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城镇燃气等安全隐患,清理整治“三无”船舶。聚焦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高危细分领域、老旧装置、化工园区、油气长输管道五大重点,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深入推进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地下建筑等高风险场所排查整治。开展2022年度消防安全“扫雷”行动。支持广州、深圳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发展航空综合救援队伍,积极推进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4个省级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开展“广东应急·2022”大型综合性应急演练。

分管省领导:张虎

部门分工: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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